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89章 趁人之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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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倫宇記得吳於勤曾跟他念叨過,當初裝修金店花了八萬。這樣算下來的話,僅在金店門面上的投入,就是十四萬。開業才一年多的時間,吳於勤四萬八就把金店轉讓出去,實際上是虧了九萬二。

  這就更加證實了可芸的猜測,吳於勤似乎急於籌措一筆現金。

  事實上,在五月中旬吳於勤貼出轉讓門面的GG之前,金店一直都是照常營業的。店裡請了三名店員,兒子被拐以後,吳於勤的確很少去店裡照看生意。每天都和愛人在縣城裡到處尋找兒子。

  大概從五一那兩天開始,夫婦二人好像突然放棄了希望,整日窩在家裡哪都不去。其實大家都明白,已經過去半個月,如果能找到孩子,早就有消息了。

  申樂珊每日以淚洗面,五一過後基本沒出過門。吳於勤每隔兩三天,還是會去店裡收走營業款。直到五月十五號,他突然通知店員盤點,當天下午就去列印了一張門面轉讓的告示貼在店門上,此後每晚都去店裡收營業款。

  五月二十八號,是給店員發工資的日子。吳於勤把三名店員的工資和提成一分不少的發放完畢,便向三人道歉,並告訴她們金店結業的消息。老闆兒子被拐,無心繼續經營,店員們都非常理解。

  第二天,也就是五月二十九號,吳於勤把店裡的存貨全部發回給供貨商,拿回十萬零七千多元的貨款。金店雖然已經結業,但是吳於勤差不多還是每天都要去門面,等著約看門店的人過來,跟人家討價還價。

  真正對他那間門面感興趣的人不多,因為租金太高,一般的生意難以維持。只有縣城另一家金店的老闆岑利行,開出的轉讓價格還算有些誠意。吳於勤當初盤下門面花了六萬轉讓費,岑利行還價四萬五,聲明店裡的貨櫃和設備他一概不要,裝修他也用不上,把店接過去,他還要重新裝修。

  吳於勤考慮再三,終於在岑利行提高了三千塊錢的價格後鬆了口,同意以四萬八的價把門面轉給岑利行。

  黃倫宇提到岑利行,一臉不屑地說這個人不地道。他把門面接過來之後,只是找人另外做了一幅招牌,就直接鋪貨開張,把這間金店當做了自己的分店。什麼貨櫃、設備一概不要,什麼還要重新裝修,全都是鬼話。

  吳於勤拿到最後這四萬八,就和申樂珊離開了惠澤縣。走的時候,他跟誰都沒打招呼,就這麼悄無聲息的走了。

  聽完黃倫宇的回憶,可芸輕輕嘆了口氣。「黃先生,吳於勤是去年才來惠澤的?」

  「是啊,當時小樂都還沒滿兩歲。」

  「吳於勤這間門面,如果不是著急轉讓的話,轉讓費還能提高一些吧?」

  「其實轉門面一是看時機,二是看運氣。如果吳於勤堅持正常營業,對他門面感興趣的人,就會對門面更有信心。而且這種事不能著急,你一急,就是你求著人家接手。你不急,生意照常做,那就是人家求著你把門面轉給他。這樣一來,轉讓費就可以提高到一個能讓人滿意的價格。如果讓我來轉的話,至少不會低於六萬。就算裝修費拿不回來,當初盤店那筆錢起碼不會虧。」

  芮雪不滿地說道:「這麼說起來,那個岑利行也是趁人之危啊,白白撿了那麼大一個便宜。如果不是碰上吳於勤家出了事,他想在這條街弄間分店,起碼也要投資十四五萬。結果只花了一個零頭,就把人家的金店弄到手了。」

  可芸一聽這話,不禁皺起眉頭。芮雪說得沒錯,這岑利行就是趁人之危。吳於勤的店是去年裝修開業,短短一年多的時間,金店各個方面看著都還像新的一樣。岑利行卻趁火打劫,僅用四萬多就弄到價值十四五萬的門店,顯然是在吳勤樂被拐事件中坐收漁利。

  俗話說利高者疑,哪怕是拐賣吳勤樂的人販子,把這孩子賣出去,估計也不會一下子掙到十來萬,而且還要冒極大的風險。岑利行瞅準時機,摸准了吳勤樂急於轉掉門面的心理,輕輕鬆鬆就給自己的分店省下了十來萬的投資。說實話,這簡直比搶劫還要好。

  摸清了金店轉讓的具體情況,可芸和芮雪還是沒有急著趕去春城。而是去惠澤縣局,跟處理拐賣案的師兄又見了一面。

  金店轉讓的細節,縣局的師兄並不清楚。但對岑利行,縣局師兄倒是早有耳聞,聽過不少關於此人的負面消息。

  「這傢伙我知道,仗著有幾個臭錢,經常糾集一幫爛人吃喝嫖賭。曾兩次被強制戒毒,一次因調戲婦女被處以治安拘留,還指使他人毆打在他金店門外擺攤的小販。」

  「那他不就是地痞惡霸了!」芮雪向來看不慣這種人。

  「說地痞惡霸也還算不上,不過此人德性確實不好,雖然多次被警方處理。但其違法行為,還夠不上刑事犯罪。要真是地痞惡霸,我們早就收拾他了。」


  可芸表情有些糾結,低聲緩緩問道:「師兄,近幾年在惠澤縣發生的拐賣案多嗎?」

  「不多。今年只有吳勤樂這一起。近年來,警方不斷加大力度打擊拐賣人口,群眾對人販也深惡痛絕,一旦發現有拐帶小孩嫌疑的人,還沒等警察趕到,群眾就已經把嫌疑人打了個半死。惠澤縣去年就有一起,群眾發現有人拐帶小孩,自發圍追堵截將嫌疑人抓住,把人打成重傷。這兩年,幼兒拐賣案確實很少發生了。」

