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1章 萬曆二年的御前財政會議(中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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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771章 萬曆二年的御前財政會議(中上)

  穿越前蘇澤對於法律並不是很了解,也不清楚檢法分離的背景,他也很好奇,李一元和戴才是怎麼搗鼓出這套東西來的。

  蘇澤向戴才問道:「戴寺卿,能詳細說說這個公訴制度嗎?」

  改革事關大理寺,戴才也是改革的主要參與者,他點點頭,向蘇澤解釋什麼叫做公訴制度。

  蘇澤看向戴才。

  戴才立刻說道:「蘇檢正,李閣老之意,是仿效訟師之制。」

  果然,蘇澤繼續聽著戴才說道:「如今縣衙審案,縣令既查證又裁決。這易生偏頗,且縣令政務繁重,難以細究。」

  「故設公訴人,專司刑案查證。」

  蘇澤問道:「公訴人歸屬何處?」

  戴才答道:「擬設於大理寺下,稱檢察署」。各縣派駐檢察官,專責刑事取證。」

  「他們不涉民事,只辦命盜、奸偽等刑事重案。」

  蘇澤又問:「如何取證?」

  戴才說:「檢察官須依《刑案查勘則例》行事。現場勘驗、屍格填寫、人證問詢,皆留文書。」

  「證據齊備後,撰寫訴狀,提交縣衙。」

  「縣令據此開庭,聽兩造辯論,然後裁決。」

  蘇澤思索片刻:「這與訟師何異?」

  戴才搖頭:「大有不同。訟師為私利,公訴人為公義,所以李閣老稱之為公訴官」,是代表百姓提起的訴訟。」

  「且公訴人取證權由朝廷授予,可調閱薄冊、傳喚人證。尋常訟師無此權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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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繼續解釋:「此舉一則可免縣令獨斷,又查又審,縣令免不了先入為主,我大理寺覆核的冤假錯案,一半來自於縣衙腐敗,另一半就是源於此。」

  「二則刑案查證專業,專司其職則更加精通,不像是縣令乃是科舉所取,未必精通刑名。」

  「三則縣令可專注審斷,提升效率。縣令主管一方,事務繁重,有的大縣積壓的案件多達五年,民冤不得伸,民怨沸騰,如此一來,審案速度可以大大加快。」

  蘇澤感慨,李一元戴才的改革聽起來有些天馬行空,但是仔細一想確實是現實發展的需要。

  這是人口增長和治安壓力增加後的必然結果。

  而且正如戴才說的那樣,縣令是科舉選上來的,對於法律未必精通,很多地方案件審理都落在吏員手裡。

  檢察官制度設立後,案件只需由檢察官搜集證據並提起公訴,縣令則只需依照律法條文宣判,工作壓力將大大減輕。

  這麼說,檢察官的出現,幾乎是時代發展的必然,這也是近代國家都有檢察機構的原因。

  蘇澤又問道:「檢察官從何而來?」

  戴才顯然有備而來,他圖窮匕見說道:「初期從刑部、大理寺有功名的書吏中選拔,需通律令、曉勘驗,經考選後任用。」

  「日後,李閣老想要奏請設立法律學院」,有志於成為檢察官的舉人和國子監畢業生,可選擇進入該校學習,接受專門培訓,畢業後可選任至地方擔任檢察官。」

  好傢夥,又是要設立學校,也難怪大理寺的預算這麼高,這是要辦學啊!

  蘇澤開始問道最重要的問題,錢從哪裡來?

