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章 那麼代價是什麼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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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朗今天原本是打算去公司。

  但還沒出門,就被林承安堵住。

  「李先生!」

  林承安面容憔悴地站在門口,手裡還提著各種禮物。

  「哎呀,林先生你怎麼來了,快進來坐。」

  李朗還沒開口,一旁的梁秀英趕忙放下手裡的手串。

  這兩天塑膠花賣不上價,她又開始串手串了。

  「英姐,你好。」

  林承安笑著將手裡的禮物遞出:「一點心意,還望笑納。」

  「這麼客氣。」

  梁秀英笑容燦爛,自從李朗浪子回頭後,這禮物她可沒少收。

  兩人坐定,林承安從口袋掏出一張支票:「李先生,這是你借給我的錢,現在如數奉還。」

  「嗯。」

  李朗將支票塞進上衣口袋,便閉口不言,林承安來這的目的是什麼,他一清二楚,不過他才不問。

  一旁林承安見李朗不語,搓了搓手道:「李先生我想向你約小說稿。」

  「《景報》銷量跌了?」

  「嗯。」

  林承安苦澀一笑,作為報社老闆,銷量會跌這件事情,他早就預料到了,所以昨天印刷廠只印了五萬份報紙。

  結果售賣情況比他想的還差,被退回了一半,還有兩萬多份,都是那些抱著僥倖心的讀者買的,希望《景報》還能繼續連載肥仔撞到正。

  多個報攤老闆都告訴他,購買的讀者很失望,有的直接在報攤前開罵。

  「我願意給你千字一百的價格。」

  這個價格是林承安斟酌過後,又和幾個編輯商量後的結果,畢竟李朗還是個新人,只寫過半部小說,雖然寫的很好,但終究比不上倪框,金墉,梁羽生,亦舒等人。

  一百?

  李朗笑了笑,他費這麼勁盤活《景報》,就為了賺千字一百的稿費?

  見李朗依舊不語,林承安咬咬牙:「一百二。」

  一旁梁秀英聽著價格,眼睛都直了但也沒搭話,就在那支著耳朵聽著。

  「稍等。」

  李朗沒有答應,而是轉身進屋,把《鬼吹燈》部分書稿拿了出來,遞給林承安。

  「這是你新寫的大作嗎?」

  林承安很興奮,這次不白來,只要李朗能拿出書稿證明這事有得談。

  他拿起《鬼吹燈》就開始看起來。

  「盜墓不是請客吃飯,不是做文章,不是繪畫繡花,不能那樣雅致,那樣從容不迫,文質彬彬,那樣溫良恭儉讓,盜墓是一種技術,一門進行破壞的技術.............

  這諸般事跡,須從我祖父留下的一本殘書《十六字陰陽風水秘術》講起。」

  「.......」

  只是一段引子,立刻就讓林承安提起了興趣。

  這時候已經有第一人稱的小說,所以林承安並沒感覺不適應,他慢慢的翻動著書稿,神情專注又驚喜。

  《鬼吹燈》這部小說,既有生動市井氣息,又有紮實的民俗文化,並且懸疑刺激又不失邏輯,關鍵是這個題材,普天之下獨一份。

  當然李朗也做了一些小小的修改,除了豐富人設,多增加了些江湖氣息武學傳承,也刪除其中一些『京味兒』濃重的詞彙。

  沒辦法,你一個香江人寫書,居然滿篇的『地道』這實在有些奇怪,而且香江人未必看的懂,當然江湖春典沒刪,那可是精髓!

  看小說的時間總是過的飛快,林承安感覺自己才進入狀態,書稿就看完了。

  他幽怨地看著李朗,似乎在說,再來一章,就一章!

