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6章 王小仙,比王安石可極端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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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66章 王小仙,比王安石可極端多了

  「嘿,聽說了麼,江寧公為阿雲喊冤,要重審阿雲案了。」

  「這案子官家不是都已經蓋棺定論了麼?為這一普通女子,官家都已經發了兩道明詔了,怎麼,還要有反覆不成?難不成要官家三詔?這要是再反覆,不是打官家的臉麼?」

  「難說,江寧公什麼時候顧慮過官家的臉面?他都敢抽官家。」

  「江寧公不是正大婚呢麼,怎麼又管上阿雲案了。」

  「那是江寧公,為民請命,哪還管自己大不大婚呢。」

  「十之八九,江寧公又有新的想法,可能跟王參政的想法也不一樣,說不定會更激進。」

  「肯定會更激進,不激進他還是江寧公麼?」

  整個東京,下到販夫走卒,上到兩制宰執,幾乎無一例外都在討論著王小仙重審阿雲案的事兒。

  實在是這案子確實是太有名了,有名到全東京的百姓都能說出個一二三,所以然來,且拖延的時間也實在是太長了。

  要說這阿雲案,應該是兩宋三百多年裡知名度最高的一個案子了,整個史書上知名度能比這高的民間案子好像也沒有幾個,要知道歷史上唐介就是被這個案子給氣死的。

  多虧了他王小仙折騰他讓他死河北了,要不和歷史上一樣死這案子上,他得多憋屈呀。

  案件本身並不複雜:治平四年的時候民女阿雲被叔父嫁給同村的韋阿大,阿雲嫌這個韋阿大相貌醜陋夫妻關係十分緊張,有一天晚上月黑風高的時候韋阿大在田裡睡覺,被阿雲拿刀庫次庫次的砍了十幾刀跑了。

  女子力弱,刀也鈍,結果就是韋阿大沒死,官府調查的時候阿雲被刑具嚇著了,所以供認不諱,案件的案情本身沒有任何的懸念,人證物證據在,絕對不是冤假錯案。

  本來這案子很簡單的,謀殺親夫大不赦,直接砍了就完了麼,但偏偏當地的知州許遵不幹了,這老許是明法出身,認為阿雲是服喪期間嫁的人,那這個婚姻本身就不合法,所以這不叫謀殺親夫,再加上還有自守情節,應該流放。

  不過他這個觀點本來也是有點強詞奪理,被駁回了,還是判了阿雲死刑,就等秋後問斬了。

  結果這許遵就是這麼巧,在阿雲死之前升去大理寺做官了,就又把這案子重新給駁斥了回去,還是要判她無罪。

  然後這案子在刑部核准的時候刑部官員認為你這不是有病麼,就又給駁斥回來了,雙方好一頓吵,就讓趙項做主,趙項沒有主意就讓兩制大臣討論。

  當時的王安石剛進京當翰林學士,他認為許遵說得有道理,這確實是罪不至死,應該流放,而同為翰林學士的司馬光則認為,此事就算是婚姻不合法,但倆人的關係確實是事實婚姻,同村的人也都認為他們是兩口子,所謂禮不下庶人,不能對百姓要求太高,這倆就是兩口子,所以也就是謀殺親夫。

  然後王安石就開始要無賴,乾脆將這個謀殺親夫的謀和殺分開論,非得要判她流放。

  再然後宰執大臣們認為這麼大的事兒他們也得參與進來討論討論,然後韓絳,呂公著,曾布,趙,唐介這種宰執大臣紛紛加入其中吵成了一團。

  最終以趙瑣下場明確且強硬的支持王安石,而司馬光等守舊派不服,趙頸甚至不得不下了兩詔,且幾乎將除了司馬光以外的所有反對派統統外放,以一種完全不講理的方式宣告了王安石的勝利,歷史上活活把唐介給氣死。

  一個這麼大點事兒,受害人總共只損失了一根手指的小案子,從治平四年發酵開始算,足足折騰了一年半,一直到熙寧元年年底,也就是年前才剛剛告一段落,順手給大宋官場來了個大地震,來來回回,反反覆覆,磨磨唧唧。

  趙項身為皇帝為了這破事兒都被這些宰執們給吵應激了。

  這王小仙人都還沒離京呢,怎麼又把這案子給撿起來了啊!