  蘇澤問道:「經費如何?」

  戴才遞上一份預算簡表:「檢察署設於大理寺,但檢察官派駐地方,薪俸由大理寺統一發放,地方協濟旅食。」

  蘇澤點頭,經費就是權力,如果檢察官的經費都是地方提供,那檢察官難免要被地方裹挾控制,那就失去了檢法分離的本意了。

  可這也等於給朝廷背上了沉重的負擔。

  戴才說道:「初年需增員額約二百人,擬在京畿、南直隸、沿海開港城市,漕運樞紐城市,開徵商稅的州縣實行,預算已列明。」

  蘇澤看向表格。

  數字不小,但尚在合理範圍,可這些累計起來,也是一筆不小的數字。

  戴才補充道:「此舉並非削縣令之權,而是明晰權責。縣令仍是地方正官,裁決之權未變。」

  「只是查證之事,交由專業之人。如同四川輪船局,工匠專營造船,官員統籌全局。」


  蘇澤看到這計劃如此詳實,又問道:「李閣老可曾試點?」

  戴才點頭:「去年在順天府宛平縣試行了半年,由大理寺派吏員駐縣,專辦刑案。」

  「據報,命案破獲速度較往年快了兩成,縣令稱案卷更清晰,審斷更省力。」

  蘇澤沉吟。

  這確是制度上的創新,他當然是非常支持的。

  但他仍有疑慮:「那這些檢察官如何監督?」

  戴才答道:「檢察吏員直屬大理寺,三年一輪調,且一縣不止一員,重大案件需二人共勘。」

  「訴狀文書皆存檔,可隨時核查,若發現舞弊,依律嚴懲。」

  「凡是檢察官所辦案件,卷宗都要謄抄一份送到大理寺備案,六科給事中和都察院御史,都可以隨時查看案件卷宗,對檢察官進行審查。」

  戴才看到蘇澤意動,他又說:「公訴人獨立查案,可避免地方干預,證據確鑿,縣令亦難徇私。」

  蘇澤又繼續問:「民事案件如何?」

  戴才說:「民事仍歸縣衙,由戶房調解或判決,重大民事可請訟師,制度不變。」

  「公訴只針對刑事,避免職權過寬。」

  蘇澤最後問:「內閣意見如何?」

  戴才壓低聲音:「李閣老已稟明高首輔了,高首輔原則同意。」

  「張閣老擔心經費,但認可制度之善,如今只待財政會議通過預算,便可推行。」

  蘇澤點頭,檢法分離確實是非常不錯的辦法,這可以大大減輕縣令在司法案件上的壓力,讓縣令更好地關注於地方的經濟建設。

  而且檢法分離也能夠讓刑事案件更加專業化,能夠減少冤假錯案。

  同時蘇澤還有另外一個想法,檢察官也可以吸納一部分讀書人,加強基層官府的力量,強化地方官府對於地方的控制。

  這也和蘇澤打壓鄉賢,試圖將官府治權伸入鄉村的想法不謀而合。

  只不過他和何心隱走了兩條路,何心隱是發動百姓結社,利用結社來對抗鄉賢的權力。

  而蘇澤是傾向於給官府擴權,增加官府的管理能力,一步步的將各項權利從鄉賢手裡收回來,最終實現治權下鄉。

  既然這樣,蘇澤這個真正的穿越者,也要拿出點東西來了。

  蘇澤沉吟片刻後對戴才說道:「李閣老所提,確是切中時弊。然僅設公訴人檢察官,蘇澤仍以為不足。」

  戴才聞言微怔:「蘇檢正的意思是?」

  這套檢法分離的改革,是戴才和李一元商討了很久,竭盡全力才想出來的。

  要知道李一元是當世律法專家,而戴才在大理寺任職超過十年,更是司法領域的權威。

  這份計劃出爐的時候,李一元和戴才都覺得這份計劃天衣無縫,近乎於天道一樣!

  這也讓他們認同了蘇澤的說法,研究「人理」同樣是一門學問,而檢法分離就是「人理」研究的成果。

  蘇澤竟然還能提出修改意見?

