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1章 連鎖快餐,和未來的美國大反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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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81章 連鎖快餐,和未來的美國大反派

  酒過三巡,菜過五味。

  雖然鄭毅和所有人都不怎麼熟,但到底都是華人,甚至大多還都是他的福建老鄉,再加上幾乎都是有意奉承,鄭毅也只覺得今天這個酒喝得極是舒服。

  紐約這地方如今他也可以說是有一些朋友了,但到底還是在這唐人街里,和自己的同胞在一塊讓他覺得自在,以至於不知不覺的,竟也喝得有些微醺。

  「鄭爺,我來給您介紹,這一位,是咱們洪門中的青年才俊啊。」

  一旁,黃三德衝著鄭毅介紹了一個年輕人道。

  「鄭爺您好。」

  年輕人略微有些拘謹。

  「別這麼叫,我也不太喜歡,叫先生就好。」

  「鄭先生,我,我,鄭先生,我叫應行久,我,我……我想您給我一個機會,讓我跟著您做事,我很能幹的。」

  倒是坦誠。

  一旁的黃三德也說道:「小應是個很不錯的孩子,聰慧,麻利,還能吃苦,鄭先生日後有什麼事情吩咐他做,一定能給您做得妥妥帖帖的。」

  「應……行……久?」

  鄭毅看向來人,微微有些詫異。

  好奇地問:「你是幾代華人?」

  應行久:「一代,去年才從國內來,但加入洪門很早,我爹就是洪門中人。」

  鄭毅:「上海洪門,去年才來?那想來你應該確實是很有本事啊。」

  畢竟,去年才來的新人小子,卻在今天的這樣的場合介紹給他,那必然是有過人之處的。

  【同名麼?還是……莫非真的是他?】

  「小應在國內是做什麼生意的?」

  「回鄭先生的話,我是做汽車代理和化工品代理的,還做過檳城石化在上海的總代理,與吳文浩吳總也認識呢。」

  「哦~~,了解,真是你啊,坐,一塊喝點酒,我聽說過你的事,不錯。」

  應行久聞言大喜過望,不成想鄭先生居然也聽過他這種小人物的名號,美得仿佛心裡都開花了似的,一句不錯,讓他覺得自己身上的骨頭都輕了幾分。

  當然,應行久以為鄭毅是從吳文浩嘴裡聽說過自己的,實際上當然不是,鄭毅都多少年沒親自過問過商業上的庶務了,吳文浩怎麼可能會跟他提一個國內的經銷商。

  準確的說鄭毅是上輩子年輕的時候聽說過這個人的,這個人在他們這個歲數的人里還是出名的,但可能歲數稍微小一點都不知道了。

  美國大中集團的創始人,極盛於7、80年代,也就是剛改開那會兒,那時候鄭毅還小呢,就聽說美國有這麼個中國有錢人,反正是可有錢了,是億萬富翁。

  要知道那時候的小孩子對億萬富翁都還沒概念呢,自然會比較崇拜,而且這人還大搞旅行社和中美貿易,經常上新聞,同時代的美籍商賈來說,至少在那個年代,他甚至比王安都有名,很多人都會誤以為他才是美國最有錢的華人。

  畢竟,王安是搞個人電腦的,80年代的時候國人老百姓誰知道電腦是啥啊。

  華人在美國,基本上能做出一番成就的大多都是理工科,技術專家出身,印象中純靠沒什麼技術的商業手段出名的富商好像也就他一個。

  這人是純商人,靠的是開飯館,做外貿,賣小商品,開旅行社發家的,這就是個典型的「洪門唐人」的路子,幹得事情其實都是沒什麼技術含量的。

  到了90年代之後,國內的輿論場上其實就不怎麼提這人了,所以稍微年輕一些的年輕人里很少有知道這個人的。

  事實上他也真不是什麼有大本事的人,與王安,老楊,老黃,杜紀川這些後世大眾意義上的成功華人,這些玩高科技的理工科博士們是完全不同的。

  不過也正是因為如此,鄭毅卻是反而覺得此人親切,相比於那些高科技人才,這種沒科技人才有時候反而會顯得更加寶貴。

  畢竟,他幹的這些事兒,本質上其實是個人就能幹,別說博士學歷了,高中學歷都不需要,可就是這些是個人就能幹,能從傳統的華人行業中卷出來,好歹在歷史上被我國領導親自接見過的美國商人,那他的經營和為人上就一定是有其過人之處。

