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9章 茶涼了,人便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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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69章 茶涼了,人便走吧!

  漢興二年,九月十四日,陳王宮中。

  沒有摻和進大案的郭圖,日子過得頗為清閒。

  廷尉署有吏一百四十人,如今在陳王宮中的便有九十六人,僅留四十四人維持衙署的日常運轉,算得上是傾巢而出了。

  目下不在雒陽,手頭也沒有廷尉府收錄為典型案例的「決事比」,律法的修撰工作便也暫時擱置了下來,只剩下一些框架性的構建工作尚能推進。

  郭圖將一卷封著火漆的竹簡遞給滿寵,微微頷首,示意他打開,嘴角噙著一絲若有若無的笑意,道:「伯寧以為,某擬的這份律法框架如何?」

  紙張固然輕便價廉,卻懼水火蟲蠹,而竹簡經特殊處理,更能長久保存。

  朝廷文書所用竹簡,都會將製作成竹簡的竹片進行「殺青」處理,即在火上炙烤,將竹片中滲出的汁液抹去,隨後再刮去青皮,如此既可防蟲,又能減少竹簡的吸濕性。

  隨後在竹片表面塗刷生漆或桐油,這種氣味會驅趕蟲類,同時在竹簡表面形成一層防水膜,卻不會阻礙書寫。

  最後再將書寫過的竹簡存存於篋笥(竹木箱)之中,墊蓋以絲綢、草木灰等吸濕之物。

  防火雖難,但若再將篋笥藏於石匱或金屬箱內進行雙重防護,倒也能隔絕火源。

  這般處理的竹簡,遠比紙張耐存。

  「《漢興律》?」滿寵雙手接過竹簡,取小刀仔細劃開火漆,展開時眉頭微蹙,道,「十二總綱?」

  簡上內容不多,僅陳列十二條律法總綱,並對十二綱目附上了簡要的註解。

  郭圖所擬的核心框架,分為《名例律》、《衛禁律》、《職制律》、《戶婚律》、《廄庫律》、《擅興律》、《賊盜律》、《斗訟律》、《詐偽律》、《雜律》、《捕亡律》、《斷獄律》十二綱目。

  《名例律》為刑法總則,明確五刑與十惡。

  商周秦三代及漢初時,五刑為墨、劓、剕、宮、大辟等肉刑。

  孝文皇帝和孝景皇帝逐漸廢除了殘傷肢體的肉刑,以笞、杖代替。

  譬如劓刑以笞二百代替,剕刑以笞三百代替。

  但實際上犯人若是被判笞二百,雖說不至於被鞭笞而死,卻也會身受重傷,不過終究比肢體殘毀的生不如死要好,無非是在病榻上養傷兩個月。

  然而滿寵對《名例律》所定「五刑」頗有疑惑,他抬起眼,目光中帶著探詢,道:「正監,這……似乎不似您的手筆?」

  這話問得還算委婉了。

  滿寵骨子裡與郭圖俱為酷吏,信奉嚴刑峻法,使民畏法而不敢犯,便能大大降低犯罪率。

  當然,大秦這個錯題本上的錯題,郭圖等法家士人絕不會重蹈覆轍。

  郭圖輕輕搖頭,神色淡然道:「此乃國家之意,正式廢除肉刑,以『笞、杖、徒、流、死』五刑取代舊制,並載入成文法。」

  郭圖話音頓了頓,指向竹簡上「十惡」的條例,道:「至於這十惡,是昨日我與國家商議所定,犯此十惡及故意殺人者,被正式判決後……逢赦不減,即十惡不赦!」

  十惡者,一曰謀反,謂謀危社稷;

  二曰謀大逆,謂謀毀宗廟、山陵及宮闕;

  三曰謀叛,謂謀背國從偽,即圖謀背叛國家;

  四曰惡逆,謂毆及謀殺祖父母、父母,殺伯叔父母、姑、兄、姊、外祖父母、夫、夫之祖父母、父母者;

  五曰不道,謂滅絕人道,譬如殺死一家三口滅門,而被殺者都不是應判死刑的罪人,或用殘酷的手段如肢解、蠱毒的手段殺人;

  六曰大不敬,謂對天子言行不敬,包括但不限於盜取天子祭祀用品或天子服飾,盜取或偽造天子的璽印,為天子配製藥物有錯誤,為天子做飯菜誤犯食禁,為天子建造的車船不牢固,咒罵天子,無禮對待天子派遣的使者等;

  七曰不孝,謂悖逆直親,即對直系尊親屬有忤逆言行,如控告或咒罵祖父母、父母;祖父母、父母在世時別籍異財(分居),不予供養;居父母喪時嫁娶作樂,脫去喪服,改著吉服;聞祖父母、父母喪,匿不舉哀;詐稱祖父母、父母死亡;

