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荒野酒館
春日的太陽稍微有點暖意。
趁著不是工作日,哥布倫將帶來的大麥種子種到羅南的一塊地裡面。
又拿著鋤頭在種植了黑麥的一塊地里鋤草。
這裡使用的是三田輪作制。
將獲得田地分成三塊,一塊田在秋天種植黑麥,到次年的7月份才收穫。
還有一塊田則是春天種植春大麥,俗稱春播。
剩餘的一塊田地空著休耕,休耕的原因是沒有化肥,為了保持土地肥力,必須得每年輪耕。
羅南得到田地的時候有一塊田地已經種植了黑麥,現在春天長上來了。
一直忙活到了下午,哥布倫擦了擦頭上的汗水,拿出一塊黑麵包用冷水泡開,一邊吸溜一邊望著遠處。
「哥布倫,我回來啦。」
遠處傳來聲音。
哥布倫抬頭看到一匹高大的戰馬,戰馬上騎著熟悉的身影。
「羅……老爺,你回來啦。」
看清楚是羅南,哥布倫放下吃飯的破瓦罐,趕忙站起身歡快跑過去,近距離看著羅南腰間的寶劍和馬背上的那根精緻金屬長矛,以及個頭比他還高一些的健碩黑色戰馬,有些不好意思的摸著腦袋。
「你走了之後我給你種上了春大麥,把黑麥地的草鋤了,你的鵝我每天都餵。」
羅南看了一眼自己的田地和大房子跳下馬,從懷裡摸出一張羊皮卷遞過去。
「送給你的禮物。」
哥布倫伸手接過來,打開看了看,抓了抓頭髮。
「我不識字。」
一激動忘了這事兒,也就哥布倫心思單純,不會認為自己在故意侮辱他,將羊皮卷拿回來。
「埃德里克老爺給你的赦放文書,你現在是自由民,不再是農奴了。」
之前回到領地石頭小城堡,埃德里克就寫了這份赦放文書,而且未收取任何贖金。
投桃報李,羅南將之前賜給自己的那一小塊地還給了埃德里克,還有那座大房子也送給了埃德里克。
哥布倫這才將羊皮紙拿過去正著反著看了幾遍,眼淚吧嗒吧嗒掉落。
「那以後我沒有份地可以種,沒飯吃了。」
這傻大個……
羅南捶了捶哥布倫的胸膛。
「別擔心,我已經是騎士老爺啦,而且獲得了一塊新的封地,到了那裡有大量的地讓你種,我會重新給你一片更大的地。」
哥布倫這才擦了眼淚高興起來。
羅南帶著哥布倫將剩餘的一隻鵝抓出來,到哥布倫的石頭小屋將所有的物資全部裝車,包括羊,雞,鵝,穀物還有農具。
早已經聽說哥布倫成為自由民的農奴都過來看熱鬧,微胖的艾瑪也在裡面。
足足將排車裝滿,還餘下一些瓦罐之類的破爛。
「哥布倫,這些東西不要了,路程很遠,我們到了地方再重新買。」
羅南勸阻哥布倫放棄那些不太值錢的東西,然後和其他的農奴告別。
告別之後哥布倫拉著笨重的木輪排車,羅南則騎著戰馬踏上了前往領地之路。
等兩人離開,其他人剛想進去哄搶剩下的那些破爛,微胖的艾瑪拿著一根棍子守在門口,凶神惡煞。
「以前我可是要嫁給哥布倫的,他走了剩下的東西就是我的,給我滾開。」
走了一陣,經過埃德里克的騎士莊園時,羅南看著費力拉著車的哥布倫有些於心不忍,索性讓哥布倫等著,自己去了一趟石頭小城堡里,問埃德里克購買了一匹駑馬來拉車,花費了5個金幣。
「羅南,如果需要的話我派兩名侍從護送你去黑鴉嶺。」臨走之前埃德里克善意說道:「你只需要給侍從一點錢。」
羅南覺得用不著這樣,如果自己都對付不了的麻煩,帶著兩名侍從作用不大,予以拒絕。
告別了小城堡,羅南騎著戰馬,哥布倫趕著駑馬拉著排車,塔姆躺在排車上,朝著目的地進發。
按照埃德里克的指引,黑鴉嶺也處於帝國邊境,不過那裡的邊境是一些峭嶺,氣候條件稍微好些,距離這裡大概有170公里左右的路程,需要大致八到十天能夠到達目的地。
路上羅南回憶著穿越來的經歷。
從農奴到騎士走的還算順利,基本沒有什麼大的阻礙。