  一定是膽大心細能辦事兒的。

  說白了鄭毅要的就是這種人才,這種人至少對於此時的鄭毅來說,遠比一個哈佛博士在讀的王安有用。


  不過鄭毅不知道的是,應行久這個時候能出現在紐約,都還是因為他這個蝴蝶翅膀的煽動。

  歷史上的應行久,在上海靠代理美國汽車發的家,因為內戰的原因認為生意不好做了,便帶著老婆孩子和身家來到了美國發展,但因為種族歧視的原因,應行久想買一棟房子卻到處都沒人賣給他。

  因為他想買在高檔社區,而當時的美國,哪個高檔社區如果住進來一個華人,整個社區的房價都會大幅度的下降,自然就沒人會賣給他。

  於是在美國待了一段時間,覺得自己被種族歧視了的應行久便又回國了,再踏上美國的土地那都已經是50年代以後的事了。

  這個時空卻是有些不同,因為鄭毅的緣故,連帶著華人在美國的地位也高了許多,畢竟鄭毅也是盟軍高層,是美國人的朋友,而且美國這邊崇拜鄭毅的人也有很多。

  二戰時美國人本來就在宣傳中美友好,對美國華人多有讚美之詞,因此當應行久來美國買房的時候,社區還以為他是南洋來的南洋華人,便將房子賣給他了,倒是並沒有發生什麼種族歧視的事。

  這不,就留下了。

  黃三德又為鄭毅介紹了許多其他的青年才俊,後起之秀,做生意的,當老師的,做律師做醫生的都有,不過對其他人鄭毅就沒什麼印象了,只是挨個與他們點頭交好,並表示他即將在紐約這邊開辦一些公司,歡迎他們到時候來給鄭毅工作,僅此而已了。

  對這個應行久倒是確實是另眼相待。

  「我現在身邊確實是缺少一個能幫我做事的助理,你既然說要跟著我,倒是正好,我交代些事情給你辦。」

  應行久:「鄭先生您說,我一定努力辦好。」

  鄭毅:「倒也簡單,算是我對你的一種考驗吧,我不是答應了杜威,要給他創造一些就業崗位麼,所以我打算從服務業下手,成立一個連鎖快餐和咖啡飲料品牌。」

  「我設想了一個連鎖品牌,三個月後,我要在全紐約開設一百家門店,而且是一百家門店同時開業,要求,這些店必須遍布整個紐約,必須全部開設在人流密集的地方,但它們彼此之間的距離卻不能太近。」

  應行久:「一,一,一百家?」

  鄭毅:「是的,一百家,但門臉不用太大,或者說,只要一個很小的門臉就足夠了,但後廚要大一些。」

  應行久:「可是同時開業一百家店鋪,這,這要如何進行管理?」

  鄭毅:「快餐店,出餐只做漢堡,薯條,炸雞塊,還有派,配些咖啡,可樂,搭配出餐就好,

  就因為一口氣開了一百家,所以我們可以為這一百家店面配置中央廚房,提前將雞肉預製調味,並且統一,大批量採購原料,

  可以開辦自己的養雞場,做自己烘焙的咖啡豆,包裝袋和飲料杯都可以統一訂製,各種需要的醬汁我們也完全可以自己開工廠,自己種番茄。」

  「只要預製做好,利用中央廚房的冷鏈運輸,只要廚房操作嚴格按照流程處理,就可以確保出餐的速度,口味,這東西固然不會有多美味,但卻也絕不難吃,最關鍵的是,可以將成本壓得極低。」

  「門店不設座位,或是少設座位,顧客買了東西之後可以在自己的車上吃,也可以邊走邊吃,圖的就是個出餐快,穩定,便宜。」

  「便宜,出餐快,成本低,就可以走量,而且一百家店面同時開業,很方便我們做營銷宣傳,也很容易造成轟動效應,成功的話,會在接下來的再半年內,再在紐約開設一百家門店。」

