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9章 解決之道,暗流!
第589章 解決之道,暗流!
此案水落石出,朱允熥心中卻沒有半分輕鬆,反而愈發沉重。
在他這個來自後世的靈魂看來,大明看似森嚴的律法體系之下,實則暗藏著無數荒謬且血腥的潛規則。
就以審訊為例,「刑訊」二字,便是一個極具諷刺意味的悖論。
大明律法並未對其做出明確的界定,使其始終遊走於允許與不允許的灰色地帶。
它就像一柄懸在所有辦案人員頭頂的達摩克利斯之劍。
若用刑訊逼供屈打成招,最終案件被坐實,那麼用刑便成了無人追究的「辦案的必要手段」。
可一旦案情反轉,當初用刑之人,便會因「枉法」而獲滔天大罪。
這種機制,無異於鼓勵辦案者一旦動刑,就必須不惜一切代價將案件辦成「鐵案」。
而比這更致命的,是那一道道「限期破案」的催命符。
一旦發生人命重案,上面往往會勒令衙役捕快在三五日,或七八日內必須偵破。
逾期不破,辦案的捕快便要挨板子,刑罰日日加重,直至破案為止。
那麼,倘若真的破不了呢?
答案是:沒有破不了的案。
至少,在卷宗上是如此。
於是,一個光怪陸離的現象便產生了.
無論多麼撲朔迷離的懸案,只要上面有令,便總能「限期偵破」。
最終呈現出一個完美的「百分百破案率」。
除非是上面不問的案件,否則,所有案子,必破無疑。
這完美的背後,所倚仗的,是一套私下裡稱為「摸魚」的「破案」手段。
簡而言之,便是為那些無法偵破的案子,胡亂抓一個替死鬼。
為了避免節外生枝,這些「替死鬼」通常是在地方上素有劣跡、人人喊打的「老混子」。
將這些人的名字寫在紙條上,揉成一團,隨手一摸,摸出誰,誰便是那樁無頭公案的「真兇」。
這寫著名字的紙條,便是一本簡陋的「生死簿」。
那隨意一摸,便是一場荒誕的審判。
如此一來,既可向上面的官員交差,又因那「兇手」本就聲名狼藉,百姓聽聞其伏法,非但不會懷疑,反而會拍手稱快,甚至誇讚官府「神速破案,為民除害」。
那「兇手」本人,因其素來便有惡跡,更無人會為其喊半句冤枉。
至於如何讓「真兇」認罪,那便更簡單了。
一套衙門裡代代相傳的「大記憶恢復術」打下去,別說是承認殺人,便是讓他招認自己昨夜偷了天上的月亮,強姦了森林裡的老虎,他也得畫押認罪。
正是依靠這種種手段,才確保了重案的「必破」。
否則,以大明眼下的勘驗技術和破案手段,不知有多少案件,將註定成為無頭公案。
高居廟堂的官員們,當真對此一無所知嗎?
自然不是。
只不過,在這台龐大的國家機器眼中,個案的「公正」,從來就不是其運轉的核心目的。
「秩序」,才是。
「公平正義」只是高高掛起的旗幟。
「維護社會穩定有序」,才是統治階層最根本、最核心的訴求。
只要絕大多數人的生活安定,社會秩序井然,那麼個別人的生死冤屈,便顯得不那麼重要了。
朝廷與官府的視角,永遠立於「大局」之上。
從這個角度俯瞰,這甚至是一筆「划算」的買賣。
犧牲一個本就為社會所唾棄的「老混子」,既能向上級官員交差,又能震懾宵小,還能安撫民眾情緒。
相比於一樁懸案始終未破所帶來的持續恐慌與秩序損耗,其「整體社會收益」,無疑是更高的。
這,便是帝國運轉的冰冷邏輯。
在宏大的秩序面前,個體的冤屈,輕如鴻毛。
「犧牲一人,活百官……」
朱允熥在心中反覆咀嚼著沈墨這句話,只覺得無比荒謬與冰冷。
帝國,難道不正是由這一個個鮮活的「一人」所組成的嗎?
百姓的生命,難道就真的不如官員的前程重要嗎?
