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章:虧不虧心啊?(求月票!)
天塌了!
這小子沒跟自己說實話。
在杭市的時候,還信誓旦旦地說自家的魅魔手機可以賣一千多,利潤空間三百塊。
結果呢?
售價八百塊。
成本四百塊。
這樣的成本和利潤空間,主動讓出去那麼多利潤,你要死啊?
偷偷來到會議室外偷聽多半談判內容的丁三石感覺頭暈目眩,噁心,想吐。
都是我的錢啊!
我也是魅族科技的股東,怎麼就聽不到一句實話呢?
給銷售渠道讓利也行,好歹你多給自己留點啊!
牙疼!
內心憤恨之餘,丁總絲毫沒有意識到事實:他目前還不算魅族科技的股東,沒掏錢呢。
只能狠狠地把目光投向同樣懵逼的小馬哥:這娃到底會不會做生意?
哪有主動讓出大頭利潤做生意的人?
這不是敗家嗎?
小馬哥回以無奈的眼神:老哥,我又不是魅族科技的人,怎麼知道他們的彎彎繞?
還有,偷聽很敗人品的。
咱快回辦公室,再偷聽下去被人發現了多尷尬?
……
「沒問題,我已經找法律顧問擬好了合同,二位可以先看看有沒有什麼條款需要刪改。」
羅誠絲毫不慌,有條不紊地從手邊的文件袋裡拿出兩份裝訂好的銷售合同,面帶笑意地推到對方面前。
時間非常寶貴。
他接待完這兩位還要去找老丁簽協議賣股份套現,能夠速戰速決的話,其實比什麼都好。
「羅總年輕有為,料事如神。」劉經理意味深長地盯了他一眼,然後才打開合同慢慢翻看。
現在說什麼都晚了。
如果沒有張主任突然參加,或者張主任表現的沒有那麼迫切,以移動公司的名頭其實還可以要求很多好處。
比如獨家代理銷售什麼的。
電信公司的介入和張主任迫切想簽合同的心思都寫在臉上,繼續爭論下去只會給魅族科技增加談判籌碼。
爭論得越多,得到的越少。
不如乘著條件還有利的時候儘快簽署,確保先把能賺的錢賺到手。
至於以後……單獨找機會跟魅族科技聊聊擴廠後產能的分派吧。
「沒什麼問題,現在就能簽。」
張主任一目十行地掃完合同,指著質保條款道:「這條需要修改一下,質保時間不能按照生產日期來執行,必須按照銷售時間來執行。」
她是深城電信公司銷售部門的主管,自然知道生產日期和銷售日期是兩回事,不能混為一談。
不然,後面的質保服務會變成踢皮球。
提前解決問題會省很多麻煩。
「沒問題,等劉經理提完意見,我們商定最終條款後再讓人重新列印。」羅誠沒有意見。
他本來沒在合同里添加什麼霸王條款,這種小坑笑毛病都是法律顧問自作主張折騰的毛病,不是用來坑人。
而是用來安定合作夥伴的情緒。
——總得讓人家挑出點毛病吧?
不然,合同就會像個騙局,反而讓人不敢亂簽。
有坑的合同才是正常商業合同。
那種表面光鮮亮麗,沒有任何漏洞的合同本身就是最大的漏洞——沒有可執行性。
準備這種合同的人只有一種——騙子。
張主任微微點頭捋著鬢角的亂發繼續提出核心問題:「每周十萬部手機,我們兩家怎麼分?」
問題很簡單。
卻事關當事三方,尤其關係到移動、電信兩大巨型公司的切身利益。
羅誠沒有接話,而是向正在審閱合同的劉經理投去詢問的目光:你是什麼態度?
他是廠家。
產品無論賣給誰,都會收穫穩定的利潤。
只要兩家企業遵守合同約定,每周準時把貨款打到位,他就能保證及時供貨。
至於把貨供給誰家,他無所謂。
「追加個條款吧。」
劉經理沒有急著回應產能分派的事,先指著合同空白處提議:「新增條款為追加檢測條款,我們兩家各自帶回四部手機樣品,送去檢測機構做專業檢測。如果貴司未能通過檢測,我們有權提前終止合同,並向貴司索賠百萬損失。」
張主任默默點頭,並露出讚賞的笑意。
她挺開心。
壞人讓移動公司的人做了,她代表的電信公司可以坐享其成。
誰讓這傢伙之前上趕著答應給魅族科技提供銀行貸款擔保呢?
