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54章 一次明智的戰略撤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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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月二十二號,布魯塞爾。

  歐洲半導體產業聯盟發布聯合聲明。簽署方十一家:蔡司光學,飛利浦照明,法國液化空氣集團光學事業部,英飛凌,意法半導體,還有六家叫不出名字的中小企業。

  聲明不長,A4紙一張半。核心就一段。

  「鑑於當前國際貿易管制環境,聯盟成員一致決定,即日起中止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企業的所有光學及半導體領域技術合作談判,包括已進入盡調階段但尚未簽約的項目。」

  聲明最後一行。

  「本決定將持續至相關出口管制政策明確調整之日。」

  沒有截止日期,等於無限期。

  消息當天上了路透。

  國內跟著炸了鍋。

  十一月二十五號,《南方周末》頭版。標題:《斷裂的鏈條:中國半導體產業何去何從》。

  文章寫了六千字,採訪了十二個業內人士,匿名的。每個人說的話都差不多。

  「我們在最核心的環節上,一個零件都造不出來。」

  「光刻機是整個產業鏈的咽喉,現在人家把刀架脖子上了。」

  文章見報第二天,三家在鵬城做半導體設備的民企合計拿到的投資一億二千萬人民幣,一周之內撤了八千萬。

  投資人跑得比誰都快。

  十二月一號,張紅旗的郵箱收到一封信。

  發件人:<a href="mailto:">W">W">.v</a>。

  范德貝爾。

  英文寫的,很短。

  「Mr. Zhang。我在布魯塞爾峰會上注意到,貴集團近期在電影領域取得了不錯的成績。中國電影市場潛力巨大,我相信貴集團在文化娛樂領域大有可為。祝好。」

  客客氣氣,一個刺都沒有。

  但意思很清楚。

  你拍你的電影,別碰不該碰的東西。

  陳默把郵件翻譯件放在張紅旗面前。

  張紅旗看了,沒回。

  十二月三號,華盛頓。

  美國商務部更新實體清單,新增十七家中國機構。

  際華文化傳媒集團,排在第十二個。

  清單後面附了限制條款,三條。

  第一條,禁止向際華集團出口任何高性能計算設備,包括主頻超過一千兆赫茲的處理器。

  第二條,禁止向際華集團出售任何含有美國技術成分的光學檢測設備。

  第三條,際華集團在美國的任何子公司及關聯企業,須在九十天內接受合規審查。

  文件傳到京城,李建國拎著牛皮紙袋來煤市街。

  張紅旗在院子裡,大槐樹光禿禿的,葉子落了一地。

  李建國坐下,沒說多餘的話,把文件放桌上。

  張紅旗翻了翻,合上。

  「建國,幫我安排一場發布會,下禮拜,地點你定。」

  「說什麼?」

  「解散歐洲收購團隊。」

  李建國看了他半天,點了頭,走了。

  十二月十號,京城,國際飯店,三層多功能廳。

  際華文化傳媒集團新聞發布會。

  來了三十四家媒體——國內的,新華社、人民日報、光明日報、中央台,還有幾家港台的。

  張紅旗穿了件灰色夾克,坐在台上。


  發言稿不長,八分鐘念完了。

  「際華集團經過審慎考慮,決定終止此前在歐洲進行的所有光學及精密設備領域的收購計劃,相關團隊即日解散,人員分流。」

  「際華集團未來的發展重心將全面轉向文化產業,尤其是電影數字特效製作領域。」

  台下有記者舉手。

  「張總,外界有聲音說際華集團是因為美國制裁才被迫放棄的,您怎麼看?」

  張紅旗說:「沒有被迫。我們是做電影的,光學設備那些事本來就不是我們的主業。走了彎路,現在回來了。」

  沒人再追問了。

  當天下午,張紅旗在後海辦公室簽了一份內部調令。

  際華集團帳上兩千六百萬美元的自由資金,全額劃轉至新成立的「際華數字影像技術中心」。

  中心主任:李健群。

  十二月十二號,李健群帶著美術團隊十四個人搬進了後海辦公室東側的一棟小樓。

  樓上三層,做影視美術和概念設計。

  地下一層,三百平米,對外掛的牌子寫著「數字渲染實驗室」。

  李健群把從北美買回來的那七項算法專利的技術文檔全部列印出來,貼滿了地下室的牆。

  渲染引擎裝了六台工作站。

  團隊開始跑測試。

  畫面渲染,光線追蹤,折射計算,反射模擬。

  跑出來的效果確實好,電影畫面的光影質感上了一個台階。

  但這只是上面那層。

  十二月十五號,華爾街。

  摩根史坦利的分析師發了一份研報,六頁。

  標題:《際華集團:一次明智的戰略撤退》。

  核心觀點:

  「際華集團主動退出半導體相關領域的收購,是在當前國際管制環境下的理性選擇。該決策有效規避了進一步的制裁風險,保全了集團在文化產業的核心資產。」

  「我們將際華集團的風險評級從『觀察』下調至『中性』。」

  報告傳回國內,有人鬆了口氣,有人罵張紅旗沒骨氣。

  張紅旗沒看那份報告。

  十二月十八號,鵬城。

  錢院士帶著三個博士坐了一夜火車到京城。

  凌晨五點到的。

  沒去酒店,直接到了後海。

  陳默領著他們下了地下室。

  地下室最裡面有一道門,鐵的,貼著「高壓危險 禁止入內」的標牌。

  門後面又是一間屋子,八十平米,沒有窗戶。

  六台工作站,兩塊白板,一箱粉筆,三台從香港運回來的光學檢測設備。

  錢院士站在門口,看了一圈。

  陳默說:「錢老,對外這間屋子不存在,圖紙上畫的是配電間。」

  錢院士走進去,把白大褂掛在椅背上。

  「計算模型的數據拷過來沒有?」

  「拷了,三份都在。」

  錢院士坐下,打開工作站。

  屏幕亮了。

  上面跑的程序,表面上是影視渲染引擎,底層調用的算法內核是那五項專利里的拉格朗日方程組。

  渲染光線的折射路徑,和計算EUV反射鏡面的光路,用的是同一套數學。

  錢院士盯著屏幕,手指敲了幾行代碼。

  「開工。」

  十二月二十號,洛杉磯。

  麥佳佳走進加州中區聯邦法院。

  手裡一份起訴書,三十二頁。

  原告:Optix Digital Inc.,PixelCore Systems LLC,LightWave Algorithms Corp.。

  被告:三家。

  蔡司光學美國分公司,飛利浦照明北美事業部,還有一家荷蘭的小公司叫Optronix BV。

  起訴理由:專利侵權。


  三家被告的產品中使用了與原告持有的五項全球底層專利高度相似的光學信號處理算法。

  索賠金額:四千七百萬美元。

  麥佳佳把起訴書遞給書記員,簽了字。

  走出法院,給張紅旗打了個電話。

  「遞進去了。」

  張紅旗在煤市街,聽完,說了一句。

  「讓莫里斯盯緊。對方律師團一有動作,第一時間報。」

  掛了。

  麥佳佳站在法院門口的台階上,洛杉磯十二月的陽光打在臉上。

  她把墨鏡戴上,上了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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