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6章 貪污受賄,步步高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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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吳志明配合地「嗯」了一聲,手指無意識地在光滑的桌面上輕輕敲擊著。

  他知道李建國還有下文。

  「一審我這邊,已經把所有的事實都給你夯得死死的了。」

  李建國的聲音里透著十足的自信,「證據鏈完整,鑑定報告齊全,被告人供述穩定,程序上,我敢保證,你就是拿放大鏡也挑不出半點毛病。所以到了你那兒,老吳,最穩妥的辦法,就是二審直接開庭,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他頓了頓,聲音壓得更低,幾乎是在耳語:「咱們把它做成一個鐵案!板上釘釘,誰也翻不了的那種!你想想,這麼一個社會影響大、法律適用新的標杆案件,辦成了,以後寫進咱們倆的工作報告裡,那是多光彩的一筆?給咱們的履歷上,添上這濃墨重彩的一筆,以後,嘿嘿……」

  李建國沒有說下去,但那兩聲「嘿嘿」的笑聲里,包含了太多不足為外人道的默契和期許。

  升官!

  這才是他真正的目的。

  吳志明當然懂。

  在他們這個體系里,想要往上走一步,比登天還難。

  除了要靠關係,靠背景,更重要的,是要有拿得出手的「政績」。

  而一個辦得「漂亮」的、有影響力的「鐵案」,無疑是比什麼都好用的敲門磚。

  「老李啊,你這是給我送功勞來了啊。」

  吳志明也笑了起來,語氣裡帶著幾分調侃,但更多的是心照不宣。

  「哪裡哪裡,咱們是老兄弟了,有好事當然得想著你啊!」

  李建國打著哈哈,「你想想,咱們法院系統,想往上走一步有多難?不就得靠這種有影響力的案子撐門面嗎?辦好了,年底評優,將來提拔,這都是響噹噹的硬通貨!比你審十個八個普通刑事案件都管用!」

  吳志明點了點頭,深以為然。

  他端起茶杯,這一次,茶水入口,似乎也變得更加香甜了。

  然而,李建國接下來的話,卻讓這香甜的茶水,多了別的味道。

  「唉……」

  電話那頭的李建國忽然長長地嘆了一口氣,語氣里充滿了鄙夷和憤懣,「說起來也來氣。這個被告,叫林東的,真是一點兒都不上道,茅坑裡的石頭,又臭又硬!」

  「哦?」

  吳志明來了興趣,「他怎麼了?」

  「怎麼了?不開竅唄!」

  李建國哼了一聲,聲音里的不屑幾乎要溢出手機,「開庭前,他家裡人託了關係,彎彎繞繞地找到我,想『意思意思』。你猜怎麼著?」

  吳志明沒有說話,靜靜地聽著。

  這種事情,他見得多了。

  「就提了那麼個破袋子,裡面裝了五萬塊!五萬塊啊,老吳!」

  李建國的音量陡然拔高,充滿了被侮辱的憤怒,「他當我是什麼?路邊的叫花子嗎?一個可能判十年以上大牢的案子,他就想用五萬塊來擺平?這是在打我的臉!不,這是在打我們法院的臉!他根本就沒把我們放在眼裡!」

  吳志明皺了皺眉。

  五萬塊,確實是少了點,太不懂規矩了。

  對於這種涉及十年以上刑期的案子,這個數字,連「敲門磚」都算不上,簡直就是一種挑釁。

  「所以啊,我當時就沒搭理他,讓人把東西原封不動地退回去了。」

  李建國義正言辭地說道,自己是多麼的廉潔奉公,「庭審的時候,我一句話都沒跟他多說,直接讓公訴人照著最重的罪名念。最後,頂著格,判了他十三年!就是要讓他知道知道,法院的門朝哪兒開,法律的威嚴不容侵犯!」