平日裡,捕快們習慣冤枉幾個「老混子」平息事態,交出一份讓上級官吏與百姓都「滿意」的答卷,實則後患無窮。
它不僅讓真兇逍遙法外,在暗中嘲笑著帝國的無能,更是在腐蝕著帝國的根基。
短期來看,危害似乎不大。
可久而久之,官府的底線便被一再試探,律法的尊嚴蕩然無存,只會助長罪惡的囂張氣焰。
更可怕的是,當體系內的官員,從上到下都對冤案視而不見時,一種「作惡的慣性」便會形成。
今天,他們能為了所謂的「大局」犧牲一個「老混子」。
明天,他們就能為了同樣的大局,犧牲任何一個擋了路的無辜百姓。
當「大局」成為可以隨意犧牲個體的藉口時,那麼為了「大局」,天下便再無不可冤之人!
沈墨之所以對一條人命如此麻木,正是因為他身為一省臬台,見過了太多被「大局」所犧牲的冤魂,早已見怪不怪,習以為常了。
故而,在他看來,席雲琅的命不重要。
他根本不會因為席雲琅無辜冤死而良心不安
朱允熥心中暗暗想著。
「律法,應當是懲前毖後,治病救人。」
「既要有雷霆手段懲戒罪惡,更要有春風化雨的規則去引導和約束。」
「如今這套制度,等於是逼著大明的官員,用百姓的性命和自己的前程,去進行一場豪賭!」
贏了,官運亨通;輸了,便是萬劫不復。
在這樣的體系里,人人自危,人人都會優先選擇「自保」。
而「自保」的最佳手段,便是「文過飾非,層層加碼」。
一套良性的制度,應當如同一條穩固的河道。它既能約束河水(權力),不使其泛濫,也能保護河道本身(官吏),不被洪水衝垮。
它給予的,應當是一條清晰、安全、可依循的路徑,而非一步走錯,便粉身碎骨的懸崖。
「重要命案必破」,初衷是好的。
但必須承認,人力有時而窮。
強行要求所有案件必須偵破,本身便違背了「事有難易,人有窮盡」的客觀之理。
在這種不切實際的要求下,為了免於責罰,地方官吏除了製造冤案,別無他法。
正確的做法,應當是建立一個分級響應機制。
地方無法偵破的案件,便由上級官府衙門調集更多資源介入,而不是一味地逼迫和懲罰。
對於地方官府衙門,可以有一個破案率高低的考核,作為衡量政績的重要依據。
但同時要求,破案必須在合法合規的情況下。
否則,其引發的後果,比沒有破案更糟糕。
事實上,一個地方可能維持很高的破案率,比如說大於百分之九十,或者更高。
但不可能所有案件都百分之百偵破。
能偵破絕大部分,已經足以震懾不法之徒了。
此外,大明律嚴苛,於「懲」之一道,可謂極致。
然則,「防」永遠重於「懲」。
與其在決堤之後費萬鈞之力去堵塞,遠不如在堤壩出現第一道裂縫時便及時修補。
對官員的懲處亦是同理。
若小錯與大罪一概而論,皆施以重典,那官員一旦犯下小錯,便會因為恐懼而拼命掩蓋。
其後果,便是如滾雪球一般,將小錯捂成大案,最終無可挽回。
這就好比將盜竊一兩銀子也判為死罪,那盜賊為了不被發現,必然會選擇殺人滅口,因為「偷」與「殺」的罪責已無分別。
大明律法重懲犯錯的官員,亦是犯了同樣的錯誤。
想到此處,朱允熥沉聲下令:
「傳朕旨意:」
「其一,著政務處召集大理寺、都察院官員,即刻審議修訂律法中有關官員失察、瀆職的條款,必須做到權責分明,量刑得當,小過警戒,大罪嚴懲,杜絕一概而論!」
「其二,著刑部即刻擬定《捕快查案條例》與《刑事審訊章程》,從抓捕、審訊、取證到判決,每一個環節都要有明確、具體的條令規範,讓各級捕快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杜絕刑訊逼供與主觀臆斷!」