  八曰不睦,指謀殺或出賣緦麻以上親屬(本宗高祖父母、族兄弟及外姓表兄弟、岳父母),毆打或控告丈夫、大功以上尊長(直系長輩和叔伯姑母)和小功尊(祖父的兄弟姐妹、父親的堂兄弟姐妹、母親的父母及兄弟姊妹);


  九曰不義,謂殺本屬府主、刺史、縣令、見受業師,吏卒殺本部六百石以上官長;及聞夫喪,匿不舉哀,若作樂,釋服從吉,及改嫁;

  十曰內亂,謂奸小功以上親,父、祖妾,及與和者,即與小功親屬進行違背倫理的**行為。

  至於除去《名例律》外,餘下的十一條總綱中,二曰《衛禁律》,為宮禁津關之制,即宮廷守衛與關津要塞的管理制度。

  三曰《職制律》,為官吏職守與瀆罪之罰,即官吏職責與職務犯罪處罰規則

  四曰《戶婚律》,為戶籍婚姻之制,即戶籍管理與婚姻家庭制度。

  五曰《廄庫律》,為畜廄倉廩之管,即畜牧管理與倉庫物資保管。

  六曰《擅興律》,為軍興工造之規,即軍事徵發與工程營造規範。

  七曰《賊盜律》,為懲盜弭暴之刑,即懲治盜劫與暴力犯罪。

  八曰《斗訟律》,為鬥毆訴訟之法,即鬥毆傷害與訴訟程序規定。

  九曰《詐偽律》,為詐偽欺罔之禁,即欺詐偽造行為處罰條款。

  十曰《雜律》,為諸法未備之補,即補充其他法律未涵蓋的犯罪行為。

  十一曰《捕亡律》,為捕亡擒遁之條,即追捕逃犯與逃役人員規則。

  十二曰《斷獄律》,為決獄繫囚之范,即司法審判與監獄管理制度。

  滿寵越看越是心驚。

  師從於郭圖的這一年間,滿寵從郭圖身上並沒有學到多少律法精義,而是在學習如何成為一名酷吏。

  譬如執法必嚴,若天子下令,則可減罪或免罪。

  譬如有法可依,若天子需要,則可為天子合情合理地羅織不留他人話柄的罪名。

  還有諸如如何察言觀色,辨明形勢,如何以不構成嚴刑拷打的逼供方式進行無傷刑訊,以及絕不可自身、親屬、家族違法以落人話柄,更不可牽連、玷污天子清譽。

  但今日,滿寵卻是第一次見識到了郭圖在律法一道上的深厚造詣。

  滿寵倏然起身離席,行至郭圖左手側伏地而拜,聲音因激動而微顫道:「老師當真是世所罕見的法學大家!」

  這十二條總綱,簡明扼要,不知為法吏省去多少麻煩,然而要將大漢四百年律法總結得如此精簡,非法學大家不能為之!

  恰在此時,門外傳來一聲附和。

  「自然了,正監向來是大才,否則也不會得國家如此重用。」

  郭圖抬眼望去,見說話之人正是廷尉曹史宣璠,卻並未接話,只是示意滿寵先行退下,而後從手邊拿起引火之物,引火燒水,將盛滿清水的銅製刁斗穩穩架上。

  郭圖與宣璠相對而坐,就這般沉默著,一時無人開口。

  空氣中只余柴禾輕微的噼啪聲與清水漸熱的微響,直到刁斗中水聲咕嘟,沸騰翻滾,郭圖才不慌不忙地從左側取過一隻小巧銅盒,揭開盒蓋,用竹夾小心地夾出一撮炒茶,投入茶壺之中。

  沸水沖入壺中,茶葉遇水舒展,一股清冽茶香立刻自壺口氤氳升騰,沁人心脾。

  然而郭圖並未就此分茶,而是手腕一傾,將這第一泡茶湯盡數倒入一旁的水盂,隨即再次提起刁斗,注入第二道沸水,看著茶葉在水中緩緩沉浮,這才執壺為自己與宣璠各斟了一盞清亮澄碧的茶湯。

  郭圖舉起自己那盞,抬眼看向宣璠,輕聲笑道:「公璵,且先飲一盞茶吧。」

  宣璠作為廷尉曹史,是郭圖的副手,廷尉署的四把手。

  郭圖素來器重他,甚至舉薦他隨天子御駕親征,為天子顧問律法。

  而郭圖最欣賞宣璠的,便是其平日沉默寡言的性子。

  會咬人的狗不叫,宣璠顯然就是那條會咬人的狗。

  不過,不叫的狗卻不能用來護宅,因為這種狗也容易養不熟。

  這不,眼前這條狗似乎忘記了,是誰將他送至天子身邊,才得以分一杯羹。

  宣璠端起茶盞,指腹感受著瓷壁傳來的溫熱,卻並未就飲,復又輕輕放回案上,淺笑道:「近日天子常留於左右顧問律法,下官不得不借茶提神,飲得多了,倒也有些膩了。」

  郭圖眼眸微眯,面上依舊帶著溫和笑意,但那目光深處掠過的一絲陰鷙,令人脊背生寒,笑道:「此茶乃是御賜之物,公璵還是品鑑一二為好。」


  瞧瞧,好威風啊!

