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0章 宛平縣民,告建昌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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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腐儒!腐儒!!」

  「瑪德,一群狗艹的玩意,連特麼武夫都不如!」

  聽得皂隸回報,李斌心頭一陣火起。

  雖然早就做好了被官僚主義牴觸的心理準備,但事實真的出現時,李斌難免會替那些生活在這些地方的樵夫感到不值。

  反倒是懷來,給了李斌一個驚喜。

  只可惜,在嘉靖二年時,懷來還沒設縣。如今其官方稱呼應該叫作懷來衛,隸屬於萬全都司。在原本的歷史上,直到嘉靖三十二年時,才撤懷來衛,改懷來縣,並設立知縣等職。

  如今其雖未設縣,可一個地處京郊的二等衛城,實質上和行政縣,區別不大。

  在「練二,種八」的二等衛,5600人編制里。特麼的4480號人,都是種地的農民。加上懷來所在的位置,不如邊衛那般,經常發生戰鬥,生產活動極其穩定。

  導致其經過百年多的演化,除了皮子還是披著軍衛的皮。內里,早就長成了行政縣的樣子。

  可甭管它內里如何,起碼在大明的法理上,這會的懷來還是隸屬於軍隊系統的軍衛。

  便是懷來衛的指揮,對待宛平來人的態度不錯,李斌也不敢和對方大張旗鼓地搞合作。否則,一個「擅交邊將」的罪名,隨時都可能落到自己頭上。

  「虧本官還想著帶他們一塊發財,如今看來,倒是本官一腔好意餵了狗。」

  知縣公房內,李斌當真是被自己宛平周邊幾個縣的知縣氣得不輕。

  本來宛平這邊,剛有大額進帳。為了避免沼氣工程完工後,那千餘民工的就業問題,衝擊到宛平而今來之不易的好局面。

  李斌就在思索,如何用剩下的銀子,去做點投資。在擴大生產,增加供給的同時,亦是創造出一些工作崗位來容納這些民工。

  本著「一隻羊是趕、一群羊也是放」的想法,李斌打算匯總一下,周邊各縣因工部軍器局柴炭訂單減少,生活質量被迫下降的樵夫數量。

  看看總計有多少人的生計問題需要解決,如果能辦,自己這邊就想辦法一次性辦了。比如投資某個產業時,將一些下游供應鏈讓給周圍的幾個縣。

  在滿足自己那點微弱的「救贖」心理之餘,也藉機平衡一下宛平和周圍各縣的發展差距。避免因自己風頭出得太過,而引起公憤...或者叫公妒?

  可現在嘛...

  李斌除了感慨「和這群蟲豸在一起,怎麼搞好大明發展」之外,再無其他想法。

  「行了,你也別在本官這戳著了。去劉主簿那,把這兩個月杜縣丞判的案卷,給本官取來吧。」

  擺手示意公房內,那迎合李斌不是,反對李斌更不行,正尷尬得恨不得腳趾摳地的皂隸退下。

  李斌打算翻翻自己不理政務期間,宛平政治情況,以便自己接手政務。

  畢竟,現如今,沼氣工程需要自己盯著的部分已經做完,且病假早已過期。再不署理政務,那就說不過去了。

  在縣衙財政短期無竇的情況下,李斌將切入宛平政務的點,放在了刑名一道上。

  刑名,事關公平、公正。

  若想宛平發生真正的改變,官府身為「裁判」,就必須要守住公平的底線。往往越是公平的地方,其發展也會越好。

  不一會,皂隸將李斌要的案卷送到,李斌也從公房的書架上取下一本《大明律》攤開。一邊審閱卷宗上的案由、經過,一邊對照《大明律》,比對縣丞杜峰的判罰是否公允。

  在宗法盛行的中國,自古以來人們就不太喜歡到官府狀告。等閒糾紛,根本鬧不到見官的地步。便是在牧民二十餘、近三十萬人的明代超級大縣宛平。

  兩月以來,訴狀也不過四十之數,比例低得嚇人。

  在經過一個時辰的查閱後,大多數案子,杜峰的判罰都比較令李斌滿意。起碼在官方記錄上,縣丞杜峰的判罰,都堪稱有理有據,沒有逾越律法,私加重刑等違規之舉。

  可看著看著,一個案子的出現,引起了李斌的興趣。

  【為強占民田事】

  【具狀人孫銘,年四十有二,系順天府宛平縣民籍,住城南三里屯,務農為業,今遭豪惡欺凌,冤屈莫伸,謹依律陳告。】

  訴狀的內容,都是專業狀師代擬,案情陳述、當事人身份等信息,表達簡練、直接。


  短短一個開頭,便點明了「田宅糾紛」的案件性質。

  而豪強惡霸,強占田宅的事,在古代劇本大都差不多。

  無外乎是惡霸豪強,帶上幾十惡奴,找上一個理由,便強行沖入他人田宅,逼迫他人出讓田宅所有權。

  而這個案子,之所以能引起李斌的注意,原因無他:那孫銘狀告的豪惡,是建昌侯張延齡!

  張延齡何許人也?

  弘治朝孝康敬皇后、正德朝慈壽皇太后、嘉靖朝昭聖康惠慈壽皇太后的親弟弟!

  一個黔首小民,居然敢狀告皇親國戚?還是超品的侯爵?

  能出現這種「駭人聽聞」的事,李斌猜測可能只有兩個:

  1.那孫銘就是一個棒槌!

  2.建昌侯張延齡強占其田宅,做事太過。

  比如,原本價值一百兩的田地,張延齡只給十兩、二十兩就要強買。這是強占民田;

  而原本價值一百兩的田地,張延齡只給一兩,或是乾脆一兩都不給,就要逼著孫銘交出田契,這也是強占民田。

  如果是第一種情況,李斌相信,大部分正常人的選擇都是自認倒霉。

  雖然很虧,但好歹能活下去。犯不著冒著被這種勛貴弄死的風險,去告他。

  但如果是第二種情況呢?

  張延齡行事,已經毫不在乎黔首死活。若乖乖交出田契,自己一家老小都得被餓死的話,那還不如豁出去,狠狠告他一狀!

  由於該案涉及到皇親國戚,按制,宛平縣沒有審理資格。

  所以案卷上,李斌看到縣丞杜峰的批覆是「轉呈順天府」。

  沒有升堂審理,自然也就沒有該案具體的緣由、經過等記載。

  當然,縣丞杜峰的做法沒有問題。

  狀告一名侯爵的案子,莫說是「四級三審」制度下,四級司法單位縣衙了。便是三級的府衙、二級的省衙,通常都沒有權力對其判罰。

  一般而言,地方官府接到這種狀告超越官衙本身級別的案子時,都會逐級上呈。

  直到刑部、大理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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