「其三、著法部制定《案件審理規定》,讓各省法司,各府法科,各縣法房,嚴格按規定審案判案,而不是草率亂判。」
「朕要讓這天下的案子,都辦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很快,一道道雷霆聖諭通過電報專線自山東發往金陵,再經由政務處曉諭天下。
繼河南官場大整頓之後,山東司法體系又有大批官吏落馬。
這般霹靂手段,令天下官場皆為之震動。
誰都看得出來,一場由陛下親自推動,旨在澄清吏治、肅正朝綱的風暴,已是山雨欲來風滿樓。
在單縣盤桓數日,處置完首尾後,朱允熥的天子車駕繼續東行,前往孔聖故里,曲阜。
聖人的這面大旗對眼下大明的統治,無論是對內的道德教育,還是對外的輿論與宣傳,都是非常有用的,他還想繼續扛起來。
……
就在天子車駕向東,往聖人故里而去的同時,另一支同樣風塵僕僕的隊伍,正自西而來,歷經數月跋涉,終於也踏入了山東的境地。
這支隊伍,正是從西域遠道而來,載著古麗扎巴與笛娜渃婭二美的車隊。
這一路上,護送的將領們時刻通過電報問詢著皇帝的行蹤,數次調整路線,這才勉強追上了御駕的步伐。
踏入山東地界後,為首的將領才算長舒了一口氣。
倒不是擔憂安全。
在大明腹地,想來無人敢驚擾這支進獻給皇帝的「貢禮」車隊。
只是,趕在天子回京之前,將這兩位西域明珠安然無恙地送到御前,始終是一項沉甸甸的使命。
更何況,古麗扎巴與笛娜渃婭畢竟是金枝玉葉,初次遠離故土,面對中原迥異的水土氣候,多少有些不適。
長途車馬勞頓,竟讓兩位姑娘同時病倒,不得不中途休整數日,方才重新上路。
所幸,天子自入河南後便放緩了行程,這才給了他們追趕的機會。
進入華北平原,沿途景致又西北的大明截然不同。
這裡是中原腹心,沃野千里,城池雄偉,道路開闊,繁華氣象更甚之前經過的諸多地方。
病癒之後,兩位姑娘的心情也隨之明朗起來。
她們並坐於寬敞的馬車中,一面欣賞著窗外飛速掠過的田園風光,一面用故鄉的語言說著私房話。
「姐姐,你說那位大明皇帝,究竟是什麼樣的人呢?」年歲稍小的笛娜渃婭倚著軟枕,眼中既有好奇,也有一絲怯意。
這個問題,她這一路,已經問了無數遍。
古麗扎巴為她理了理被風吹亂的鬢髮,輕笑道:「不管他是何模樣,如今你我,都已是他的女人了。」
「只盼大明皇帝,是個值得託付的英雄。」
話雖如此,她那緊緊交握的指尖,還是泄露了內心的緊張。
在這支隊伍中,還有一道身影顯得格外引人注目。
那便是朱橚。
如今的他,正以西域王庭特聘「神醫」的身份,四處活動。
所謂「外來的和尚好念經」,接待車隊的各級官吏,聽聞這位「曹神醫」的來頭,無不肅然起敬。
更有不少人,或是為自己,或是為家中親眷,前來求醫問藥。
朱橚的醫術本就精湛,只憑望聞問切,便能將病理根源剖析得絲絲入扣,開出的藥方更是對症下石,往往一劑便有奇效,無愧「神醫」之名。
更令那些官員折服的,是他那淵博的學識。
他能與官員們從《論語》談到《史記》,從詩詞歌賦談到棋藝書畫,其見識之廣博,辭令之典雅,常令那些自詡飽讀詩書的官員都自愧弗如,心中暗暗稱奇。
一個久居西域之人,對中原文化竟有如此登峰造極的理解,實乃奇人!