  只要這個模式在紐約做成,迅速就可以在幾年之內推廣和鋪設向全美國每一個城市,只要全國有個兩千家左右的門店,就可以上市了。」

  「按照我的設想,整個餐飲鏈條,我自己個人出八百萬的預算給你做初始資金,如果做成了,我會讓摩根史坦利給你追加一千二百萬的投資,花沒了,就再追加投資,。」

  「一直到公司上市為止,我們會占據店面34%的股份,摩根史坦利占股比66%,而摩根史坦利會依據到時候公司的市值,在未來五年之內會分批拋售股票,一年內拋售17%,三年內再拋售20%,五年內拋售全部,至多保留10%。」

  「而我們作為餐飲公司的創始人,可以在不低於市價9成的基礎上優先收購這些股票。」

  說完,鄭毅回過頭,看向應行久道:「兩種商業模式都算是我的創新,能理解麼?」

  應行久稍微想了一會兒,才點頭,道:「能理解,聽起來,這個商業模式好像很完整。」


  鄭毅笑了笑道:「但願你真的理解了才好,你的任務,就是開著一百家店,等待一千兩百萬的入股就好。」

  「做得成,我就算你完成了考驗,你就可以將公司交給別人,來我身邊做事了,如果你能做到特別出色的話,我可以考慮收你做我的門徒,將來美國的這一攤生意,我可以都交給你來負責打理。」

  當然,如果這麼簡單的事情都做不好的話,鄭毅自然也就不會再給他任何機會。

  鄭毅的這套連鎖模式,當然就是複製的麥當勞和星巴克。

  中央廚房,預製菜,流程化管理,快速出餐且沒有太大店面以打包外帶為主,是學麥當勞。

  這年頭美國,乃至全世界都是沒有真正意義上的快餐的,即使是在美國,一般情況下要想吃一份熱乎乎的正兒八經的飯菜,也需要等待二十分鐘左右,如若不然,就只能吃一些十分枯燥的東西。

  這本就是麥當勞得以崛起的背景。

  麥當勞在美國崛起的時候本來主打的就是外帶,不堂食,開展堂食已經是後來的事了。

  至於一口氣開一百家店,爆炸式宣傳,其實學的是星巴克,星巴克在崛起之初用的就是這樣的方法,經常是十幾家甚至幾十家同時開店。

  當然,像鄭毅這樣一口氣開一百家,那確實是太瘋狂了,但鄭毅覺得啊開的店面畢竟都是些檔口,而且這裡到底是紐約,這數量應該還是放得下的。

  商業模式,都是在後世被證明過切實可行的,鄭毅認為只要應行久這個人本身靠譜,這套商業模式就必然可以成功,這種連鎖快餐目前沒有對手,完全就是跑馬圈地。

  而且有摩根史坦利出手作為大股東進行投資,餐飲本身會遇到的麻煩也能小很多。

  美國當然不是沒有大資本,但目前為止,這些大資本還沒有目光和餘力放在服務業上,40年代的世界,本質上還是個資源為王,生產力為王的時代,鄭毅這一步等同於走到時代前面去了。

  當然,事實上純從商業邏輯的角度來看,鄭毅本身也是看不上這個餐飲生意的,他都多長時間沒親自管過具體生意了,即使只是出一個簡單的策劃案,但這些早就不是鄭毅的工作了。

  40年代的美國和世界都是遍地黃金,鄭毅要投資也有的是更好,也更省心的重資產目標可以投。

  可這不也是因為答應了杜威要給紐約創造就業麼。

  這個年代也沒有這種大資本進入餐飲行業的這種連鎖模式,這對於這個時代的人們來說同樣也是降維打擊,鄭毅本人當然也能拿得起這個錢。

  即使不考慮南盟的公共錢財,哪怕是他自己的私人小金庫,千八百萬美金對他現在來說其實也算不得是什麼大錢了,不過他之所以要做這個項目,其實就是為了讓摩根史坦利參與進來,有意讓摩根史坦利賺錢。

  摩根史坦利某種程度上現在也可以說是他的了麼。

  他需要戰績,讓摩根史坦利的股東們,客戶們,都來看看他鄭毅的手段。

  這年頭,投行都是投已經成熟的行業,已經上市的企業,風投還是很新的概念,人們也沒人見過,這麼用資本跑馬圈地的玩法,而這,就是鄭毅入主摩根史坦利之後要為摩根史坦利帶來的東西。