而且從這些天的經歷他發現,只要不是身處底層,這個中世紀似乎沒有所了解的那個中世紀那麼可怕,貴族人都還不錯,至少埃德里克和伯爵大人人都挺好的,恪守禮儀,道德高尚。
除了那伙強盜,遇到的其他貴族敵人也都不是什麼窮凶極惡之徒。
「看來網絡小說里中世紀貴族都是像瘋子一樣卑鄙無恥不太正確啊。」
不過話又說回來,來到這裡時間還是太短了,也許是體驗不夠深的緣故。
回過神,羅南幹勁十足。
等到了自己的領地,好好種田經營,將自己的領地打造的繁華一些。
時至夜幕降臨,羅南望著前方出現在荒野的小旅館。
中世紀這樣的荒野酒館或者旅館並不少見,需要領主授權或支付酒稅,經營者通常是農戶、退伍士兵、寡婦、商人,或是被雇來經營領地產業的人。
代價是酒館主要向領主繳納固定地租,酒類營業稅,商旅收入抽成等。
而客人則主要以商隊,旅人為主,算是領主增收的一種手段。
埃德里克特地提醒過,人少的時候夜晚儘量不要在野外過夜,選擇荒野旅館為好,雖然這樣會花一點錢,但總比在野外碰上什麼糟糕的事情要好,畢竟身上帶著一大筆錢。
「哥布倫,我們去旅館。」
……
夜幕下的旅館內燈火通明,擺放著四張桌子,其餘三桌空著,只有靠近窗戶角落的那張桌子坐著兩人,兩人面色通紅,顯然是長時間的風吹日曬造成的。
穿著鎖子甲,帶了武器。
兩人面前放著朗姆酒杯,臉色很難看。
「這該死的地方,已經兩天了,也沒有看到什麼像樣的商人路過。」一人低聲嘟囔著:「我們到底要在這裡浪費多少時間。」
另外一人倒是氣定神閒,把玩著酒杯:「頭兒在埃德里克那裡損失了接近一半的人,正在氣頭上,回去也看不到好臉子,待在這裡沒什麼不好。」
嘟囔的那人抬頭看了一眼氣定神閒的同伴,壓低聲音:「可頭兒給我們的酒錢不多了,要是酒錢花完之前找不到有價值的目標,回去之後頭兒會大發雷霆的。」
正說著旅館的門被推開,兩道身影走了進來。
趁著不是工作日,哥布倫將帶來的大麥種子種到羅南的一塊地裡面。
又拿著鋤頭在種植了黑麥的一塊地里鋤草。
這裡使用的是三田輪作制。
將獲得田地分成三塊,一塊田在秋天種植黑麥,到次年的7月份才收穫。
還有一塊田則是春天種植春大麥,俗稱春播。
剩餘的一塊田地空著休耕,休耕的原因是沒有化肥,為了保持土地肥力,必須得每年輪耕。
羅南得到田地的時候有一塊田地已經種植了黑麥,現在春天長上來了。
一直忙活到了下午,哥布倫擦了擦頭上的汗水,拿出一塊黑麵包用冷水泡開,一邊吸溜一邊望著遠處。
「哥布倫,我回來啦。」
遠處傳來聲音。
哥布倫抬頭看到一匹高大的戰馬,戰馬上騎著熟悉的身影。
「羅……老爺,你回來啦。」
看清楚是羅南,哥布倫放下吃飯的破瓦罐,趕忙站起身歡快跑過去,近距離看著羅南腰間的寶劍和馬背上的那根精緻金屬長矛,以及個頭比他還高一些的健碩黑色戰馬,有些不好意思的摸著腦袋。
「你走了之後我給你種上了春大麥,把黑麥地的草鋤了,你的鵝我每天都餵。」
羅南看了一眼自己的田地和大房子跳下馬,從懷裡摸出一張羊皮卷遞過去。
「送給你的禮物。」
哥布倫伸手接過來,打開看了看,抓了抓頭髮。
「我不識字。」
一激動忘了這事兒,也就哥布倫心思單純,不會認為自己在故意侮辱他,將羊皮卷拿回來。
「埃德里克老爺給你的赦放文書,你現在是自由民,不再是農奴了。」
之前回到領地石頭小城堡,埃德里克就寫了這份赦放文書,而且未收取任何贖金。
投桃報李,羅南將之前賜給自己的那一小塊地還給了埃德里克,還有那座大房子也送給了埃德里克。
哥布倫這才將羊皮紙拿過去正著反著看了幾遍,眼淚吧嗒吧嗒掉落。
「那以後我沒有份地可以種,沒飯吃了。」
這傻大個……
羅南捶了捶哥布倫的胸膛。
