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德武兼備(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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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俠,是什麼?

  是闖蕩江湖的快意恩仇?還是拼命一戰的視死如歸?又或者是為兄弟好友的兩肋插刀?

  都不是。

  受影視作品影響深刻的劉德武,心中有自己的答案。

  俠之大者為國為民,俠肝義膽除暴安良,斬盡世間不平事。

  自五歲起,劉德武以自己彪悍的性格,成了同齡人中的孩子王。

  別的小孩還在被爺爺奶奶抱著的時候,他就已經敢爬上村中最高的大樹掏鳥窩。

  與眾不同的魅力散發,連村中的大人也對劉德武高看一眼。

  小孩子之間難免打打鬧鬧。

  但無論是什麼樣的小孩子見到劉德武,都會躲得遠遠的。

  很簡單,因為他的理念就是以拳頭說話。

  有同齡人不服,打一頓就好了。

  直到十一歲那年,劉德武改變了。

  電視中播放著武俠電視劇,飛檐走壁一擊制敵,主角無所不能。

  相比於武力,最吸引他的還是那身為「俠」的人格魅力。

  自此,劉德武以此為目標,向成為一名「俠」努力。

  江山易改,本性難移。

  上了初中他依舊延續過去的習慣,以拳頭說話。

  入學後不到一個學期,劉德武就成了中學的老大。

  每當有外校的人來找事時,他總會帶著自己的一幫兄弟衝上前,給他們打個落花流水。

  即便是面對社會上的閒散人員,比自己年齡大上幾歲的小混混,也毫不畏懼。

  哪怕是這場仗打輸了,他也不會服輸,再次帶著自己的兄弟們打回來。

  一來二去,劉德武在鎮上數所學校打出屬於自己的名氣。

  相對的,他的父母也總被叫到學校中談話。

  終於,在即將畢業前的兩個月,劉德武又一次因為打架被叫了家長。

  這一次接見他父母的是校長。

  「您家孩子這種情況,要我說就別念了。」

  「到城裡找個廠子上班吧。」

  「天天打架對我們學校名聲也不好。」

  辦公室的門是開著的,劉德武就站在門外,聽到校長的話不屑地撇了撇嘴。

  反正自己拳頭大,走到哪都能闖出一片天地。

  天不怕地不怕的劉德武,最後還是怕了。

  他聽到了父母的膝蓋落地,他聽到了父母的極力討好,他聽到了父母的接連不斷的磕頭聲。

  俠的品質是忠義、孝順,如果連父母的尊嚴都保不住,那自己不就成了不孝之人嗎?

  劉德武走進辦公室,鄭重地鞠了個躬。

  這一鞠躬給校長嚇了一跳,他印象中的劉德武是那個囂張跋扈,一言不合就大打出手的人。

  十幾分鐘前還和自己吵得面紅耳赤,現在怎麼就進來給自己道歉了?

  他不明白,而且對劉德武突然間的轉變保持懷疑。

  不過當他看到劉德武望向父母的眼神充滿愧疚時,他相信了。

  寫下一份保證書,讓劉德武簽字後,便讓他回到教室上課。

  為了成為心目中的俠,劉德武下定決心絕不惹事,安安穩穩度過最後兩個月。

  實際上,劉德武還是很聰明的。

  兩年多的時間沒好好學習的他,僅憑最後兩個月的衝刺,就在中考中取得了不錯的結果——一所普通高中的錄取通知書。

  說不上多好,但對劉德武來說夠了。

  收到錄取通知書的當天,父母高興得不得了,殺了一頭豬招待左鄰右舍一起來享受這場很樸素的升學宴。

  看著父母滄桑的臉上布滿笑容,劉德武的心又一次轉變了。

  文武兼備之人才可稱之為俠,否則只能稱為莽夫。

  假期很快過去,劉德武背上書包前往學校報導。

  經學校分配,他被分配到一個普通的班級。

  陌生的班級中有幾副熟悉的面孔,初中班內的同學,還有兩個與自己一起出去打架的好兄弟。


  「未來三年還有人跟我做個伴,挺好。」

  但未來並不如他所想的那般順利。

  青春叛逆的青少年們,雄性荷爾蒙分泌旺盛,他們兇狠好鬥,經常因為一件小事大打出手。

  十五到十八歲這個年齡段,也是最容易出混子的時候。

  不少小混混借著外面所謂「大哥」的名聲,來找劉德武收保護費。

  無一例外,扭個手腕就疼得大叫的人,不配收他的保護費。

  人怕出名豬怕壯,劉德武再一次聲名鵲起,不過這一次名聲同樣給他帶來不小的麻煩。

  在放假前的一天,一個懷恨在心的小混混,帶著他的「大哥」還有幾個小兄弟,將劉德武堵在一個小巷子中。

  已經決定好好學習的他,並不想與對方有什麼爭鬥。

  「是他來收我的保護費,又打不過我,怎麼保護我?」

  「少廢話,我弟弟找你要錢是給你面子!」

  寒冬時節,為首的混混穿著一件黑色皮夾克,下身是藍色緊身牛仔褲,腳踝露在風中不知寒冷。

  劉德武不想搭理對方,又不是給那小混子打多重的傷,僅僅是扭個手腕而已。

  他向前走了幾步,卻不想為首的混混推了他一把,而後從懷中掏出一把摺疊刀。

  「給我弟弟道歉!」

  對方的咄咄相逼,成功讓劉德武找回曾經在初中打架的感覺,隨手彎腰撿起一塊磚頭,朝對方沖了出去。

  半分鐘後,為首的混混跪在地上,額頭見紅。

  其餘的混混見自己老大倒下,樹倒猢猻散。

  「別來收保護費了,我害怕。」

  劉德武掂了掂背上的書包,越過混混回到家中。

  桌上放著一小盆白菜燉豬肉,是他最喜歡吃的菜。

  就在他大快朵頤時,警鈴聲響起,治安官開車來到他家。

  不顧父母的阻攔,衝進屋內來到劉德武面前。

  劉德武以為是打傷混混,治安官要來拘留自己,站起身來準備跟他們走。

  卻不想走在最前方的治安官,從大衣中掏出一副錦旗。

  上面赫然寫著四個字「少年英雄」。

  「被你打傷的那名混混,是我們一直在追捕的逃犯,曾經在外地殺人逃竄到鎮裡。」

  「感謝小兄弟為我們制服逃犯。」

  劉德武懵了,他只是想給對方一點教訓,卻陰差陽錯成了少年英雄。

  這是不是說明自己,已經成為了一名為民除害的「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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