  吳志明聽到這裡,嘴角勾起一抹冷笑。

  說得真好聽。

  什麼法律的威嚴,不過是你個人的威嚴罷了。

  你不是在制裁犯罪,你是在制裁那個不懂「規矩」,沒給你「孝敬」夠的普通人。

  「現在他上訴了,估計是還不死心,以為換個法院就有機會了。天真!」

  李建國冷笑一聲,終於圖窮匕見,「老吳,今天給你打這個電話,就是想跟你交個底。這個案子,性質很明確,就是得重判,必須維持原判,不能改,更不能發回重審!五年以上,無緩刑,這是底線!咱們得立這個標杆,做成鐵案子!」


  電話里一片沉默。

  吳志明沒有立刻回答,他用手指輕輕摩挲著那個冰冷的純銅麒麟擺件。

  麒麟的鱗甲硌在指尖,帶來涼意。

  他在權衡。

  李建國的話說得很明白了。

  這個案子,已經不是一個單純的法律問題,而是一個政治問題,一個人情問題,更是一個利益問題。

  如果駁回李建國的請求,依法公正地去審理這個案子,萬一真的找出了問題,改了判,或者發回重審,那得罪的就不只是李建國一個人,而是他背後那一整條線上的關係網。

  以後在系統里,自己就成了那個「不合群」、「不講情面」的異類,路會越走越窄。

  而如果順水推舟,維持原判……

  好處是顯而易見的。

  賣了李建國一個天大的人情,以後自己有什麼事求到他,他斷然沒有拒絕的道理。

  其次,這個「標杆案件」的功勞簿上,也會記上自己的一筆,對於未來的晉升大有裨益。

  最關鍵的是,省心省力,不用去費腦子研究那些枯燥的法律條文和證據細節,直接走個流程就行。

  兩相比較,該怎麼選,根本就不是一個需要思考的問題。

  只是……

  「老李啊,」

  吳志明緩緩開口,聲音拖得很長,「你說,這個被告,他是不是真的就那麼不開竅?」

  電話那頭的李建國愣了一下,隨即反應了過來,發出一陣心領神會的笑聲:「哈哈……老吳啊,還是你懂我。他開不開竅,就看他自己了。一審的時候,他是沒這個覺悟。現在到了二審,鬼門關前走了一遭,說不定……就想通了呢?」

  「嗯……」

  吳志明沉吟著,是在仔細斟酌。

  李建國立刻補充道:「老吳,我再跟你說個底。這個案子,也不是完全沒有轉圜的餘地。畢竟,咱們的法律,也是講究一個『懲前毖後,治病救人』嘛,也要給被告人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對不對?」

  聽著李建國嘴裡振振有詞地蹦出這些法律術語,吳志明差點笑出聲來。

  真是又當又立的典範。

  「要是他家屬,這次能懂點事,知道該怎麼『深刻認識錯誤』,怎麼『積極彌補過錯』,拿出足夠的『悔罪誠意』來……」

  李建國壓低了聲音,用氣聲說道,「比如,能拿出這個數……」

  吳志明能想像到,電話那頭的李建國,此刻一定正伸出一隻手,張開了五個手指頭。

  五十萬。

  「……那咱們也不是不講人情,不給機會的嘛。」

  李建國的聲音里充滿了「寬宏大量」的意味,「真要是那樣,判決上,松一鬆手,改判個五年以下,也不是不能考慮。畢竟,看一個被告人,主要還是看他的認罪悔罪態度嘛!態度,態度決定一切啊!」

  「五十萬,換八年刑期。」

  吳志明在心裡默默地計算著,然後笑了。

  這筆帳,算得可真精。

  對於一個已經被判了十三年的人來說,只要能減刑,哪怕是減一天,都願意付出巨大的代價。

  五十萬,對於一個能開得起鸚鵡養殖場的家庭來說,咬咬牙,砸鍋賣鐵,或許也能湊得出來。

  這已經不是審判了。

  這是赤裸裸的交易。

  用國家的刑罰權,去做個人的生意。

  「我明白了。」

  吳志明終於開口了,語氣平靜而篤定,「放心吧,老李,你這個案子,我心裡有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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