第51章 決定
「你以後打算怎麼辦?」面對托莉雅的詢問,斯皮德卻突然答非所問,「刑期結束後也想辦法一直留在外城嗎?」
「回去中城的話,會害了莉莉絲大人吧。」托莉雅明白莉莉絲臨走時那句「永遠不要回中城」的意思,就當她死了。
「回花街吧,晚上好冷。」
冷嗎?斯皮德不懂,這會連秋天都不是,怎麼會冷?
林德爾心底嘆了口氣,他明白斯皮德心裡在顧慮什麼。
這隻獵豹從未放下心裡的仇恨,他日思夜想都盼著回到中城報仇的那一天。
斯皮德到底會不會滿足托莉雅的貪心,林德爾不知道。
但他現在希望古斯特能滿足他的「貪心」。
「所以,你現在告訴我,你又要回到中城了?」
鬣狗幫首領的房間內,古斯特忽然一拍桌子,怒道,「你耍我呢?!」
「這不一樣。」
「有什麼不一樣的?」
「你原本所說送我的回中城,是獎勵,我把獎勵換成了不追究斯皮德的事和保護托莉雅,對不對?」
「對。」
「然後你要求我如果有返回外城的辦法要分享給你,你也能給我提供幫助,對不對?」
「對,你到底要說什麼?」
「現在我知道辦法在哪了。」林德爾撒謊臉不紅心不跳,「只是我需要回中城確認一下。」
「我怎麼覺得你在騙我?只是想回中城?」
「沒有的事,你放心,我確認完一定會回到外城的。」
古斯特思索片刻,抬起頭:「我可以幫你,但如果讓我知道你自己跑了,或者打算一輩子待在中城,我就會殺了那隻獵豹和奶牛!」
人質嗎?
林德爾伸出手:「成交。」
「那麼現在,你可以開始打點治安處,安排我的減刑了,我只有一個要求,儘可能的不要讓太多動物知道這件事,同時儘快讓我回到中城。」
「前者我儘量,後者的話,你是什麼罪來著?」
「調戲良家動物,流氓罪。」這個罪名是當時慎安排的,理由是罪名輕,時間短,不引『人』注意。
「是你能幹出來的……」古斯特點頭道,「不是什麼很嚴重的罪,我估計弄完之後,三四天後就可以出去了。」
三四天……能接受,林德爾盤算著,正好在回中城之前,他也需要做一些準備。
三方會談的結論就是,林德爾要主動出擊,逃不逃出去的先放一邊,回中城之前,先揪出來潛伏在外城的敵托邦動物,肯定有這麼個動物,用來在莉莉絲和敵托邦之間傳話和提供幫助,不然莉莉絲的戈那瑞林哪來的?
至於這個動物是誰,多半就是霍頓,只不過對方畢竟是治安處的動物,不好殺不說,就算殺了也會很麻煩。
最好能有他的什麼把柄,關於這一點,狼倒是提出了一個想法,霍頓不是喜歡當好人嗎?那林德爾就去做惡人……
解決了霍頓,慎就會暫時斷開了和莉莉絲的聯繫,雖然不知道能失聯多久,但至少這樣,慎就不會第一時間知道他回去了。
然後他就可以神不知鬼不覺的籌劃一下怎麼弄死慎,慎這個熊貓面獸心的東西,心底藏了不少秘密,尤其是恐怖直立猿的,到時候一定要好好逼問。
還有,門戈的那位朋友不是要把他當狼奸抓嗎?弄完慎就想辦法去內城弄死這個傻逼。
「好了,你還有事沒?沒事就趕緊走吧,我要去寵幸那個老紅桃了!」古斯特不耐煩的話語打斷了林德爾和狼,人的探討。
出了門,他一眼就看見守在不遠處的斯皮德。
「你不去陪托莉雅嗎?」
「她想自己靜靜。」斯皮德放下抱著的胳膊,「和我走走?」
花街的夜晚比白天熱鬧得多,許多住不上牢房的動物,都會用同樣的代價獲取進入花街的權利。
至少這裡,是不許殺戮的——鬥獸場除外。
一狼一豹並排走著,從後邊看去,十分有意思——獵豹沒有尾巴,狼的尾巴則跟裝飾品一樣,偶爾才會晃動幾下。
忽然,斯皮德停下腳步,望著一個攤位上交易的各種動物尾巴。
「怎麼,想給自己安一根新尾巴?」林德爾說道,「但這玩意也接不上吧,只能拿來當插件了。」
「林德爾,有件事我一直想問你。當時在中城分開後,你說你去找兇手,應該找到了吧?」
林德爾轉過頭看向斯皮德的側臉,所以這才是斯皮德找他走走的目的?
