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1.第240章 法官被震撼到不但謀財百萬還要

投票推薦 加入書籤 小說報錯

  第240章 法官被震撼到不但謀財百萬還要害命吃絕戶?被告女方好狠的心!

  就算再正經的場所,沙雕網友們也可以把樓給弄歪了。

  在婚騙案的審判現場討論著相親靠不靠譜!?

  並且差一點還有人相互認識互換名片進行相親,下一步是不是就直接奔現了?

  這種事情真的靠譜嗎?

  過於離譜。

  過於逆天!

  法庭之上。

  羅凱拿著起訴書聲音洪亮的對被告女方以及婚介所的所作所為,作血淚控訴。

  把他們的拔灰事情拿到太陽底下來曬一曬。

  當眾處刑:

  「……於是原被告雙方的母親在婚介所提議的促進之下,終於是在口頭上約定好在訂婚後三天在結婚之前7天的時間內把彩禮30萬,再加上三金辦婚席的費用24萬,總計54萬的結婚所有費用,按時轉入婚介所提供的帳戶之中!

  這場商議是在訂婚前10天的反覆商量的最後一次交談之中達成的。

  並且當場由男方父母向婚介所提交了15萬保證金,給婚介所轉了5萬塊的辛苦費用(這筆費用是專門轉給婚介所的),總計轉出了20萬!

  這筆費用是我方原告也就是受害者轉的第2筆錢,第1筆錢是給婚介所轉的媒婆婚介費用六萬六!

  以上的兩筆轉帳費用可以通過我方原告提供的銀行流水帳號可以查詢的出來……」

  羅凱說到這裡,深呼吸一口氣。

  說的最多的就是轉帳的各種費用細節。

  但是就是從這些細節上都可以體現得出來女方在丈母娘的反覆起作用之下的拉扯。

  讓旁觀者一聽越覺得這丫的根本就不是結婚?!

  這丫的就是殺豬盤對吧?

  這丫的就是仙人跳對吧?

  這丫的就是婚介所和女方已經那個差一點成為丈母娘的人一起設的一個局,對吧?

  旁觀的人仔細的在心裏面算了一下。

  價值120萬的房子要分走一半也就是60萬。

  再加上30萬的彩禮。

  再加上女方堅持要求的辦婚席所需要的費用24萬。

  別的不說,就憑剛才這些錢加起來就已經達到了一百一十四萬!

  這還僅僅只是給女方辦婚禮的消耗錢。

  至於婚介所拿了66,000的沒人介紹費。

  之後就拿了五萬塊的辛苦費……

  又是11萬塊。

  所以這錢一下子加起來就已經達到了,快130萬了。

  臥槽!

  好多人倒吸一口冷氣。

  這是真的狠啊。

  一下子拿出了父母這一輩子的積蓄,這種大事當然是會反覆拉扯的。

  誰會有這種膽魄直接一下子梭哈?

  旁觀的人就算是記者設身處地的想一想:

  自己要是把父母所有的身家以及自己掙的錢都說去做一件的事情之後!

  肯定會考慮了之後再考慮。

  如果是真的能夠結婚!

  娶一個賢惠的妻子回來之後給辛苦了一輩子的父母生一個大胖小子傳宗接代!

  能夠達到一家人三代同堂,讓辛苦了醫生的父母,享受一下天倫之樂!

  這種好事花了這麼多錢,就算是心疼也可以咬咬牙說我很幸福。

  但是!

  被告方女方以及婚介所顯然不是這樣打算的。

  他們從最開始就設了一個騙局,就設了一個婚姻為理由的仙人跳。

  不但要把男方父母所有的積蓄100多萬的一股腦的捲走!

  還要謀財害命!

  還要狠狠的吃絕戶!

  怎麼吃絕戶?

  沒見到女方,在訂婚結束之後沒有拿到自己目標的100多萬的金錢就直接變臉了?


  反手就把自己的未婚夫以強x罪起訴到了法庭之上!

  以這樣的方式和全套合理合法地進行敲詐。

  嘶!

  高啊,實在是高啊。

  狠啊,實在是太心狠了。

  能夠想出這樣操作的,絕對不是人能夠做出來的事情!