  趙和群臣,乃至於阿雲這姑娘本人,都麻了。

  當然了,能鬧這麼大,當然不會只是為了一根手指頭,許遵本人或許是出於自身對律法理解的執著,但後來王安石和司馬光下場之後這案子已經完全失控了。

  其一,這是一個法律到底能不能繞開,傳統能不能被改變的問題。

  其二,這是個王安石在朝中說得算不算的問題,王安石直接改變司法傳統,本來就帶著對舊法傳統的蔑視,但更重要的其實還是一個話語權的問題。

  王安石明明只是一個翰林學士,即便是過完年的年後也不過只是參知政事之一,憑什麼能在朝中搞一言堂?只是因為曾公亮歲數大了不爭權麼?憑什麼連文彥博都讓他三分呢?

  不就是因為在阿雲案中樹立了權威嗎,也讓下邊的人都看到了,趙是會願意無條件維護王安石,並且一點面子都不給反對派留,鬧到最後寧可把所有反對派都給踢出去,也要死挺王安石的。

  那他王安石以後在朝中說的話,自然就好使了呀。

  到了他們這種層次,理念之爭從來都是表象,歷史上唐介被王安石氣死也從來不是因為他對禮法的頑固不化,而是因為他看出了趙要以王安石為相,而且還是北宋極少有的霸權之相,他反覆強調的也是「安石執,不可為相」而已。

  而此時,王小仙卻居然借著這提刑的機會舊事重提,他是想幹什麼?再把案翻過來,打王安石的臉,難道是想向天下人證明他其實比王安石更牛麼。

  趙項都已經發過兩詔了啊。

  怎麼可能還有翻案的餘地呢?這要是再翻案,食言的就是趙項了啊。

  趙派人問王小仙他到底是咋想的。

  卻發現他特么正在結婚,娶的還是王安石的女兒,誰問,他就回一句:等我結完婚的,啥事兒這麼急呀。

  一封奏疏攪和的好不容易平息下來的輿情朝爭,攪完了他倒是先安心結上婚了。

  卻說這婚宴之上,他王小仙大小也算個人物了,滿朝的文官雖然大多都不待見他,但到底也是來了許多的。

  況且就算不沖他王小仙,大家也沖王安石啊。

  只是王小仙跟這些文官大臣們大多都只是打了一個招呼,隨便喝了口酒,應付一下也就過去了。

  反而將大部分的時間,都用在了招呼一些在許多人看來完全不需要親自招呼,甚至都應該沒資格進這個門的一些客人身上。

  只因這一桌,居然全都是一些商賈豪右之流,甚至還都是一些南蠻子。

  「這位是泉州九牧林氏林平,林家在泉州,那可是響噹噹的人物,整個泉州港,大半的生意林家都有占股。還有這位,大名鼎鼎的泉州綱首李充,是咱們泉州本地海商的頭面,曾多次率船隊去日本進行貿易。」

  李舜舉堂堂軍械監提舉,王小仙的結拜大哥,卻居然也親自在這一桌,挨個給王小仙介紹。

  而王小仙這個新郎官也對這些商賈豪右之流表現出了極高的禮遇,和似乎完全有些過了的客氣,居然主動站起來給這些商賈敬酒!

