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84章 治績卓著
以端午文會的結束為起點,代表著這一輪南漢朝廷的檢籍清田進入到了一個新階段。
劉羨用近乎不容爭議的態度表現了自己對推行新政的支持,不給任何臣子反對的機會。從這個角度來說,他的果決確實震懾住了群臣,至少沒有人敢再公開表示反對。可這只是在輿論上掩蓋了中央與基層激烈的矛盾,許多士人口頭上無法表示反對,被朝廷割肉的痛苦卻是不會因此而消失的,這就註定了改革不會一帆風順。
按照事先的設計,荊州刺史盧志一開始就採用了雷霆手段。他在向朝廷舉報貪污案之前,就已經私底下收集了至少上百件南郡豪族的不法事跡,而在天子正式處理貪污案之後,他便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直接帶兵將這些涉案的人員進行抓獲。
僅僅一個月時間,盧志便抓獲了涉案人員二百七十四人,其中有強擄婦女者、擅殺奴婢者、行賄逃獄者等死刑犯六十二人,一時間州府監獄人滿為患。
因為這些犯人中多有政治能量,而為了避免夜長夢多,等證據確鑿後,盧志便直接利用使持節的權力,在江陵城前設監斬台,將死刑犯就地梟首,人頭高掛在江陵城下,其場景可怖,令南郡士庶一時肅然。
然後盧志藉此機會,再去查抄涉案人員的府邸莊園,清理田地人口,又是一個月時間,竟然在南郡接連清理出七千餘戶,丁口四萬餘人,隱田八千餘頃,其數目之巨大,直叫所有人倍感驚愕。因為這僅僅才是一郡的成果而已,雖然南郡是京畿大郡,可這一郡的新增賦稅,就能夠給朝廷帶來超過二十萬斛糧米的歲入。哪怕其餘諸郡清查出來的數字只有南郡的一半,也足以為朝廷新增百萬斛以上的賦稅。
面對如此顯著的成果,朝廷內的反對派自然更加不能發聲,紛紛偃旗息鼓,似乎已經任由盧志予取予奪,毫不反抗一般。
當然,要他們就這麼輕易地放棄手中的利益,這絕不可能。朝廷與地方豪強爭奪權力早已經不是新鮮事情,雖說近百年來,由於魏晉朝廷的一味放縱,導致地方的豪強已經過慣了土皇帝的舒服日子,繼而喪失了部份警惕心,這才讓盧志打了個措手不及。但史書在前,家族的根基也還在,大部分人又經歷過亂世的洗禮,這使得他們就找到了反擊的方式。
與其正面與朝廷的檢籍清田進行對抗,不如表面贊成朝廷的新政策,把自己打扮成朝廷的忠臣,然後攻訐執行新政的人,即清君側,宣稱自己不反對天子,只反對皇帝身邊的奸臣。
這算是屢試不爽的老套路了,前漢時的七國之亂,就是最出名的清君側事件,只是漢景帝與諸藩王的矛盾過於明顯,導致清君側的旗號不夠正大光明。
但從歷史上來看,許多政治鬥爭並不需要發展到兵戎相見的一步,只要能夠設法坐實對方的奸臣之名,即使是天子也不得不顧忌政治影響,廢黜相關人員。而執行的官員一經調換,人亡政息也就是可以預料到的了。
這種例子可謂是屢見不鮮,比如漢元帝時期的老師蕭望之。他作為漢宣帝留給漢元帝的輔政大臣,打算在朝中大肆改革,施行仁政,尤其是要廢黜宮中的宦官。結果其政敵中書令弘恭、石顯兩人得知後,直接搜羅其朋黨私下裡互吹互擂的證言,指出其無端貶斥朝中大臣,甚至誹謗皇帝,頓時就把蕭望之打成了奸臣。
漢元帝見狀,便只好下令廢黜蕭望之,又被弘恭等人扭曲為下獄。蕭望之不堪其辱,因此而自殺,原本計劃的種種改革策略也就隨之而夭折。
這種策略的核心邏輯是,世上確實沒有完美無缺之人,是人就會有弱點,是人也總會犯錯,哪怕他一個人不犯錯,身邊的人也會犯錯。只要把握住這個精神,抓住一個錯誤窮追猛打,沒有人是斗不倒的。