  這事兒如果成了,則完全可以建立一套完整的投資邏輯,對於鄭毅提升他自己本人在摩根內部的威望有著極大的幫助。

  畢竟他也知道,資本們對他的殷切期望,是希望他能帶領大家去投資新技術和新油田,但鄭毅偏偏就是要反其道而行之,創一條完全沒有任何技術,純從商業模式上進行創新的路來走。

  走成了,摩根的人自然就會對他更加的信賴,而且客觀上做風投,如果僅從資金回報率上來看的話,確實是遠比投資現成的上市公司收益要大得多。

  當然,鄭毅也想過這事兒做不成,應行久不靠譜的情況。

  不成就不成唄,這事兒對他來說本來也不是什麼大事兒,意外遇到了應行久,就真的是拿這個事兒來考驗考驗他。

  前期投入一共才八百萬美金,對他來說也是小錢,等摩根史坦利的資金介入之後,真不成的話,不成也就不成了,說到底任何的連鎖生意在底色上都是地產生意。

  4、50年代的美國,投資地產生意,就算賠又能賠到哪去?

  對他本人失去信心?麻溜領他們去中東再挖點石油不就得了。

  而且這種連鎖生意對他來說雖然賺錢不多,至少是賺錢比較麻煩,但對於政治的影響能力卻是極大,說白了對於鄭毅來說,這東西不賺錢都行。


  「對了,一百家店面招聘員工時,記得多招募一些黑人,尤其是後廚人員,你要記著,咱們華人目前在美國還是少數族裔,也還是比較弱勢的一方,黑人和拉丁裔,都是我們需要天然的盟友,盟友多了,才不會被欺負。」

  應行久卻是一愣,面上明顯露出幾分糾結之色。

  「問,想問什麼就說。」

  應行久:「可是,那些白人普遍都認為,黑人是比較骯髒的,紐約雖說比其他地方稍好一些,可……招募黑人進後廚?如果被人報導出去,會不會影響店鋪生意?這不是找不痛快麼,您想要拉攏黑人,也沒有必要從餐飲行業下手吧。」

  鄭毅卻不以為意,道:「我們的餐飲品牌主打的是價格便宜性價比高,而且是快餐,本來也不是什麼豪華正餐,誰嫌棄,誰可以不買,窮鬼還有什麼資格挑三揀四,種族歧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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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但要請,還要大張旗鼓的請,到時候要讓全紐約的人都知道,我們的餐廳後廚用黑人,甚至是將這當成我們的特色,沒什麼不好的,我們的優勢是性價比和速度快,目標客戶是工薪階級,就算是種族歧視者,也會一邊罵一邊買的。」

  「再說此舉必然會得到黑人群體的好感,我們賣的東西便宜,黑人自然也是我們的主要客戶,而且你要知道,有了黑人群體的好感,我們在幫派中的麻煩也會少上許多的。」

  「3k黨猖獗畢竟已經是上個世紀的事了,而且這裡畢竟是紐約,不是南方那些畜養黑奴的州,不要把黑人想成洪水猛獸,進一步解放黑人,其實才是這裡真正的大勢所趨。」

  應行久聞言,似懂非懂地點了點頭。

  他到底還只是一個剛從上海過來不久的,倒騰汽車的經銷商而已,自然不太好理解鄭毅的站位。

  說白了賺錢對於鄭毅來說已經是最不重要的東西了,鄭毅都不關心自己到底有多少錢,賺不賺錢,他現在是個商人不假,但卻已經是在玩政治的了。

  還是那句話,1947年拉攏黑人選民,在美國政壇真的是一分付出十分回報的,杜總在能力上和政績上幾乎是美國有史以來最爛的總統之一了,然而就因為他拉攏了黑人,讓黑人從此成為了民主黨的鐵票倉,黨內都快要把他給捧成二戰後最優秀的總統了。

