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6章 提醒: 一審是有貓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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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防衛過當,超出明顯的必要限度,以及加上主觀上有著故意的想法。

  是可以判定成為間接性的故意傷害的。

  可是

  目前的問題是,這個案子屬不屬於防衛過當?

  從江如風的角度來講,這個案子不屬於防衛過當,屬於正當防衛。

  正當防衛屬於什麽情況?

  正當防衛在法律的定義上屬於無責。

  是不存在任何的責任問題的。

  我是正當防衛,你給我判一個主觀有沒有故意性幹嘛?

  就算是有故意性,可有意義嗎?

  這完全沒有意義啊!

  剛才雙方的答辯,都是糾結於判不判定有故意性。

  但是

  江如風也直接拍桌子說明了,就算是有又怎麽了?

  有故意性,能影響這個案件的客觀正當防衛的事實嗎?

  並不能為什麽這麽說。

  因為這種故意性是存在於當時的這個想法裡面的,也就是說徐大壯當時拿錘子的時候,可能有想過要怎樣怎樣做。

  但是他沒有付出這個實質的行動。

  在整個案件發生的過程當中他一直處在一個被不法侵害的過程當中。

  這屬於客觀的事實,與主觀沒有任何的聯絡。

  說白了,在案件當中,徐大壯沒有按照之前預定的想法這麽實施犯罪行為。

  那他就不能叫做有預謀,或者說..不能判定成故意傷害。

  所以矛盾點還是在這一點上,構成正當防衛,還是構成防衛過當。

  這兩者的判定,會在這個案件當中呈現兩種截然不一樣的判決。

  按照目前的描述,判定正當防衛那就是無罪。

  判定防衛過當,再加上檢方一直提出什麽主觀故意的情況,很有可能就是死刑。

  但是關於這一點已經表述的非常的清晰了。

  沒有再繼續陳述的必要了。

  正當防衛就是在不法侵害當中繼續反擊,防衛過當,就是在防衛的過程當中超出了必要的限度。

  什麽叫做必要的限度?

  根據目前的司法解釋,必要的限度是,如果別人對你只是進行輕微的打擊,而你卻提著刀去砍人家。

  這明顯是超過了限度,

  另外一種則是,對方暫停了不法侵害,而你在這時候,去進行反擊,這也叫做超過了必要的限度。

  這些都不符合這個案件的實際情況。

  總體而言·

  目前這個案子,徐大壯是正當防衛那是板上釘釘的」

  只不過坐在檢方席位的曹強卻不這麽認為。

  第一,他認為這個案子就應該判定成為防衛過當中的間接故意,進而判定為故意傷害。

  第二,這個案子如果敗訴了,那麽對於他,對於張宇,對他們兩個人,甚至牽連著一些其他人來講,造成的影響是非常巨大的。

  不少人會因為這個案子,被送進去。

  一個作為本案的檢察官,一個作為一審的審判員,他們兩個被送進去,那這個案子不就出名了?

  所以即使江如風拍桌子,那也改變不了他的反駁陳述。

  畢竟.

  對方拍桌子歸拍桌子,影響不了審判長的相關判定。

  曹強直視著江如風:「還請辯訴方委託律師能夠控制好自己的情緒。」

  「這個案子,我方否認徐大壯的行為屬於正當防衛。「

  「我方認為這是防衛過當,並夾雜著主觀上的故意,所以認為是屬於故意傷害,而且造成了一死一重傷,所以提出來的陳述非常的合理。」

  面對反駁,江如風繼續開口:

  「那請檢方陳述一下你方為什麽認為防衛過當。」

  「這個案子,我們已經就詳細的細節進行過討論了。」

  「防衛過當的理由是什麽?」

  「不法侵害一直在實施當中,為什麽要判定徐大壯屬於防衛過當?」


  「難道說張峰和張雷等人的行為,對於徐大壯產生不了死亡的危險嘛。」

  「檢方要清楚一點,那是四五個成年人,並且是在工地上工作的成年男子,他們的力量,比普通人要大上很多。」

  「四五個人圍毆一個人,是會造成一個人死亡的可能的。」

  「而且這幾人在下手的時候並沒有刻意的收斂自己的力量。」

  「再者。」

  「徐大壯在使用錘子的時候,並沒有刻意的去朝著某一個重要的部位和器官攻擊。」

  「這說明他在使用錘子的時候,是沒有想過去故意傷害某一個人或者是故意對某人造成某某的威脅。」

  「所以說這不應該稱作為防衛過當,因為所有的前提條件都非常的明確了,這就是正當防衛的行為。」

  「我方並不認同。」

  「具體的情況我方陳述的已經非常的清晰了,在這個案件當中,造成的結果是一死一傷。」

  「這個案件拋開其他條件,完全可以看出是一場普通的民事糾紛案件。」

  「也就是雙方就經濟糾紛發生矛盾。」

  「在這一點上是沒有爭議的。」

  「而當張峰和張雷等人,對徐大壯進行實施毆打的時候,他們並沒有說想要把徐大壯給打死的這種心理。」

  「在這種情況下,是存在不法侵害,可是這種步伐侵害相對來說危害性較低。」

  「等等!」

  江如風打斷曹強的發言:「剛才我方已經陳述的非常清楚了。」』

  「徐大壯揮釒立7號都不是朝著某一重要部位。」

  「透過這一行為,可以看出來在這個過程當中徐大壯也並不是想要殺掉張峰和張雷。」

  「所以呢?」

  「檢方陳述的,張峰和張磊等人對徐大壯實施毆打,並沒有想要故意將其傷害的心理,和徐大壯的這種心理是類似的。」

  「憑什麽憑藉這一點就判定徐大壯有著故意殺人的想法?」

  「這一點並不符合相應的邏輯和客觀的事實!」

  曹強揉了揉眉心,對於這一番反駁並沒有做過多的解釋。

  因為在他看來,這個案子實際上沒有太多可以解釋的地方了。

  所有的情景,所有的問題,以及相關的法律條例,他們都已經討論過了。

  還有需要討論的嗎?

  沒有了。

  「審判長,關於這個案件我方與訴訟方辯護律師已經陳述的非常的清晰了。「

  「我方申請對於這個案子的相關問題進行判定。」

  「判定這個案子是否屬於有著故意的主觀傾向,而造成了一死一重傷,多人輕傷的結果。」

  「同時,判定徐大壯的行為是否超過了相關的防衛限度。」

  審判台席位上,董長安在聽到曹強的申請以後,簡單的整理了一下材料。

  這個案子,具體來說,雙方都有一定的道理。

  不過

  董長安看向江如風:「對於這個是否有著故意的主觀傾向問題,訴訟辯護委託律師還有沒有什麽要陳述的?」

  「透過你剛剛的陳述,是不是同樣認為具有主觀故意的傾向問題?」

  江如風:

  1

  剛才他的陳述,表明的是如果怎樣,而不是就是怎樣。

  他肯定不認同在主觀上有著故意傷害的傾向。

  畢竟,這一判定出來了,那對於他們這一邊是非常的不利的。

  「審判長,剛才我方的陳述,是不贊同具有主觀故意傷害的傾向的。」

  「只是在反駁檢方陳述的過程當中使用了,如果在某個場景當中,具有故意傾向,會是什麽樣的結果。」」

  「這並不代表著我方認同對方的觀點。」

  聽到這話,董長安皺了皺眉。

  辯護律師不認為構成了故意傾向。

  那對於這個案子,還是需要再做進一步的討論的。


  於是董長安敲響法槌,宣布了休庭」

  呼

  休庭了。

  江如風長呼口氣,看向坐在犯罪嫌疑人席位上的徐大壯,隨後走了過去。

  「這個案子..你不用擔心的,咱們做的是正當防衛的無罪判定。」

  「雖然這個案子在庭審上表現的非常激烈,檢方陳述的聽起來也有一定的道理。」

  「不過...你的情況,屬於正當防衛這沒有任何的問題。」」

  在剛剛,江如風注意到了徐大壯的緊張,所以特地趁著休庭期間過來安慰一下。

  畢竟

  作為當事人,如果對於自己的案子產生了不自信或者緊張。

  是會影響在庭審上的發言的。

  尤其是這種死刑案變無罪案,可能一個口供,就會給檢方很大的機會,造成敗訴的結果。

  聽到江如風的話,徐大狂心情稍稍安定了不少。

  「好的,江律師,我知道了。」

  一旁,李清傑一直在看著這個案子的進展,對於庭審上的相關內容也比較在意。

  只是還有一些相對來說比較疑惑的東西。

  「江律師這個案子,這場庭審,我總感覺有點怪怪的,間接性主觀故意,和直接的客觀性事實表現有什麽關係嗎?」

  江如風搖了搖頭:「沒關係。」

  「那.檢方在庭審上怎麽這麽陳述,而且還感覺挺有道理的。」

  「因為他在扯淡。」

  另一邊。

  曹安也在和張宇通著電話,告知目前的庭審情況。

  得知目前的庭審狀況還是陷入焦灼,並且檢方也有足夠的,充足的辯訴和證據。

  張宇心裡鬆了口氣...

  這個案子只要不涉及到其他情況,只要不涉及到敗訴。

  那肯定就穩了。

  與此同時,休庭期間,商討室內。

  董長安作為本次庭審的審判長,正在和兩位審判員商議著關於這個案件的判定問題。

  判定是否存在主觀上的故意性。

  董長安看向自己左邊一人開口:

  「老王,你對這種正當防衛和防衛過當的案件比較熟。」」

  「你來看看這個案件是怎麽回事,你認不認為在這個案子中徐大壯涉及到主觀故意的情況。」

  老王在一般的刑事案件中也擔任過審判長,處理過很多起正當防衛和防衛過當的案件。

  面對董長安的詢問,老王思考了幾秒,隨即開口道:

  「這個案子,關於攜帶錘子是不是有故意傷人的想法,我說實話,這個不好判定的。」」

  「為什麽這麽說因為你現在判定是否在主觀上有傷人的想法,這是什麽情況了?」

  「這是主觀故意上的表現情況了。」

  「換句話說如果徐大壯在攜帶錘子的時候,有主觀故意拿錘子去敲人的這個想法,代表了,他有實施犯罪的這個想法。」

  「同樣代表了,可能在整個案件的過程當中,他是存在有預謀的這種情況。』」

  「但是,換句話來說,這都是我們的猜測,不是客觀的事實和證據。「

  「如果以這種猜測,或者是以之前的徐大壯的表現來進行判定有故意行為。」

  「這個案件的二審結果會和一審結果差不多。」

  「那你是贊同這個判定呢,還是不贊同這個判定?「

  聽到董長安的詢問,老王不假思索道:

  「我贊同。」

  「我個人是比較支持檢方的觀點。』

  老王在說著這些的同時,一旁的老李默默的聽著老王的陳述,等到期陳述完畢後才緩緩開口。

  「其實我不贊同檢方的陳述,因為在這個案子當中,徐大壯多次去要錢,都沒有要到,還發生了言語衝突。」

  「帶錘子並不一定屬於想要傷害他人,也有可能是真的想要防衛。」

  「畢竟·


  「對方屋裡人那麽多,帶個錘子防身這很合理。」

  「而且,思考一下。」

  「如果徐大壯想要故意傷害,他為什麽要帶錘子,而不帶刀呢?」

  「刀是不是更方便一點?」

  「帶個錘子說不定還沒有什麽太大的作用。」」

  「從這一點上來看,我就比較支持訴訟方辯護律師的陳述。「

  「更重要的一點是,咱們看一看這個案件發生的具體過程,先不說前提,只看過程。」

  「在案件發生的具體過程當中,是張峰和張磊等人先言語辱罵,然後再動手。」

  「徐大壯進行反擊。」

  按照這一點的描述,是不是罪常符合防衛的標準「所以檢方陳述主觀上的故意,這個觀點很難在司法中得到解釋。」

  「我是不贊同檢方的描述,而且我聽說了,一審的判決結果是有著貓膩的。」

  「咱們二審..可別出其他情況。」

  老王聽到這話,沉默了幾秒,沒有再繼續開口。

  董長安抬頭看了老李一眼,老李的這最後一句,也是一個需要考慮的問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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