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4章 沒給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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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賽世通知酒店,會議室預留三天。

  但最終,卻只用了兩小時。

  可見,這次的會談有多潦草?

  看著林思成上了車,李正吳盯著兩輛金杯駛入車道。

  其他人還在樓上,陪他下來的,只有史密斯。

  等車駛過路口,兩人轉身進了大廳。

  「史密斯,你怎麼看這位年輕人?」

  史密斯很認真的想了一下:「很古怪!」

  李正吳以為,史密斯會說「年輕」、「聰明」、「沉穩」。

  但仔細對比,「古怪」可能要更突出一點:

  對還沒有在中國普及、頂尖機構都還處於摸索階段的最新儀器,他卻瞭若指掌?

  在官本位的中國社會,做為民營的企業負責人,卻能做到不受政府官員的干擾和影響?

  明明知道賽世不可能答應,他卻拿出一份高的讓人瞠目的賠償協議?

  每一次,都出乎人的意料……

  以及,只是一場普通的會談,且有政府官員在場,他卻帶了好多保鏢。甚至,乘坐的是防彈車?更怪的是,他今天的表態:已經不是前後的反差大不大的問題,而是讓人無法理解,更解釋不通。發律師函……腦迴路得有多奇葩,才會想到這麼幼稚的方法?

  走到電梯口,接待按了按鈕,李正吳說了聲謝謝。

  而後側著頭:「查到沒有,他是如何識破那批儀器的破綻的?」

  史密斯頓了一下:「總裁,還在查!」

  「意思是,暫時還沒有查到任何指向?」

  史密斯神色一緊:「是的總裁!」

  李正吳皺起了眉頭:時間過去了這麼久,不可能一點線索都沒有?

  除非,查不到。

  史密斯連忙解釋:「總裁,他沒有出過國,在此之前也沒有接觸過任何儀器公司,更不認識從事相關行業的朋友………」

  「甚至於,他現在還是學生:在西北大學讀研究生。在此之前,他一直在西京,偶爾才會來京城,但接觸的全是文物、文保研究領域……可以說:除過學校的實驗室,他沒有任何了解儀器設備的機會……」那就是,純外行?

  那劉安華的那批翻新機,是怎麼被他發現的?

  如果沒了解過,他怎麼知道在驗證性能的時候,需要開啟原廠商的授權權限?

  總不能是,背後還有高人指點?

  李正吳了無頭緒,但他並不是很擔心:因為地方政府,以及商務、外事部門,暫時都是站在賽世這邊的至少至少,不可能出現讓賽世假一賠十,登報致歉這樣的情況發生。

  並非這些部門開綠燈,講人情,而是如陳建岩所說的:要保證正常的商業秩序,以及相對穩定的經貿關係。

  真要假一賠十,賠出去幾百上千億,那和印度那種商業訛詐有什麼區別?

  更何況,在這起事件當中,賽世科技本身也是受害者。

  當然,該重視的也要重視:至少,得想辦法讓劉安華閉嘴。

  「嘩」的一聲,電梯門打開,李正吳走了進去。

  「禮物準備好沒有?」

  「已經讓孫總助送到了包間!」

  「好,等機會,我會通知你!」

  中國是人情社會,要不要是一回事,準不準備又是另外一回事……

  車子開的很穩,林思成低頭沉思。

  按他的計劃,今天即便談不攏,至少也會定下調子,但計劃趕不上變化。

  他沒想到:賽世公司的重視程度會這麼高,派亞洲區總裁當滅火隊員。

  更沒想到:有關部門的態度會這麼強硬?

