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91章 九百四十七天
保險庫。
他父親離開這個世界九百四十七天之後——他終於要觸到那把鎖後面的東西了。
周六。日內瓦。上午八點十五分。
天是灰的。溫度降到了一度。
陳凡和龍雨晴從酒店步行出發。沿Rue du Rhône往東走。街上行人很少。偶爾有幾個穿深色大衣的瑞士人快步經過。臉上的表情都差不多——禮貌。疏離。不打擾。
CIMA日內瓦聯絡處。Rue du Rhône 62號。三樓。
一棟典型的日內瓦商業建築。石灰岩外牆。銅質門牌。電梯很小。只能站三個人。
Pierre Dumont在辦公室等著。五十多歲。灰白頭髮。面頰消瘦。穿著一件深藏青色的西裝。領帶打的是溫莎結。
他看到陳凡。站起來。握手。
「Mr. Chen.何律師提前通知了我。材料準備好了?」
龍雨晴遞上牛皮紙文件袋。
Dumont接過。拆開封條。抽出三份文件。一頁一頁看。速度不快。每一頁都看到底。
七分鐘。
「控股股東身份證明。BVI申訴副本。以及註冊申請截圖。」他把文件擺在桌上。整齊。「程序上沒有問題。我會在今天下午五點之前提交至CIMA的合規審查部門。根據開曼群島金融管理局的應急凍結條款——如果審查通過。Fanhua Global Holdings Limited的註冊程序將被暫停。直到爭議解決。」
「暫停多久?」陳凡問。
「九十天。最長可延期至一百八十天。」
九十天。夠了。
「謝謝。」
Dumont站起來送他們到門口。走到門邊的時候。他停了一下。
「Mr. Chen。我多說一句——何律師是我認識二十年的朋友。他讓我幫忙的事不多。這是第一次他用'緊急'兩個字。」
他推了一下眼鏡。
「你們在日內瓦——小心。」
陳凡點頭。沒多問。
出了CIMA。步行八分鐘。穿過兩個街區。到了Rue de la Corraterie。
隆巴德·奧迪耶。
這家銀行創立於1796年。比瑞士聯邦的成立還早。門面不大。沒有任何張揚的招牌。只有一塊不到半米寬的銅牌。刻著「Lombard Odier」的字樣。字體是十九世紀的襯線體。
如果不是專門來找。走在街上會直接錯過。
這就是真正的私人銀行。不需要讓路人知道自己的存在。
推門進去。大堂的面積出乎意料地小。深色木質地板。牆上掛著兩幅十八世紀的日內瓦湖風景油畫。接待台只有一個人。一位穿深灰色套裝的中年女性。頭髮盤得一絲不苟。
「Mr. Chen Fan?」
「是。」
「請跟我來。Dupont先生在等您。」
穿過一條走廊。走廊兩側的牆壁上掛著歷代合伙人的肖像。黑白的。發黃的。有些已經超過兩百年。每一張臉都帶著同樣的表情——謹慎。
到了一間會議室。圓桌。四把椅子。一個六十歲左右的男人站起來。
Marc Dupont。隆巴德·奧迪耶的高級客戶關係經理。
握手。他的手乾燥。力度精確。
「Mr. Chen。首先請允許我代表銀行對您父親的離世表示哀悼。陳先生是我們尊敬的客戶。」
「謝謝。」
「請出示您的護照和繼承權公證書。」
陳凡遞上。Dupont接過。看了護照的照片頁。又看了公證書。然後打開桌上的一台平板電腦。輸入了一串編碼。
「合規部門已經預審通過。現在需要最後的身份核驗。請您在這裡簽字——確認您是陳先生的直系繼承人。並以此身份申請打開保險庫編號GVA-0327。」
陳凡簽了。
「鑰匙。」
龍雨晴從隨身的文件包里取出一個密封袋。袋子裡是一把黃銅鑰匙。不大。齒紋複雜。
Dupont看了一眼鑰匙。點了頭。
「請跟我來。」
他們三個人走出會議室。進入一部專用電梯。電梯沒有樓層按鈕。只有一個讀卡器。Dupont刷了卡。