  如果他的快餐生意能為他拉攏黑人,得到美國黑人好感,那這玩意就是不賺錢,甚至是少賠點,那也值啊。

  這裡是紐約,相對來說這個時代對黑人歧視算是比較小,而且相對數量較多的地區了。

  鄭毅甚至有時候都忍不住會想,如果有合適的黑人女子,長得好看的那種,他都並不介意將其發展成自己的情人,甚至生個私生子也挺好。

  孩子長大之後正好趕上黑人政客的黃金年代,作為自己在美國的利益代言人的話未必就不能搶了某位觀海同志的活兒。

  不得不承認的是,僅僅從美國國內的角度來看,未來的美國黑人要遠比華裔強悍得多,一百年後的華裔,實在是有點太廢物了。

  想當年,洪門弟兄還能一手用斧子一手手槍,在完全沒有強大祖國的情況下打出一條唐人街,逼得紐約警局曾不得不求助於清政府,讓清政府派官員來管理美國治安。

  一百年後,這群玩意只會舉個牌子說什麼我很脆弱不要傷害我?

  籃球場,戒毒所,福利中心,少管所,紛紛往唐人街遷,了解美國社會的都知道,這幾樣東西往哪遷哪的治安就會崩潰,黑白兩道在一百年後都默認華裔是全美社會最好欺負的群體。

  就……沒什麼可說的。

  眾所周知,美國的政治能力很大程度取決於社會上鬧事兒的能力,美國誰是個典型的按鬧分配的社會結構,這也是某種程度上鄭毅說,幫派在美國是能跟財閥在政治上分庭抗禮的原因所在。

  鄭毅很清楚自己必須要信賴這些在美國的華人,但未來,最起碼他在美國國內政治上是真不敢指望這些華人。

  一旁的黃三德倒是能理解一點鄭毅的想法,道:「鄭先生這一點可以放心,咱們華人這邊,素來和那些黑人的關係很好,都是苦命人,不存在誰歧視誰。」

  「嗯。」

  鄭毅點頭,這會兒他吃吃喝喝都差不多了,便讓應行久拿著酒罈子跟著他,他自己拿著杯子,打算去茶樓外邊的街道上,跟大傢伙兒一塊喝上幾杯。

  他想要認識全部的美國洪門是不可能的了,但儘量讓洪門的人都認識他,給所有人留下一個好印象還是做得到的。


  稍微說上幾句大家都是兄弟的場面話,很多時候就很有用。

  如此,又是三五杯下肚,鄭毅也覺得有些眼神迷離,飄忽,不意間一瞥,卻是驚異的發現,流水席那邊的人群中居然有兩個黑人女子,其中一個長得居然還挺漂亮。

  黑人?跑唐人街來了?

  好奇地走了過去,用英語問:「你們好,尊敬的女士。」

  哪知,那其中的一名女人卻用中文道:「鄭先生,您好,我,我會說中國話,我叫溫蒂。」

  「哦~,溫蒂,真是一個好名字,你怎麼……」

  一旁,那名長得還比較漂亮的黑人美女卻是用英文說道:「鄭先生,我是溫蒂的閨蜜我叫柯林斯,溫蒂也是洪門的成員哩。」

  「洪門成員?這是怎麼回事?」

  一旁,那名叫做溫蒂的女人道:「我……我是,我曾經幫助過……我……」

  柯林斯:「溫蒂是一位有正義感的女人,有一次他看到有華人小孩子被人欺負,是她挺身而出,救了幾名華人的小孩子,孩子父母是咱們洪門的前輩,正好那段時間溫蒂沒有工作,為了感謝溫蒂,便雇用了溫蒂一段時間,讓她代為照顧家中的老人和小孩,溫蒂就是那段時間加入洪門的。」

