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6章 海外封建之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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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狄許接了太子手令,當天就動起來。

  他沒驚動衙門,先便衣去瓦子口,找到孫文啟和幾個知情的報童。

  狄許詢問問細節,馬車樣式、趕車人特徵、消失的巷子口。

  接著,狄許調來刑部案卷,果然發現近半年京師有六起孩童失蹤案,皆未告破。

  失蹤孩子多是孤兒或貧家子,集中在南城、北城。

  報案後,治安司多以「自行走失」歸檔。

  他嗅到不同尋常的味道。

  第三天,狄許帶著兩名精幹手下,扮作貨郎,在八字橋附近轉悠。

  那條巷子深處有三戶大宅,都是京師的官員,還有一處掛著「陳府」牌子,主人是皇商陳百萬。其實陳百萬都算不上是皇商。

  他不過是給倭銀公司運輸貨物的一個商行老闆,可隨著這些年倭銀公司的生意越來越大,陳百萬還當真攢下了百萬家財。

  人在有了錢之後,就想要有權。

  他這座宅邸,是陳百萬從一位致仕官員手上買下來的,他本來是希望通過這座宅子,和附近的官員交往,從而獲得權勢。

  可結果是大明依然是「萬般皆下品惟有讀書高」,這些官員壓根就看不上陳百萬。

  但是狄許卻發現,這被人看不上的陳百萬,每日宅子中都會舉行宴會,入夜後卻常有馬車進出,守門的不是普通家僕,眼神彪悍。

  他讓手下捕頭蹲守。

  三天後,一輛青篷馬車悄悄駛來,停在陳府後門。

  車上下來兩個漢子,懷裡抱著個裹得嚴實的小身影,迅速閃進門內。

  捕頭們看得清楚,那身影大小,分明是個孩子。

  而那輛青篷馬車,也正是他從口供中得到的誘拐孩童馬車一模一樣!

  狄許連夜求見蘇澤,稟明情況。

  蘇澤次日就入宮,向太子稟告了這件事。

  太子怒極道:「一個皇商,敢在天子腳下幹這種勾當!」

  「著狄許調一隊皇家治安司的人,現在就查!」

  手令送給狄許,狄許卻說道:

  「陳府只是門戶。孩子供誰玩樂?背後必有買主。若現在抓人,只怕打草驚蛇,救不了已失蹤的孩子。」

  狄許又道:「臣請繼續暗中監視,摸清他們轉運孩子的路線、最終送去何處。同時查陳百萬與哪些權貴往來密切。等證據鏈齊全,一舉搗毀。」

  太子准了。

  這期間,鄭懷遠也沒閒著。

  他每日仍去養濟院,安撫失蹤孩子的玩伴,又捐錢加雇兩名護院,每日護送小報童出門、歸來。孫文啟則發動國子監的同窗,在各自街坊暗中打聽,將線索悄悄報給狄許。

  七天後,再綜合皇家治安司在京師的情報網絡,狄許摸清了實情。

  陳百萬表面做運輸生意,暗地裡經營著一條拐賣孩童的鏈條。

  他從人販子手中買來孩子,秘密關在城郊一處莊園,然後根據「客戶」要求,悄悄送入一些權貴府中,供其淫樂。

  買主里,競有一位伯爵、一位致仕的四品官員。

  此外陳百萬還有一份名單,上面也記載了不少權貴的名字。

  這些年來,陳百萬漸漸不接倭銀公司的運輸生意了,逐漸開始承接京師附近的建設項目,甚至幾座吏員樓都是他承建的。

  證據確鑿,已經足夠將陳百萬定罪了。

  狄許請太子下令,兵分三路。

  一路抓陳百萬及莊園打手;一路控制那三位權貴府邸,解救孩子;一路查封陳府,起獲帳本名冊。行動在深夜進行。

  皇家治安司的人破門時,陳百萬還在摟著姬妾喝酒。帳本上清清楚楚記著買賣記錄、送貨地址、收受的銀錢。

  城郊莊園裡,解救了十一名被關押的孩子,其中就包括養濟院失蹤的那兩個。

  這兩個孩子被陳百萬虐待了半個月也沒屈服,見了官差終於撐不住暈了過去。

  接下來,狄許又按圖索驥,按照陳百萬的名單,從權貴府中,再找到五名被囚禁的孩童。

  消息傳回,太子震怒,下令嚴辦。

  陳百萬及主要人販判斬立決,購買孩童的權貴同罪,涉案吏員革職查辦。

  結案那日,孫文啟領著被救回來的兩個孩子到節義公府,長揖到地:

