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4章 大唐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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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蘇珙帶著女兒蘇如惠,還有那黑廝鐵奴,一路坐船來到汴城縣。

  他是有追求的文化匪寇,在仕途無望被通緝之後,本來想搞個世外桃源。就是把惡名在外的大地主弄死,自己和屬下來做地主,再分少數田畝給農民,不給官府交苛捐雜稅。

  這跟李佑有本質區別!

  蘇珙屬於換湯不換藥,除了不給官府交稅之外,其他哪有什麼改變?他現在養了十多個家奴。

  但是,他所占據的天河鎮及周邊村落,已算得上世外桃源了,至少底層百姓不會餓死。

  可惜樹欲靜而風不止,他這塊世外桃源要保不住了。

  北邊是陳留縣、西邊是汴城縣,都屬於李佑的地盤。南邊是尉氏縣,也有佃戶起事,已經攻破縣城殺了官吏。

  蘇珙夾在一堆反賊中間,必須得思考今後該咋辦。

  在城北碼頭登岸,蘇如惠驚訝道:「爹爹,這裡可真繁華,一點也不像反賊的地盤。」

  「何止繁華,」蘇珙嘆息道,「比我上次至此,還更加興旺許多。」

  蘇珙上次路過汴城縣,已經是三年前的事情。當時朝廷賦稅繁重,關卡林立,讓途經此地的商旅減少,高額商稅讓一些商戶關門,汴城縣的商業因此日趨蕭條。

  而李佑統治縣城之後,關卡少了,路過的商旅就多了。

  商旅變多,在本地的消費就變多,刺激商鋪和攤販的增長。同時李佑還免了去年的商稅,今年的商稅按初唐舊例徵收,繼續刺激商販的興盛。

  不但如此,縣城周圍的百姓,都獲得了土地,收入顯著提高,消費能力自然提升,也在刺激商業的興旺。

  蘇珙見許多百姓,朝著城西渡口而去,他忍不住攔下一個,問道:「老表,江心洲有甚事情,你們怎都去那邊?」

  「李將軍今天親自審案,我要去看熱鬧。」那人回答。

  蘇珙聞言,也帶著女兒和黑廝,前往城西渡口等著去江心洲。

  從城西去江心洲,只有一條渡船,平時也沒多少人來往。今天卻把艄公樂壞了,上千人排隊坐船,甚至引來幾條客船搶生意。

  蘇珙不想排隊,於是選擇高價坐客船,一直走到學舍和先賢祠之間。

  那裡有一塊空地,周圍都是花園,甚至修建有假山亭台。

  陸陸續續,大概有一千多人,湧進來想要旁聽審案,花園各個角落都擠滿了人。來得慢的,只能站在外圍,根本聽不見裡面說什麼。

  空地兩面,擺了許多凳子,應該是官方設置的旁聽席,需要將軍府頒發的號牌才能入座。

  蘇珙看到了蘇如鶴,跟蘇爽一起坐在旁聽席。

  他帶著女兒往那邊擠,很快就被官差攔住:「出示號牌!」

  「我是你們蘇將軍的四叔。」蘇珙指向蘇如鶴,他早打聽清楚了侄子的情況。

  官差不敢怠慢,讓他們原地等著,然後跑去向蘇如鶴報告。

  蘇如鶴欣喜無比,跟蘇爽一起過來,笑著說:「四叔怎來了?」

  蘇珙說道:「我找你們李將軍商量事情。」

  「快裡面坐。」蘇如鶴立即把蘇珙拉進去。

  卻是蘇如鶴、蘇爽讓出座位,讓蘇珙父女坐下,他們自己則盤腿坐在地上。

  蘇珙驚訝道:「你這個將軍,多弄兩張凳子都不行?」

  蘇如鶴解釋說:「四叔,這是旁聽席,將軍府有號牌的。我倒是能多弄來幾張凳子,可得跑去跟將軍商量,費那麼多功夫幹嘛?」

  蘇珙不再多言,心裡卻非常震撼,這裡的規矩真是嚴格。旁聽席陸陸續續坐滿,都是被邀請的官員、士紳和書院學生。

  蘇珙父女的後排,正是王鐸、陸羽和王調鼎,陸、王二人正在低聲聊天。

  「皂班入值!」

  一個官差扯開嗓子大喊。

  衙役提著水火棍出來,分列兩排站好。

  「判官、主簿入座!」

  黃順甫和歐陽蒸坐在主審位左右,一個是案件審判地的主官;一個是陳留縣令,是案件發生地的主官。

  另外還有書記官,記錄審判過程。

  「將軍升座!」

  「威~武~」李佑從學舍那邊出來,坐在審判席的主位。


  「拜見李將軍!」

  「拜見將軍!」

  許多官吏和百姓,下意識的就要跪拜。

  「嗙!」

  李佑一拍驚堂木,呵斥道:「都站起來!」

  於是眾人陸續站起,朝著李佑行禮,有的拱手作揖,有的彎腰鞠躬。

  李佑說道:「帶原告柳三娘!」

  「帶原告柳三娘!」

  原告不再使用妓院的花名,恢復了本名柳三娘。為了保護原告,柳三娘戴著頂小斗笠,笠檐還垂下了一層紗巾,遮住臉部不讓旁人看見。

  李佑又說:「帶被告王元祿!」

  「帶被告王元祿!」

  陸羽低聲對王調鼎說:「這般審案有趣,以前都是喊帶犯人某某。」

  王調鼎笑道:「萬一是被誣告呢?我覺得稱為被告、嫌犯更合理。」

  「確實如此。」陸羽點頭說。

  原告和被告,都沒有下跪,只站在那裡聽審,李佑要藉此案立規矩。

  王元祿垂頭喪氣出來,甚至用手遮住臉面。他一個舉人,因為這種事過堂,哪還有顏面見人?