  李朗直接無視了他的眼神,從他手裡拿過書稿笑道:「怎麼樣?」

  「好!太好了。」

  林承安激動的說道:「比肥仔撞到正更好看!」

  那當然,這可是開宗立派的作品。

  李朗心裡得意,卻笑笑沒說話。

  「這樣,我給你千字兩百怎麼樣?只要你願意在《景報》連載《鬼吹燈》。」


  「怎麼還說錢的事兒。」

  李朗擺擺手道:「你真以為《景報》是被一本小說帶火的?」

  林承安是個好老闆,但不是一個好商人,他最大的問題就是守舊,不主動求變,沉寂在《景報》昨日的榮光中,關鍵還有點慫。

  這段時間,李朗又仔仔細細的把《景報》的舊報紙讀了一遍。

  發現這個報紙,雅不雅,俗不俗。

  所以沒等林承安接話就繼續道:「《景報》既不敢像《明報》《成報》那樣揭露黑心警察,批評社會亂象。

  又自持身份不願意學《東方》《星島》搞明星八卦,馬經狗經,想學《快報》你又沒人家思想前衛大膽。

  這次如果不是嘉禾和各大報紙幫你炒作,誰會去買《景報》,況且我幹嘛非在你《景報》刊載,去其他大報紙,你信不信他們能出到千字三百?」

  李朗的話如同一把把快刀,將《景報》切得粉碎,把其中的病症全部暴露了出來。

  「這....」

  林承安面色漲紅,他知道李朗說的都是實話,但一時間卻難以接受。

  見他一幅天人交戰的模樣,李朗挑挑眉低語道:「我可以幫你,重鑄《景報》榮光。」

  「那代價是什麼?」

  「60%的《景報》股份。」

  「嘩啦啦。」

  梁秀英不可思議的看著李朗,手中的珠子紛紛滾落在地,發出聲聲脆響。

  「李先生。」

  林承安喉嚨似乎被人掐住,嘶啞又憤怒的說道:「你在和我開玩笑嗎?」

  「林先生,是否覺得我在趁火打劫?」

  「難道不是嗎?」

  李朗有些無奈,坐直了身子說道:「如果你是《明報》是《成報》那我自然是趁火打劫!

  但《景報》不是,《景報》已經山窮水盡,有什麼值得我打劫的?我在你這上面連載,難道沒冒風險?況且除了小說,我還準備了一系列的營銷計劃。

  最關鍵的一點,我沒有逼迫你,這件事情本質上就是一樁買賣,你不願意買,自然可以走。」

  對於《景報》,李朗自覺已經幫的夠多,這段時間《景報》賺了多少錢,李朗並不清楚,但至少夠林承安給員工發工資。

  當然《景報》的配合也相當到位,所以李朗今天才會跟他說這麼多,即使真談不攏,也希望給林承安一點提醒,期望他日後能自行改進,畢竟這世上有良心的老闆不多。

  「這....」

  林承安此時真想轉身就走,但此刻近在咫尺的門口,卻猶如一道天塹,他只要敢跨過去,大概就會掉入萬劫不復的深淵。

  但讓他交出60%的股份,他也不願意,這種割家產的事情,換誰也沒那麼大魄力說給就給。

  李朗也不著急,自己在那算這段時間的收益,扣除掉最近的消費,銀行還有兩萬兩千塊,加上這三萬塊,就有五萬多。

  穿越一個月才賺五萬塊,感覺有點丟穿越者的臉啊?人家那些穿越者,哪個不是穿越三五天就十幾萬,幾十萬的賺。

  更有甚者已經住洋房,睡女明星了,和他們一比李朗感覺很羞愧啊。

  「我能不能回去考慮一下。」

  過了半晌,林承安才回了一句。

  「隨你,但我醜話說在前面,《景報》現在如風中殘燭,說滅就滅,等真的火滅了,你再來找我,就是另外的價錢。

  而且,我說不定會自己辦報紙,所以我只給你三天時間,如果考慮清楚就帶著律師到嘉禾片場找我,過時不候!」

  「我明白李先生!」

  林承安點點頭,滿臉心思地踏出門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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