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83章 王景行的自信,不自信了
明法科考區。
王景行坐在號舍里。
他一臉嚴肅,深深吸了一口氣,在心裡不斷的告誡自己。
王景行啊王景行,你緊張什麼?你可是江南王氏年輕一輩中最擅律法的人,你豈能未考先怯?
呼!
王景行將胸中這口鬱氣緩緩吐出,展開了面前的試卷。
他重新變的自信起來。
大乾律,他熟。
歷年的大乾疑案,他也全都看過。
甚至王氏族中幾位在刑部、大理寺任職的長輩,也曾親自教他如何斷案,如何引律,如何定罪。
在王景行看來,明法科無論高陽再怎麼變,也終究離不開律文。
既然離不開律文,那罪名在那裡,刑等在那裡,條文也在那裡。
又有何懼?
只要熟讀大乾律令,便不至於被難住。
哪怕高陽再能折騰,也不可能把明法科考成明經科那般陰間。
這樣想著,王景行不由得更安心了。
但當王景行看到明法科第一題時,他的眉頭便狠狠皺了起來。
第一題:
大乾某寺以香火銀放貸,月息三厘。
佃戶周某向寺廟借銀百兩,三年未還,利滾利至二百八十兩。
寺中僧人持契索債,逼周某以田抵債。
該田市價百五十兩,寺中卻只折價四十兩。
契上有周某手印,且周某曾當眾謝僧「救急活命」。
如今,周某田產已過戶寺廟名下,並且周某本人又以佃戶身份繼續耕種半年,交租兩次後,其妻投河未遂,其子擊鼓鳴冤。
請你根據這個案例,對其判案,並給出對應的法理依據。
轟隆!
王景行眼前一黑,只感覺腦海像是被一道驚雷劈過,整個人都麻了。
又是寺廟。
又是放貸。
又是田產。
這幾日,明經科剛考完「王法可否入佛門」,明法科的第一題便直接把佛門放貸案擺上來了。
這哪裡是考試?
這分明是接著昨日的刀繼續砍!
但這題還真不是簡單罵一句「寺廟有罪」便能答好的。
若只是看表面,寺廟占理。
畢竟周某朝寺廟借銀是真,契約是真,手印是真。
周某當眾謝僧「救急活命」也是真。
甚至就連周某自己的田產也已經過戶半年,還以佃戶的身份交租兩次,這代表他自己是認了的。
寺廟完全可以說你當初求我借錢,我借了。
如今你還不上債,以田抵債,十分合理。
現在田過戶了,租也交了。
這不是自願是什麼?
可若往深處看呢?
只是百兩的銀子,三年卻滾成了二百八十兩。
這月息三厘的利率,是不是太高了?
而且市價百五十兩的田,只折四十兩。
這是不是強行兼併,故意為之?
原本的自耕農,一夜之間變成給寺廟交租的佃戶。
最後逼得妻子投河,兒子擊鼓鳴冤。
那這叫自願?
這分明是披著契約皮的吞田!
但難就難在這裡。
你該如何界定?
律法……不能只憑可憐斷案!
周某雖然可憐,但不代表契約天然無效。
寺廟可惡,也不能不引律便直接抄家。
那契約是否全廢?還是只廢利滾利部分?田產過戶能否追回?折價過低算不算趁機壓價?
周某當眾謝僧,又是否能證明其無脅迫?交租兩次是否意味著追認?
僧人算不算以勢逼債?
這每一步都要落到大乾的律文上。
王景行握著筆,半晌沒有落下。
他現在腦海中只剩下五個大字。
「高陽,汝,人否?」
若是再加一個字,那便是六個大字。
「高陽,彼其娘之!」
「不當人也!」
不遠處。
一個買了《明法密卷》的富家子弟看到這題,人都傻了。
這題怎麼答?
他盯著草紙,眼淚差點流下來,忍不住的低聲罵道。
「草啊,出題給我出點好的啊!」
「這尼瑪是明法?」
「這是讓我當大理寺卿啊!」
監考官當即冷冷掃來。
他立刻低頭。
「學生無事。」
頓了頓,他也很熟練地補了一句。
「只是想娘。」
監考官:「……」
這股想娘的風,都已經從明經科刮到了明法科了嗎?
王景行深吸一口氣。
這一題他足足用了小半個時辰,這才答完。
呼!