於是,「曹神醫」之名不脛而走,待車隊抵達山東時,他已是無數官員爭相宴請的座上賓。
誰又能想到,這位懸壺濟世的西域神醫,精通華夏文化的異域使臣,其真實身份,竟是大明朝廷海捕文書上第一等的重犯,那位曾興兵作亂,後來逃得不見蹤影的廢王,周王朱橚。
……
(本章完)
此案水落石出,朱允熥心中卻沒有半分輕鬆,反而愈發沉重。
在他這個來自後世的靈魂看來,大明看似森嚴的律法體系之下,實則暗藏著無數荒謬且血腥的潛規則。
就以審訊為例,「刑訊」二字,便是一個極具諷刺意味的悖論。
大明律法並未對其做出明確的界定,使其始終遊走於允許與不允許的灰色地帶。
它就像一柄懸在所有辦案人員頭頂的達摩克利斯之劍。
若用刑訊逼供屈打成招,最終案件被坐實,那麼用刑便成了無人追究的「辦案的必要手段」。
可一旦案情反轉,當初用刑之人,便會因「枉法」而獲滔天大罪。
這種機制,無異於鼓勵辦案者一旦動刑,就必須不惜一切代價將案件辦成「鐵案」。
而比這更致命的,是那一道道「限期破案」的催命符。
一旦發生人命重案,上面往往會勒令衙役捕快在三五日,或七八日內必須偵破。
逾期不破,辦案的捕快便要挨板子,刑罰日日加重,直至破案為止。
那麼,倘若真的破不了呢?
答案是:沒有破不了的案。
至少,在卷宗上是如此。
於是,一個光怪陸離的現象便產生了.
無論多麼撲朔迷離的懸案,只要上面有令,便總能「限期偵破」。
最終呈現出一個完美的「百分百破案率」。
除非是上面不問的案件,否則,所有案子,必破無疑。
這完美的背後,所倚仗的,是一套私下裡稱為「摸魚」的「破案」手段。
簡而言之,便是為那些無法偵破的案子,胡亂抓一個替死鬼。
為了避免節外生枝,這些「替死鬼」通常是在地方上素有劣跡、人人喊打的「老混子」。
將這些人的名字寫在紙條上,揉成一團,隨手一摸,摸出誰,誰便是那樁無頭公案的「真兇」。
這寫著名字的紙條,便是一本簡陋的「生死簿」。
那隨意一摸,便是一場荒誕的審判。
如此一來,既可向上面的官員交差,又因那「兇手」本就聲名狼藉,百姓聽聞其伏法,非但不會懷疑,反而會拍手稱快,甚至誇讚官府「神速破案,為民除害」。
那「兇手」本人,因其素來便有惡跡,更無人會為其喊半句冤枉。
至於如何讓「真兇」認罪,那便更簡單了。
一套衙門裡代代相傳的「大記憶恢復術」打下去,別說是承認殺人,便是讓他招認自己昨夜偷了天上的月亮,強姦了森林裡的老虎,他也得畫押認罪。
正是依靠這種種手段,才確保了重案的「必破」。
否則,以大明眼下的勘驗技術和破案手段,不知有多少案件,將註定成為無頭公案。
高居廟堂的官員們,當真對此一無所知嗎?
自然不是。
只不過,在這台龐大的國家機器眼中,個案的「公正」,從來就不是其運轉的核心目的。
「秩序」,才是。
「公平正義」只是高高掛起的旗幟。
「維護社會穩定有序」,才是統治階層最根本、最核心的訴求。
只要絕大多數人的生活安定,社會秩序井然,那麼個別人的生死冤屈,便顯得不那麼重要了。
朝廷與官府的視角,永遠立於「大局」之上。
從這個角度俯瞰,這甚至是一筆「划算」的買賣。
犧牲一個本就為社會所唾棄的「老混子」,既能向上級官員交差,又能震懾宵小,還能安撫民眾情緒。
相比於一樁懸案始終未破所帶來的持續恐慌與秩序損耗,其「整體社會收益」,無疑是更高的。
這,便是帝國運轉的冰冷邏輯。
在宏大的秩序面前,個體的冤屈,輕如鴻毛。
「犧牲一人,活百官……」
朱允熥在心中反覆咀嚼著沈墨這句話,只覺得無比荒謬與冰冷。
帝國,難道不正是由這一個個鮮活的「一人」所組成的嗎?
百姓的生命,難道就真的不如官員的前程重要嗎?