  無論是結了婚之後還是當場反悔,女方都能夠拿捏男方。

  所有人心裏面都清楚,就算是女方結了婚,也可以在半年或者一年之後藉口雙方感情不和提出離婚。

  狠狠的拿捏死了。

  設想一下結婚之後:女方半年後藉口離婚,到時候不但能夠合理合法的拿到這一筆巨款。

  還能夠光明正大的分走男方父母為自家兒子買的婚房一半財產。

  什麼?

  你問男方不是還有60萬的貸款,30年還沒還清嗎?

  那女方可不管。

  房子的財產要,但是貸款她不還。

  男方自己解決。

  畢竟男方在貸款合同上寫明的是自己的名字,而不是女方。

  所以這種只要利益而不履行義務的詭異操作,竟然達成了!

  如果女方不結婚,也就是現如今的這種情況。

  女方照樣可以拿走男方所有的錢。

  之前網友們對於男方究竟損失了多少的金錢,有著很多的討論:

  有的說十幾萬,有的說50多萬,有的說上百萬!

  但是現在羅律師當庭把這些數字說出來之後,所有人都沉默了。

  據統計就已經涉及了上百萬。

  上百萬的損失。

  羅凱對於這樣的數額統計,當然是有自己一套理由的。

  畢竟數字一旦超過了50萬之後。

  那麼詐騙罪就要從嚴重處理。

  頂格進行處罰。

  按照法律規定。

  對於詐騙罪的處罰分為幾個級別!

  量刑也是分為三個等級。

  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而羅凱,就是要把案件當中的涉及金額當庭認定達到50萬以上。

  以上兩筆金額婚介所的拿到了10萬。

  然後拿到了15萬的押金。

  現在已經到了25萬。

  那麼50萬還差25萬,剩下來的該如何累加呢?

  羅凱輕輕的壓了壓手中的麥克風,繼續進行涉案金額的補充。

  「……交完這筆費用之後,婚介所以及被告女方似乎還不依不饒,最終雙方關係鬧得很僵,我方原告男方作為即將結婚的人,想要打電話聯繫自己的未婚妻,無論是各種通訊方式都未能聯繫上,並且收到已拉黑的提示!」

  「……都已經付出了這麼多的錢,也不願意這些錢打了水漂,在這種心理的作用之下,最終男方帶著自己頭髮花白的父母親來到女方家中。

  拉來了婚介所負責這樁婚姻的媒婆進行講解。

  最終男方不得不被迫咬著牙拿出了39萬,並且通過紙質合同的方式約定好在雙方訂婚當天把這30萬轉入婚介所的帳戶之中!」

  「……在這個合同當中顯示的第1條,就明確要求男方以及男方的父母,把剩下的39萬在訂婚之後的5天內轉入婚介所的帳戶中!

  合同中的第2條顯示,如果此次結婚籌辦失敗的話,男方不得要求拿回自己已經支付的各種費用,這裡簡直是可笑到了極點,這種合同是無效合同,當然接下來我會在接下來的辯論當中說明!

  合同中的第3條:男方自己名下的60萬房貸由他自己進行償還,女方不參與還貸款……」

  羅凱說到這裡只覺得血壓無限的往上升:「哪怕是最基本的學法的人都知道權.利與義務是相互對等的,但是女方的提出來這麼多無理的要求,只要義務,至於自己要履行的出什麼的根本就不談,簡直是匪夷所思!


  並且在這個所謂的合同當中婚介所充當著一個中間人的立場,表面上是各種勸架,各種勸和各種幫忙,使得這一場婚姻能夠辦成,但是暗地裡面卻到處點鬼火扇陰風,將雙方的矛盾激化,並且把所有涉及到的款項都裝進自己的公司帳戶裡面……」

  「……婚介所在這個過程當中究竟是個什麼樣的角色?希望被告人,3號在接下來的過程當中,可以仔仔細細的當面澄清,我方提出來的合理懷疑!」

  羅凱把涉及案件的金額總算是理清了之後。

  整個人深呼吸的一口氣把心中的怒火暫時壓制。

  通過他剛才對於案件細節以及涉案金額的盤點。

  把案件原原本本說了出來。

  坐在被告席上的女方以及婚介所,臉色都相當的難看。

  如果要用一句電影台詞來說明它們(它字沒用錯)現在內心最想說的一句話的就是:他誹謗我啊,他誹謗我啊,法官大人。

  問:如何誹謗了?