他鬆了一口氣,對這一題的發揮還算滿意。
此題雖難,但好在他的基礎紮實。
他打起精神,看向下一題。
第二題:
有父死後留田十畝。
長子獨占,稱父生前口頭許諾,十畝盡數歸他。
幼子不服,遂告官。
族老三人作證,皆偏袒長子。
然鄰里二人卻稱父死前曾言「諸子均分」。
府役又查族老之一,與長子有姻親,而鄰里之一,與幼子曾有舊怨。
問:
此題,你該如何判?
嘶!
王景行倒抽一口涼氣,一雙眉頭皺的更緊。
這題看似分家產。
實則考證言採信。
族老三人作證,聽起來很重。
可題目又說了,族老之中有一人與長子有姻親。
鄰里二人稱諸子均分,聽起來份量不重,可鄰里之一,又與幼子曾經有舊怨。
誰可信?
誰不可信?
而且這口頭許諾如何證明?是否能作為證據來用?
父死前到底說過什麼?
族老是否借宗族之名壓人?
並且題目還有一點沒說,但王景行自己卻十分清楚,地方官面對宗族施壓,是退,是壓,還是依法傳訊?
王景行的眉頭擰緊,握筆的手微微用力。
這一題在鄉間太常見了。
可越常見,就越是難斷。
因為地方上的案子,往往不是沒有律條,而是律條之外,還站著一整個宗族。
宗族之力,有時甚至要凌駕於律法之上!
按照高陽先前考明經科的尿性,這題他還得答一點,那就是大乾律法和地方宗族的平衡與關係!
這才是最難的!
一個世家旁支子弟看到此題,臉色有些發綠。
他家裡就有一位族叔,最愛替族中「斷家務事」。
幼子告官?
那叫不孝。
婦人爭產?
那叫亂倫常。
外人插手?
那叫壞宗法。
可現在高陽直接把這東西擺到明法卷上。
你敢寫宗族之事,官府不宜深究嗎?
你敢在六科恩科上公開說,大乾律不如族老一句話嗎?
你還得想辦法以律法來搞定這件事!
這名考生咬了咬牙,只能含淚寫道:
「宗族可調和,然不可壓律。」
寫完這句,他心中一陣悲涼。
回去若被族叔看見,怕是要被罵數典忘祖……
他答完這題,朝下看去。
只是一眼,他的瞳孔便驟然收縮,握筆的手也忍不住的微微一顫……
王景行坐在號舍里。
他一臉嚴肅,深深吸了一口氣,在心裡不斷的告誡自己。
王景行啊王景行,你緊張什麼?你可是江南王氏年輕一輩中最擅律法的人,你豈能未考先怯?
呼!
王景行將胸中這口鬱氣緩緩吐出,展開了面前的試卷。
他重新變的自信起來。
大乾律,他熟。
歷年的大乾疑案,他也全都看過。
甚至王氏族中幾位在刑部、大理寺任職的長輩,也曾親自教他如何斷案,如何引律,如何定罪。
在王景行看來,明法科無論高陽再怎麼變,也終究離不開律文。
既然離不開律文,那罪名在那裡,刑等在那裡,條文也在那裡。
又有何懼?
只要熟讀大乾律令,便不至於被難住。
哪怕高陽再能折騰,也不可能把明法科考成明經科那般陰間。
這樣想著,王景行不由得更安心了。
但當王景行看到明法科第一題時,他的眉頭便狠狠皺了起來。
第一題:
大乾某寺以香火銀放貸,月息三厘。
佃戶周某向寺廟借銀百兩,三年未還,利滾利至二百八十兩。
寺中僧人持契索債,逼周某以田抵債。
該田市價百五十兩,寺中卻只折價四十兩。
契上有周某手印,且周某曾當眾謝僧「救急活命」。
如今,周某田產已過戶寺廟名下,並且周某本人又以佃戶身份繼續耕種半年,交租兩次後,其妻投河未遂,其子擊鼓鳴冤。
請你根據這個案例,對其判案,並給出對應的法理依據。
轟隆!
王景行眼前一黑,只感覺腦海像是被一道驚雷劈過,整個人都麻了。
又是寺廟。
又是放貸。
又是田產。
這幾日,明經科剛考完「王法可否入佛門」,明法科的第一題便直接把佛門放貸案擺上來了。
這哪裡是考試?
這分明是接著昨日的刀繼續砍!
