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7章 葉歡!鸚鵡案被告律師?主審官撓頭了!
「哈哈,我就知道老吳你最靠得住!」
李建國長舒了一口氣,聲音重新變得爽朗起來。
「你那邊的工作做得那麼紮實,我這邊肯定要全力支持嘛。一個系統的兄弟,我不幫你誰幫你?」
吳志明也笑了起來,話說的滴水不漏,「這個案子的社會意義重大,絕對不能讓它在我們手上出任何岔子。你放心,我會親自督辦,確保二審的審理結果,經得起歷史和法律的檢驗!」
「好好好!太感謝了,老吳!等這事兒了了,我做東,咱們好好聚一聚!」
「客氣了,老李,應該的。」
兩人又虛情假意地寒暄了幾句,才掛斷了電話。
辦公室里重新恢復了寂靜。
吳志明將手機丟在桌上,緩緩地靠回寬大的椅背,長長地吐出了一口濁氣。
他再次端起那杯已經有些微涼的茶,一飲而盡。
他站起身,走到巨大的落地窗前,俯瞰著腳下這座車水馬龍的城市。
高樓林立,人流如織,無數的悲歡離合,無數的命運沉浮,都在這片鋼筋水泥的叢林裡上演。
而在他眼中,這些人,這些事,都不過是棋盤上的棋子。
法律?
法律是什麼?
對於下面那些汲汲營營的螻蟻來說,法律是懸在他們頭頂的達摩克利斯之劍,是不可逾越的紅線。
而對於像他這樣手握權柄的人來說,法律,只是一個工具。
一個可以用來實現個人意志、攫取個人利益、打擊異己、鞏固地位的,最好用、也最冠冕堂皇的工具。
他轉過身,重新走回辦公桌前。
他的目光再次落在那份嶄新的卷宗上。
封面上,「林東」兩個字,在他的眼中,已經不再是一個人的名字。
那是一個符號。
一個代表著「五十萬」或者「十三年」的符號。
他拿起一支紅色的簽字筆,在卷宗封面的右上角,輕輕地畫下了一個小小的、幾乎難以察覺的圓圈。
這是他的個人記號,代表著「重點關注,特殊處理」
。
做完這一切,他將卷宗隨手丟進了最下面那個寫著「待審」的文件筐里,只是處理了一件微不足道的雜務。
至於卷宗里那個叫林東的年輕人的命運,他究竟是該在監獄裡度過十三年的漫長光陰,還是用五十萬為自己贖回八年的自由,那就要看他自己和他的家人,夠不夠「聰明」,夠不夠「上道」了。
吳志明重新坐下,又給自己泡上了一壺新茶。
茶香再次瀰漫開來,他閉上眼睛,臉上露出了心滿意足的微笑。
這個下午,雖然被打擾了,但總算,還是有收穫的。
吳志明眯著眼,享受著午後陽光透過百葉窗灑在身上的暖意。
這是一種權力的溫度,溫暖,舒適,且只屬於少數人。
他端起桌上那杯頂級的龍井,輕輕呷了一口,茶湯甘醇,順著喉嚨滑下,能洗去世間一切的煩擾。
他很喜歡這種感覺。
一切盡在掌握。
一個電話,一樁案子,在他看來,不過是一道簡單的選擇題。
是選擇那沉甸甸的五十萬現金,還是選擇讓那個叫林東的年輕人,用他未來十三年的大好青春,來為一審法官李建國的政績添磚加瓦。
這道題,並不難做。
本質上,這只是一個價格問題。
五十萬,買八年自由,對於一個能開得起專業養殖場的人來說,這個價格不算離譜。
他吳志明不是什麼善男信女,但也自詡是個「公道」的生意人。
只要價錢給到位,他很樂意在法律的框架內,為對方打開一扇方便之門。
改判的理由都很好找。
比如,可以認定林東主觀惡性較小,社會危害性不大,再結合其有合法的養殖手續,只是在售賣環節對法律的理解出現了偏差……
等等。
隨便找幾條理由,在判決書里洋洋灑灑地寫上幾頁,誰又能挑出什麼毛病?