  答:他把我做過的事情在法庭之上用語言複述,重說了一遍。

  法官:……

  六!

  ……

  法庭之上的法官被震撼到!

  網友們已經被震撼到了。

  特別是網友們一種上帝的視角來觀看這個案子的時候,更是覺得被告簡直就像是一個吸血鬼一樣。

  對於訂婚宴什麼的:

  「所以其實我一直很好奇這個訂婚到底有啥用?沒有任何法律上的作用,根本不如直接領證。但是如果單純只是儀式性的話,還不如辦一場酒席!」

  「訂婚是以前婚禮的一步,只不過現在法律上不認。相當於慶祝交易談成,和甲方準備簽合同了,不得出去吃一頓啊[doge]!」

  「有些人或地方會有這種傳統留下來,只是遵守起來已經不如以前那麼「嚴格」。況且隨著經濟實力的提升以及風氣的改變,過去難以得逞的「騙婚」和「婚前那啥」行為比以前多了。」

  「根據這個案子的具體情況來說,女方以及婚介所的人想要趁著訂婚這一個距離結婚日期很近的時間點,讓男方的父母把錢拿出來,並且把女方的名字寫在房本上之後,得到了這一筆財產之後我就直接跑路!我的猜測是這個樣子的!」

  「有哪個大兄弟能夠來和我們稍微講解一下,婚前財產和婚後財產是有什麼區別嗎?我即將相親結婚,說實話對這方面想要了解的更多一點!

  好吧,我坦白,其實就是現在感覺結婚太過於沒有安全感了,以至於在這種情況之下,我想儘可能的保全我的財產,我很自私,但是不可否認這很有用!勿噴輕噴!」

  有的網友甚至問出了這樣的問題。

  在彈幕上很快有專業的人士做出了回答:「婚前財產的意思就是父母雙方給結婚的男方準備的婚房,從財產屬性上來說,這一份房產是完完全全屬於男方的個人名下財產,打個比方,這一份財產是100萬的話,在結婚之前男方是能夠100%的擁有的!

  但是如果結婚之後沒有公正過婚前財產雙方的財產混同了之後,男方的名下這一套價值100萬的房子就會變為夫妻共同財產,這樣以後就是結了婚之後就擁有了一個減50%財產的buff!

  什麼?你問結婚之前送出去的彩禮和三金什麼的,那就屬於女方個人財產,你送出去注意,這裡是送出去,在法律上的專有名詞叫做贈送,也就是無償贈送!

  幾十萬的彩禮送出去之後就與你無關了,你想讓女方在結婚之後把這筆錢拿出來共同生活,那是不可能的,好多人都是由女方的父母拿了這一筆彩禮錢就回了六床被子之類的!

  所以在結了婚之後,男方不但自動獲得了一個財產險,50%的buff還是去了之前送出去的高昂彩禮!

  一旦結婚之後,男方個人財產估計損失能夠達到60~70%左右!

  所以作為一個過來人,建議如果雙方都打定主意結婚的話,那就去公證處做一個雙方的財產公證吧,恢復之後如果合得來的話,雙方就把錢合在一起共同生活,如果合不來的話,那麼財產也會把損失降到最低!」

  好傢夥,還真的有專業的人來現身說法。

  這就過於離譜了好嗎?

  更離譜的是,還有人文縐縐的做了一首詩:


  「貪將折桂廣寒宮,須信三千色是空。

  看破紅塵迷眼相,榜花一到滿城紅。

  這首詩做的不錯吧,狗頭。」

  「以後在遊戲之前[doge]男生的腦海當中會自動響起一段提示聲:點擊左側錄製按鈕,即可開始錄製本局比賽!狗頭jpg」

  「這就體現了租車的好處,我在大學城4s店租車,又新還便宜,動力還足,租金也不貴!」

  「樓上的你小子車速有點快!」

  「結婚為了抗風險,結果發現結婚才是最大的風險[給心心]」

  「好了,都認真點,羅律師接下來要放大招了,接下來就是當庭提出訴訟請求了!」

  「……」

  ……

  羅凱在萬眾矚目之下,把手中的起訴書發了一個頁:「針對以上的案件事實,我方提出我方的訴訟要求,一……」

  (本章完)

章節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