  「謝公爺仗義出手!若非公爺直奏天聽,這些孩子恐怕再無天日!」

  鄭懷遠扶起他,看著孩子惶恐卻已乾淨的臉,心裡一塊石頭落地。

  他只說:「是太子聖明,狄郎中能幹。本公不過遞了句話,功勞不足道也。」

  其實這時候鄭懷遠已經後悔了,這次案子動靜太大,雖然牽涉的主犯都已經伏誅,但是畢竟他們的關係網還在,這些人會不會怨恨上節義公府?

  這幾乎是一定的,鄭懷遠只希望能夠低調一陣子日子,讓被人遺忘自己。

  只可惜樹欲靜而風不止。

  《新樂府報》的主筆李贄不知從何處得了詳實案情,揮筆寫就一篇長文,《節義公微服私訪記》,刊在頭版。

  李贄用白話文寫了一篇故事,又添加了不少戲劇成分,還將狄許破案的一些過程,安插在了鄭懷遠的身上。

  這篇文章寫的懸念迭起,又是百姓最愛看的斗權貴內容,最後還弄了一個鄭懷遠顯露身份,和陳百萬對峙的橋段,就連鄭懷遠讀完都激動起來,自己這麼勇的嗎?

  勇個屁!

  這下子,節義公賢名是傳出來了,但是自己想要低調的機會是失敗了。

  鄭懷遠這位節義公在京師「呼風喚雨」,連帶著將滿剌加這個遙遠的藩屬國也被人翻出來,京師百姓們也開始關注這個千里之外的藩屬國了。

  陳慶乘坐通政快船,終於抵達了滿剌加。

  陳慶在滿剌加城碼頭下船時,王國光和張宣已在棧橋邊等著。

  王國光是呂宋國太傅,負責呂宋事務。

  張宣是負責大明在南洋地區的外交事務。

  現在來了一個總督南洋所有事務的陳慶,兩人就都算是陳慶的下屬了。

  三人進了臨時總督府,也就是原佛郎機總督官邸。

  這是一座西式要塞風格的堡壘,佛郎機總督阿方索就是在這座堡壘中投降的。

  陳慶安頓下來之後,張宣便遞上一疊文書。

  「華商遞上來的。」張宣說,「要成立「滿剌加華商總會』,參與港口管理,還想在總督府設「議事席陳慶翻看著:「哪些人?」

  張宣聽說過這位陳總督的辦事風格,知道他不喜歡廢話,於是說道:「主要是客家商人,首領姓黃,叫黃永福,潮州人,在滿剌加二十多年。」

  「水師攻城時,他帶人開了東門,還協助維持城內秩序。李提督當時親口誇過。」

  王國光在一旁坐下:「呂宋那邊剛壓下去,這邊又來了。佛郎機人給他們的權不小,港務抽成、市價議定、華民糾紛裁斷,都讓他們自己管。」

  陳慶皺眉道:

  「佛郎機人為什麼要這麼做?」

  在陳慶看來,這些蠻夷的做法實在是太不可思議了。

  身為一個大一統帝國的高級官員,他深知這些權力都是不能分割的,是絕對不能授予統治者以外群體的。

  佛郎機人如此放任這些華商,最後的結果還是被這些華商背刺。

  張宣說道:

  「下官也問過佛郎機人的偽總督了,其實佛郎機人也是無奈之舉。」

  「他們的人太少了,根本無力維持在滿剌加的統治,所以他們必須要將權力交給華商和當地土人,佛郎機人唯一能做的,就是控制滿剌加港的武力,再用武力從這些團體手裡徵稅。」

  「而且這些佛郎機人的政治也比較落後,聽說這類自治在他們西洋那邊也是正常的現象,很多城邦市鎮都是投機者,經常會改換門庭。」

  陳慶皺眉道:

  「這不是藩鎮割據嗎?」

  張宣點頭說道:

  「陳總督這麼說還真差不多,就連這佛郎機人,原本也是西班牙治下的一個諸侯,後來獨立出來,但是聽說現在又要合併回去。」

  陳慶皺眉。

  張宣繼續說道:

  「難辦就在這兒。他們確實有功,攻城時死了兩個夥計,傷了七八個。現在滿剌加剛打下來,港口運轉、貨物周轉,全靠他們維繫。硬壓,怕寒了人心。」


  陳慶立刻說道:

  「不能認!」

  「華商自治,此乃禍亂之源!這自治權一旦給了,往後就收不回來了,本官不可為子孫後代買下禍根!」

  張宣苦笑說道:

  「黃永福手下有十二條船,控制著滿剌加六成香料轉運。除此之外,黃永福還控制了一個閩福商會,控制了滿剌加海貿的三成,港口七成的碼頭工人,都是這個商會的成員。」

  陳慶也明白為什麼難辦了,這滿剌加華商的勢力太大了。

  王國光說道:

  「這裡和呂宋的情況還不一樣。」

  「呂宋的華商,其實一直在遭遇呂宋土王的壓制,而且呂宋非常大,土邦也眾多,華商人數再多,面對數量幾十倍的土人,他們也是少數。」

  「所以我在呂宋打壓華商,拒絕他們的要求,他們也不敢多說什麼,因為他們需要大明的庇護。」「但是滿剌加不一樣,滿剌加是一座港口城邦,附近沒有多少土人,就算是有少數土人部落,也都被佛郎機人剿滅了。」

  「這是一座商人組成的城市,那麼擁有最多資本的華商,就有最大的話語權。」

  張宣看向陳慶問道:

  「陳總督,要不給一點?」

  陳慶斷然說道:

  「不能給!」

  張宣和王國光都苦著臉。

  但是陳慶卻成竹在胸的說道:

  「兩位說的這些事情,其實蘇檢正在臨行前,都已經將南洋的形勢報告交給老夫了,這路上老夫已經思考過了。」

  張宣和王國光都怕陳慶紙上談兵。

  陳慶說道:

  「莫忘了,老夫擔任太常寺卿,就是專門給大明的列祖列宗分祭品的!滿剌加這點事情,還難不倒本官‖」

  「明日就召集滿剌加的華商代表開會!」

  次日,滿剌加總督府議事廳。

  長桌上鋪著南洋輿圖。

  陳慶坐在主位,王國光、張宣左右陪席。

  下首坐著七八名華商代表,為首的是黃永福。

  黃永福五十出頭,面色黝黑,手指關節粗大,他是正宗的客家口音,

  他先開口:「陳總督,我等草民不敢多求,只望朝廷能沿用舊例,准商會自治,協助管理港務。」陳慶擡手打斷:「舊例是佛郎機人的例,不是大明的例。」

  廳里一靜。

  陳慶指向輿圖:

  「滿剌加歸明,一切規矩照《大明律》和《市舶司則例》辦。港務、稅賦、刑名,皆由總督府統管。商會可協助,但不能自治。」

  黃永福臉色微變:「總督大人,那佛郎機人給的自治權力?」

  陳慶語氣平靜的說道:「佛郎機人乃是蠻夷,他們不明白治權不可輕授的道理,這套在大明行不通。」「但是。」

  陳慶拉長語氣說道:

  「我大明從來不虧待有功之臣。」

  他站起來,走到輿圖前,手指點向南方大片空白:「這裡,澳洲。」

  眾人目光跟著他的手指。

  「法顯號已經探明,澳洲地廣人稀,沃土千里,礦產豐富。朝廷有意開拓,但鞭長莫及。」陳慶轉過身,看向眾商人:「本總督給你們一條新路一一分封開拓。」

  黃永福愣住:「分封?」

  「對。」陳慶走回座位,攤開一份早已擬好的章程,「朝廷准許你們組織船隊、人手,前往澳洲圈占土地。每一片土地,需向總督府報備,經勘測後,頒發地契。」

  他頓了頓:「持此地契者,即為該地封建主。可依照《大明律》在當地設治、徵稅、募民墾殖。朝廷不派流官,不直接干涉內政。」

  幾名商人交換眼神,有人露出喜色。

  黃永福卻問:「那我們要付出什麼?」

  陳慶豎起手指,「其一,開拓所需船隊、人員、糧秣,皆由你們自籌。其二,每年需向朝廷繳納「封建稅』,按地畝產出十一抽一。其三,所拓土地,永屬大明疆土,不得私相授受、割讓外人。」他補充:「地契可傳子孫,但若絕嗣或無能力繼續開拓,朝廷有權收回,另授他人。」

  這個方案一出,石破天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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