至於李建國那邊,給他一個「維持原判」的威懾,讓他主動把那五十萬里的大頭送過來,剩下的,就是自己應得的辛苦費了。
官官相護,利益均沾,這才是這個系統里顛撲不破的真理。
他甚至已經開始盤算,這筆錢到手後,是該給在國外留學的兒子換一輛新車,還是該給情人新買的那套公寓添置些高檔家具。
就在吳志明沉浸在這份愜意的盤算中時,辦公室的門被輕輕敲響了。
「篤,篤,篤。」
聲音很輕,很恭敬,帶著一種小心翼翼的試探。
「進來。」
吳志明連眼睛都沒睜,懶洋洋地應了一聲。
門被推開一條縫,一個戴著黑框眼鏡,看上去三十歲出頭的年輕人探了半個身子進來。
是院裡的審計員小張,負責案件流程材料的核對與轉交。
「吳庭長,下午好。」
小張的腰微微彎著,臉上堆著謙卑的笑容。
「嗯,」
吳志明鼻子裡哼了一聲,算是回應。
他依舊靠在椅子上,沒有要起身的意思。
在這種下屬面前,他需要時刻保持著高高在上的姿態。
這是權威的一部分。
「吳庭長,這裡有一份剛從立案庭轉過來的材料,是關於那個……金華鸚鵡案的。」
小張雙手捧著一個薄薄的牛皮紙文件袋,走到了辦公桌前,輕輕地放在了吳志明的手邊,「被告林東的上訴狀和委託律師手續,都已經辦齊了。」
吳志明這才緩緩地睜開眼,瞥了一眼那個文件袋,眼神裡帶著不易察覺的玩味。
動作還挺快。
看來這家人,也不是完全不懂事的。
他伸出兩根手指,慢條斯理地捏起文件袋,抽出了裡面的幾張紙。
第一頁是林東親筆簽名的上訴狀,寫得密密麻麻,無非是些喊冤叫屈的陳詞濫調,什麼自己不懂法,什麼一審判決過重,什麼自己上有老下有小……
吳志明對此嗤之以鼻。
早知今日,何必當初?
法律的大門朝南開,有理沒錢莫進來。
喊冤?
喊冤要是有用,還要他們這些法官做什麼?
他草草掃過上訴狀,直接翻到了下一頁。
那是一份標準的律師委託函。
他的目光順著委託函往下,落在了「受委託人」那一欄。
然後,他的瞳孔猛地一縮。
就像一台平穩運行的精密儀器,突然被一顆高速射入的子彈擊中了核心齒輪,他整個人的氣場在瞬間凝固了。
那份慵懶,那份愜意,那份盡在掌握的自信,頃刻間煙消雲散。
取而代之的,是徹骨的冰冷和陰鷙。
受委託人(辯護律師):葉歡。
葉歡!
這兩個字帶著某種魔力,又是一根淬了毒的鋼針,狠狠地扎進了吳志明的眼睛裡,刺穿了他的大腦。
他手裡的那幾張紙,瞬間變得重若千斤。
剛才還溫潤如玉的茶杯,此刻被他「當」的一聲重重地放在了桌上,濺出的茶水燙到了他的手背,他卻渾然不覺。
辦公室里的空氣都被抽乾了,氣壓低得讓人喘不過氣來。
站在一旁的小張嚇得一個哆嗦,大氣都不敢出。
他不知道自己做錯了什麼,只是本能地感覺到,審判長的怒火正在以一個恐怖的速度積聚,下一秒就要爆發的火山。
「你……先出去吧。」
吳志明的聲音從牙縫裡擠出來,沙啞,低沉,帶著壓抑不住的戾氣。
「是,是,吳庭長。」
小張如蒙大赦,連滾帶爬地退出了辦公室,還小心翼翼地把門給帶上了。
門關上的瞬間,吳志明臉上的肌肉因為憤怒而劇烈地抽搐起來。
他死死地盯著「葉歡」那兩個字,眼神里幾乎要噴出火來。
又是他!
怎麼會是這個陰魂不散的傢伙!
