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8章 賣弄小聰明(加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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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18章 賣弄小聰明(加更)

  不過,眼前這樁事,著實讓劉辯也感到棘手。

  既知劉曄之名,他自然是不忍心看著一位宗室大才尚未成長起來,便就此夭折,但若為了救他一命而破壞了朝廷法度的威信,那他寧願讓劉曄去死。

  劉辯的目光落在劉曄身上。

  如今的劉曄還只是個八歲的小娃娃,身形單薄,臉上帶著稚氣未脫的惶恐。

  然而那雙眼睛卻異常靈動,根據董卓、劉虞的描述和他親眼所見,劉曄也確實有著遠超同齡人的機敏與智慧。

  三歲看到老,緣何有著經天緯地之才,無論是軍略還是庶務都深受曹家三代君王的倚重,卻最終被魏明帝曹叡所厭棄,又被朝臣同僚們所排斥?

  無他,賣弄小聰明耳。

  曹叡欲伐蜀,群臣諫言不可,劉曄私下覲見曹叡,表示支持伐蜀,可一出宮門,面對群臣,他又立刻改口反對。

  中領軍楊暨深受曹叡寵信,但極力反對此刻伐蜀,並聲稱劉曄也持反對意見。曹叡卻表示劉曄不可能反對伐蜀,於是召見劉曄對質,但劉曄不發一言。

  事後,劉曄私下裡單獨覲見曹叡,反而責備曹叡不該泄露密議,說此事鬧得沸沸揚揚,恐怕蜀漢已經得到了消息,有所防備了。

  接著,他又單獨找到楊暨,指責他進言過於直率,應懂得委婉規勸,否則反而誤事,因此同時收穫了曹叡和楊暨的感激。

  然而他這種首鼠兩端、同時逢迎雙方的行徑,很快就被有心之人告發了。曹叡故意試探,對某件事假裝反對,劉曄果然每次都迎合皇帝的「假意」。

  由此曹叡認定劉曄是個阿諛諂媚的佞臣,劉曄被曹叡和群臣一同疏遠排斥,鬱鬱而終。

  劉辯收回思緒,抬手對身旁的高望擺了擺手,示意高望給劉曄搬個座,道:「坐吧,正好聽聽朕與諸位大臣如何商議對你的判罰。」

  劉曄的小臉微微發白,額角滲出細密的汗珠,目光低垂著,顯露出幾分畏懼,不敢直視殿上眾人。

  縱使再早慧,終究只是個八歲的娃娃,聽著滿殿重臣議論如何判罰自己,怎能不心生畏懼呢?

  尤其是還有個盼著他死的父親。

  而聞聽天子所言,劉清倒是全然沒有恃寵而驕的意思,溫婉道:「國家,既是商議政事,妾還是先行告退迴避為好。晚些時候,妾再命女官為國家和諸位大臣送上些冰鎮酸梅湯與糕點來。」

  「無妨,此非朝堂政議,不過是宗族裡出了個不肖子弟犯了法,大傢伙兒商量著怎麼收拾這豎子罷了,算是家事吧,漣漪無需迴避。」劉辯握住了劉清的手,拉著她坐了回來,又看向劉曄,語氣轉冷道,「若非漣漪向朕求情,朕至少也要讓你再跪半個時辰,才會召見你這豎子。」

  然而,即便劉辯開了口,讓在場的閣臣以及宗正卿劉虞、廷尉正監郭圖、左監法衍、右監吳整共同商議處置之法,殿內卻陷入了一片令人窒息的沉默,半晌無人出聲。

  劉辯也能理解,這個話題也是有些敏感。

  歷來處置宗室,皆由宗正卿代勞,最多不過是徵求天子的意見,何曾有過讓廷尉府和其他朝廷重臣一同商議的先例?

  但劉辯身為最終的裁決者,此刻絕不能率先表態,否則便失了公議的本意,讓這件事變了味兒。

  因而劉辯目光緩緩掃過席間諸臣,臉上掛著「和善」的微笑,用眼神示意他們開口。

  群臣心中也暗暗叫苦,宗室子弟犯法,處置輕了重了都不妥,這等燙手山芋,豈是他們這些外人能輕易置喙的?

  沉默良久,端坐於席上的郭圖終於向劉辯行了一禮,隨後轉向劉曄,目光銳利如刀,一字一句緩緩道:「臣蒙天子厚恩,如今以廷尉正監代行廷尉事,所行皆秉公執法。依我大漢律法,此子所犯之罪當處棄市!」

  「棄市」二字如同冰錐,隨著身旁冰鑒里的凜冽寒氣刺向劉曄。

  劉曄渾身猛地一哆嗦,小臉瞬間血色盡褪,身體不受控制地微微顫抖起來。

  劉辯面無表情,目光轉向其他大臣,靜待他們開口。

  侍中寺的閣臣之中,鍾繇已調任尚書左僕射,程昱遠在幽州謀劃離間鮮卑諸部之事,在京的只有董昭和賈詡二人。

  董昭處事向來雷厲風行,鐵面無私,指望他為劉曄辯護絕無可能。

  至於賈詡……劉辯心中冷笑一聲,這廝是絕不會牽涉進宗室事務的泥潭裡。


  一眾黃門侍郎中,逢紀、審配、朱治皆是法不容情的堅決擁護者,自然也不願意為劉曄辯護。

  荀攸與鍾演不精於律法,如今又非春秋決獄,無法援引經義為其開脫。

  況且即便是依據古文學派的《周官禮·秋官·司刺》中「三赦」的「一曰幼弱,二曰老耄,三曰蠢愚」,但其「幼弱」的界定也是七歲及以下,今年八歲的劉曄恰好被排除在赦免範圍之外。