對國有企業來說銀行貸款不難。
對私營企業來說,那就是難如登天了。
這麼大的好處送出去,豈不是讓移動公司占了先機?
其實,在來之前她的上司已經有過交代:魅族科技是福田區和深城國資委扶持的企業,可以提供幫助。
但,人情不能白送。
要送得恰到好處。
羅誠點頭:「沒問題,還是劉經理考慮的周全,我先安排人去列印合同,然後一起去公證處簽署。」
劉、張二人無異議。
他直接打開筆記本電腦修改合同,並通過QQ發送列印室,打電話讓守在哪裡的文員列印並裝訂。
合同一式六份。
最重要的討論內容結束,張主任神態撫媚地把玩起充當樣品的魅魔手機:「羅總,這麼漂亮的手機賣八百塊是不是太虧了?可以提高售價嗎?」
「做為本公司頭一款產品,我更希望一炮而紅,所以賺錢不是目的,打響名頭才是重點。」羅誠委婉地拒絕。
虧不虧心啊?
三百塊的成本,賣八百塊。
一台手機的毛利潤高達五百塊,純利潤也最少能保證到七百塊。
這樣的生意比販那個啥都誇張有什麼不知足的?
真賣到一千塊也不是不行。
但,價格超過一千後給人的心理感受不一樣。
此時的電信沒有移動通信牌照對客戶綁定之類的招數還不熟。
再往後幾年……或許考慮的就不是漲價。
應該會考慮用手機跟自家套餐綁定。
三大運營商里已經入局兩個。
還有個聯通沒有入局。
估計也快了。
他是故意露掉的聯通,希望留個後手,免得移動跟電信聯起手來欺負魅族科技。
所以,有個攪局者其實挺好的。
劉經理認可地緩緩點頭:「羅總真是年輕有為,能夠考慮到這一層,我就能確定魅族科技真的可以成長起來。聽羅總的意思,接下來還會推出新款手機?」
PS:推薦已經沒了,但目前還在新書榜上,請求兄弟姐們月票和追讀火力支持!讓鯉魚的排名可以儘量靠前一點,增加曝光量!晚點會有月票大佬的加更!
這小子沒跟自己說實話。
在杭市的時候,還信誓旦旦地說自家的魅魔手機可以賣一千多,利潤空間三百塊。
結果呢?
售價八百塊。
成本四百塊。
這樣的成本和利潤空間,主動讓出去那麼多利潤,你要死啊?
偷偷來到會議室外偷聽多半談判內容的丁三石感覺頭暈目眩,噁心,想吐。
都是我的錢啊!
我也是魅族科技的股東,怎麼就聽不到一句實話呢?
給銷售渠道讓利也行,好歹你多給自己留點啊!
牙疼!
內心憤恨之餘,丁總絲毫沒有意識到事實:他目前還不算魅族科技的股東,沒掏錢呢。
只能狠狠地把目光投向同樣懵逼的小馬哥:這娃到底會不會做生意?
哪有主動讓出大頭利潤做生意的人?
這不是敗家嗎?
小馬哥回以無奈的眼神:老哥,我又不是魅族科技的人,怎麼知道他們的彎彎繞?
還有,偷聽很敗人品的。
咱快回辦公室,再偷聽下去被人發現了多尷尬?
……
「沒問題,我已經找法律顧問擬好了合同,二位可以先看看有沒有什麼條款需要刪改。」
羅誠絲毫不慌,有條不紊地從手邊的文件袋裡拿出兩份裝訂好的銷售合同,面帶笑意地推到對方面前。
時間非常寶貴。
他接待完這兩位還要去找老丁簽協議賣股份套現,能夠速戰速決的話,其實比什麼都好。
「羅總年輕有為,料事如神。」劉經理意味深長地盯了他一眼,然後才打開合同慢慢翻看。
現在說什麼都晚了。
如果沒有張主任突然參加,或者張主任表現的沒有那麼迫切,以移動公司的名頭其實還可以要求很多好處。
比如獨家代理銷售什麼的。
電信公司的介入和張主任迫切想簽合同的心思都寫在臉上,繼續爭論下去只會給魅族科技增加談判籌碼。
爭論得越多,得到的越少。
不如乘著條件還有利的時候儘快簽署,確保先把能賺的錢賺到手。
至於以後……單獨找機會跟魅族科技聊聊擴廠後產能的分派吧。
「沒什麼問題,現在就能簽。」
張主任一目十行地掃完合同,指著質保條款道:「這條需要修改一下,質保時間不能按照生產日期來執行,必須按照銷售時間來執行。」
她是深城電信公司銷售部門的主管,自然知道生產日期和銷售日期是兩回事,不能混為一談。
不然,後面的質保服務會變成踢皮球。
提前解決問題會省很多麻煩。
「沒問題,等劉經理提完意見,我們商定最終條款後再讓人重新列印。」羅誠沒有意見。
他本來沒在合同里添加什麼霸王條款,這種小坑笑毛病都是法律顧問自作主張折騰的毛病,不是用來坑人。
而是用來安定合作夥伴的情緒。
——總得讓人家挑出點毛病吧?
