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8章 離經叛道,守舊之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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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68章 離經叛道,守舊之私

  翌日。

  主敬殿。

  數十位由翰林學士,六部官員組成的考官正各自坐在案前,細細看著手中的試卷,不時便會輕提起筆,於手中試卷之上做上記號,以示自家評定,然後再交由下一人評閱。

  試卷總共有二百餘份,每個考官都要親自過手,評閱一道,且由於事關新晉進士的排名,要交由皇帝親鑒,所以對於諸考官來說,每份試卷都是馬虎不得,需得認真看完後,再給出評價,由此所耗費的精力與體力自然也不小辛順安又看罷一份手中試卷,提筆於其上勾了個記號後,便是不由稍緩了口氣,隨後從懷中取出手帕,輕擦了擦額頭的細汗。

  他身為正經的翰林院學士,此番自然也是被崇平帝親點為了殿試考官,負責評閱諸考生的試卷,而前兩次殿試之時,他也是考官之一,所以對此倒也稱得上輕車熟路,經驗豐富。

  不多時,辛順安又是接過一份旁邊同僚遞來的試卷,認真看了起來,而他評閱試卷有個習慣,

  那便是先要看過其它人的評閱結果後,才再看正文。

  至於手中的這份試卷,經由先前諸位考官看過之後,現在便是得了四個代表嘉許「○」,兩個代表次之的「△」,以及兩個再次「、」,總的來說,倒是有些奇怪了。

  畢竟一般來說,「再次」與「最次」幾乎沒有差別,是極不看好的評價,可偏偏這文章卻又拿了四個「嘉許」

  奇怪,真是奇怪。

  辛順安見狀,就也是調轉目光,細緻看起了文章內容。

  「臣對:伏惟陛下誕膺天命,紹承大統,臨御萬方而憂勤惕厲,誠欲復三代之治。今蒙垂詢變法得失,臣嘗考諸經史,稽之往跡,敢以管窺之見,效芹曝之獻。

  臣聞《論語》日「殷因於夏禮,所損益可知也」,聖賢之道本非泥古不化,而歷代變法動輯被譏「背經叛道」者,非真違聖人之言,實因觸動守舊之私耳。

  昔商君變法,「決裂阡陌」以強秦,然宗室貴戚怨其「毀世卿之制」;荊公行青苗法,本欲「民不加賦而國用饒」,卻遭舊臣氓為「與民爭利」一一此非變法違道,乃舊者以「聖賢」為名,護其膏腴之產、世祿之榮也。正所謂,利在則民趨,害在則民避,非有高識遠慮者,不能破俗而從眾.」

  看到這裡,辛順安頓時一證,連帶著整個人的動作都是稍稍頓住了。

  特別是看到那一句「非真違聖人之言,實因觸動守舊之私耳」時,他心中更是莫名有些觸動,

  久久喃喃無言。

  這般觀點,過往倒從未見過,真也不知道該說是「離經叛道」,還是不知所謂—可這般想法才是冒出,辛順安卻又像是想到了什麼一般。

  若照這文章的說法,自己若真罵其什麼「離經叛道」的話那豈不正是恰恰成了文章中,所謂「護膏腴之產、世祿之榮」的「守舊」一派了?

  一念至此,辛順安臉上也是不由有些尷尬與報然起來,尷尬過後,又只能是暫且放下這些雜念,按著心中好奇繼續細緻看了起來。

  「夫欲變法而洱阻力,當效「以新利補舊缺」之術。蓋舊利所在,勢若盤石,若徒奪其舊而無新利以償,則怨謗必起。

  今西洋諸番,涉重洋而拓外域,非獨求珍奇,實乃於四海之外開未辟之利源,以新獲之財貨,

  補國內變革之需,此所謂「以夷狄之利,濟華夏之變」也。

  臣以為,可仿古之「張騫鑿空」,「鄭和下西洋」之意,開海禁以通蕃商,於粵閩設市舶提舉司,總掌諸蕃貿易,以稅銀之入充國庫,則田賦可減;又可募商賈往外屯墾,所獲之利,半歸朝廷,半予商民,使守舊者雖失田畝兼併之利,而得海舶貿易之惠。

  此非背聖賢「因時制宜」之教,實乃循《周易》「窮變通久」之訓也———

  以新利補舊缺辛順安心中不由暗暗思索起來,到了這裡,他也才真微微恍然這其中的邏輯,只覺這般說法倒是頗為暗合「疏導」之意。

  至於文中所說的相仿西洋番邦,貿易屯墾之流,他卻反而不怎麼在意了。

  一則是身為儒家士子,對於這種天朝效仿番邦蠻夷的做法,心中天然就是覺得不合禮法,甚至有些荒謬,不免就會有些牴觸之意。

  二則就是貿易屯墾之流,在辛順安眼中,不過只「小道」爾。在他看來,若是真想要國富民強,無論如何,都自該首尊聖人之言,倡以道德教化,屆時君知愛民如水,民曉忠君愛國,則這天底下如今的諸多禍亂,自會如水之沉濁浮清一般,自然而然的便解了。


  當然了,到了殿試這一考,主打的就是一個「廣開言路」,只要不是謀逆犯上之言,那無論說什麼都是無礙,所以辛順安心中雖是不甚認同這兩點,但卻也沒覺得這般話真就不能說了。

  畢竟除了這些他不認同的東西,至少文中那句「非真違聖人之言,實因觸動守舊之私耳」,以及所謂「以新利而補舊缺」,他心中還是覺得頗為新穎,有趣的。

  隨後,辛順安便又細看起來。

  「臣觀歷代變法功敗垂成,非術之不善,在綱紀弛而根本未革也。欲行新法,當以「清吏治、

  抑豪強、固邦本、正學統」為要。

  一日肅吏治以明賞罰。韓非雲「刑過不避大臣,賞善不遺匹夫」,今吏治之,在於「法行庶民而屈權貴」。宜仿宣帝「循名責實」之政,立考成法:以三年為考,核州縣官「田賦完欠、盜賊多寡、獄訟平允」諸事,按冊陟,若王公貴胃犯贓,一體論罪,無得姑息。

  又置巡按御史,仿洪武之制,「代天巡狩」,凡官吏貪墨、苛政害民者,許其「風聞奏事」

  使百官知「天威尺尺」,不敢懈弛——」」

  倒算得上四平八穩辛順安不由輕點了點頭。

  其實無論是復考成法,又或是設置監察御史,都算是已有舊例,朝野之中時不時就也有人會提上一次。

  當今的大乾也有類似制度,例如每三年一次的「京察」,還有於地方上所設的巡視州縣,糾正刑獄,又或是巡鹽,巡漕,巡關,巡江等諸多御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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