  「泉州林氏,李氏,久仰大名,久仰大名啊,早就想認識二位了,一直沒什麼機會,還要多謝我大哥引薦啊,日後,還請二位能多多關照,多多關照啊。」

  二人受寵若驚,連忙起身客氣,卻被王小仙給打住表示不用,而李舜舉卻是居然也配合著將兩人摁住,存心讓王小仙把酒給敬完了。

  「您幾位是出錢的,也就是客戶,我們軍械監的生意是賣貨賺錢的,這世上沒有乙方還讓甲方敬酒的道理。」

  說著,李舜舉又給王小仙介紹:「這位是辛押陀羅,從大食來的大商人,擁有一個幾百艘船的大船隊,廣南路絕大多數的藩船都聽他的話,乃是廣南藩長。」

  這辛押陀羅也算是大宋通,連忙謙遜的表示那都是沒有的事兒,幾百艘船並不都是他的,王小仙卻是不管不顧,強行地認下了他是藩人之首的這個設定,同樣是起身敬酒。

  這貨是阿拉伯人,信教的,可偏偏王小仙的面子不能不給,也只能陪著喝了。

  「這位是開元寺主持法海。」

  「法海大師,久仰久仰。」

  「漳州李氏的家主李誕。」

  「李員外,久仰久仰。」

  有心人並不難注意到,這些過來做客讓王小仙親自作陪,李舜舉親自介紹的,竟然無一例外全都是福建路和廣南路的豪右,而且幾乎都是做海貿生意的。

  這些人也都是軍械監的大客戶,軍械監所出產的一些鐵質工具,茶葉,麻布,陶瓷,玻璃等物,每個月都會賣給他們許多,據說給的價格都非常好,海貿生意也非常的賺錢。

  可再怎麼說也都只是一些商賈而已啊,那還有個番邦蠻夷呢,這種貨色也配上桌?

  王小仙這個提刑即將上任的是京東路,不是福建路和廣南路啊。

  倒是也有人大概猜出了點來,王小仙非常善於借用商賈的力量,在河北的時候就大量的借了江南和兩浙商賈的力量,如今那些江南商賈應該是已經被榨的差不多,至少是拿不出多少現金了,很可能這是又想借這些福建和廣南的海商將來在京東也要搞些什麼事。


  可問題是你當時在河北的時候你上邊有唐介,你是欽差啊。

  這次去京東路只是做提刑啊。

  一時間,眾人實在是有點百思不得其解,為啥王小仙會對這些商人的姿態這麼低,那負責介紹的李舜舉又是存了什麼心思。

  見他這邊還在一直推杯換盞,作為新郎官,似乎實在是在這一桌耽誤的時間多了一些,對其他的客人好像是有些失禮,還是作為岳父的王安石主動找了過來,強行將王小仙拉走,給其他的幾桌客人陪酒。

  直到酒過三巡,才拍了拍他的肩膀:「行了,該入洞房了,憑你現在的身份,用不著陪太久。」

  「知道了,岳父。」

  「等會兒。」王安石突然叫住了王小仙。

  「你找來這麼多福建路和廣南路的,是打算在京東路搞事情啊。」

  「對啊,京東路全路沿海麼,想試試看搞海貿有沒有搞頭。」

  「你是憲司啊!介白,你只是個提刑官,財政都不歸你管,更別說這民政,商務了,你是管司法的啊。」

  王小仙卻是笑道:「岳丈您當翰林學士也沒耽誤您搞變法啊,我以為權力這東西,一來確實是看官職,但是二來還是要看是人,看事情由誰來做,您覺得呢。」

  王安石一時有些無語,還是皺眉道:「可不管怎麼說,你本職還是提刑,為什麼又提阿雲案?此事經官家兩詔定性,你還想搞什麼?這案子現在落你手裡,你想怎麼判?和司馬光他們一樣判絞麼?」

  王小仙搖頭:「如果我判的話,阿雲正當防衛,無罪,韋阿大拘謹,強姦婦女,當流放三千里,阿雲的那個叔父,拐賣婦女,打發配沙門島。」

  王安石目瞪口呆。

  良久,才緩緩吐了口氣道:「我早該猜到的,你做事,比我極端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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