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7.第157章 曼斯的野望
第157章 曼斯的野望
「麻臉雜種,別以為薩曼莎可以保護你。」骸骨之王騎在骨瘦如柴的馬上,「等見到了曼斯,他一定會把你大卸八塊,然後你的骨頭就屬於我了。」
「叮噹衫,你就只在意骨頭?這個費蘭說不定知道許多敵人的情報,這種人活著才有用。」
說話的是耶哥蕊特,她是個十八歲左右的矛婦,身材矮小,扁平的鼻子,牙齒也不太整齊。
以七大王國的標準,耶哥蕊特並不漂亮,可是她擁有一頭火紅的頭髮,野人們相信紅髮是幸運的象徵,因此耶哥蕊特的追求者很多,人們都叫她「火吻而生」。
耶哥蕊特屬於骸骨之王掠襲小隊的成員,可她似乎看不慣骸骨之王,經常跟骸骨之王爭吵。這就是自由民,指揮官發令的時候,每個自由民都會有自己的一套說辭,紀律性渙散。
野人們都說,耶哥蕊特是野人里的神射手,她使用一把魚梁木短彎弓。費蘭被俘虜後,耶哥蕊特經常在休息的時候,找費蘭探討一些射箭的技巧。耶哥蕊特喜歡撫弄費蘭的紅髮。
「你也算是火吻而生哦!」
費蘭原本以為短彎弓殺傷力有限,直到看到耶哥蕊特用短彎弓輕易擊殺枝頭的麻雀。
射落麻雀可比射落雄鷹難多了,因為麻雀更小。
費蘭慶幸六形人瓦拉米爾奪走了龍骨長弓,龍骨長弓是世界上性能最佳,射程最遠的弓箭,如果野人讓耶哥蕊特使用龍骨長弓,耶哥蕊特一定能射殺更多的守夜人遊騎兵和北境士兵。
好在耶哥蕊特的騎術很差,她騎著一匹半盲的犁馬。塞外馬匹稀少,這樣的環境註定塞外野人沒法培養強悍的騎兵。
骸骨之王策馬騎在恐鳥邊,朝費蘭露出醜陋的笑容。「你的手骨我要定了,你這雙手,射殺了無數敵人,森林女巫說,這樣的手擁有強大的殺戮之力。」
「多幾塊骨頭,你的骨頭鎧甲就更丑了,叮噹衫。」騎在劍齒虎上的泰格斯說,他是一位年輕的易形者,體格粗壯,臉部寬大。與劍齒虎正好相反,泰格斯缺了兩顆門牙,據說泰格斯跟巨人打架,巨人木棒擊碎了他的門牙。
泰格斯很欽佩費蘭的射箭本領,這幾天他總是騎著劍齒虎,走在薩曼莎的恐鳥身邊,因此與費蘭逐漸熟絡了起來,他總愛吹噓他的妻子懷孕了。
費蘭不清楚留在荒冢廳等他的妻子芭芭蕾有沒有懷孕,新婚之夜他和芭芭蕾嘗試了多次,芭芭蕾一直祈禱諸神能賜給她一個孩子。
如今費蘭不確定自己能否活著回去,如果自己死了,芭芭蕾的孩子就是遺腹子了。如果芭芭蕾挺著大肚子,迎接艾德公爵送還的遺骨,估計芭芭蕾會當場暈厥,她將再次成為荒冢屯的寡婦,並為此詛咒艾德公爵。
骸骨之王的骨頭一直在叮噹作響,這提醒著費蘭,他的骨頭未來可能也會成為骸骨之王鎧甲的一部分。這麼看來費蘭枯骨還鄉的希望都很小,費蘭不禁陷入了絕望之中。
綁在恐鳥上的費蘭,與薩曼莎一起,進入了雜亂不堪的野人營地。
這是一支奇怪的隊伍,數百騎著骨瘦如柴的戰馬的野人騎兵,一群易形者和他們的凶獸。
費蘭原本以為茹毛飲血的野人不害怕凶獸,可是,當體型粗壯如犀牛的恐鳥,四米高的雪熊,門牙好似利劍的劍齒虎出現在營地時,無論是男人,女人還是老人,眼睛裡都露出了恐懼之色。
幾隻山羊正在河邊吃草,一群孩子追趕著掠襲者的騎兵,狗頭哈獁丟出一些狗肉肉乾,立刻引起孩子們一陣哄搶,骸骨之王揮舞著鞭子,趕走面前的每一個男孩。
六形人瓦拉米爾騎在雪熊上,前方三頭野狼壓陣,身後是影子山貓殿後。影子山貓的體型只比一旁的劍齒虎體型稍小,是一種可怕的肉食動物。
