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2章 僱傭
第92章 僱傭
「我這挨了一頓毒打,就這麼算了?」
公社診所里,公社社長去探望曹金奎,跟曹金奎一說結果,他氣得幾乎跳了起來:「說得輕巧!」
到現在,他腦袋裡都還嗡嗡的,一激動,也不知道牽動了哪根筋,疼得又忍不住牙咧嘴地「哎喲」一聲。
「那你想咋地?」
公社社長也不慣著他,看看四下無人,壓低聲音說:「誰叫你灌了幾口黃湯就管不住嘴?這事兒能怨誰?你有本事,你自己去找他算帳,到時候要是缺胳膊少腿,或是被丟在什麼深山老林,可別怪我現在沒提醒你。
就連旁人聽了你這破事,不是一個兩個想要收拾你,要不是我攔著,你現在不是在病床上躺著,可能是在外面大路上趴著!
來了也有幾年了,十八站的情況你還不了解?
再說了,你自己啥德性,都沒點下數?」
能當上公社社長,在這種風聲鶴喉的時期,其實也不願意給自己找多少麻煩。
對於這些知青,他有自己的招,嚇噓比勸說更管用。
果然,聽到公社社長這番話,曹金奎沉默了下來。
卻聽公社社長跟著又說道:「知不知道,人家衛淮,昨天晚上進一趟山,一次性就打回來三頭馬鹿。
那槍法,我也看到了,百多米的樺樹枝條,一槍一個準,連那些老獵手都得豎大拇指。
人家不但有脾氣,還有槍。」
「那我該咋辦?社長,你看我都傷成這樣了,要不給我個傷退證明?」
曹金奎腦袋上纏著紗布,只露出眼睛和嘴巴,看不出啥表情,說話的聲音有些顫抖。
「傷退證明?」
公社社長一下子瞪大了眼睛:「我明白了,原來你在這等著我呢。我就說嘛,衛淮去馬場也不是一天兩天了,那麼長時間你能忍著不說,偏偏昨天去招惹那小姑娘。
你是不是早知道會被揍?
好歹也是個大男人,被揍了還不還手··
想傷退回城,那證明我開不了,掛完針水,自個回養馬場去!」
社長說完,轉身就走,他也懶得搭理這個小算盤打得啪響的知青。
這幾年,知青生出的事幾不少,有不少人為了回城,想盡辦法,甚至不惜自殘。
這下子,曹金奎是真的急了:「社長,我這要是回養馬場,我不得又挨揍啊?不能不管我啊!」
公社社長無奈地甩甩頭:「衛淮我會調走,你少給我要點小心思就行!『
這話說完,社長不再停留,轉身走人,獨留下曹金奎一人:「傷退證明不給開,那我這頓打不是白挨了,還得倒貼醫藥費——-我的鼻子,我的牙——」
養馬場。
有肉吃,有烈酒喝,對於鄂倫春人來說,絕對是走不動道的事兒。
衛淮從架子車上,挑著馬鹿好的排骨肉,砍下幾大塊,領著草兒回了木刻楞,點火燒水。
既然是請孟振邦他們吃肉,都是鄂倫春人,煮的自然是手把肉才夠意思,何況,他們今天可以說是專門來給自己撐腰的,更得誠心實意。
一根根排骨用獵刀剔下來,連骨帶肉砍成三四段,扔鍋里煮著,往裡面拋一些野韭菜和野山芹,煮了大半鍋。
至於三頭馬鹿的打理,衛淮則是交給孟川。
他叫來的這些人,都是獵手,最擅長這些事情。
一幫子人將三頭馬鹿的鹿筋、鹿心血都取了出來,並且把河邊那頭馬鹿的皮也給剝了,肉分成塊搬運進來。
趁著這機會,衛淮找孟振邦商量了一下,在場的,每人分一些肉帶回家自己吃,剩下的,還是按照一毛五分錢的便宜價格,賣給獵民隊,交由他們處理。
等這些事情忙得差不多,衛淮的手把肉也煮下來了。
草兒懂事兒地抱來樺皮碗,將前些天讓曹金奎打來的那些高粱小燒給滿上,
眾人上桌,一頓肉吃得相當熱鬧。
席間,孟川頻頻衝著一個同伴使眼色。
那年紀和孟川相仿的鄂倫春人注意到他的眼色後,端起酒碗,朝著孟振邦示意:「邦叔啊,我得敬你一碗,自從你回來當了副隊長,領著我們幾個出獵的這幾次,獵獲都相當不錯,能人啊!」