  這才剛入天子眼幾日,竟連他的茶,都不願給面子喝了。

  郭圖的目光如實質般,緊緊鎖在宣璠臉上。

  昔年張湯為御史大夫,遭丞相莊青翟與丞相長史朱買臣、王朝、邊通誣告張湯,在孝武皇帝尚有疑慮時,被同為酷吏又是被其一手提拔的下屬咸宣背叛,最終只得自裁以證自身清白。

  郭圖雖不懼死,卻也不想成為另一個酷吏晉升的墊腳石。

  因此,他雖器重宣璠,卻始終防著他一手。

  良久,宣璠終於抬再次起手,將茶盞捧起,卻只置於鼻下輕嗅著茶香,慢聲道:「『綿亭買席,往來都洛,武陽買茶,楊氏池中擔荷』,這是蜀中的武陽茶吧?」

  宣璠抬眸,目光直直迎向郭圖,眼眸中透著幾分不願退讓的意味。

  這茶,我近日伴駕飲得多了,只聞香氣,便知品類出處。

  「王子淵(王褒)的《僮約》?看來公璵近來甚得國家看重,竟有閒情逸緻鑽研起辭賦了。」郭圖皮笑肉不笑地扯了扯嘴角,回視著宣璠,舉起茶盞湊近唇邊,道,「但那茶,畢竟不是自己的,我等臣下總不好為了口腹之慾便時常特地向國家討要一盞茶吧?」

  郭圖淺啜一口,發出細細的品嘗聲,感慨道:「倒是某家,厚顏向國家討要了幾斤。想飲時,燒壺熱水自斟自飲便是,故而邀公璵一同品鑑,不料……公璵是瞧不上某這泡茶的手藝了。」

  宣璠面色一僵,郭圖這是要他認清自己的位置,論及在天子心中的分量,他宣璠還差得遠。

  「郭公說笑了,」宣璠連忙賠笑,手掌輕輕在自己嘴上不輕不重地拍一下,道,「是下官思慮不周,失禮了。」

  說著,宣璠便要伸手去取案上那盞茶。

  不料,郭圖卻搶先一步,伸手將茶盞按在原地。

  「誒,某豈能讓公璵勉強飲茶呢?」郭圖故作惶恐狀,語調卻帶著冷意,道,「你如今是天子身邊的新寵,瞧,這茶……都涼了。」

  雖是入了深秋,氣溫逐漸轉涼,卻也只是涼風習習,而茶盞表面的陶瓷也尚且傳來陣陣溫度。

  「茶既涼,便不該再飲了。」

  郭圖面上的惶恐瞬間消散,轉而覆上一層寒霜,冷笑道:「公璵……請便吧,某就不送了。」

  宣璠凝視著郭圖,深吸了一口氣,旋即轉身拂袖而去。

  待宣璠離去後,滿寵才緩緩步入,將那盞原本斟給宣璠的溫茶端起,脖頸後仰,一口飲盡。

  郭圖略有些錯愕地看著那空茶盞,旋即放聲大笑,道:「熱茶不飲,偏要捧某的冷茶……失之東隅,收之桑榆也!」

  「寵聽不懂這冷茶、熱茶的。」

  滿寵笑著將空茶盞推向郭圖,道:「但老師教我求生之道,於寵而言如同父母,豈能忘恩負義?」

  他雖耿直,卻不愚鈍。

  郭圖所授,儘是酷吏的求生之法,是比那些律法學識更為珍貴的寶物。

  再者,以天子的性子,難道會吝嗇一壺熱水嗎?

  郭圖這盞茶,涼不了的,他也從不曾想過要改易門庭或是學宣璠與郭圖叫板。

  宣璠想挑戰郭圖的地位,其一是因為宣璠三十五歲了,而郭圖才三十二歲,宣璠若想進步早晚會和郭圖對上。

  但他滿寵不同,他才二十歲,二人又有師生名分。

  為了善終,郭圖會傾力培養滿寵來作為他的接班人,而滿寵也用自己的行為向郭圖表明了態度。

  老師,我太想進步了!

  (4182字)

  ——

  注1:王褒,西漢辭賦家,與揚雄並稱「淵雲」,作《僮約》:「所作綿亭買席,往來都洛,當為婦女求脂澤,販於小市,歸都擔枲,轉出旁蹉,牽犬販鵝。武陽買茶,楊氏池中擔荷。」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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