於是一眾反對派靜靜等待,在八月中旬,終於抓住了盧志的一個破綻。
此時的盧志已經離開南郡,開始清查江夏郡,可他的家人卻仍然留在南郡。因為盧志此時權勢滔天的緣故,有許多人結交盧志的次子盧謐。其中有一個名叫黃庸的夷道遊俠,他頗為豁達,與盧謐甚是投契。有一日,他便向盧謐請求道:「我有一個家鄉好友最近因為殺人被關押在牢,還請二公子幫忙留他一命。」
盧謐聞言大是為難:「殺人是大罪,此事我怎能幫忙?」
黃庸誠懇道:「我這朋友並非無故殺人,他殺的乃是不得不殺的奸賊。」
黃庸聲稱,他這朋友名叫蔣成,平素周濟鄉里,頗有賢名,故而與他交好。但在最近,他在市集上買肉時被人欺辱,並辱及父母,為了維護父母的名譽,蔣成一怒之下,這才殺了對方,結果被朝廷判處死罪。可蔣成平日與人為善,頗有人緣,他是家裡父母的獨子,有朋友不忍心看他家絕後,便願意為他替死,故而黃庸請盧二公子伸出援手,設法放過蔣成一命。
盧謐一個不到二十歲的年輕人,根本沒發現這套話術里的破綻,一時信以為真,並且深受感動。覺得此事只要自己幫忙換個犯人,就能神不知鬼不覺地成全忠義之士,最終大為欣然,便同意了此事。
可事實上,盧謐可謂犯了大忌,倘若覺得此案辦理不公,完全可以先上報給盧志重新審理。這是兩漢就有的先例,若殺人者有苦衷,當地的郡守拿捏不准,便可以上報朝廷,重新議論刑罰,由天子進行定奪。可他眼下如此行事,就是實打實的犯法。
最後,犯人離開江陵牢獄不到半月,回到夷道亦不到三日,便被當地縣府當場抓捕,黃庸等涉案人員也沒有逃脫,被一網打盡。
已經被判處死刑的犯人竟然越獄,這放在何時都是不可忽視的大案。等蔣成黃庸一干人等被移送到義安後,廷尉府連夜進行審訊,最後得知,涉案人蔣成等乃是夷道當地的一個著名無賴,依靠自己孔武有力,在當地欺男霸女,除去已經發現的殺人案外,還有未被發現的罪行十餘處,而黃庸乃是他的同黨,之所以接近盧謐,完全就是為了給蔣成脫罪。
更重要的是,此前黃庸口中所謂願意給蔣成替死的朋友,其實也是被蔣家脅迫,有父母家小作為人質,不得不進行替死。
最重要的是,當詢問到蔣成等人是如何從牢獄中逃脫時,黃庸在牢獄中改口聲稱,自己是向盧二公子行賄,方才得以逍遙法外。
如此一個駭人聽聞的冤案,盧謐又在其中擔任了不光彩的角色,無論是何人策劃此事,當義安案發的那一刻,幾乎所有反對派都意識到,這是一個攻訐盧志的絕佳良機。
一時間,地方上彈劾的報告紛至沓來,堆積成山。不只是有人上報要將盧謐下獄,更有人借題發揮,聲稱盧志在檢籍清田期間貪污索賄,刻意去刁難那些沒有行賄的家族,將他們合法的田土與家奴污衊為隱田與隱戶。
更有人聲稱,盧志是在趁機大報私仇。因為他是前晉成都王舊黨領袖,與前晉長沙王舊黨之間有血海深仇,而他此次打擊的大量豪強中,有不少就是長沙王黨羽,諸如上官巳、劉白、王瑚等人,盡在其中。
最要命的攻訐還不止於此,襄陽太守兼襄陽都尉晉邈上表稱,襄陽有婢子生出一子,其頭如鳥,其足如蹄,而且無手,有尾,這是人妖,說明當朝有妖孽橫行。在這種敏感時刻,晉邈上了這樣一份表文,其諷刺對象不言而喻。
攻擊盧志的聲浪大到了這種地步,劉羨自然也不可能坐視不理。於是他親自審理案卷,並且很快就發現了其中的種種蹊蹺之處。
一來是對於蔣成的初次定罪卷宗,調查非常粗糙,為何第二次查案才查出其餘罪行?二來是根據對蔣成、黃庸的調查來看,他們雖然搶奪了不少錢財,但平日裡醉生夢死,沒存下多少積蓄,又是哪來的錢財,對盧謐進行賄賂?三來現任的宜都太守郭勱在明知道盧志在江夏清田的情況下,為何不直接將犯人送到義安,反而要先送到江陵?