這話更多的是拍馬屁的意思,但看孟振邦那一臉笑意,顯得很受用,他端起酒喝了一口,使勁皺著眉頭咽下:「這哪是我能啊?我也只是這幾年一直住在山裡,熟悉那些地方,都有哪些獵物,出獵的時候,直接領著你們就行了,這跟能耐搭不上邊,換成是你們幾個,在山裡住上幾年,也清清楚楚。」
「不是能耐是啥,我們也沒少往山里走,那些地方,我們也大都去過,我們咋找不到!」
這年輕的鄂倫春人很會說話,他又輕輕拍了孟振邦一記馬屁後,接著說:「叔啊,衛淮兄弟槍法這麼好,又是你侄子,你咋不讓他回獵民隊,跟著我們一起打獵,多好?」
「讓他呆在養馬場,這不是屈才嗎?」
「養馬場的事,女人都能幹,讓他一個爺們呆在這兒有啥意思,獵隊裡邊,
才是他一展身手的好地方,別的不說,要是有他在,獵獲都會多不少。」
「是啊,回去和隊長商量商量,把衛淮給弄回獵民隊當獵手,多好!」
幾個年輕點的鄂倫春人你一言我一語的,都在勸說,讓孟振邦跟隊長商量一下,讓衛淮進獵隊,像是商量好的一樣。
衛淮早注意到孟川的眼色了,估摸著是領著幾人去河邊打理那頭馬鹿的時候,串通的主意。
話又說回來,這也是衛淮想要的結果,孟振邦想看他槍法的時候,他其實就是在有意展示,讓自己更有分量些,
而且,回獵民隊,條件可比在馬場好多了,天天跟這些牲口打交道,又是草場,在這夏天蚊子小咬特別多,被它們叮咬,皮膚鼓起紅包,癢的人難受。
小咬還會竄眼晴里,眨眼無法將它趕出,用手一揉,整個眼睛都被牽連,滿眼淚水滴答。
獵民隊的房子,可是政府專門建造的木刻楞,條件比馬場這小小一間炕和土灶都在一起的小房間,要好很多。
還有就是,若是能成獵手,跟著狩獵,肉、錢、糧票之類的,都比在馬場要更容易得到,那可是一年到頭,隔三差五地出獵。
而在養馬場,也就能月圓前後那幾天能去蹲守下鹼場,其餘時間,頂多在附近溜溜套子,打跳貓子、灰狗子、野雞之類,現在除了用來吃,能有啥用,可不容易賺到錢所以,在聽著這些話的時候,他也期盼地看著孟振邦。
孟振邦也看了衛淮一眼,讓衛淮沒想到的是,孟振邦依然還是搖頭,也還是他之前的理由:「安排他在馬場,也是在根據他的情況考慮,雖然衛淮槍法不錯,但他真正接觸打獵這事兒,也就半年的樣子,只是個新手。
再說,獵隊出獵,往往一去就是十天半月,衛淮一走,草兒咋辦,誰幫他領啊?」
一直在一旁小凳上啃著手把肉的草兒忽然插嘴:「我不用叔叔一直照顧,我自己能照顧好自己,我會自己穿衣洗臉,我會自己攏火做飯,就讓叔回獵民隊吧!」
她像是知道衛淮心裡所想的一樣。
這話聽得衛淮都不由微微愣了一下,懂事兒的讓人心疼,一時間,他又覺得自己剛答應草兒要照顧好她,一轉頭老想著進獵隊打獵,有些操之過急了。
一走就是十天半月見不到人,也確實不是事兒。
孟川回頭衝著草兒笑笑:「草兒真是越來越懂事兒了。」
「不行,這事兒,還是等以後再說!」
孟振邦還是搖搖頭,衝著幾人抬了抬酒碗:「喝酒!」
見孟振邦不答應,幾個年輕獵手又偷摸著遞著眼色,幾次想要張口勸說,最後都又止住,大概是覺得,孟振邦說的有道理,他們都在看著草兒,一時間有些冷場。
衛淮認真權衡了一下,呆在養馬場,也就是繁雜事情多了一些,但也能時不時抽空出獵,再說,自己的踏雪馬,都還沒有馴出來,黑炭也還沒長大—」—
他連忙端了酒碗,衝著幾人招呼:「喝酒喝酒,說那些幹啥,我覺得現在這樣挺好,我這才打了幾次獵啊,確實是新手,估計見到一些野物,都能嚇得發抖,只是槍法過得去有啥用,這事兒你們別為難邦叔,謝謝大家好意了·-·-來喝酒!」
有他這緩和,場面才又漸漸熱鬧起來。
一頓飯吃完,也到了放馬的時候,孟振邦等人各自也有事兒,忙著回去。
衛淮往屋裡也留了些馬鹿肉,其餘的,裝在架子車上,套上馬跟著幾人去了一趟獵隊,到會計那裡說明情況,將肉過秤。