  要知道,蘇澤可是從來沒有擔任過和司法有關的職位,他也只是支持李一元的司法改革而已。

  蘇澤起身,在公房中渡步說道:「如今縣衙審案,縣令既要查證又要裁決,確易偏頗。但縣衙吏役捕快亦由縣令統管,若其徇私,公訴人取證時難免掣肘。」

  他看向戴才:「李閣老欲設公訴人專司查證,此即檢」。縣令專職審斷,此即「法」。然尚缺一關鍵環節——警」。」

  戴才疑惑:「警」?」

  蘇澤點頭:「京師有治安司,巡警專責巡防治安、緝捕盜賊、維持秩序。」

  「此職能若推廣至全國,於各府縣設專職治安司,專管衙役捕快,獨立於地方縣令。」

  「如此,捕盜、緝兇、維持治安之事,歸治安司;查證、起訴之事,歸檢察署;審斷裁決之事,歸縣衙。三者分立,互相制衡,又可協同。」

  戴才也順著蘇澤的思路,開始思索道:「蘇檢正是說,仿效京師治安司之制,在地方設專職警察?」

  「正是。」

  蘇澤道:「可稱治安警察」或簡稱警察」。其職責專一:巡邏街巷、預防犯罪、抓捕現行犯、初步訊問後移交檢察署進一步查證。」


  「警察不涉審判,檢察署不涉抓捕,縣衙不涉偵查。三者權責清晰,且警察直屬上級司法衙門,不受地方縣令直接管轄,可避免地方勢力干預司法。」

  戴才眼睛漸亮:「如此,警察司治安,檢察司查證起訴,縣衙司審判,這確是一套完整體系。」

  蘇澤繼續道:「此制可先於省府、州城及開埠商埠試行。」

  「這些地方人口稠密,商貿繁榮,治安壓力大,專職警察尤為必要。」

  「警察可從退役兵士中招募,總參謀部正在負責裁軍事務。」

  「這些警察加以訓練,學習律令、擒拿、偵查等技能。其薪俸由朝廷統一撥發,地方協濟部分經費,但人事任免、調度考核皆歸上級司法衙門。」

  他補充道:「初期,警察可重點部署於城市及要衝,鄉村仍暫由地方里甲、

  鄉勇維持基本秩序,待日後條件成熟再逐步推廣。如此,既強化了城市治安,又不過激觸動鄉村舊制。」

  戴才連連點頭:「警察專司治安,檢察專司取證起訴,審判專歸縣衙,三者分離,互為監督。且警察可以歸於省府的巡按衙門,可削弱地方豪強對司法之干預。」

  蘇澤道:「正是。此舉可與李閣老之公訴人制度並行推進。警察抓人,檢察查證起訴,法官審判。流程清晰,各司其職。」

  「且警察之設立,可以分流裁撤的士兵,給他們一份體面的工作,強化朝廷在基層之力量。」

  戴才振奮道:「此即警檢法」三分離之制!蘇檢正之見,實為長遠之策。

  老夫即刻回稟李閣老,將此議納入司法改革方案。」

  蘇澤叮囑:「推行須循序漸進。先擇兩三試點,完善章程,訓練人員,觀其成效後再議推廣。預算方面,戴寺卿可以併入大理寺改革預算中,由大理寺推進。」

  「此外警察也不需要另設學校,當年皇家治安司成立的時候,蘇某曾經在國子監中辦過培訓班,可以將這個培訓班的師資和教材移交到大理寺的法律學校,另設專門的警察培訓課程。」

  戴才越是想越是覺得精妙!

  正如蘇澤所言的那樣,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人員流通更加方便,地方治安也開始變壞。

  這幾乎是所有經濟蓬勃發展時期都難以避免的事情。

  這在司法上就反映是案件增加,地方上司法力量枯竭。

  而京師因為治安司的存在,治安一直良好。

  如果按照蘇澤的辦法,那地方上就有警察、檢察官、法官三套體系,這樣一來地方上的司法力量就大增,就能維持好地方上的治安了。

  不愧是蘇澤啊!

  戴才如今才明白,為什麼李一元如此重視蘇澤的意見,一定要自己拿著預算書來說服蘇澤!

  什麼叫巨儒啊!

  這就是巨儒,當真是一通百通,蘇澤從沒有做過和司法相關的工作,卻能比自己這個浸潤司法幾十年的官員,提出更加完備的建議!

  戴才心中感慨萬分,他鄭重應下說道:「蘇檢正此法甚妙,本官一定會去和李閣老協商,拿出更完備的方案出來!

  」

  戴才匆忙起身告辭。

  因為戴才知道,明天就是內閣財政會議了,所以大理寺必須連夜拿出修改好的方案,今天的大理寺必然是一個不眠之夜啊!

  但是戴才也知道,蘇澤的這套警檢法分離的體系,比之李一元和自己提出來的那套檢法分離體系更加有效,更能夠解決地方官府司法資源緊張的問題。

  還能順便給兵部和總參謀部一個人情,解決他們頭疼的退伍士兵安置的問題。

  這樣一來,李一元可以從戚繼光那邊進行政治交換,獲得更多的支持,更有利於預算的通過!

  就在送走了戴才之後,蘇澤又迎來了自己的好友,工部營造司郎中萬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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