這些疑問無不說明,案情絕非表面顯示的這麼簡單。因此接下來劉羨又親自提審犯人,將此案的蹊蹺跡象都一一點明,蔣成、黃庸等人哪知能親自面見天子,在詰問之下,他們到底頂不住壓力,終於吐露了真相,表示自己是受了荊州別駕從事何松的指使。
這個人選並不出乎劉羨意料,何松乃是原劉弘治政荊州期間的治中從事,在隨王敦轉投劉羨以後,劉羨先是將其任命為襄陽太守,後又轉為別駕從事,即荊州刺史的二把手。此後劉羨本想將他調入朝中擔任光祿大夫,但何松卻加以婉拒。根據平日的風聞來看,他理應是過慣了在江北的逍遙日子,並不願受朝廷管束。
而盧志此前的檢籍清田之中,何松本人便在南郡被清出了上百頃隱田,他由此對盧志恨之入骨,然後策劃栽贓陷害,完全是水到渠成的。
只是真相雖然查出了,但該如何處理此案,仍然是一個非常棘手的問題。不管何松是如何設計陷害,盧謐違背法律是確鑿無疑的,倘若把此事的前因後果完全揭開,固然可以懲治何松,但恐怕盧謐也逃脫不了罪責。所以劉羨傳信給盧志,詢問他對此事的處理意見。
劉羨的這個態度其實有一層深意,潛台詞是可以讓盧志與何松私下裡進行和解。雖然他一直主張從嚴執法,可也不得不考慮盧志的感受。所以他願意給盧志一點緩衝的空間,只要何松能找個人來替盧謐頂罪,盧志也就可以保全兒子,此事就當沒有發生過,同樣也能起到警告荊州本土豪強的作用。
而盧志的回信也非常簡單,他對次子毫不回護,聲稱道:「陛下,若證據確鑿,臣子有罪,理應就罰,縱有萬千緣由,也不能徇私情而罔顧王法,令聖王有慚於天下。」
劉羨收到回信後感慨萬千,良久之後,方才將此事通報尚書台,並對傅暢陸雲等人說道:「盧子道真乃管仲、子產之儔也!」
由是尚書台下達詔令,由廷尉李賜帶隊,一口氣抓捕了荊州別駕從事何松、宜都太守郭勱、江夏太守劉盤、夷道令宗欽等大小黨羽八十六人,連同盧志之子盧謐一同下獄,正式興起了自南漢建立以來的第一次大獄。其涉案人員之多,等級之高,都屬於建國以來的首例。
何松等人的主意,原本是想逼迫朝廷將盧志免官,以此來叫停朝廷的檢籍與清田,並沒有魚死網破的想法。他們也沒有想到,盧志竟然連自己兒子的死活也不顧,也要將他們繩之以法。因此猝不及防,即使他們都握有部分兵權,都根本不及調用,直接就被關押進詔獄。
等到十月中旬,經過周密的審訊後,這起大案也終於落下帷幕。天子下詔,以擾亂朝政、煽動妖言的罪名賜死何松與郭勱,並將其黨羽免官流放至永昌郡,盧謐也因私放死刑犯而賜死。如此鄭重其事的刑罰,難免令朝野大起議論。許多人都說,自從漢季以來近百年,魏晉兩朝八位皇帝,還從未如此嚴厲地整頓過官場,看來天子在端午文會上的言語,絕不是走走過場。
經歷此事以後,荊州官場上下肅然,盧志在荊州的新政當然還會遇到一些小波折,但再無大的阻攔。或者說,至少不用盧志再一個郡一個郡地進行督促,各郡縣自己便能自發地完成任務。等到啟明八年年初,荊州十四郡的檢籍清田已經基本結束,共清理出藏民五萬餘戶,三十萬口,隱田六萬餘頃。
劉羨用近乎不容爭議的態度表現了自己對推行新政的支持,不給任何臣子反對的機會。從這個角度來說,他的果決確實震懾住了群臣,至少沒有人敢再公開表示反對。可這只是在輿論上掩蓋了中央與基層激烈的矛盾,許多士人口頭上無法表示反對,被朝廷割肉的痛苦卻是不會因此而消失的,這就註定了改革不會一帆風順。