  陳主任看著譚律師的說的那句,看似是在提醒,其實和警告沒區別:劉安華是劉安華,史密斯是史密斯,賽世是賽世。

  彌補損失,再適當的賠一點,這無可厚菲。但如果想獅子大開口,敲竹槓,想都不要想。

  林思成也知道,主管部門有主管部門的考量:正好處於經濟危機,經貿關係轉換的窗口期,任何一點小問題,都有可能被外媒無限放大,大肆渲染。


  換個立場,林思成或許能理解。但可惜,現在他是主角,換不了:刀砍到誰的頭上,誰最知道疼。不過林思成並沒有抱怨,更沒有生氣:因為對他而言,這其實是好事。

  打個比方,有關部門的參與,就像在高速行駛的卡車上多裝了一道剎車,更或是安全氣囊。他們越重視,林思成安全係數越高。

  因為林思成也不知道,他把這顆炸彈拋出來之後都會炸到誰,會死多少人。其中又有幾家,會和他不死不休。

  但有有關部門背書,情況又不一樣了:即然關注度這麼高,完全可以把引信拉長一點,沒必要當場引爆。

  至少,京城要比上海安全的多……

  轉著念頭,他坐直了腰。看他回過神,像是在找什麼東西,趙修能遞過包。

  「謝謝師兄!」

  沒什麼可謝的,這次來沒帶助理,趙修能幫不上什麼大忙,一些小事情,順手就幹了。

  「你要找什麼?」

  「便簽本,陳主任和李處長的電話都記在上面,我存到手機里。」

  「在這!」

  趙修能取出來遞給他,又半開玩笑,「今天表現挺好,我以為,你又要給領導講道理!」

  林思成頓了一下:因為情況不一樣。

  以前是退無可退,被逼到了懸崖邊上,就只能硬剛。但今天,頂多算是借坡下驢。

  林思志再是莽,膽子再大,也只有一條命:萬一史密斯急了眼,和自己拚命怎麼辦?

  因為他不拚,他就得丟命。

  既然有那麼大的兩位領導調解,更有領事商務處、混經委代表斡旋,為什麼非要逼著狗上牆?換個方法,換個渠道,效果也一樣:有這些部門和領導背書,賽世只會更重視。

  暗忖間,林思成嘆了口氣:「師兄,我也不是次次都得罪人!」

  聽到「得罪人」,趙修能笑了一聲:你得罪的還少了?

  王齊志也跟著笑:今天確實有點怪,跟太陽從西邊出來的一樣?

  擱以前,林思成早炸毛了。

  比如銅1川的那幾位市領導,山西的那幾位省直部門領導,以及海關……哪一位的級別不比今天的這兩位高?

  就今天這個場合,就陳建岩說的那的那番話,林思成沒有當場給懟回去,真的就跟奇蹟一樣。看著三人的神情,譚箏一臉好奇:給領導講道理?

  每個字分開都認識,但合到一塊,突然就看不懂了?

  「小林以前和好多領導吵過架?」

  吵架談不上,但性質比吵架更嚴重。用王齊志的話說:你不講理,那我就教你做人。

  「是挺多!」看譚箏好奇的樣子,王齊志強調了一下,「級別都不低,至少比今天這兩位都高!」譚箏張了張嘴,想問什麼,話到了舌根下,又咽了回去。

  今天這兩位,都是正處級領導,比這兩位高,是什麼級別?