  李佑對黃順甫說:「副判官陳述案情經過。」

  黃順甫照著文件朗讀,這是李佑修改過的稿子:「原告柳三娘,祖籍河南洛陽,現籍匡縣,為將軍府宣教員。被告王元祿,陳留縣人氏,原為陳留縣白沙鎮鎮長……」

  「中和元年二月十六日,原告隨宣教團下鄉慰問演出,當晚借住在被告家中。被告醉酒之後,摸進原告所居臥房,對原告實施侵犯,還伴有毆打行為。事後,被告倒頭酣睡。原告穿好衣服求救,宣教團其他宣教員趕來,將未著衣物的被告制服。翌日,扭送陳留縣衙。」

  幸好,自發跑來旁聽審案的,除了官吏、士子和學生之外,其餘大部分是縣城居民。

  若換成幾百上千的農民,此刻聽到案情複述,估計會群情激奮衝上來打人。

  宣教員極受農民愛戴!

  李佑說道:「帶證人!」

  十多個宣教員被帶上來,開始闡述自己當天的見聞,然後當場在證詞上簽字。

  李佑又說:「帶證物!」

  那是被告的衣服,有兩處已被撕爛,是被告掙扎時撕爛的。

  李佑問道:「被告,這可是你的衣服?」

  「是。」王元祿低頭說。

  李佑問道:「你可對案情敘述有異議?」

  「沒有,」王元祿難以推脫,卻又狡辯道,「我當時喝醉了,稀里糊塗之間,自己都不知道幹了什麼。」

  「你胡說!」

  柳三娘怒吼道:「我當時不從,你還罵我是賤人,還用布堵著我的嘴!你還打我,我臉上的巴掌印子,過了好幾天才散!」李佑冷笑:「被告不要狡辯,喝醉了便無罪?你怎不喝醉了去殺人!」

  確實,喝沒喝醉,跟怎麼判決無關。

  王元祿只能說:「我願納柳三娘為妾,請將軍從輕發落。」

  「我便做尼姑,也不給你做妾!」柳三娘怒道。

  「嗙!」

  李佑猛拍驚堂木,呵斥道:「被告不得胡言,《大唐律》有規定,男子年過四十而無子,方可納妾延嗣香火!」

  王元祿呼喊道:「將軍,在下是舉人,又做過鎮長,是官而非民啊。」

  李佑突然站起來,對在場眾人說:「在我治下,只認太宗、玄宗二帝,只認兩位聖君的法律。《大唐律》中的『民』,包括官員、吏員和士子!至於之後歷代皇帝,頒布那些亂七八糟的東西,我是絕對不可能遵照的,因為有悖於太宗皇帝的《大唐律》!」

  《大唐律》當中的「民」,確實包含官員在內。而且在德宗年間,還有按察使以此為依據,對官員進行過審判。

  但是,隨著納妾者越來越多,又不斷出台違背《大唐律》的條款。比如規定官員,不得納良家女和妓女為妾,不得在奉命出使地方時納妾,諸如此類以約束官員的納妾行為。

  李佑對於納妾的態度,是民不舉官不究,你悄悄納妾也沒法管。

  但若是有人來報官,報一個處理一個!


  士紳譁然的同時,又感覺特別扯淡。李佑這個反賊,居然張口閉口《大唐律》,搞得就像是朝廷命官一樣。

  李佑隨即又大聲說道:「太宗皇帝是好皇帝,他的《大唐律》應該遵守。別看我起兵造反,若是當今聖上願意嚴格執行《大唐律》,我立即自縛去長安領死,千刀萬剮也在所不惜!太宗是好皇帝,玄宗是好皇帝,憲宗是好皇帝,可其餘皇帝皆為昏君!大唐開國近三百年,就出了這三個好皇帝,老百姓怎有好日子過?我又怎能不站出來造反!」

  「好!」

  陳壽郎、蘇爽等人,率先歡呼喝彩。

  離得較近的官員和百姓,也都紛紛跟著喝彩。

  李佑問歐陽蒸:「按照《大唐律》,此案該如何判決?」

  「絞刑。」歐陽蒸回答。

  強姦者,絞刑。強姦未遂,仗一百,流放三千里。受害者若未滿十二歲,不管是否同意,不管是否和解,以強姦罪論處!

  這就是《大唐律》,一部影響深遠的法律,把官員也劃歸為「民」來判案。

  而且非常具體完善,對後世法律制定影響頗大。

  《大唐律》還重視契約,經濟糾紛以契約為準。

  當然,這被有權有勢者,當做空子來鑽,引誘百姓簽訂不合理的契約。

  《大唐律》甚至具體到街道管理:蓋房子、修園子,若侵占街巷和道路,杖責六十,勒令復原。在自家牆壁打洞,把污水流到街上,鞭笞四十。

  可惜,再好的法律也得去執行,《大唐律》早已成為一紙空文。

  別說什麼刑事案件,就連污染街道都管不了。

  根據西域商人的記載,初唐時期的中國城市,乾淨整潔得讓西域人驚嘆。安史之亂以後的中國城市,垃圾堆積,污水橫流!

  連城市衛生都搞不好,還能把國家治理得安定繁榮?

  「嗙!」

  李佑喝道:「判處絞刑,不用等到秋後,即刻押赴刑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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