按照事先的設計,荊州刺史盧志一開始就採用了雷霆手段。他在向朝廷舉報貪污案之前,就已經私底下收集了至少上百件南郡豪族的不法事跡,而在天子正式處理貪污案之後,他便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直接帶兵將這些涉案的人員進行抓獲。
僅僅一個月時間,盧志便抓獲了涉案人員二百七十四人,其中有強擄婦女者、擅殺奴婢者、行賄逃獄者等死刑犯六十二人,一時間州府監獄人滿為患。
因為這些犯人中多有政治能量,而為了避免夜長夢多,等證據確鑿後,盧志便直接利用使持節的權力,在江陵城前設監斬台,將死刑犯就地梟首,人頭高掛在江陵城下,其場景可怖,令南郡士庶一時肅然。
然後盧志藉此機會,再去查抄涉案人員的府邸莊園,清理田地人口,又是一個月時間,竟然在南郡接連清理出七千餘戶,丁口四萬餘人,隱田八千餘頃,其數目之巨大,直叫所有人倍感驚愕。因為這僅僅才是一郡的成果而已,雖然南郡是京畿大郡,可這一郡的新增賦稅,就能夠給朝廷帶來超過二十萬斛糧米的歲入。哪怕其餘諸郡清查出來的數字只有南郡的一半,也足以為朝廷新增百萬斛以上的賦稅。
面對如此顯著的成果,朝廷內的反對派自然更加不能發聲,紛紛偃旗息鼓,似乎已經任由盧志予取予奪,毫不反抗一般。
當然,要他們就這麼輕易地放棄手中的利益,這絕不可能。朝廷與地方豪強爭奪權力早已經不是新鮮事情,雖說近百年來,由於魏晉朝廷的一味放縱,導致地方的豪強已經過慣了土皇帝的舒服日子,繼而喪失了部份警惕心,這才讓盧志打了個措手不及。但史書在前,家族的根基也還在,大部分人又經歷過亂世的洗禮,這使得他們就找到了反擊的方式。
與其正面與朝廷的檢籍清田進行對抗,不如表面贊成朝廷的新政策,把自己打扮成朝廷的忠臣,然後攻訐執行新政的人,即清君側,宣稱自己不反對天子,只反對皇帝身邊的奸臣。
這算是屢試不爽的老套路了,前漢時的七國之亂,就是最出名的清君側事件,只是漢景帝與諸藩王的矛盾過於明顯,導致清君側的旗號不夠正大光明。
但從歷史上來看,許多政治鬥爭並不需要發展到兵戎相見的一步,只要能夠設法坐實對方的奸臣之名,即使是天子也不得不顧忌政治影響,廢黜相關人員。而執行的官員一經調換,人亡政息也就是可以預料到的了。
這種例子可謂是屢見不鮮,比如漢元帝時期的老師蕭望之。他作為漢宣帝留給漢元帝的輔政大臣,打算在朝中大肆改革,施行仁政,尤其是要廢黜宮中的宦官。結果其政敵中書令弘恭、石顯兩人得知後,直接搜羅其朋黨私下裡互吹互擂的證言,指出其無端貶斥朝中大臣,甚至誹謗皇帝,頓時就把蕭望之打成了奸臣。
漢元帝見狀,便只好下令廢黜蕭望之,又被弘恭等人扭曲為下獄。蕭望之不堪其辱,因此而自殺,原本計劃的種種改革策略也就隨之而夭折。
這種策略的核心邏輯是,世上確實沒有完美無缺之人,是人就會有弱點,是人也總會犯錯,哪怕他一個人不犯錯,身邊的人也會犯錯。只要把握住這個精神,抓住一個錯誤窮追猛打,沒有人是斗不倒的。
於是一眾反對派靜靜等待,在八月中旬,終於抓住了盧志的一個破綻。
此時的盧志已經離開南郡,開始清查江夏郡,可他的家人卻仍然留在南郡。因為盧志此時權勢滔天的緣故,有許多人結交盧志的次子盧謐。其中有一個名叫黃庸的夷道遊俠,他頗為豁達,與盧謐甚是投契。有一日,他便向盧謐請求道:「我有一個家鄉好友最近因為殺人被關押在牢,還請二公子幫忙留他一命。」