向下。
地下一層。地下二層。
電梯門打開。走廊比樓上更窄。燈光是冷白色的。牆壁是鋼灰色的金屬板。溫度恆定。濕度恆定。空氣里有一種極其微弱的金屬味。
走到走廊盡頭。一扇無把手的鋼門。
Dupont在門邊的面板上輸入一串密碼。又按了指紋。
鋼門無聲地打開。
裡面是一個不大的空間。大約十五平方米。三面牆上整齊排列著保險柜。深灰色。編號用小銅牌標註。
GVA-0327。第二排。左數第四個。
Dupont拿出銀行端的電子驗證器。按了一個按鈕。一串六位數字出現在屏幕上。
「驗證碼有效期九十秒。請在九十秒內完成雙重開啟。銀行鑰匙先轉。然後是客戶鑰匙。」
他用銀行的主鑰匙轉了第一道鎖。
然後退後一步。
「請。」
陳凡接過那把黃銅鑰匙。
他站在GVA-0327面前。
指尖觸到鑰匙的瞬間——他的手指微微收緊了一下。
九百四十七天。
從他父親死亡的那一天算起。他等了九百四十七天。
他把鑰匙插入鎖孔。轉。
咔噠。
櫃門彈開了。
裡面是一隻扁平的金屬抽屜。陳凡拉出來。
抽屜里放著三樣東西。
第一樣。一隻牛皮紙信封。封口用火漆封的。火漆上的印章——是他父親的私章。一個篆體的「陳」字。
第二樣。一份裝訂好的法律文件。藍色封面。厚約二十頁。封面印著「Deed of Trust」。信託契約。
第三樣。一張折成三折的列印紙。
陳凡先拿起那張列印紙。展開。
一份名單。
七個名字。七個名字後面各跟著一串數字——像是編號或帳號。
第一個名字——周伯年。
第二個名字——秦宗恆。
第三個名字——馬澤良。
第四個名字——許正陽。
第五個名字——Thomas Keller。
第六個名字——他不認識。一個英文名。David Hartmann。
第七個名字——
陳凡的瞳孔縮了一下。
第七個名字是宋敏華。
龍雨晴在他身後。看到了那張紙。
她什麼都沒說。
他父親離開這個世界九百四十七天之後——他終於要觸到那把鎖後面的東西了。
周六。日內瓦。上午八點十五分。
天是灰的。溫度降到了一度。
陳凡和龍雨晴從酒店步行出發。沿Rue du Rhône往東走。街上行人很少。偶爾有幾個穿深色大衣的瑞士人快步經過。臉上的表情都差不多——禮貌。疏離。不打擾。
CIMA日內瓦聯絡處。Rue du Rhône 62號。三樓。
一棟典型的日內瓦商業建築。石灰岩外牆。銅質門牌。電梯很小。只能站三個人。
Pierre Dumont在辦公室等著。五十多歲。灰白頭髮。面頰消瘦。穿著一件深藏青色的西裝。領帶打的是溫莎結。
他看到陳凡。站起來。握手。
「Mr. Chen.何律師提前通知了我。材料準備好了?」
龍雨晴遞上牛皮紙文件袋。
Dumont接過。拆開封條。抽出三份文件。一頁一頁看。速度不快。每一頁都看到底。
七分鐘。
「控股股東身份證明。BVI申訴副本。以及註冊申請截圖。」他把文件擺在桌上。整齊。「程序上沒有問題。我會在今天下午五點之前提交至CIMA的合規審查部門。根據開曼群島金融管理局的應急凍結條款——如果審查通過。Fanhua Global Holdings Limited的註冊程序將被暫停。直到爭議解決。」
「暫停多久?」陳凡問。
「九十天。最長可延期至一百八十天。」
九十天。夠了。
「謝謝。」
Dumont站起來送他們到門口。走到門邊的時候。他停了一下。
「Mr. Chen。我多說一句——何律師是我認識二十年的朋友。他讓我幫忙的事不多。這是第一次他用'緊急'兩個字。」
他推了一下眼鏡。
「你們在日內瓦——小心。」
陳凡點頭。沒多問。
出了CIMA。步行八分鐘。穿過兩個街區。到了Rue de la Corraterie。
隆巴德·奧迪耶。