但這題還真不是簡單罵一句「寺廟有罪」便能答好的。
若只是看表面,寺廟占理。
畢竟周某朝寺廟借銀是真,契約是真,手印是真。
周某當眾謝僧「救急活命」也是真。
甚至就連周某自己的田產也已經過戶半年,還以佃戶的身份交租兩次,這代表他自己是認了的。
寺廟完全可以說你當初求我借錢,我借了。
如今你還不上債,以田抵債,十分合理。
現在田過戶了,租也交了。
這不是自願是什麼?
可若往深處看呢?
只是百兩的銀子,三年卻滾成了二百八十兩。
這月息三厘的利率,是不是太高了?
而且市價百五十兩的田,只折四十兩。
這是不是強行兼併,故意為之?
原本的自耕農,一夜之間變成給寺廟交租的佃戶。
最後逼得妻子投河,兒子擊鼓鳴冤。
那這叫自願?
這分明是披著契約皮的吞田!
但難就難在這裡。
你該如何界定?
律法……不能只憑可憐斷案!
周某雖然可憐,但不代表契約天然無效。
寺廟可惡,也不能不引律便直接抄家。
那契約是否全廢?還是只廢利滾利部分?田產過戶能否追回?折價過低算不算趁機壓價?
周某當眾謝僧,又是否能證明其無脅迫?交租兩次是否意味著追認?
僧人算不算以勢逼債?
這每一步都要落到大乾的律文上。
王景行握著筆,半晌沒有落下。
他現在腦海中只剩下五個大字。
「高陽,汝,人否?」
若是再加一個字,那便是六個大字。
「高陽,彼其娘之!」
「不當人也!」
不遠處。
一個買了《明法密卷》的富家子弟看到這題,人都傻了。
這題怎麼答?
他盯著草紙,眼淚差點流下來,忍不住的低聲罵道。
「草啊,出題給我出點好的啊!」
「這尼瑪是明法?」
「這是讓我當大理寺卿啊!」
監考官當即冷冷掃來。
他立刻低頭。
「學生無事。」
頓了頓,他也很熟練地補了一句。
「只是想娘。」
監考官:「……」
這股想娘的風,都已經從明經科刮到了明法科了嗎?
王景行深吸一口氣。
這一題他足足用了小半個時辰,這才答完。
呼!
他鬆了一口氣,對這一題的發揮還算滿意。
此題雖難,但好在他的基礎紮實。
他打起精神,看向下一題。
第二題:
有父死後留田十畝。
長子獨占,稱父生前口頭許諾,十畝盡數歸他。
幼子不服,遂告官。
族老三人作證,皆偏袒長子。
然鄰里二人卻稱父死前曾言「諸子均分」。
府役又查族老之一,與長子有姻親,而鄰里之一,與幼子曾有舊怨。
問:
此題,你該如何判?
嘶!
王景行倒抽一口涼氣,一雙眉頭皺的更緊。
這題看似分家產。
實則考證言採信。
族老三人作證,聽起來很重。
可題目又說了,族老之中有一人與長子有姻親。
鄰里二人稱諸子均分,聽起來份量不重,可鄰里之一,又與幼子曾經有舊怨。
誰可信?
誰不可信?
而且這口頭許諾如何證明?是否能作為證據來用?
父死前到底說過什麼?
族老是否借宗族之名壓人?
並且題目還有一點沒說,但王景行自己卻十分清楚,地方官面對宗族施壓,是退,是壓,還是依法傳訊?
王景行的眉頭擰緊,握筆的手微微用力。
這一題在鄉間太常見了。
可越常見,就越是難斷。
因為地方上的案子,往往不是沒有律條,而是律條之外,還站著一整個宗族。
宗族之力,有時甚至要凌駕於律法之上!
按照高陽先前考明經科的尿性,這題他還得答一點,那就是大乾律法和地方宗族的平衡與關係!
這才是最難的!
一個世家旁支子弟看到此題,臉色有些發綠。
他家裡就有一位族叔,最愛替族中「斷家務事」。
幼子告官?
那叫不孝。
婦人爭產?
那叫亂倫常。
外人插手?
那叫壞宗法。
可現在高陽直接把這東西擺到明法卷上。
你敢寫宗族之事,官府不宜深究嗎?
你敢在六科恩科上公開說,大乾律不如族老一句話嗎?
你還得想辦法以律法來搞定這件事!
這名考生咬了咬牙,只能含淚寫道:
「宗族可調和,然不可壓律。」
寫完這句,他心中一陣悲涼。
回去若被族叔看見,怕是要被罵數典忘祖……
他答完這題,朝下看去。
只是一眼,他的瞳孔便驟然收縮,握筆的手也忍不住的微微一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