不然,合同就會像個騙局,反而讓人不敢亂簽。
有坑的合同才是正常商業合同。
那種表面光鮮亮麗,沒有任何漏洞的合同本身就是最大的漏洞——沒有可執行性。
準備這種合同的人只有一種——騙子。
張主任微微點頭捋著鬢角的亂發繼續提出核心問題:「每周十萬部手機,我們兩家怎麼分?」
問題很簡單。
卻事關當事三方,尤其關係到移動、電信兩大巨型公司的切身利益。
羅誠沒有接話,而是向正在審閱合同的劉經理投去詢問的目光:你是什麼態度?
他是廠家。
產品無論賣給誰,都會收穫穩定的利潤。
只要兩家企業遵守合同約定,每周準時把貨款打到位,他就能保證及時供貨。
至於把貨供給誰家,他無所謂。
「追加個條款吧。」
劉經理沒有急著回應產能分派的事,先指著合同空白處提議:「新增條款為追加檢測條款,我們兩家各自帶回四部手機樣品,送去檢測機構做專業檢測。如果貴司未能通過檢測,我們有權提前終止合同,並向貴司索賠百萬損失。」
張主任默默點頭,並露出讚賞的笑意。
她挺開心。
壞人讓移動公司的人做了,她代表的電信公司可以坐享其成。
誰讓這傢伙之前上趕著答應給魅族科技提供銀行貸款擔保呢?
對國有企業來說銀行貸款不難。
對私營企業來說,那就是難如登天了。
這麼大的好處送出去,豈不是讓移動公司占了先機?
其實,在來之前她的上司已經有過交代:魅族科技是福田區和深城國資委扶持的企業,可以提供幫助。
但,人情不能白送。
要送得恰到好處。
羅誠點頭:「沒問題,還是劉經理考慮的周全,我先安排人去列印合同,然後一起去公證處簽署。」
劉、張二人無異議。
他直接打開筆記本電腦修改合同,並通過QQ發送列印室,打電話讓守在哪裡的文員列印並裝訂。
合同一式六份。
最重要的討論內容結束,張主任神態撫媚地把玩起充當樣品的魅魔手機:「羅總,這麼漂亮的手機賣八百塊是不是太虧了?可以提高售價嗎?」
「做為本公司頭一款產品,我更希望一炮而紅,所以賺錢不是目的,打響名頭才是重點。」羅誠委婉地拒絕。
虧不虧心啊?
三百塊的成本,賣八百塊。
一台手機的毛利潤高達五百塊,純利潤也最少能保證到七百塊。
這樣的生意比販那個啥都誇張有什麼不知足的?
真賣到一千塊也不是不行。
但,價格超過一千後給人的心理感受不一樣。
此時的電信沒有移動通信牌照對客戶綁定之類的招數還不熟。
再往後幾年……或許考慮的就不是漲價。
應該會考慮用手機跟自家套餐綁定。
三大運營商里已經入局兩個。
還有個聯通沒有入局。
估計也快了。
他是故意露掉的聯通,希望留個後手,免得移動跟電信聯起手來欺負魅族科技。
所以,有個攪局者其實挺好的。
劉經理認可地緩緩點頭:「羅總真是年輕有為,能夠考慮到這一層,我就能確定魅族科技真的可以成長起來。聽羅總的意思,接下來還會推出新款手機?」
PS:推薦已經沒了,但目前還在新書榜上,請求兄弟姐們月票和追讀火力支持!讓鯉魚的排名可以儘量靠前一點,增加曝光量!晚點會有月票大佬的加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