「別擔心,我已經是騎士老爺啦,而且獲得了一塊新的封地,到了那裡有大量的地讓你種,我會重新給你一片更大的地。」
哥布倫這才擦了眼淚高興起來。
羅南帶著哥布倫將剩餘的一隻鵝抓出來,到哥布倫的石頭小屋將所有的物資全部裝車,包括羊,雞,鵝,穀物還有農具。
早已經聽說哥布倫成為自由民的農奴都過來看熱鬧,微胖的艾瑪也在裡面。
足足將排車裝滿,還餘下一些瓦罐之類的破爛。
「哥布倫,這些東西不要了,路程很遠,我們到了地方再重新買。」
羅南勸阻哥布倫放棄那些不太值錢的東西,然後和其他的農奴告別。
告別之後哥布倫拉著笨重的木輪排車,羅南則騎著戰馬踏上了前往領地之路。
等兩人離開,其他人剛想進去哄搶剩下的那些破爛,微胖的艾瑪拿著一根棍子守在門口,凶神惡煞。
「以前我可是要嫁給哥布倫的,他走了剩下的東西就是我的,給我滾開。」
走了一陣,經過埃德里克的騎士莊園時,羅南看著費力拉著車的哥布倫有些於心不忍,索性讓哥布倫等著,自己去了一趟石頭小城堡里,問埃德里克購買了一匹駑馬來拉車,花費了5個金幣。
「羅南,如果需要的話我派兩名侍從護送你去黑鴉嶺。」臨走之前埃德里克善意說道:「你只需要給侍從一點錢。」
羅南覺得用不著這樣,如果自己都對付不了的麻煩,帶著兩名侍從作用不大,予以拒絕。
告別了小城堡,羅南騎著戰馬,哥布倫趕著駑馬拉著排車,塔姆躺在排車上,朝著目的地進發。
按照埃德里克的指引,黑鴉嶺也處於帝國邊境,不過那裡的邊境是一些峭嶺,氣候條件稍微好些,距離這裡大概有170公里左右的路程,需要大致八到十天能夠到達目的地。
路上羅南回憶著穿越來的經歷。
從農奴到騎士走的還算順利,基本沒有什麼大的阻礙。
而且從這些天的經歷他發現,只要不是身處底層,這個中世紀似乎沒有所了解的那個中世紀那麼可怕,貴族人都還不錯,至少埃德里克和伯爵大人人都挺好的,恪守禮儀,道德高尚。
除了那伙強盜,遇到的其他貴族敵人也都不是什麼窮凶極惡之徒。
「看來網絡小說里中世紀貴族都是像瘋子一樣卑鄙無恥不太正確啊。」
不過話又說回來,來到這裡時間還是太短了,也許是體驗不夠深的緣故。
回過神,羅南幹勁十足。
等到了自己的領地,好好種田經營,將自己的領地打造的繁華一些。
時至夜幕降臨,羅南望著前方出現在荒野的小旅館。
中世紀這樣的荒野酒館或者旅館並不少見,需要領主授權或支付酒稅,經營者通常是農戶、退伍士兵、寡婦、商人,或是被雇來經營領地產業的人。
代價是酒館主要向領主繳納固定地租,酒類營業稅,商旅收入抽成等。
而客人則主要以商隊,旅人為主,算是領主增收的一種手段。
埃德里克特地提醒過,人少的時候夜晚儘量不要在野外過夜,選擇荒野旅館為好,雖然這樣會花一點錢,但總比在野外碰上什麼糟糕的事情要好,畢竟身上帶著一大筆錢。
「哥布倫,我們去旅館。」
……
夜幕下的旅館內燈火通明,擺放著四張桌子,其餘三桌空著,只有靠近窗戶角落的那張桌子坐著兩人,兩人面色通紅,顯然是長時間的風吹日曬造成的。
穿著鎖子甲,帶了武器。
兩人面前放著朗姆酒杯,臉色很難看。
「這該死的地方,已經兩天了,也沒有看到什麼像樣的商人路過。」一人低聲嘟囔著:「我們到底要在這裡浪費多少時間。」
另外一人倒是氣定神閒,把玩著酒杯:「頭兒在埃德里克那裡損失了接近一半的人,正在氣頭上,回去也看不到好臉子,待在這裡沒什麼不好。」
嘟囔的那人抬頭看了一眼氣定神閒的同伴,壓低聲音:「可頭兒給我們的酒錢不多了,要是酒錢花完之前找不到有價值的目標,回去之後頭兒會大發雷霆的。」
正說著旅館的門被推開,兩道身影走了進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