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3章 我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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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忙活到晚上十點鐘,眾人離去,自治會辦公室內,只剩下周朝先與幾位乾爹。

  「一場演唱會,你就賺那麼多,不如多開幾場。」黃炳仁不再給茶杯續水,怕晚上睡不著,總起夜。

  「對呀,這次來看演出的人,我看了下得有三百吧?光門票就賣了九千塊!乖乖,現在錢這麼容易賺的嗎?」張濤從沒想過,還可以這麼賺錢,以前唱歌都是為了放牛羊的時候解悶。

  周朝先搖著頭,「乾爹,我現在只是在學生之間有知名度,再說真正願意為音樂花錢,還喜歡我的歌曲的學生就那麼多!學生沒什麼錢。隔十天半個月一次剛剛好。」

  實際上誰都願意多賺錢,但要考慮受眾的經濟能力,這次能三百人,完全是因為白天一大群大學生散步,緊張了一天,所以晚上才想著放鬆一下,對錢不再計較。

  否則演唱會能有一百左右人已經相當不錯了。

  免費的時候都是家人,讓消費的時候,就是路人了。

  黃炳仁不這麼認為,他一直想著薅一把羊毛,最好把羊毛都薅光,萬一不火了,也沒處再賺這筆錢。「月末再搞一次?」

  周朝先點了點頭,給各位乾爹重新斟茶:「可以,不過十月初不能搞了,是敏感期。」

  其他人點著頭,畢竟十月十日會有閱兵儀式,之前任何風吹草動,都會被當典型處理。哪怕是眷村內,也只能消停。

  一直沒說話,品茶的吳彥峰忽然開口道:「朝先,我不反對你談戀愛,但一定不能是蔡文芳!」

  一說到蔡文芳,屋子內沒了動靜。幾個乾爹相互對視一眼,他們也不明白吳彥峰為什麼反對。

  畢竟蔡文芳是眷村的人,知根知底,是他們從小看到大的姑娘,勤勞肯干,也是一個會過日子的人。而且現在事業有成,還特別中意乾兒子。

  「老吳,為什麼他們不能相處啊?」黃炳仁疑惑地問道。

  吳彥峰自顧地喝著茶水,就是不說理由,嘟嘟囔囔也沒說個所以然來:「我就是反對!朝先答應我!否則,你的演唱會也別開了!」

  這話點了黃炳仁的炸藥桶,他騰的一下站起來,不高興地說道:「老吳,你喝的是茶水,不是馬尿!演唱會怎麼能斷呢!」

  其他乾爹也紛紛附和著,勸著吳彥峰不要過度干涉周朝先的事業與生活。

  「要我說周朝先有長生天的庇佑,一定會順風順水,我們一幫老不死的,也不懂什麼!」張濤偷偷從口袋裡拿出小瓶酒,嘬了一口,又抿一口茶水當下酒菜。

  吳彥峰一直搖頭,說什麼也要周朝先答應。

  見到幾位乾爹要為這事吵起來,當事人立即伸手平息他們的怒火,笑著替吳彥峰打圓場:「吳爸爸只是關心我,關心則亂嗎?行,我保證不跟蔡文芳相處,不過我答應了去她的歌廳駐唱。」

  吳彥峰這才鬆了一口氣,看了幾個老哥們,淡淡地說道:「朝先,你賺的錢別亂花,也不用給我們花,你好好攢錢,以後娶媳婦用。不管是張愛嘉,還是鄧莉筠,還是那個小林,都是不錯的姑娘,把握住機會啊!」

  說到傳宗接代,幾個老傢伙來了興奮勁,一直說著鄰居誰誰誰都抱孫子了,那小豆丁非常可愛。

  開始催促周朝先抓緊結婚生孩子,他們好輪流抱孫子。

  「爸爸們,我才十九!」

  「十九怎麼了?陳賢良他們倆十六七就結婚了。」黃炳仁立刻批評起周朝先要不得的思想。

  他們這些人大多數十六七就開始當兵了,就已經上戰場了,許多人也沒能從戰場上下來,所以對有後這事特別看重。

  在老常的政策下,他們這些人不當軍官,沒辦法娶妻生子,就像老吳,每天都把行李卷好,準備打回去。

  也因為這項政策,導致老常的鐵桿支持者們,二代三代人數不多,後面能丟基本盤,也是能預料到的。當然,實際情況遠比這個複雜。

  這話題,周朝先完全插不上嘴,只能坐在那聽乾爹們興奮地規劃著名未來,必須生十個八個的,他們恨不得每個人帶倆。

  …………

  徐磊在拿到周朝先最新作品《現在去見你》之後,召集編輯部的人火速校稿。

  同時開始催促宣發部門,開動鈔能力,找人專門為周朝先寫幾篇軟文,在報紙上刷刷存在感。

  黃冠雜誌的平老闆,以前在聯合報幹過,自然有不錯的資源。他動用關係,幫周朝先要到一次專訪。


  像之前的報導大多數介紹的是發生的事情,而不是當事人本身。

  這一「光榮任務」自然落在了有貓膩的汪小敏身上,在聯合報主編的眼中,她絕對跟周朝先關係不一般。

  所以第一次正式採訪周朝先個人,就在眷村自治會。

  「最近怎麼樣?」周朝先看著精神抖擻的女記者,笑著問道。

  汪小敏雙手抱著茶杯,小口抿一下,劣質的綠茶味道充滿口腔,能看茶杯上面飄著的小木棍。「本來很好,喝你的茶水後,我感覺要去醫院了!」

  周朝先尷尬地笑了笑,這段時間一直忙於事業,也沒想過在自家招待什麼人,所以沒買好茶葉。「贖罪贖罪,我中午請你出去吃飯!」

  「那還差不多,對了怎麼沒看到你的小情人呢?」汪小敏裝模作樣地看了一圈。

  周朝先知道對方說的是張愛嘉,也沒過多解釋,畢竟男女關係沒辦法解釋,說多了反倒引起麻煩。

  「今天,汪大記者有什麼吩咐?」

  「我問你答!」汪小敏打開記事本:「名字?」

  「……」

  「年齡?性別?」

  周朝先咧嘴笑著說句:「我是沃爾瑪購物袋……」

  汪小敏一副看傻子的模樣望著他,然後噗嗤地笑了:「你這人真有意思。不跟你鬧了,主要講講你的經歷,理想,怎麼想要創作小說,靈感來源於哪裡!」

  這題,周朝先會,不就是賣慘環節嗎?他把之前的經歷說了出來,經過相當多的藝術加工後,成了這樣:

  周朝先見識到了父輩們為國奮鬥,他從小立志成為一名軍人。生在藍旗下,長在自由里。雖然母親早亡,但他從小就獨立,能自己做飯,能幫父親幹家務,好好學習,天天向上……

  父親重病的時候,撿垃圾、發傳單、餐廳打工,至於黑幫,那完全是無稽之談,那時候只是為了在打工的時候不被欺負,與一些好友互助而已。

  寫歌是為了陶冶文藝氣息,寫小說是為了表達對美好愛情的嚮往。根本不是為了金錢,人生不是眼前的苟且,還有詩和遠方!

  汪小敏差點就信了!不過這小子確實頻頻爆出金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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