這個名字,對於吳志明,乃至對於他們這個圈子裡相當一部分人來說,都是一個禁忌。
它代表的不是正義,不是勝利,而是一種赤裸裸的羞辱和冒犯。
李建國長舒了一口氣,聲音重新變得爽朗起來。
「你那邊的工作做得那麼紮實,我這邊肯定要全力支持嘛。一個系統的兄弟,我不幫你誰幫你?」
吳志明也笑了起來,話說的滴水不漏,「這個案子的社會意義重大,絕對不能讓它在我們手上出任何岔子。你放心,我會親自督辦,確保二審的審理結果,經得起歷史和法律的檢驗!」
「好好好!太感謝了,老吳!等這事兒了了,我做東,咱們好好聚一聚!」
「客氣了,老李,應該的。」
兩人又虛情假意地寒暄了幾句,才掛斷了電話。
辦公室里重新恢復了寂靜。
吳志明將手機丟在桌上,緩緩地靠回寬大的椅背,長長地吐出了一口濁氣。
他再次端起那杯已經有些微涼的茶,一飲而盡。
他站起身,走到巨大的落地窗前,俯瞰著腳下這座車水馬龍的城市。
高樓林立,人流如織,無數的悲歡離合,無數的命運沉浮,都在這片鋼筋水泥的叢林裡上演。
而在他眼中,這些人,這些事,都不過是棋盤上的棋子。
法律?
法律是什麼?
對於下面那些汲汲營營的螻蟻來說,法律是懸在他們頭頂的達摩克利斯之劍,是不可逾越的紅線。
而對於像他這樣手握權柄的人來說,法律,只是一個工具。
一個可以用來實現個人意志、攫取個人利益、打擊異己、鞏固地位的,最好用、也最冠冕堂皇的工具。
他轉過身,重新走回辦公桌前。
他的目光再次落在那份嶄新的卷宗上。
封面上,「林東」兩個字,在他的眼中,已經不再是一個人的名字。
那是一個符號。
一個代表著「五十萬」或者「十三年」的符號。
他拿起一支紅色的簽字筆,在卷宗封面的右上角,輕輕地畫下了一個小小的、幾乎難以察覺的圓圈。
這是他的個人記號,代表著「重點關注,特殊處理」
。
做完這一切,他將卷宗隨手丟進了最下面那個寫著「待審」的文件筐里,只是處理了一件微不足道的雜務。
至於卷宗里那個叫林東的年輕人的命運,他究竟是該在監獄裡度過十三年的漫長光陰,還是用五十萬為自己贖回八年的自由,那就要看他自己和他的家人,夠不夠「聰明」,夠不夠「上道」了。
吳志明重新坐下,又給自己泡上了一壺新茶。
茶香再次瀰漫開來,他閉上眼睛,臉上露出了心滿意足的微笑。
這個下午,雖然被打擾了,但總算,還是有收穫的。
吳志明眯著眼,享受著午後陽光透過百葉窗灑在身上的暖意。
這是一種權力的溫度,溫暖,舒適,且只屬於少數人。
他端起桌上那杯頂級的龍井,輕輕呷了一口,茶湯甘醇,順著喉嚨滑下,能洗去世間一切的煩擾。
他很喜歡這種感覺。
一切盡在掌握。
一個電話,一樁案子,在他看來,不過是一道簡單的選擇題。
是選擇那沉甸甸的五十萬現金,還是選擇讓那個叫林東的年輕人,用他未來十三年的大好青春,來為一審法官李建國的政績添磚加瓦。
這道題,並不難做。
本質上,這只是一個價格問題。
五十萬,買八年自由,對於一個能開得起專業養殖場的人來說,這個價格不算離譜。
他吳志明不是什麼善男信女,但也自詡是個「公道」的生意人。
只要價錢給到位,他很樂意在法律的框架內,為對方打開一扇方便之門。
改判的理由都很好找。
比如,可以認定林東主觀惡性較小,社會危害性不大,再結合其有合法的養殖手續,只是在售賣環節對法律的理解出現了偏差……
等等。
隨便找幾條理由,在判決書里洋洋灑灑地寫上幾頁,誰又能挑出什麼毛病?