三頭馬鹿,那都是三百六七十斤的大傢伙,去掉腸肚,加起來也還有九百來斤的肉,除掉送給孟川他們的和衛淮自己留下的,這些剩下的馬鹿肉,還有六百二十三斤,抹掉零頭,入手九十三塊錢。
這一路上,衛淮也聽孟川說了,其實這些肉的去處,不僅僅是公社食堂、機關單位那些地方會要,一些缺肉的鄂倫春人也會買,還有些農場、林場,也會專門派人來購買,分給缺肉的職工,並不是完全沒有銷路。
找對了路子,其實還能賣得更高些一些。
畢竟,相比起六七毛錢一斤還得有肉票才能弄到的豬肉,這些野物的肉非常便宜,花同樣的錢,能買到數倍肉量的野味兒,是一件很划得來的事情。
當然,這都是一些私下裡的交易。
不過,對於大多數漢人來說,野味這玩意兒,只能是一時新鮮一時好吃,不長味,偶爾吃上幾頓還行,時間長了也受不了那些腥臊,沒有豬肉、家禽養人。
事實上,就有一些林場、農場,會僱傭鄂倫春人,專門去打獵,打到後,皮毛歸獵人,肉歸林場、農場,並且,會補給鄂倫春人一些錢和糧油布票啥的。
這錢,說白了,這些東西就是肉錢。
而鄂倫春人和漢人不同,他們很少賣肉,出獵回來弄到的肉,大都是隊上獵民自個就分了,長久以來養成的習慣,肉一向是他們的主食,也就是下山定居後,米麵之類的食用比重加大了些,加之家裡人口多,出獵一次回來,能弄夠自家吃的就算不錯了。
換成孟振邦他們,這些肉可都不會賣。
他們也沒有衛淮這樣星夜溜河就能打到上千斤的狂、一次打到三隻公馬鹿的好運氣。
就這時節進山找獵物,不好碼蹤不說,還有那麼防不勝防的蚊蟲,更讓人遭罪,何況,他們打的,多是野鹿、狂、孢子,一次進山可弄不到幾隻,和衛淮的情況又大有不同。
衛淮微微點頭,將這些話記在心裡,尋思著,啥時候自己也找條這樣的路子,能賺到的錢,也會更多些。
孟壽安留下的那些錢和糧油布票等東西,加上和老葛溜河打狂分到的七十塊和這次三頭馬鹿的九十三,除掉買糧食、衣物、菸酒糖茶等開銷,衛淮手裡總的有差不多八百六十塊錢的樣子。
這還沒有算上茸角、鹿鞭啥的。
就衛淮所了解的情況,馬鹿、狂的茸角在這年頭的收購價格還不錯,能達到十多塊錢一斤,但鞭遠沒有梅花鹿的值錢,包括鹿心血,也沒有梅花鹿的上價。
但不管怎麼說,自從進山以來,他自己賺到的,也有兩百多塊錢了。
這輩子,自打出生以來,他甚至都沒想過自己能在半年左右的時間攢下這樣一筆錢,比在蜀地那水泥廠里的職工,強多了。
這讓他對未來的生活,充滿了希望,
回到養馬場,衛淮和老葛把馬放出去。
這一下午的時間,衛淮幾乎選了個陰涼的地方,一躺下去就睡著。
接連折騰了那麼些晚上,白天又無法得到充分的休息,他早已經疲憊不堪。
然而讓他沒想到的是,等到晚上回到養馬場的時候,那胖乎乎的女知青給他遞來一紙通知,是公社社長讓轉交的,讓他這兩天做一下準備,後天早上,會讓人送他前往依林林場。
依林林場,這是今年七月剛開建的林場,屬於阿木爾林業局。
而讓衛淮去的原因,是因為那邊需要一個打獵厲害能提供肉食,且漢話說得好方便交流的鄂倫春人,社長見他槍法不錯,就定了下來。
中午才聽孟川說過的事兒,這就落到他頭上來了。
沒錯,他被依林林場僱傭了。
「我這挨了一頓毒打,就這麼算了?」
公社診所里,公社社長去探望曹金奎,跟曹金奎一說結果,他氣得幾乎跳了起來:「說得輕巧!」
到現在,他腦袋裡都還嗡嗡的,一激動,也不知道牽動了哪根筋,疼得又忍不住牙咧嘴地「哎喲」一聲。
「那你想咋地?」
公社社長也不慣著他,看看四下無人,壓低聲音說:「誰叫你灌了幾口黃湯就管不住嘴?這事兒能怨誰?你有本事,你自己去找他算帳,到時候要是缺胳膊少腿,或是被丟在什麼深山老林,可別怪我現在沒提醒你。
就連旁人聽了你這破事,不是一個兩個想要收拾你,要不是我攔著,你現在不是在病床上躺著,可能是在外面大路上趴著!