盧謐聞言大是為難:「殺人是大罪,此事我怎能幫忙?」
黃庸誠懇道:「我這朋友並非無故殺人,他殺的乃是不得不殺的奸賊。」
黃庸聲稱,他這朋友名叫蔣成,平素周濟鄉里,頗有賢名,故而與他交好。但在最近,他在市集上買肉時被人欺辱,並辱及父母,為了維護父母的名譽,蔣成一怒之下,這才殺了對方,結果被朝廷判處死罪。可蔣成平日與人為善,頗有人緣,他是家裡父母的獨子,有朋友不忍心看他家絕後,便願意為他替死,故而黃庸請盧二公子伸出援手,設法放過蔣成一命。
盧謐一個不到二十歲的年輕人,根本沒發現這套話術里的破綻,一時信以為真,並且深受感動。覺得此事只要自己幫忙換個犯人,就能神不知鬼不覺地成全忠義之士,最終大為欣然,便同意了此事。
可事實上,盧謐可謂犯了大忌,倘若覺得此案辦理不公,完全可以先上報給盧志重新審理。這是兩漢就有的先例,若殺人者有苦衷,當地的郡守拿捏不准,便可以上報朝廷,重新議論刑罰,由天子進行定奪。可他眼下如此行事,就是實打實的犯法。
最後,犯人離開江陵牢獄不到半月,回到夷道亦不到三日,便被當地縣府當場抓捕,黃庸等涉案人員也沒有逃脫,被一網打盡。
已經被判處死刑的犯人竟然越獄,這放在何時都是不可忽視的大案。等蔣成黃庸一干人等被移送到義安後,廷尉府連夜進行審訊,最後得知,涉案人蔣成等乃是夷道當地的一個著名無賴,依靠自己孔武有力,在當地欺男霸女,除去已經發現的殺人案外,還有未被發現的罪行十餘處,而黃庸乃是他的同黨,之所以接近盧謐,完全就是為了給蔣成脫罪。
更重要的是,此前黃庸口中所謂願意給蔣成替死的朋友,其實也是被蔣家脅迫,有父母家小作為人質,不得不進行替死。
最重要的是,當詢問到蔣成等人是如何從牢獄中逃脫時,黃庸在牢獄中改口聲稱,自己是向盧二公子行賄,方才得以逍遙法外。
如此一個駭人聽聞的冤案,盧謐又在其中擔任了不光彩的角色,無論是何人策劃此事,當義安案發的那一刻,幾乎所有反對派都意識到,這是一個攻訐盧志的絕佳良機。
一時間,地方上彈劾的報告紛至沓來,堆積成山。不只是有人上報要將盧謐下獄,更有人借題發揮,聲稱盧志在檢籍清田期間貪污索賄,刻意去刁難那些沒有行賄的家族,將他們合法的田土與家奴污衊為隱田與隱戶。
更有人聲稱,盧志是在趁機大報私仇。因為他是前晉成都王舊黨領袖,與前晉長沙王舊黨之間有血海深仇,而他此次打擊的大量豪強中,有不少就是長沙王黨羽,諸如上官巳、劉白、王瑚等人,盡在其中。
最要命的攻訐還不止於此,襄陽太守兼襄陽都尉晉邈上表稱,襄陽有婢子生出一子,其頭如鳥,其足如蹄,而且無手,有尾,這是人妖,說明當朝有妖孽橫行。在這種敏感時刻,晉邈上了這樣一份表文,其諷刺對象不言而喻。
攻擊盧志的聲浪大到了這種地步,劉羨自然也不可能坐視不理。於是他親自審理案卷,並且很快就發現了其中的種種蹊蹺之處。
一來是對於蔣成的初次定罪卷宗,調查非常粗糙,為何第二次查案才查出其餘罪行?二來是根據對蔣成、黃庸的調查來看,他們雖然搶奪了不少錢財,但平日裡醉生夢死,沒存下多少積蓄,又是哪來的錢財,對盧謐進行賄賂?三來現任的宜都太守郭勱在明知道盧志在江夏清田的情況下,為何不直接將犯人送到義安,反而要先送到江陵?