這些都是跟艾德公爵的冰原狼一樣可怖的凶獸,費蘭暗自祈禱,一旦臨冬城的冰原狼夜行和陽光,面對雪熊,影子山貓,恐鳥和劍齒虎的時候,希望冰原狼可以取勝。
野人營地里,形形色色的野人都有。費蘭驚訝地看著光腳在雪地里行走的硬足民,身披青銅鱗甲的瑟恩人,四米高,長著鬍鬚,挺著孕肚的女巨人,臉上塗抹各種色彩的穴居人,乘坐狗拉骨制戰車的冰封海岸人,揮舞著冰錘的冰河人等。
他們來到了營地中間最大的一座營帳前,幾個野人把綁在恐鳥背上的費蘭抬了下來。
薩曼莎翻身下了恐鳥,動作優雅宛如天鵝,她湊到費蘭跟前。
「費蘭,你想活命的話,就向曼斯·雷德請求。曼斯雖然不是國王,但是,他是自由民各部落推選出來的領袖。記住,可以請求,但是不要下跪,自由民鄙視下跪之人。」
費蘭嘆息一聲,「曼斯是一個守夜人逃兵,這種人在七大王國,是背誓者,變色龍,被人唾罵。變色龍毫無榮譽可言,恐怕無論我如何請求,還是難逃一死。」
薩曼莎無奈道:「你如果嫌死的慢,大可以去指責曼斯是變色龍。你被俘了,狗頭哈獁,骸骨之王巴不得讓你死,逞英雄有什麼好處呢?服軟最起碼可以活下去,你不為自己考慮,也請想想你在荒冢廳的妻子。」
芭芭蕾。一想到芭芭蕾,費蘭的心都碎了。
骸骨之王,狗頭哈獁把費蘭押進大廳的時候,塞外之王曼斯正在彈著豎琴,哼著歌謠。
薩曼莎,泰格斯和瓦拉米爾這些易形者魚貫而入,耶哥蕊特也跟了進來。
「多恩人的妻子洗鴛鴦浴的時候會唱歌,她的聲調像蜜汁;多恩人的刀劍卻有自己的音符,如刀鋒一般鋒利和冷傲。」
費蘭原本以為曼斯是一個糙漢,沒想到他居然擁有著吟遊詩人一般的文雅氣質。
骸骨之王一腳把費蘭踹倒在地。
「這就是艾德·史塔克的斥候,紅麻子費蘭。」
曼斯彈出一個傷心的音符,「你就是大名鼎鼎的神射手?岩石大王給我寫過信,他在信里詛咒要殺死的一堆北境勇士里,你的名字總是很靠前。」
費蘭昂起頭顱,「岩石大王應該告訴過你,我殺過許多追隨他的岩種敵人,一如我將會殺死許多野人敵人。」
狗頭哈獁掄起長槍,打向費蘭的面門,費蘭的嘴吐出鮮血。
「這傢伙不老實,早該宰了他!」
耶哥蕊特擠了過來,「費蘭是很有用的人質,以後可以用來和艾德·史塔克談判。」
狗頭哈獁的臭臉拉得老長,「這是頭領的會議,火吻而生,你他媽算老幾,也跑到曼斯的營帳參加會議?」
耶哥蕊特扮個鬼臉,「自由民想去哪裡就去哪裡,有權參加任何會議。」
懷孕的妲娜開口道:「耶哥蕊特經常獵殺鳥兒給我補身子,她是我的朋友,我和曼斯的帳篷沒法拒絕耶哥蕊特。」
狗頭哈獁怒視著耶哥蕊特,「火吻而生,別以為有曼斯的女人撐腰,你就可以為所欲為,我很少殺女人,我可不想你變成雪地里的一具冰冷的屍體,那樣你就是雪擁而死了!」
耶哥蕊特亮出短刀,「你可以試試。」
曼斯放下豎琴,站起身來。
「各位女士,我還要接待我們的貴賓費蘭,如果你們要爭吵,請離開我的帳篷,否則的話,我只好送客了。」
耶哥蕊特,狗頭哈獁悶悶不樂地坐到了營帳的角落裡。
骸骨之王激動道:「我要費蘭的骨頭!」
「等戰爭勝利了,史塔克和費蘭的骨頭都是你的。」曼斯有些不耐煩地說道,「叮噹衫,我知道你發自內心的熱愛骨頭,放心,沒人跟你搶。」
骸骨之王轉身,骨頭叮噹作響,他指著六形人瓦拉米爾,「曼斯,瓦拉米爾搶走了龍骨長弓,可他根本不用弓,應該把龍骨長弓交給我使用。」
曼斯似乎頗覺有趣,「你平時也不用弓箭,你要龍骨長弓做什麼?」