來了也有幾年了,十八站的情況你還不了解?
再說了,你自己啥德性,都沒點下數?」
能當上公社社長,在這種風聲鶴喉的時期,其實也不願意給自己找多少麻煩。
對於這些知青,他有自己的招,嚇噓比勸說更管用。
果然,聽到公社社長這番話,曹金奎沉默了下來。
卻聽公社社長跟著又說道:「知不知道,人家衛淮,昨天晚上進一趟山,一次性就打回來三頭馬鹿。
那槍法,我也看到了,百多米的樺樹枝條,一槍一個準,連那些老獵手都得豎大拇指。
人家不但有脾氣,還有槍。」
「那我該咋辦?社長,你看我都傷成這樣了,要不給我個傷退證明?」
曹金奎腦袋上纏著紗布,只露出眼睛和嘴巴,看不出啥表情,說話的聲音有些顫抖。
「傷退證明?」
公社社長一下子瞪大了眼睛:「我明白了,原來你在這等著我呢。我就說嘛,衛淮去馬場也不是一天兩天了,那麼長時間你能忍著不說,偏偏昨天去招惹那小姑娘。
你是不是早知道會被揍?
好歹也是個大男人,被揍了還不還手··
想傷退回城,那證明我開不了,掛完針水,自個回養馬場去!」
社長說完,轉身就走,他也懶得搭理這個小算盤打得啪響的知青。
這幾年,知青生出的事幾不少,有不少人為了回城,想盡辦法,甚至不惜自殘。
這下子,曹金奎是真的急了:「社長,我這要是回養馬場,我不得又挨揍啊?不能不管我啊!」
公社社長無奈地甩甩頭:「衛淮我會調走,你少給我要點小心思就行!『
這話說完,社長不再停留,轉身走人,獨留下曹金奎一人:「傷退證明不給開,那我這頓打不是白挨了,還得倒貼醫藥費——-我的鼻子,我的牙——」
養馬場。
有肉吃,有烈酒喝,對於鄂倫春人來說,絕對是走不動道的事兒。
衛淮從架子車上,挑著馬鹿好的排骨肉,砍下幾大塊,領著草兒回了木刻楞,點火燒水。
既然是請孟振邦他們吃肉,都是鄂倫春人,煮的自然是手把肉才夠意思,何況,他們今天可以說是專門來給自己撐腰的,更得誠心實意。
一根根排骨用獵刀剔下來,連骨帶肉砍成三四段,扔鍋里煮著,往裡面拋一些野韭菜和野山芹,煮了大半鍋。
至於三頭馬鹿的打理,衛淮則是交給孟川。
他叫來的這些人,都是獵手,最擅長這些事情。
一幫子人將三頭馬鹿的鹿筋、鹿心血都取了出來,並且把河邊那頭馬鹿的皮也給剝了,肉分成塊搬運進來。
趁著這機會,衛淮找孟振邦商量了一下,在場的,每人分一些肉帶回家自己吃,剩下的,還是按照一毛五分錢的便宜價格,賣給獵民隊,交由他們處理。
等這些事情忙得差不多,衛淮的手把肉也煮下來了。
草兒懂事兒地抱來樺皮碗,將前些天讓曹金奎打來的那些高粱小燒給滿上,
眾人上桌,一頓肉吃得相當熱鬧。
席間,孟川頻頻衝著一個同伴使眼色。
那年紀和孟川相仿的鄂倫春人注意到他的眼色後,端起酒碗,朝著孟振邦示意:「邦叔啊,我得敬你一碗,自從你回來當了副隊長,領著我們幾個出獵的這幾次,獵獲都相當不錯,能人啊!」
這話更多的是拍馬屁的意思,但看孟振邦那一臉笑意,顯得很受用,他端起酒喝了一口,使勁皺著眉頭咽下:「這哪是我能啊?我也只是這幾年一直住在山裡,熟悉那些地方,都有哪些獵物,出獵的時候,直接領著你們就行了,這跟能耐搭不上邊,換成是你們幾個,在山裡住上幾年,也清清楚楚。」
「不是能耐是啥,我們也沒少往山里走,那些地方,我們也大都去過,我們咋找不到!」