這些疑問無不說明,案情絕非表面顯示的這麼簡單。因此接下來劉羨又親自提審犯人,將此案的蹊蹺跡象都一一點明,蔣成、黃庸等人哪知能親自面見天子,在詰問之下,他們到底頂不住壓力,終於吐露了真相,表示自己是受了荊州別駕從事何松的指使。
這個人選並不出乎劉羨意料,何松乃是原劉弘治政荊州期間的治中從事,在隨王敦轉投劉羨以後,劉羨先是將其任命為襄陽太守,後又轉為別駕從事,即荊州刺史的二把手。此後劉羨本想將他調入朝中擔任光祿大夫,但何松卻加以婉拒。根據平日的風聞來看,他理應是過慣了在江北的逍遙日子,並不願受朝廷管束。
而盧志此前的檢籍清田之中,何松本人便在南郡被清出了上百頃隱田,他由此對盧志恨之入骨,然後策劃栽贓陷害,完全是水到渠成的。
只是真相雖然查出了,但該如何處理此案,仍然是一個非常棘手的問題。不管何松是如何設計陷害,盧謐違背法律是確鑿無疑的,倘若把此事的前因後果完全揭開,固然可以懲治何松,但恐怕盧謐也逃脫不了罪責。所以劉羨傳信給盧志,詢問他對此事的處理意見。
劉羨的這個態度其實有一層深意,潛台詞是可以讓盧志與何松私下裡進行和解。雖然他一直主張從嚴執法,可也不得不考慮盧志的感受。所以他願意給盧志一點緩衝的空間,只要何松能找個人來替盧謐頂罪,盧志也就可以保全兒子,此事就當沒有發生過,同樣也能起到警告荊州本土豪強的作用。
而盧志的回信也非常簡單,他對次子毫不回護,聲稱道:「陛下,若證據確鑿,臣子有罪,理應就罰,縱有萬千緣由,也不能徇私情而罔顧王法,令聖王有慚於天下。」
劉羨收到回信後感慨萬千,良久之後,方才將此事通報尚書台,並對傅暢陸雲等人說道:「盧子道真乃管仲、子產之儔也!」
由是尚書台下達詔令,由廷尉李賜帶隊,一口氣抓捕了荊州別駕從事何松、宜都太守郭勱、江夏太守劉盤、夷道令宗欽等大小黨羽八十六人,連同盧志之子盧謐一同下獄,正式興起了自南漢建立以來的第一次大獄。其涉案人員之多,等級之高,都屬於建國以來的首例。
何松等人的主意,原本是想逼迫朝廷將盧志免官,以此來叫停朝廷的檢籍與清田,並沒有魚死網破的想法。他們也沒有想到,盧志竟然連自己兒子的死活也不顧,也要將他們繩之以法。因此猝不及防,即使他們都握有部分兵權,都根本不及調用,直接就被關押進詔獄。
等到十月中旬,經過周密的審訊後,這起大案也終於落下帷幕。天子下詔,以擾亂朝政、煽動妖言的罪名賜死何松與郭勱,並將其黨羽免官流放至永昌郡,盧謐也因私放死刑犯而賜死。如此鄭重其事的刑罰,難免令朝野大起議論。許多人都說,自從漢季以來近百年,魏晉兩朝八位皇帝,還從未如此嚴厲地整頓過官場,看來天子在端午文會上的言語,絕不是走走過場。
經歷此事以後,荊州官場上下肅然,盧志在荊州的新政當然還會遇到一些小波折,但再無大的阻攔。或者說,至少不用盧志再一個郡一個郡地進行督促,各郡縣自己便能自發地完成任務。等到啟明八年年初,荊州十四郡的檢籍清田已經基本結束,共清理出藏民五萬餘戶,三十萬口,隱田六萬餘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