平日裡,捕快們習慣冤枉幾個「老混子」平息事態,交出一份讓上級官吏與百姓都「滿意」的答卷,實則後患無窮。
它不僅讓真兇逍遙法外,在暗中嘲笑著帝國的無能,更是在腐蝕著帝國的根基。
短期來看,危害似乎不大。
可久而久之,官府的底線便被一再試探,律法的尊嚴蕩然無存,只會助長罪惡的囂張氣焰。
更可怕的是,當體系內的官員,從上到下都對冤案視而不見時,一種「作惡的慣性」便會形成。
今天,他們能為了所謂的「大局」犧牲一個「老混子」。
明天,他們就能為了同樣的大局,犧牲任何一個擋了路的無辜百姓。
當「大局」成為可以隨意犧牲個體的藉口時,那麼為了「大局」,天下便再無不可冤之人!
沈墨之所以對一條人命如此麻木,正是因為他身為一省臬台,見過了太多被「大局」所犧牲的冤魂,早已見怪不怪,習以為常了。
故而,在他看來,席雲琅的命不重要。
他根本不會因為席雲琅無辜冤死而良心不安
朱允熥心中暗暗想著。
「律法,應當是懲前毖後,治病救人。」
「既要有雷霆手段懲戒罪惡,更要有春風化雨的規則去引導和約束。」
「如今這套制度,等於是逼著大明的官員,用百姓的性命和自己的前程,去進行一場豪賭!」
贏了,官運亨通;輸了,便是萬劫不復。
在這樣的體系里,人人自危,人人都會優先選擇「自保」。
而「自保」的最佳手段,便是「文過飾非,層層加碼」。
一套良性的制度,應當如同一條穩固的河道。它既能約束河水(權力),不使其泛濫,也能保護河道本身(官吏),不被洪水衝垮。
它給予的,應當是一條清晰、安全、可依循的路徑,而非一步走錯,便粉身碎骨的懸崖。
「重要命案必破」,初衷是好的。
但必須承認,人力有時而窮。
強行要求所有案件必須偵破,本身便違背了「事有難易,人有窮盡」的客觀之理。
在這種不切實際的要求下,為了免於責罰,地方官吏除了製造冤案,別無他法。
正確的做法,應當是建立一個分級響應機制。
地方無法偵破的案件,便由上級官府衙門調集更多資源介入,而不是一味地逼迫和懲罰。
對於地方官府衙門,可以有一個破案率高低的考核,作為衡量政績的重要依據。
但同時要求,破案必須在合法合規的情況下。
否則,其引發的後果,比沒有破案更糟糕。
事實上,一個地方可能維持很高的破案率,比如說大於百分之九十,或者更高。
但不可能所有案件都百分之百偵破。
能偵破絕大部分,已經足以震懾不法之徒了。
此外,大明律嚴苛,於「懲」之一道,可謂極致。
然則,「防」永遠重於「懲」。
與其在決堤之後費萬鈞之力去堵塞,遠不如在堤壩出現第一道裂縫時便及時修補。
對官員的懲處亦是同理。
若小錯與大罪一概而論,皆施以重典,那官員一旦犯下小錯,便會因為恐懼而拼命掩蓋。
其後果,便是如滾雪球一般,將小錯捂成大案,最終無可挽回。
這就好比將盜竊一兩銀子也判為死罪,那盜賊為了不被發現,必然會選擇殺人滅口,因為「偷」與「殺」的罪責已無分別。
大明律法重懲犯錯的官員,亦是犯了同樣的錯誤。
想到此處,朱允熥沉聲下令:
「傳朕旨意:」
「其一,著政務處召集大理寺、都察院官員,即刻審議修訂律法中有關官員失察、瀆職的條款,必須做到權責分明,量刑得當,小過警戒,大罪嚴懲,杜絕一概而論!」
「其二,著刑部即刻擬定《捕快查案條例》與《刑事審訊章程》,從抓捕、審訊、取證到判決,每一個環節都要有明確、具體的條令規範,讓各級捕快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杜絕刑訊逼供與主觀臆斷!」