「嗯,一隻野豬,我把他殺了。」他語氣平靜。
「貝絲的屍體……」
「被野豬吃了。」
斯皮德蹲下身子,拿起一根狐狸尾巴看著,許久才說道:「你說那隻野豬為什麼要對我們動手?」
不等林德爾回答,斯皮德又補充道:「為什麼要對貝絲,芙蕾雅,你,我動手?為什麼芙蕾雅沒事,你也沒事,偏偏貝絲死了,我也被當做兇手抓了?我知道那時候的我不怎麼討喜,不光貝絲,很多鄰居都覺得我很自私,可是我從沒有害其他動物。為什麼在我被抓的時候,沒有一個動物替我說上一句話?為什麼連知道真正兇手的你,也保持了沉默?」
斯皮德抓著狐狸尾巴的手一緊:「林德爾,我一直在想,到底是誰更自私?」
林德爾輕輕把爪子放在了獵豹的肩膀內側,離脖子很近。
兩隻動物就這樣一動不動,直到攤主有些不滿的衝著斯皮德開口:「喂,到底買不買?別給我弄壞了!」
「放下吧。」林德爾放下爪子,「一根狐狸尾巴而已,無論它代表什麼,都不值得你付出代價。」
斯皮德卻掏出一天的工作憑證扔給攤主,拿著狐狸尾巴在林德爾眼前晃了一下:「如果我放不下呢?」
「那你會失去一杯牛奶。」
斯皮德的鼻子皺了起來,尖銳的牙齒齜出:「如果你敢……」
然而林德爾只是面無表情的看著他。
片刻,斯皮德恢復了平靜。
在其他動物看來,兩隻動物似乎只是在用一種很傻逼的方式討論狐狸尾巴和牛奶,但他倆心知肚明。
「回去中城的話,會害了莉莉絲大人吧。」托莉雅明白莉莉絲臨走時那句「永遠不要回中城」的意思,就當她死了。
「回花街吧,晚上好冷。」
冷嗎?斯皮德不懂,這會連秋天都不是,怎麼會冷?
林德爾心底嘆了口氣,他明白斯皮德心裡在顧慮什麼。
這隻獵豹從未放下心裡的仇恨,他日思夜想都盼著回到中城報仇的那一天。
斯皮德到底會不會滿足托莉雅的貪心,林德爾不知道。
但他現在希望古斯特能滿足他的「貪心」。
「所以,你現在告訴我,你又要回到中城了?」
鬣狗幫首領的房間內,古斯特忽然一拍桌子,怒道,「你耍我呢?!」
「這不一樣。」
「有什麼不一樣的?」
「你原本所說送我的回中城,是獎勵,我把獎勵換成了不追究斯皮德的事和保護托莉雅,對不對?」
「對。」
「然後你要求我如果有返回外城的辦法要分享給你,你也能給我提供幫助,對不對?」
「對,你到底要說什麼?」
「現在我知道辦法在哪了。」林德爾撒謊臉不紅心不跳,「只是我需要回中城確認一下。」
「我怎麼覺得你在騙我?只是想回中城?」
「沒有的事,你放心,我確認完一定會回到外城的。」
古斯特思索片刻,抬起頭:「我可以幫你,但如果讓我知道你自己跑了,或者打算一輩子待在中城,我就會殺了那隻獵豹和奶牛!」
人質嗎?
