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雪中送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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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到春花家。

  我心裡拿定主意,這是最後一次來見春花了。

  和她好好道個別。

  以後有緣,江湖再見。

  江湖兒女,相忘於江湖。

  人在江湖,身不由己,有多少的江湖男女,一面之後,便再也不見。

  來到春花門口,我猶豫了一下。

  還是敲了敲門。

  門開了。

  她正在那裡坐著,煮麵條吃。

  見到我,呆了一下。

  然後問我:「吃了麼?」

  我點點頭。

  她似乎沒看到我點的頭,說:「我幫你煮兩個荷包蛋。」

  便又幫我張羅著,在面里,煮了兩個荷包蛋,用碗盛過來。

  吃著碗裡的荷包蛋,我心裡有些不是滋味。

  明知道我跟她,沒有任何結果,可我,總覺著心裡,莫名的難受。

  吃完東西。

  她燒了水。

  我倆洗了腳,自然而然,又睡到了床上。

  我倆並沒有提其他。

  而是瘋狂的扭到一起。

  這一次,春花比前兩天,都要瘋狂,似乎要把她所有的氣力,都用盡,用到一滴也不剩。

  直到許久。

  我倆都沒了氣力,躺在床上,不再動彈。

  她忽然抱著我,哭了起來。

  我不知道說什麼。

  「你明天,是不是就不會回來了?」

  過了一會兒,她擦了擦眼淚,問。

  「恩。」

  我想了想,還是覺得,應該跟她做個了斷,便回答道。

  「好。」

  春花沒有多說什麼,而是又翻身,爬了過來。

  這一晚,我並未睡著。

  春花也沒睡著。

  直到樓上房東家的公雞開始打鳴。

  她這才忙著起來,各種忙碌,換衣服,煮麵條。

  和前幾天一樣,她依舊給我煮了兩個荷包蛋。

  然後扎頭髮,最後扭頭看了我一眼,出門。

  我拿出帆布挎包——這是昨天從大海店裡離開的時候,他從店裡順手拿給我的,好讓我裝錢。

  現在我身上還有接近15萬,總不能一直用狼皮襖子裹著。

  打開包,我從裡面,拿了一札出來,有一萬,依舊放在枕頭下。

  昨天離開時,放的那一千,春花並沒有動。

  錢對於我來說,是身外之物。

  春花拿著這錢,或許能換個好點的地方去住吧。

  我想著,又躺在床上。

  一時間,腦袋裡有些空白。

  接下來,我打算去找一套房子,不論是租,是買,先換個地方。

  我並不挑剔,春花租的這個地方,也能住。

  但不安全——估計我手裡的錢,會越來越多,手裡的寶貝,也會越來越多。

  匹夫無罪,懷璧其罪,我得提前準備。

  實在不濟,就找個地方,和大海一起住,兩個人好有個照應。

  想著。

  隔壁房間裡,忽然傳來一陣悽厲的打鬥聲。

  緊跟著,便是女人的嚎叫聲。

  是隔壁那個陪酒的女租戶!

  我連忙推開門出去。

  只見隔壁的門,已經打開,門裡,之前見過的那個陪酒女的老公,正在拿著個木棍,瘋狂往女人身上招呼。

  一邊打一邊吼道:「老子讓你去起訴離婚!讓你去起訴離婚!」

  女人額頭滲出血來,在那裡躺著,口裡哼哼唧唧的,動彈不得。

  聽到我的腳步聲,男人扭頭過來,看了我一眼,用手中木棍指著我,惡狠狠的吼道:「看你娘!給老子滾到一邊去!」


  我本來不想理會別人的家裡事。

  可一來,那女人的起訴書,是我寫給她的。

  二來,這個男人,罵我的媽。

  這我不能忍。

  當即推開門,走了進去,「啪」,一個大耳巴子,直接就扇在了男人的臉上。

  頓時,留下五個手指印。

  「你,你小子,你小子敢打我?」

  「啪!」

  「啪!」

  「啪!」

  我左右開弓,四五個巴掌下去,男人的臉,頓時腫得如豬頭一般。

  他這才發現,我是個狠角色。

  也不敢耀武揚威了,一邊放著狠話:「你給老子等著!」

  一邊腳步蹌踉,往外退去。

  等男人走後,我這才低頭看了看女人身上的傷勢。

  很嚴重。

  那男人顯然是往死里打,此時女人身上,渾身是傷。

  這很麻煩。

  我雖然精通醫術,但巧婦難為無米之炊。

  特別是她傷口破損、感染的地方,需要儘快的縫合,消毒。

  要不然,她可能活不過今天。

  我當即拿出手機,打了急救電話。

  不多時。

  一輛急救車,便出現在樓下。

  幾個醫護人員上來,抬著她上了急救車。

  「是你打的電話?」

  一個年齡不大、戴著口罩、但眉目間,依稀可以看出來是個美人胚子的小護士,拿著本子,來到我的面前。

  「是我。」

  我點點頭。

  「你是她親人麼?」

  我搖了搖頭:「鄰居。」

  「你能聯繫到她的親人,或者家人麼。」小護士說:「病人情況很嚴重,需要有人簽字才能做手術的。」

  我再次搖了搖頭。

  我連她名字都不知道,更別說,聯繫她親人了。

  「這可怎麼辦?」

  小護士一聽,急了:「病人的情況十分危急,估計又是能放棄搶救了。」

  醫院有醫院的規定。

  在沒有人簽字的情況下,有些搶救手段,是不會施展的。

  畢竟那些手段,本就有很大的危險,回頭因為搶救死亡,病人說不定還會賴到醫院這邊。

  所以必須有人簽字。

  我想了想,反正也沒事,便說:「我跟你們走一趟吧,真有問題,我幫她簽字。」

  小護士大喜:「好好好!」

  便連忙拉著我,生怕我跑了,帶著我,坐到救護車上。

  有一說一,這小護士的手,還蠻軟的。

  ……

  來到醫院,如小護士所言,很快,負責搶救的醫生,就把我叫過去,簽了一大堆字,說要馬上手術,還墊付了1萬塊的醫療費。

  1萬塊,不是個小數目,也算是她命大,如果提前一天,我都拿不出這錢。

  按說我和她非親非故,沒必要幫她墊錢。

  可四妹曾經教導過我,說人在江湖,誰都有落難的時候,雪中送炭,遠比錦上添花,更能讓人感恩。

  力所能及的時候,能救一條命,就救一條命。

  有的時候,也許救的是一條狗,翻臉就不認人了。

  可有時候,救的,是未來的自己。

  說不定什麼時候,你救的這條命,就在某個時候,還給了你。

  我謹記四妹的教誨。

  所以我今天,救了她。

  事實證明,四妹的話,那都是在江湖中,總結出來的經驗,是有它存在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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