  「師兄,依你看,吳勤樂被拐案,像不像專業拐賣人口的罪犯所為?」

  「像!事發時,申樂珊帶孩子在小區里玩,突然有人找她問路。就是說兩句話的工夫,孩子就不見了。我們分析,這是一起經過精心策劃的拐賣案。事後我們了解到,申樂珊幾乎每天都要帶孩子到小區樓下玩。孩子有睡午覺的習慣,大概三點過醒來,申樂珊就帶孩子到小區里活動一下。下午四點左右,恰恰是小區休閒區域人最少的時候。吳勤樂喜歡在綠化帶附近玩耍,幾乎也是固定的。」

  「就是說,動手前罪犯曾多次踩點。」

  「對,綠化帶後方是水泥圍欄,翻越圍欄就是我下午帶你們去的那條巷子。得手後逃走的路線和方式,也是預先計劃好的。罪犯甚至還偽裝成環衛工,用手推垃圾車作為掩護,把孩子帶離現場。」

  「環衛工人推的那種垃圾車,是統一定製的……」

  「垃圾車我已經在調查了!」師兄馬上打斷了可芸的話,「環衛部門一共有四十六輛手推垃圾車,主要用於清運縣城各處的垃圾箱。環衛工老韓,就是負責那條街的垃圾清運和清掃。每天下午四點,都在理髮店前面的十字路口,傾倒路口四個拐角上的垃圾箱。我已經請環衛處召集所有在四月十五號配有手推垃圾車的環衛工人,希望能找到關於垃圾車的線索。」

  「那好,師兄,如果有消息,請你通知我們一聲。」

  「嗯,一定。」

  兩人走出縣局,已經是六點過,天色漸漸暗下來,要趕去春城也不急在這一時。芮雪在附近找了一家館子,準備吃了晚飯再接著趕路。

  可芸滿腹疑慮地坐下來,等點菜的服務員一走開,就急切問道:「小雪,你看吳勤樂被拐案,會不會是一起綁架案啊?」

  「綁架案!」芮雪悚然動容,「你是懷疑岑利行?」

  「對,岑利行可以說是劣跡斑斑,像他這種人,為了巨大的利益,還有什麼事干不出來!吳於勤和申樂珊是外鄉人,在惠澤攤上孩子被拐這種事,他們能怎麼辦?」

  「當然只有按照綁匪的要求做!」

  「沒錯,黃倫宇說,孩子被拐後,吳於勤和申樂珊每天到處去找孩子。但是金店一直是正常營業的。就算半個月後,他們夫婦放棄了希望,整天窩在家裡。但金店仍在營業,吳於勤兩三天要去店裡收一次貨款。直到五月十五號,吳於勤才突然盤點庫存,並列印轉讓門面的告示貼在店門上。這說明什麼?」

  「吳於勤在那天接到了綁匪的電話。」

  可芸點頭道:「但有個問題很奇怪,假設吳於勤五月十五號就接到了綁匪的電話,那收取贖金的時間,定得是不是太長了。吳於勤五月二十八號才正式關門結業,五月二十九號把庫存的黃金髮回給供貨商。吳於勤到六月十號,才籌到最後一筆款,就是轉讓門面那四萬八。綁匪那麼有耐心,給他二十多天去籌錢嗎?」

  「如果綁匪是受人指使,就算沒耐心,也只能忍著。」

  「話說回來,吳勤樂被拐時只有三歲多,事發那天是四月十五,吳於勤必須等到六月十號把門面轉出去,才能籌集到贖金。差不多快兩個月的時間,誰來照顧這個三歲多的孩子呢?」

  「呃……」芮雪無法回答。

  「還有一點,假設岑利行為了謀奪吳於勤的金店,指使他人綁架孩子勒索贖金。這筆贖金的金額,應該定多少合適?」

  「岑利行應該不清楚吳於勤的經濟情況吧?」

  「吳於勤和岑利行一樣,都是開金店的。但是岑利行經營金店多年,有一定財富積累。吳於勤屬於剛涉及這個行業,前期投資很大,生意還沒有走上正軌,所以能夠拿出的現金不會太多。岑利行想要他的門面,就必須摸清吳於勤的現金流。在定贖金的時候,才能讓吳於勤被迫轉掉門面,剛好湊齊贖金。否則,贖金定得太高或太低,吳於勤都不一定會轉出門面。你說是吧?」

  「有道理。贖金要是定一兩百萬,吳於勤就算轉掉門面也是杯水車薪,那他肯定會想別的辦法。如果贖金定得太低,吳於勤不必轉掉門面,也能負擔這筆錢,那謀奪門面的計劃就要落空了。所以,岑利行可能查過吳於勤的經濟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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