「我是骸骨之王,一身人骨,手骨,巨人頭骨,卻沒有龍骨。只有我骸骨之王才配擁有龍骨長弓。費蘭是我的俘虜。」
「明明是我俘虜的!」狗頭哈獁吼道,「我用長槍砸暈了費蘭的腦袋。龍骨長弓應該屬於我。」
眾人吵作一團,曼斯喝令眾人安靜。
「你們都別搶了,龍骨長弓先由我保管。」
曼斯看著費蘭,「如果我給你自由,你願意為我效力嗎?」
費蘭吐口血沫,「我發誓效力艾德公爵和臨冬城,我不會做出背棄誓言的事情。我不像有些人,發下誓言卻不當回事。」
曼斯似乎頗感有趣,「你是在諷刺我?」
費蘭正色道:「你是野人的孤兒,是遊騎兵在荒郊野外發現了你,把你帶回了影子塔,守夜人軍團的黑衣弟兄,把你養大,訓練成為了守夜人遊騎兵,可是,你卻背棄了自己神聖的誓言,這是不是事實?」
曼斯黯然道:「你說的沒錯。在絕境長城以南,人們會說我是把榮譽當成狗屎的背誓者,變色龍。在塞外的自由民中間,一些人把我看做是從長城上飛下來的烏鴉。可是,很多人不知道的是,我是為了一件斗篷,才放棄了守夜人的黑衣。」
這次談話超過了費蘭的預期,「一件斗篷?什麼意思?」
曼斯淡然道:「這故事我跟許多人都講過,說給你聽也無妨。當年,我是影子塔的一名遊騎兵,有一次,我和幾個弟兄一起沿著絕境長城巡邏,這裡面就有斷掌科林。我們一直巡邏到東海岸的鬼影森林。」
「在那裡,我們遭遇了自由民的襲擊,我受了重傷,斷掌科林救了我,弟兄們意識到,我當時的傷情已經無力支撐返回城堡,他們只好把我送去附近的一個村落,尋求一位森林女巫的幫助。」
「我們抵達村子的時候,當地人告訴我們,那位森林女巫幾年前就去世了,不過,她的女兒也可以為人治病療傷。弟兄們把我留在女野人的家裡,那位女野人給我縫合傷口,照顧我的飲食起居,她看到我的守夜人斗篷破了,就用絲綢幫我縫補了。」
「絲綢在君臨,舊鎮都是奢侈品,更何況是塞外了。那是她祖母從一艘觸礁沉沒的船上找到的,是她們家祖傳的寶物,這女人用絲綢為我縫補斗篷,這是最貴重的禮物,我很感動。」
「我傷痊癒後,離開了那女人的家,返回了影子塔。然而,影子塔指揮官丹尼斯·梅利斯特爵士看到我的斗篷,很不高興,他提醒我,守夜人只能穿黑色,他從倉庫里找了一件全新的黑斗篷給我,告訴我,絲綢縫補的斗篷必須燒掉。」
「第二天我就離開了,我去了一個親吻不再是罪惡,人們可以自由選擇斗篷的地方。」
沉默在營帳里的眾人中擴散,費蘭看著一旁懷孕的妲娜,「你的妻子,就是當年為你縫補斗篷的女人?」
「不是。」曼斯·雷德顯得很哀傷,「她的名字叫米歇爾。當我拋棄了守夜人的身份,在塞外迎來自己自由的生活時,我第一時間就去找米歇爾,可是,她已經不在了。」
「米歇爾的人頭被東海望的守夜人弟兄砍下,與走私者掛在一起。只是因為她為野人療傷治病,只是因為她從走私者手裡,購買了一些藥草,她就落得如此下場。」
費蘭鬱悶道:「我很遺憾。」
「你很遺憾,但你依然選擇為臨冬城和史塔克而戰。」曼斯用控訴的語氣說道,「為了打開北境的大門,我做了很久的準備,因此我對北境史塔克家的每一個貴族封臣,每一個新貴都了如指掌。」
「我知道你是溪流地的馬僮出身,為了生計成為了狼林的盜獵者,艾德拔擢你成為騎兵,你就在斯卡格斯島大放異彩,成為男爵,還迎娶了荒冢廳傷心的寡婦。」
「七大王國的凡夫俗子,會說你光耀門楣,改變命運之類的陳詞濫調,但是在我看來,你根本不是什麼偉大的戰士,更不是英雄,你不過是在為爵位,為名利而戰,而我們,是為自由而戰。」