至於李建國那邊,給他一個「維持原判」的威懾,讓他主動把那五十萬里的大頭送過來,剩下的,就是自己應得的辛苦費了。
官官相護,利益均沾,這才是這個系統里顛撲不破的真理。
他甚至已經開始盤算,這筆錢到手後,是該給在國外留學的兒子換一輛新車,還是該給情人新買的那套公寓添置些高檔家具。
就在吳志明沉浸在這份愜意的盤算中時,辦公室的門被輕輕敲響了。
「篤,篤,篤。」
聲音很輕,很恭敬,帶著一種小心翼翼的試探。
「進來。」
吳志明連眼睛都沒睜,懶洋洋地應了一聲。
門被推開一條縫,一個戴著黑框眼鏡,看上去三十歲出頭的年輕人探了半個身子進來。
是院裡的審計員小張,負責案件流程材料的核對與轉交。
「吳庭長,下午好。」
小張的腰微微彎著,臉上堆著謙卑的笑容。
「嗯,」
吳志明鼻子裡哼了一聲,算是回應。
他依舊靠在椅子上,沒有要起身的意思。
在這種下屬面前,他需要時刻保持著高高在上的姿態。
這是權威的一部分。
「吳庭長,這裡有一份剛從立案庭轉過來的材料,是關於那個……金華鸚鵡案的。」
小張雙手捧著一個薄薄的牛皮紙文件袋,走到了辦公桌前,輕輕地放在了吳志明的手邊,「被告林東的上訴狀和委託律師手續,都已經辦齊了。」
吳志明這才緩緩地睜開眼,瞥了一眼那個文件袋,眼神裡帶著不易察覺的玩味。
動作還挺快。
看來這家人,也不是完全不懂事的。
他伸出兩根手指,慢條斯理地捏起文件袋,抽出了裡面的幾張紙。
第一頁是林東親筆簽名的上訴狀,寫得密密麻麻,無非是些喊冤叫屈的陳詞濫調,什麼自己不懂法,什麼一審判決過重,什麼自己上有老下有小……
吳志明對此嗤之以鼻。
早知今日,何必當初?
法律的大門朝南開,有理沒錢莫進來。
喊冤?
喊冤要是有用,還要他們這些法官做什麼?
他草草掃過上訴狀,直接翻到了下一頁。
那是一份標準的律師委託函。
他的目光順著委託函往下,落在了「受委託人」那一欄。
然後,他的瞳孔猛地一縮。
就像一台平穩運行的精密儀器,突然被一顆高速射入的子彈擊中了核心齒輪,他整個人的氣場在瞬間凝固了。
那份慵懶,那份愜意,那份盡在掌握的自信,頃刻間煙消雲散。
取而代之的,是徹骨的冰冷和陰鷙。
受委託人(辯護律師):葉歡。
葉歡!
這兩個字帶著某種魔力,又是一根淬了毒的鋼針,狠狠地扎進了吳志明的眼睛裡,刺穿了他的大腦。
他手裡的那幾張紙,瞬間變得重若千斤。
剛才還溫潤如玉的茶杯,此刻被他「當」的一聲重重地放在了桌上,濺出的茶水燙到了他的手背,他卻渾然不覺。
辦公室里的空氣都被抽乾了,氣壓低得讓人喘不過氣來。
站在一旁的小張嚇得一個哆嗦,大氣都不敢出。
他不知道自己做錯了什麼,只是本能地感覺到,審判長的怒火正在以一個恐怖的速度積聚,下一秒就要爆發的火山。
「你……先出去吧。」
吳志明的聲音從牙縫裡擠出來,沙啞,低沉,帶著壓抑不住的戾氣。
「是,是,吳庭長。」
小張如蒙大赦,連滾帶爬地退出了辦公室,還小心翼翼地把門給帶上了。
門關上的瞬間,吳志明臉上的肌肉因為憤怒而劇烈地抽搐起來。
他死死地盯著「葉歡」那兩個字,眼神里幾乎要噴出火來。
又是他!
怎麼會是這個陰魂不散的傢伙!
這個名字,對於吳志明,乃至對於他們這個圈子裡相當一部分人來說,都是一個禁忌。
它代表的不是正義,不是勝利,而是一種赤裸裸的羞辱和冒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