這年輕的鄂倫春人很會說話,他又輕輕拍了孟振邦一記馬屁後,接著說:「叔啊,衛淮兄弟槍法這麼好,又是你侄子,你咋不讓他回獵民隊,跟著我們一起打獵,多好?」
「讓他呆在養馬場,這不是屈才嗎?」
「養馬場的事,女人都能幹,讓他一個爺們呆在這兒有啥意思,獵隊裡邊,
才是他一展身手的好地方,別的不說,要是有他在,獵獲都會多不少。」
「是啊,回去和隊長商量商量,把衛淮給弄回獵民隊當獵手,多好!」
幾個年輕點的鄂倫春人你一言我一語的,都在勸說,讓孟振邦跟隊長商量一下,讓衛淮進獵隊,像是商量好的一樣。
衛淮早注意到孟川的眼色了,估摸著是領著幾人去河邊打理那頭馬鹿的時候,串通的主意。
話又說回來,這也是衛淮想要的結果,孟振邦想看他槍法的時候,他其實就是在有意展示,讓自己更有分量些,
而且,回獵民隊,條件可比在馬場好多了,天天跟這些牲口打交道,又是草場,在這夏天蚊子小咬特別多,被它們叮咬,皮膚鼓起紅包,癢的人難受。
小咬還會竄眼晴里,眨眼無法將它趕出,用手一揉,整個眼睛都被牽連,滿眼淚水滴答。
獵民隊的房子,可是政府專門建造的木刻楞,條件比馬場這小小一間炕和土灶都在一起的小房間,要好很多。
還有就是,若是能成獵手,跟著狩獵,肉、錢、糧票之類的,都比在馬場要更容易得到,那可是一年到頭,隔三差五地出獵。
而在養馬場,也就能月圓前後那幾天能去蹲守下鹼場,其餘時間,頂多在附近溜溜套子,打跳貓子、灰狗子、野雞之類,現在除了用來吃,能有啥用,可不容易賺到錢所以,在聽著這些話的時候,他也期盼地看著孟振邦。
孟振邦也看了衛淮一眼,讓衛淮沒想到的是,孟振邦依然還是搖頭,也還是他之前的理由:「安排他在馬場,也是在根據他的情況考慮,雖然衛淮槍法不錯,但他真正接觸打獵這事兒,也就半年的樣子,只是個新手。
再說,獵隊出獵,往往一去就是十天半月,衛淮一走,草兒咋辦,誰幫他領啊?」
一直在一旁小凳上啃著手把肉的草兒忽然插嘴:「我不用叔叔一直照顧,我自己能照顧好自己,我會自己穿衣洗臉,我會自己攏火做飯,就讓叔回獵民隊吧!」
她像是知道衛淮心裡所想的一樣。
這話聽得衛淮都不由微微愣了一下,懂事兒的讓人心疼,一時間,他又覺得自己剛答應草兒要照顧好她,一轉頭老想著進獵隊打獵,有些操之過急了。
一走就是十天半月見不到人,也確實不是事兒。
孟川回頭衝著草兒笑笑:「草兒真是越來越懂事兒了。」
「不行,這事兒,還是等以後再說!」
孟振邦還是搖搖頭,衝著幾人抬了抬酒碗:「喝酒!」
見孟振邦不答應,幾個年輕獵手又偷摸著遞著眼色,幾次想要張口勸說,最後都又止住,大概是覺得,孟振邦說的有道理,他們都在看著草兒,一時間有些冷場。
衛淮認真權衡了一下,呆在養馬場,也就是繁雜事情多了一些,但也能時不時抽空出獵,再說,自己的踏雪馬,都還沒有馴出來,黑炭也還沒長大—」—
他連忙端了酒碗,衝著幾人招呼:「喝酒喝酒,說那些幹啥,我覺得現在這樣挺好,我這才打了幾次獵啊,確實是新手,估計見到一些野物,都能嚇得發抖,只是槍法過得去有啥用,這事兒你們別為難邦叔,謝謝大家好意了·-·-來喝酒!」
有他這緩和,場面才又漸漸熱鬧起來。
一頓飯吃完,也到了放馬的時候,孟振邦等人各自也有事兒,忙著回去。
衛淮往屋裡也留了些馬鹿肉,其餘的,裝在架子車上,套上馬跟著幾人去了一趟獵隊,到會計那裡說明情況,將肉過秤。
