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章:虧不虧心啊?(求月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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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塌了!

  這小子沒跟自己說實話。

  在杭市的時候,還信誓旦旦地說自家的魅魔手機可以賣一千多,利潤空間三百塊。

  結果呢?

  售價八百塊。

  成本四百塊。

  這樣的成本和利潤空間,主動讓出去那麼多利潤,你要死啊?

  偷偷來到會議室外偷聽多半談判內容的丁三石感覺頭暈目眩,噁心,想吐。

  都是我的錢啊!

  我也是魅族科技的股東,怎麼就聽不到一句實話呢?

  給銷售渠道讓利也行,好歹你多給自己留點啊!

  牙疼!

  內心憤恨之餘,丁總絲毫沒有意識到事實:他目前還不算魅族科技的股東,沒掏錢呢。

  只能狠狠地把目光投向同樣懵逼的小馬哥:這娃到底會不會做生意?

  哪有主動讓出大頭利潤做生意的人?

  這不是敗家嗎?

  小馬哥回以無奈的眼神:老哥,我又不是魅族科技的人,怎麼知道他們的彎彎繞?

  還有,偷聽很敗人品的。

  咱快回辦公室,再偷聽下去被人發現了多尷尬?

  ……

  「沒問題,我已經找法律顧問擬好了合同,二位可以先看看有沒有什麼條款需要刪改。」

  羅誠絲毫不慌,有條不紊地從手邊的文件袋裡拿出兩份裝訂好的銷售合同,面帶笑意地推到對方面前。

  時間非常寶貴。

  他接待完這兩位還要去找老丁簽協議賣股份套現,能夠速戰速決的話,其實比什麼都好。

  「羅總年輕有為,料事如神。」劉經理意味深長地盯了他一眼,然後才打開合同慢慢翻看。

  現在說什麼都晚了。

  如果沒有張主任突然參加,或者張主任表現的沒有那麼迫切,以移動公司的名頭其實還可以要求很多好處。

  比如獨家代理銷售什麼的。

  電信公司的介入和張主任迫切想簽合同的心思都寫在臉上,繼續爭論下去只會給魅族科技增加談判籌碼。

  爭論得越多,得到的越少。

  不如乘著條件還有利的時候儘快簽署,確保先把能賺的錢賺到手。

  至於以後……單獨找機會跟魅族科技聊聊擴廠後產能的分派吧。

  「沒什麼問題,現在就能簽。」

  張主任一目十行地掃完合同,指著質保條款道:「這條需要修改一下,質保時間不能按照生產日期來執行,必須按照銷售時間來執行。」

  她是深城電信公司銷售部門的主管,自然知道生產日期和銷售日期是兩回事,不能混為一談。

  不然,後面的質保服務會變成踢皮球。

  提前解決問題會省很多麻煩。

  「沒問題,等劉經理提完意見,我們商定最終條款後再讓人重新列印。」羅誠沒有意見。

  他本來沒在合同里添加什麼霸王條款,這種小坑笑毛病都是法律顧問自作主張折騰的毛病,不是用來坑人。

  而是用來安定合作夥伴的情緒。

  ——總得讓人家挑出點毛病吧?

  不然,合同就會像個騙局,反而讓人不敢亂簽。

  有坑的合同才是正常商業合同。

  那種表面光鮮亮麗,沒有任何漏洞的合同本身就是最大的漏洞——沒有可執行性。

  準備這種合同的人只有一種——騙子。

  張主任微微點頭捋著鬢角的亂發繼續提出核心問題:「每周十萬部手機,我們兩家怎麼分?」

  問題很簡單。

  卻事關當事三方,尤其關係到移動、電信兩大巨型公司的切身利益。

  羅誠沒有接話,而是向正在審閱合同的劉經理投去詢問的目光:你是什麼態度?

  他是廠家。

  產品無論賣給誰,都會收穫穩定的利潤。

  只要兩家企業遵守合同約定,每周準時把貨款打到位,他就能保證及時供貨。


  至於把貨供給誰家,他無所謂。

  「追加個條款吧。」

  劉經理沒有急著回應產能分派的事,先指著合同空白處提議:「新增條款為追加檢測條款,我們兩家各自帶回四部手機樣品,送去檢測機構做專業檢測。如果貴司未能通過檢測,我們有權提前終止合同,並向貴司索賠百萬損失。」

  張主任默默點頭,並露出讚賞的笑意。

  她挺開心。

  壞人讓移動公司的人做了,她代表的電信公司可以坐享其成。

  誰讓這傢伙之前上趕著答應給魅族科技提供銀行貸款擔保呢?

  對國有企業來說銀行貸款不難。

  對私營企業來說,那就是難如登天了。

  這麼大的好處送出去,豈不是讓移動公司占了先機?

  其實,在來之前她的上司已經有過交代:魅族科技是福田區和深城國資委扶持的企業,可以提供幫助。

  但,人情不能白送。

  要送得恰到好處。

  羅誠點頭:「沒問題,還是劉經理考慮的周全,我先安排人去列印合同,然後一起去公證處簽署。」

  劉、張二人無異議。

  他直接打開筆記本電腦修改合同,並通過QQ發送列印室,打電話讓守在哪裡的文員列印並裝訂。

  合同一式六份。

  最重要的討論內容結束,張主任神態撫媚地把玩起充當樣品的魅魔手機:「羅總,這麼漂亮的手機賣八百塊是不是太虧了?可以提高售價嗎?」

  「做為本公司頭一款產品,我更希望一炮而紅,所以賺錢不是目的,打響名頭才是重點。」羅誠委婉地拒絕。

  虧不虧心啊?

  三百塊的成本,賣八百塊。

  一台手機的毛利潤高達五百塊,純利潤也最少能保證到七百塊。

  這樣的生意比販那個啥都誇張有什麼不知足的?

  真賣到一千塊也不是不行。

  但,價格超過一千後給人的心理感受不一樣。

  此時的電信沒有移動通信牌照對客戶綁定之類的招數還不熟。

  再往後幾年……或許考慮的就不是漲價。

  應該會考慮用手機跟自家套餐綁定。

  三大運營商里已經入局兩個。

  還有個聯通沒有入局。

  估計也快了。

  他是故意露掉的聯通,希望留個後手,免得移動跟電信聯起手來欺負魅族科技。

  所以,有個攪局者其實挺好的。

  劉經理認可地緩緩點頭:「羅總真是年輕有為,能夠考慮到這一層,我就能確定魅族科技真的可以成長起來。聽羅總的意思,接下來還會推出新款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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