  倒是在鄭玄門下研習過律法的治書常侍國淵,眉頭微微蹙了蹙,抬起頭反駁道:「郭正監此言差矣。《二年律令·具律》明文記載:『有罪年不盈十歲,除;其殺人,完為城旦舂』,因此依照律法,此子所犯,當判『完為城旦舂』,何來棄市之說?」

  郭圖看向國淵,眼中閃過一絲讚許。

  能在這麼短的時間內,從腦中浩繁律條中精準找出有利於劉曄的條款,足見國淵律法功底紮實,是個律法一道的可造之才。

  不過,在郭圖這位浸淫律法十餘載的律法大家眼中,國淵也僅僅是個「好苗子」罷了。

  用一句話來形容郭圖在律法上的天賦,那便是他見過許多律法一道的天才,但這些人都仰望著他喚他為天才。

  郭圖並未直接反駁國淵,只是微微搖了搖頭,隨即不緊不慢地引述道:「建武十一年春二月己卯,詔曰『天地之性人為貴,其殺奴婢,不得減罪。』」

  「建武十一年秋癸亥,詔曰:『敢炙灼奴婢,論如律,免所炙灼者為庶民。』」

  「建武十一年冬十月壬午,詔曰:『除奴婢射傷人棄市律。』」

  這三道詔書意義明確:殺奴婢的不得減罪;炙灼奴婢的按法律治罪,將被炙灼的奴婢免除奴籍為庶民;廢除奴婢狩獵時流箭誤傷路人後不論緣由一律判處棄市的舊法。

  國淵聞言,臉上掠過一絲愕然。

  在世祖光武帝曾連續頒布三道詔書以維護奴婢、僮僕的人權之前,打殺官奴這等官方財產,自然是要論罪的,但殺害屬於私人財產的私奴,一直是一件無法可依的事情。

  過往的觀念是,私奴作為主人家的財產,便如同主人家蓄養的牲畜,想打殺便打殺,即便是虐殺了,那也不過是私德有虧,並不觸犯律法。

  不過世祖光武帝頒布的這三道詔令,在倚仗豪強建國的後漢,面對盤根錯節的世家豪門,實際執行力很低,世家豪門打殺私奴依舊如同對待牲畜。

  但在法理上,也確實是將打殺私奴定性為刑事犯罪,使得其有法可依。

  也就是說,這種他媽的事怎麼能公開呢?

  你私下裡殺了,事後給予補償,只要別把事情鬧大,這事兒也就了結了,官府通常也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不會追究。

  但若是公開了,有了律法依據,免不了就會被清直的官員或是政敵抓住把柄,想方設法要將你拉下馬來。

  不過國淵倒也沒有被郭圖唬住,定了定神,繼續從多個角度以及不同律法來與郭圖展開辯駁,隨著兩人你來我往,言辭交鋒漸趨激烈,炒熱了討論的氛圍,殿內原本凝滯的氣氛被攪動起來,一眾閣臣也紛紛下場參與了討論,各抒己見。

  劉曄殺死私奴的事情,說穿了也是撞在槍口上了。

  三公和廷尉府以及一眾閣臣恰好在修訂律法,準備在世祖光武帝的基礎上,更進一步保證私奴的權益,正在考慮廢除奴僕賣身的「買斷制」,更改為「僱傭制」。

  倒不是劉辯大發善心要解放人權,站在國家治理的層面上,很難去單獨考慮某一群體的利益,除非這是為了限制另一個更強大的群體。

  這有利於將來的度田令推行,也有利於充實國家編戶人口,並增加賦稅的收入。

  當然,廢除買斷制,有利必有弊,風險也不小。

  奴僕本就是因為貧困無法養家或為逃避沉重賦稅,才賣身依附豪強。

  解放了這批私奴,就必須設法保障其基本生計。

  僱傭制的薪酬標準、待遇保障,都需要制定周密的配套制度。

  還需要考量世家豪門的應對之法,例如拒絕「僱傭制」的私奴,或是通過招收僱傭期限為99年的私奴等等。

  律法設立的初衷是為了保障人權,固然是好意,卻難免會在事實上招致更壞的結果。

  此外還需要藉助古文學派大儒們在《大漢邸報》上造勢,並利用他們在地方的影響力推動此事。

  儒家士大夫們,即便內心因自身利益受損而反對,但在明面上,但儒家既然秉持了參與朝政的天然大義,那自然也休想推卸治理萬民的天然職責。

  正因為處在律法修訂的這個微妙當口,才說劉曄這是運氣不好撞了槍口。

  而眼下的劉曄,正如當年商鞅變法時,身為太子卻觸犯了新法的秦惠文王。

  儘管新律的修訂以及相關配套制度的頒布不可能一蹴而就,但劉曄此案若處置不當,未能樹立一個公正嚴明的先例,難免會給朝廷即將推行的一系列新政埋下隱患,開了個壞頭。

  (3273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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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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