三頭馬鹿,那都是三百六七十斤的大傢伙,去掉腸肚,加起來也還有九百來斤的肉,除掉送給孟川他們的和衛淮自己留下的,這些剩下的馬鹿肉,還有六百二十三斤,抹掉零頭,入手九十三塊錢。
這一路上,衛淮也聽孟川說了,其實這些肉的去處,不僅僅是公社食堂、機關單位那些地方會要,一些缺肉的鄂倫春人也會買,還有些農場、林場,也會專門派人來購買,分給缺肉的職工,並不是完全沒有銷路。
找對了路子,其實還能賣得更高些一些。
畢竟,相比起六七毛錢一斤還得有肉票才能弄到的豬肉,這些野物的肉非常便宜,花同樣的錢,能買到數倍肉量的野味兒,是一件很划得來的事情。
當然,這都是一些私下裡的交易。
不過,對於大多數漢人來說,野味這玩意兒,只能是一時新鮮一時好吃,不長味,偶爾吃上幾頓還行,時間長了也受不了那些腥臊,沒有豬肉、家禽養人。
事實上,就有一些林場、農場,會僱傭鄂倫春人,專門去打獵,打到後,皮毛歸獵人,肉歸林場、農場,並且,會補給鄂倫春人一些錢和糧油布票啥的。
這錢,說白了,這些東西就是肉錢。
而鄂倫春人和漢人不同,他們很少賣肉,出獵回來弄到的肉,大都是隊上獵民自個就分了,長久以來養成的習慣,肉一向是他們的主食,也就是下山定居後,米麵之類的食用比重加大了些,加之家裡人口多,出獵一次回來,能弄夠自家吃的就算不錯了。
換成孟振邦他們,這些肉可都不會賣。
他們也沒有衛淮這樣星夜溜河就能打到上千斤的狂、一次打到三隻公馬鹿的好運氣。
就這時節進山找獵物,不好碼蹤不說,還有那麼防不勝防的蚊蟲,更讓人遭罪,何況,他們打的,多是野鹿、狂、孢子,一次進山可弄不到幾隻,和衛淮的情況又大有不同。
衛淮微微點頭,將這些話記在心裡,尋思著,啥時候自己也找條這樣的路子,能賺到的錢,也會更多些。
孟壽安留下的那些錢和糧油布票等東西,加上和老葛溜河打狂分到的七十塊和這次三頭馬鹿的九十三,除掉買糧食、衣物、菸酒糖茶等開銷,衛淮手裡總的有差不多八百六十塊錢的樣子。
這還沒有算上茸角、鹿鞭啥的。
就衛淮所了解的情況,馬鹿、狂的茸角在這年頭的收購價格還不錯,能達到十多塊錢一斤,但鞭遠沒有梅花鹿的值錢,包括鹿心血,也沒有梅花鹿的上價。
但不管怎麼說,自從進山以來,他自己賺到的,也有兩百多塊錢了。
這輩子,自打出生以來,他甚至都沒想過自己能在半年左右的時間攢下這樣一筆錢,比在蜀地那水泥廠里的職工,強多了。
這讓他對未來的生活,充滿了希望,
回到養馬場,衛淮和老葛把馬放出去。
這一下午的時間,衛淮幾乎選了個陰涼的地方,一躺下去就睡著。
接連折騰了那麼些晚上,白天又無法得到充分的休息,他早已經疲憊不堪。
然而讓他沒想到的是,等到晚上回到養馬場的時候,那胖乎乎的女知青給他遞來一紙通知,是公社社長讓轉交的,讓他這兩天做一下準備,後天早上,會讓人送他前往依林林場。
依林林場,這是今年七月剛開建的林場,屬於阿木爾林業局。
而讓衛淮去的原因,是因為那邊需要一個打獵厲害能提供肉食,且漢話說得好方便交流的鄂倫春人,社長見他槍法不錯,就定了下來。
中午才聽孟川說過的事兒,這就落到他頭上來了。
沒錯,他被依林林場僱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