  鄭毅:「哦~職業女僕麼?」

  溫蒂連連點頭,自我介紹道:「鄭先生,我是專業的,我是一名非常合格的女僕。」

  「嗯。」

  鄭毅點了點頭,上下打量了溫蒂一番,客觀來說,長得不太好看,勉強算是個一般人。

  這也正常,容貌本身和生活條件也是息息相關,這個年代的美國黑人中,長得好看的確實不多。

  又不禁瞥向了她的那個閨蜜柯林斯,這小妞長得倒是挺好看的,至少在黑人中絕對算是個美女了。

  柯林斯:「鄭先生,溫蒂真的是一位非常優秀的女僕,我聽說您也在找女僕?溫蒂也報名了呢,您看,她有沒有機會?」

  鄭毅聞言笑了笑,道:「當然,女僕最重要的是可信,既然是洪門成員,當然比旁人來的更可信一些,明天,你直接去我的酒店找我,我們可以多聊一些,就當是面試了。」

  說著,又看向了這個柯林斯道:「這位美麗的小姐,是做什麼工作的?有沒有興趣……」

  這小黑妞在黑人里長得算好看的,最關鍵的是鄭毅剛剛跟她交流的時候覺得她說話很有條理,很清晰,而且談吐有禮,似乎是上過學的,至少有小學學歷,這在這個時代的黑人中很難得的了。

  那小黑妞聞言吐了吐舌頭,俏皮地道:「我當然也有興趣啦,只是我家庭不好,我弟弟馬爾科姆整天跟小混混混在一塊,鄭先生一定看不上我這種人的了。」

  「誰?」

  鄭毅一愣,問道:「你說你弟弟是誰?」

  「額……我弟弟叫馬爾科姆,他……沒得罪過……鄭先生吧……對不起!對不起!如果我的弟弟做過什麼事情我代他向您道歉。」

  「你們姓什麼。」

  「額……我就姓柯林斯,艾拉利托·柯林斯,我弟弟姓埃克斯,馬克西姆·埃克斯,我們是同母異父。」

  「你弟弟是馬克西姆埃克斯?」

  聞言,鄭毅的眼睛都亮了。

  「你弟弟當過兵麼?」

  柯林斯:「啊……當,倒是當過的,不過他退伍回國之後,就一直和黑幫的人混在一起,而且還經常去搶劫,襲擊白人社區,就……額……哎~,一點也不讓我省心,對不起。」

  他弟弟在警局都是掛了號的人渣,受這弟弟拖累,柯林斯幾乎找不到任何工作。

  哪知鄭毅聽了這個,卻是愈發的開心了起來,同時心裡也愈發的篤定。

  【沒錯了,應該不是同名,就是這個馬爾科姆了】

  自己居然在唐人街的聚會上能認識馬爾科姆的姐姐,這可真是運道了,那貨現在是個通緝犯,整天東躲西藏的過日子,鄭毅自己就算是故意去找都找不著。

  「小姐,我對您非常的感興趣,請您明天務必出現在我的酒店中,如果您的生活中有什麼不順遂的事情,也許我能為您提供幫助。」

  柯林斯:「…………」

  完全的一臉懵逼。

  【莫不是鄭先生看上我了?不至於的吧,那是鄭先生啊,什麼樣的美女沒見過?】


  當然,鄭毅實際上是看上她弟弟了。

  如果不是重名的話,馬爾科姆埃克斯,歷史上和馬丁路德金同一時代的黑人運動領袖。

  之所以不出名,是因為人家馬丁路德金主和,而馬爾科姆主戰!

  主流媒體對其宣傳少一些。

  事實上全世界範圍內,所有的和平抗議者能夠成功的背後一定都有一位配合他的,和他唱雙簧的主戰派。

  就好像印度有主張不抵抗的聖雄,就一定有一位不惜和日本納粹合流,真拿起槍桿子干英國人的錢德拉鮑斯,沒有錢德拉鮑斯,你看英國人會搭理那位聖雄麼?他們又沒有道德。

  美國這邊也是一樣的,馬丁路德金走的就是聖雄的路子,有聖雄,就必須要有錢德拉鮑斯。

  馬爾科姆!

  這貨,就是馬丁路德金的錢德拉鮑斯。

  當然,他們的政見不同,關係很差的,馬爾科姆主張黑人必須使用暴力手段來反抗白人,在一定程度上,這是一個可以影響全美黑人黑幫的存在。

  主張打砸白人社區,反殺3k黨,與南方民主黨人大街上對射。

  這種政治主張在美國當然要失敗麼,在美國社會也當然是大反派。

  可是沒有這位馬爾科姆,鄭毅還真不認為那位馬丁路德金能夠成功。

  這個人,在主流社會中一定是被排斥的,明面上鄭毅也不想和他扯上什麼關係。

  但……背地裡呢?

  反派,當然也有反派的用法。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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