林德爾伸出手:「成交。」
「那麼現在,你可以開始打點治安處,安排我的減刑了,我只有一個要求,儘可能的不要讓太多動物知道這件事,同時儘快讓我回到中城。」
「前者我儘量,後者的話,你是什麼罪來著?」
「調戲良家動物,流氓罪。」這個罪名是當時慎安排的,理由是罪名輕,時間短,不引『人』注意。
「是你能幹出來的……」古斯特點頭道,「不是什麼很嚴重的罪,我估計弄完之後,三四天後就可以出去了。」
三四天……能接受,林德爾盤算著,正好在回中城之前,他也需要做一些準備。
三方會談的結論就是,林德爾要主動出擊,逃不逃出去的先放一邊,回中城之前,先揪出來潛伏在外城的敵托邦動物,肯定有這麼個動物,用來在莉莉絲和敵托邦之間傳話和提供幫助,不然莉莉絲的戈那瑞林哪來的?
至於這個動物是誰,多半就是霍頓,只不過對方畢竟是治安處的動物,不好殺不說,就算殺了也會很麻煩。
最好能有他的什麼把柄,關於這一點,狼倒是提出了一個想法,霍頓不是喜歡當好人嗎?那林德爾就去做惡人……
解決了霍頓,慎就會暫時斷開了和莉莉絲的聯繫,雖然不知道能失聯多久,但至少這樣,慎就不會第一時間知道他回去了。
然後他就可以神不知鬼不覺的籌劃一下怎麼弄死慎,慎這個熊貓面獸心的東西,心底藏了不少秘密,尤其是恐怖直立猿的,到時候一定要好好逼問。
還有,門戈的那位朋友不是要把他當狼奸抓嗎?弄完慎就想辦法去內城弄死這個傻逼。
「好了,你還有事沒?沒事就趕緊走吧,我要去寵幸那個老紅桃了!」古斯特不耐煩的話語打斷了林德爾和狼,人的探討。
出了門,他一眼就看見守在不遠處的斯皮德。
「你不去陪托莉雅嗎?」
「她想自己靜靜。」斯皮德放下抱著的胳膊,「和我走走?」
花街的夜晚比白天熱鬧得多,許多住不上牢房的動物,都會用同樣的代價獲取進入花街的權利。
至少這裡,是不許殺戮的——鬥獸場除外。
一狼一豹並排走著,從後邊看去,十分有意思——獵豹沒有尾巴,狼的尾巴則跟裝飾品一樣,偶爾才會晃動幾下。
忽然,斯皮德停下腳步,望著一個攤位上交易的各種動物尾巴。
「怎麼,想給自己安一根新尾巴?」林德爾說道,「但這玩意也接不上吧,只能拿來當插件了。」
「林德爾,有件事我一直想問你。當時在中城分開後,你說你去找兇手,應該找到了吧?」
林德爾轉過頭看向斯皮德的側臉,所以這才是斯皮德找他走走的目的?
「嗯,一隻野豬,我把他殺了。」他語氣平靜。
「貝絲的屍體……」
「被野豬吃了。」
斯皮德蹲下身子,拿起一根狐狸尾巴看著,許久才說道:「你說那隻野豬為什麼要對我們動手?」
不等林德爾回答,斯皮德又補充道:「為什麼要對貝絲,芙蕾雅,你,我動手?為什麼芙蕾雅沒事,你也沒事,偏偏貝絲死了,我也被當做兇手抓了?我知道那時候的我不怎麼討喜,不光貝絲,很多鄰居都覺得我很自私,可是我從沒有害其他動物。為什麼在我被抓的時候,沒有一個動物替我說上一句話?為什麼連知道真正兇手的你,也保持了沉默?」
斯皮德抓著狐狸尾巴的手一緊:「林德爾,我一直在想,到底是誰更自私?」
林德爾輕輕把爪子放在了獵豹的肩膀內側,離脖子很近。
兩隻動物就這樣一動不動,直到攤主有些不滿的衝著斯皮德開口:「喂,到底買不買?別給我弄壞了!」
「放下吧。」林德爾放下爪子,「一根狐狸尾巴而已,無論它代表什麼,都不值得你付出代價。」
斯皮德卻掏出一天的工作憑證扔給攤主,拿著狐狸尾巴在林德爾眼前晃了一下:「如果我放不下呢?」
「那你會失去一杯牛奶。」
斯皮德的鼻子皺了起來,尖銳的牙齒齜出:「如果你敢……」
然而林德爾只是面無表情的看著他。
片刻,斯皮德恢復了平靜。
在其他動物看來,兩隻動物似乎只是在用一種很傻逼的方式討論狐狸尾巴和牛奶,但他倆心知肚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