「其三、著法部制定《案件審理規定》,讓各省法司,各府法科,各縣法房,嚴格按規定審案判案,而不是草率亂判。」
「朕要讓這天下的案子,都辦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很快,一道道雷霆聖諭通過電報專線自山東發往金陵,再經由政務處曉諭天下。
繼河南官場大整頓之後,山東司法體系又有大批官吏落馬。
這般霹靂手段,令天下官場皆為之震動。
誰都看得出來,一場由陛下親自推動,旨在澄清吏治、肅正朝綱的風暴,已是山雨欲來風滿樓。
在單縣盤桓數日,處置完首尾後,朱允熥的天子車駕繼續東行,前往孔聖故里,曲阜。
聖人的這面大旗對眼下大明的統治,無論是對內的道德教育,還是對外的輿論與宣傳,都是非常有用的,他還想繼續扛起來。
……
就在天子車駕向東,往聖人故里而去的同時,另一支同樣風塵僕僕的隊伍,正自西而來,歷經數月跋涉,終於也踏入了山東的境地。
這支隊伍,正是從西域遠道而來,載著古麗扎巴與笛娜渃婭二美的車隊。
這一路上,護送的將領們時刻通過電報問詢著皇帝的行蹤,數次調整路線,這才勉強追上了御駕的步伐。
踏入山東地界後,為首的將領才算長舒了一口氣。
倒不是擔憂安全。
在大明腹地,想來無人敢驚擾這支進獻給皇帝的「貢禮」車隊。
只是,趕在天子回京之前,將這兩位西域明珠安然無恙地送到御前,始終是一項沉甸甸的使命。
更何況,古麗扎巴與笛娜渃婭畢竟是金枝玉葉,初次遠離故土,面對中原迥異的水土氣候,多少有些不適。
長途車馬勞頓,竟讓兩位姑娘同時病倒,不得不中途休整數日,方才重新上路。
所幸,天子自入河南後便放緩了行程,這才給了他們追趕的機會。
進入華北平原,沿途景致又西北的大明截然不同。
這裡是中原腹心,沃野千里,城池雄偉,道路開闊,繁華氣象更甚之前經過的諸多地方。
病癒之後,兩位姑娘的心情也隨之明朗起來。
她們並坐於寬敞的馬車中,一面欣賞著窗外飛速掠過的田園風光,一面用故鄉的語言說著私房話。
「姐姐,你說那位大明皇帝,究竟是什麼樣的人呢?」年歲稍小的笛娜渃婭倚著軟枕,眼中既有好奇,也有一絲怯意。
這個問題,她這一路,已經問了無數遍。
古麗扎巴為她理了理被風吹亂的鬢髮,輕笑道:「不管他是何模樣,如今你我,都已是他的女人了。」
「只盼大明皇帝,是個值得託付的英雄。」
話雖如此,她那緊緊交握的指尖,還是泄露了內心的緊張。
在這支隊伍中,還有一道身影顯得格外引人注目。
那便是朱橚。
如今的他,正以西域王庭特聘「神醫」的身份,四處活動。
所謂「外來的和尚好念經」,接待車隊的各級官吏,聽聞這位「曹神醫」的來頭,無不肅然起敬。
更有不少人,或是為自己,或是為家中親眷,前來求醫問藥。
朱橚的醫術本就精湛,只憑望聞問切,便能將病理根源剖析得絲絲入扣,開出的藥方更是對症下石,往往一劑便有奇效,無愧「神醫」之名。
更令那些官員折服的,是他那淵博的學識。
他能與官員們從《論語》談到《史記》,從詩詞歌賦談到棋藝書畫,其見識之廣博,辭令之典雅,常令那些自詡飽讀詩書的官員都自愧弗如,心中暗暗稱奇。
一個久居西域之人,對中原文化竟有如此登峰造極的理解,實乃奇人!
於是,「曹神醫」之名不脛而走,待車隊抵達山東時,他已是無數官員爭相宴請的座上賓。
誰又能想到,這位懸壺濟世的西域神醫,精通華夏文化的異域使臣,其真實身份,竟是大明朝廷海捕文書上第一等的重犯,那位曾興兵作亂,後來逃得不見蹤影的廢王,周王朱橚。
……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