  但譚箏很確定,王齊志說的是實話。她也能看得出來,王齊志為什麼刻意強調一下:沒錯,就是故意說給她聽的。

  她又氣又笑:只要代理外資糾紛案件,國仲委確實是一座繞不開的山,陳建岩的級別也確實足夠高。但她有自己的堅持,以及職養道德……

  譚箏似笑非笑:「王教授,你有話直說!」

  王齊志卻不承認:「譚律師,你別誤會,是你問起來,我才順便提了提!」

  譚箏「嗬」的一聲,正要說什麼,林思成出聲打斷:「譚律師,我想徵求一下你的意見:如果可以的話,能不能和我們一起去京城?」

  「一是上海這邊的掣肘太大,你也看到了:領事商務處、混經委、國仲、商務部……只是其中一家,就能讓你疲於應付,何況是四家。其次,也是為譚律師的安全考慮……」

  林思成指了指防彈玻璃:「譚律師,你可能不信,但我依舊得強調一下:一旦進入程序,真的真的很危險……

  「當然,費用可以再加!」

  譚箏直接過濾掉了最後一句:到現在為止,她唯一起到的作用,只是幫林思成起草了一份協議。而且,還是林思成給的提綱,隨便找個文員就能幹。費用不費用的,根本不用提。

  況且,林思成說的也是實話:光是一個國仲委,就能廢了譚箏的大半武功。除非,她以後不當律師,再不接與外貿糾紛有關的任何案子。


  至於危險,她暫時還沒有感受到……

  「好,我去!」譚箏點點頭,「但林思成,你得告訴我:去了之後,我應該做什麼。」

  「發律師函!」

  譚箏頓了一下:「然後呢,起訴?」

  林思成搖搖頭:「到不了起訴這一步!」

  真要到那一步,天都得塌下來,林思成一輩子都別想出國。

  更說不好,得隱名埋姓,苟且偷生。

  所以,所有的所有,都會在檢察院公訴之前結束。

  譚箏皺著眉頭:豈不是說,林思成讓她到京城,只是為了發律師函?

  她直勾勾的盯著林思成:「小林,你找個實習生就能幹!」

  如果不會,她可以免費教:從網上下個模版,改一下公司名稱,再改一下日期和落款,然後發送。「譚律師,不一樣的!」林思成想了一下,「要規避法律風險!」

  譚箏愣了愣:發律師函,能有什麼法律風險?

  更何況,一位已經被抓了進去,還要一位,即將就要被抓進去。

  他們,連最基本的政治權利都沒有……

  想到這裡,譚箏突地一頓,腦海中閃過一道光:林思成的律師函,不是發給劉安華和史密斯的?「你說的律師函,都要發給誰?」

  「基恩仕、布魯克、安捷倫、埃爾默、理學、以及賽世!」林思成強調了一下,「這裡的賽世,指的是美國的賽世科技!」

  譚箏更狐疑了:六家,全是科技巨頭,全球五百強企業。

  林思成有什麼理由,給這些公司發律師函?即便發了,又有什麼用?

  總不能,這些公司,能代替賽世賠錢?

  不可能的。

  像劉安華這種行為,在國內確實挺少見,也挺駭人。但在國外,特別是這些科技公司所在的國家,並不是什麼新鮮事。

  因為不止有代購公司的人在偷摸干,有些研髮型的科技公司的人同樣在偷摸干:就比如林思成提到的這幾家。

  其中的近一半,都賣到了中國。

  被仲裁太多,《隔離協議》和《免責條款》應用而生。大致和銀行的免責協議差不多:一經發現,一律視為員工的個人行為。只要甲方有一處違規,一律視為甲方與乙方員工私人之間的經濟糾紛。賽世之所以沒有把這一套用在林思成的頭上,最根本的原因在於:林思成是買給自己用的,賽世挑不出他任何違規的地方。

  他沒有受賄,沒有吃回扣,更沒有知假買假。

  所以,那怕林思成繞過賽世,向這些公司告賽世的黑狀也沒用。因為這種行為,和公開的秘密沒什麼區別。

  幾億十幾億的都有過,一千萬,根本不夠看……

  「所以小林,你的律師函,準備用什麼名議,什麼內容?」

  林思成笑了一下:「譚律師,等下飛機,我再告訴你!」

  「下飛機……你現在就要走?」

  「對,回酒店退房,收拾一下行李,最遲訂晚上的機票!」林思成耐心解釋,「確實有點急,譚律師見諒!」

  譚箏頓了一下,想起林思成之前說的那一句:譚律師,一旦進入程序,真的真的很危險……所以,只要一發律師函,就等於進入了程序?

  也就等於,林思成發給這些公司的,就是他之前暗示的:不得不讓賽世公司賠一個億的把柄?譚箏不知道具體是什麼,但經驗告訴她:很危險。

  因為這一個億,不是經過機構仲裁,也不是經過法院判決,而是要讓賽世捏著鼻子往下吞。所以,損失得有多大,賽世公司才會吃這個啞巴虧?

  譚箏的心臟跳了起來:「你準備真的要一個億?」

  林思成搖搖頭:「漫天要價,落地還錢,我沒想要那麼多。」

  按他的設想:重新買一批機器,再賠兩倍就好。

  但賽世沒給他這個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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