這家銀行創立於1796年。比瑞士聯邦的成立還早。門面不大。沒有任何張揚的招牌。只有一塊不到半米寬的銅牌。刻著「Lombard Odier」的字樣。字體是十九世紀的襯線體。
如果不是專門來找。走在街上會直接錯過。
這就是真正的私人銀行。不需要讓路人知道自己的存在。
推門進去。大堂的面積出乎意料地小。深色木質地板。牆上掛著兩幅十八世紀的日內瓦湖風景油畫。接待台只有一個人。一位穿深灰色套裝的中年女性。頭髮盤得一絲不苟。
「Mr. Chen Fan?」
「是。」
「請跟我來。Dupont先生在等您。」
穿過一條走廊。走廊兩側的牆壁上掛著歷代合伙人的肖像。黑白的。發黃的。有些已經超過兩百年。每一張臉都帶著同樣的表情——謹慎。
到了一間會議室。圓桌。四把椅子。一個六十歲左右的男人站起來。
Marc Dupont。隆巴德·奧迪耶的高級客戶關係經理。
握手。他的手乾燥。力度精確。
「Mr. Chen。首先請允許我代表銀行對您父親的離世表示哀悼。陳先生是我們尊敬的客戶。」
「謝謝。」
「請出示您的護照和繼承權公證書。」
陳凡遞上。Dupont接過。看了護照的照片頁。又看了公證書。然後打開桌上的一台平板電腦。輸入了一串編碼。
「合規部門已經預審通過。現在需要最後的身份核驗。請您在這裡簽字——確認您是陳先生的直系繼承人。並以此身份申請打開保險庫編號GVA-0327。」
陳凡簽了。
「鑰匙。」
龍雨晴從隨身的文件包里取出一個密封袋。袋子裡是一把黃銅鑰匙。不大。齒紋複雜。
Dupont看了一眼鑰匙。點了頭。
「請跟我來。」
他們三個人走出會議室。進入一部專用電梯。電梯沒有樓層按鈕。只有一個讀卡器。Dupont刷了卡。
向下。
地下一層。地下二層。
電梯門打開。走廊比樓上更窄。燈光是冷白色的。牆壁是鋼灰色的金屬板。溫度恆定。濕度恆定。空氣里有一種極其微弱的金屬味。
走到走廊盡頭。一扇無把手的鋼門。
Dupont在門邊的面板上輸入一串密碼。又按了指紋。
鋼門無聲地打開。
裡面是一個不大的空間。大約十五平方米。三面牆上整齊排列著保險柜。深灰色。編號用小銅牌標註。
GVA-0327。第二排。左數第四個。
Dupont拿出銀行端的電子驗證器。按了一個按鈕。一串六位數字出現在屏幕上。
「驗證碼有效期九十秒。請在九十秒內完成雙重開啟。銀行鑰匙先轉。然後是客戶鑰匙。」
他用銀行的主鑰匙轉了第一道鎖。
然後退後一步。
「請。」
陳凡接過那把黃銅鑰匙。
他站在GVA-0327面前。
指尖觸到鑰匙的瞬間——他的手指微微收緊了一下。
九百四十七天。
從他父親死亡的那一天算起。他等了九百四十七天。
他把鑰匙插入鎖孔。轉。
咔噠。
櫃門彈開了。
裡面是一隻扁平的金屬抽屜。陳凡拉出來。
抽屜里放著三樣東西。
第一樣。一隻牛皮紙信封。封口用火漆封的。火漆上的印章——是他父親的私章。一個篆體的「陳」字。
第二樣。一份裝訂好的法律文件。藍色封面。厚約二十頁。封面印著「Deed of Trust」。信託契約。
第三樣。一張折成三折的列印紙。
陳凡先拿起那張列印紙。展開。
一份名單。
七個名字。七個名字後面各跟著一串數字——像是編號或帳號。
第一個名字——周伯年。
第二個名字——秦宗恆。
第三個名字——馬澤良。
第四個名字——許正陽。
第五個名字——Thomas Keller。
第六個名字——他不認識。一個英文名。David Hartmann。
第七個名字——
陳凡的瞳孔縮了一下。
第七個名字是宋敏華。
龍雨晴在他身後。看到了那張紙。
她什麼都沒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