費蘭冷笑一聲,「我從來不是什麼偉大的戰士,我內心深處,依然是溪流地的馬僮,盜馬賊和狼林的偷獵者。曼斯,你自詡為自由而戰,真的是這樣嗎?野人翻越長城,擄走女人和孩子,留下一地的屍體和傷痕,這就是你們的自由?」
「我是一個不識字的粗人,但是我懂得,一個男人應該保護家園,保護弱小。以自由之名,行劫掠之事,並不能夠讓野人的掠襲變得偉大,反而會變成笑柄。」
骸骨之王慍怒道:「我們應該把費蘭的牙齒一顆顆敲掉,看他還怎麼嘴硬。」
瓦拉米爾說道:「應該把他剁碎餵我的雪熊和影子山貓。」
托蒙德粗聲道:「費蘭又不是烏鴉,殺了他也沒用,還不如留他一條命,他是艾德的心腹愛將,他老婆聽說在南方也有城堡。這種貨色留著談判肯定好使。」
狗頭哈獁瞪了托蒙德一眼,「費蘭射殺我的斥候,跟你吹牛一樣輕鬆,危險的敵人殺了才永絕後患。」
曼斯看著費蘭,「我本可以輕易殺了你,不過,我要留著你,讓你看到艾德公爵和北境的覆滅。我們在巨人梯俘虜了大酒桶,在鬼影森林俘虜了喬里·凱索,在乳河俘虜了你,四處奏凱。」
費蘭不屑道:「你去問問岩石大王,去年這個時候,在斯卡格斯島,岩石大王的鐵婊子,一度摧毀了北境的運糧船,控制了海洋,那個時候,岩石大王也以為勝利觸手可及。」
「結果呢?北境大軍很快逆轉了戰局,岩石大王淪為喪家之犬,鐵婊子如今為艾德大人效力。」
「幾場戰鬥決定不了戰爭的走向,野人的裝備太差,紀律性太差,北境一定會獲得勝利。」
曼斯輕哼一聲,「把這食古不化的小子給我關進牢籠!」
幾個野人押走了費蘭,曼斯一揮手,眾人紛紛退去,只剩下了托蒙德,曼斯和妲娜三個人。
托蒙德說道:「曼斯,費蘭這小子是被冬之號角引來的,你覺得,艾德會為了冬之號角,向乳河上游進軍嗎?」
曼斯看著手繪地圖,露出自信的笑容。
「只要我們的易形者,不斷俘虜北境和守夜人的指揮官,艾德就只能從先民拳峰揮師北上,一旦先民拳峰兵力空虛,我們就可以攻占先民拳峰,把北境和守夜人擋在北方。」
「一旦切斷了敵人與絕境長城的聯繫,剩下的,我們就可以交給異鬼了。永冬之地南下的異鬼,會讓北境和守夜人傷亡慘重。我們就可以撕裂絕境長城,掃蕩七大王國。」
「到那個時候,北境的狼皮,風騷多情多恩人的妻子,高庭的玫瑰,河間地的小麥和肥美河魚,神眼湖畔的赫倫堡,艾林谷的南瓜,凱岩城的金子,青亭島的金色葡萄酒,我們都可以一一品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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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
「麻臉雜種,別以為薩曼莎可以保護你。」骸骨之王騎在骨瘦如柴的馬上,「等見到了曼斯,他一定會把你大卸八塊,然後你的骨頭就屬於我了。」
「叮噹衫,你就只在意骨頭?這個費蘭說不定知道許多敵人的情報,這種人活著才有用。」
說話的是耶哥蕊特,她是個十八歲左右的矛婦,身材矮小,扁平的鼻子,牙齒也不太整齊。
以七大王國的標準,耶哥蕊特並不漂亮,可是她擁有一頭火紅的頭髮,野人們相信紅髮是幸運的象徵,因此耶哥蕊特的追求者很多,人們都叫她「火吻而生」。
耶哥蕊特屬於骸骨之王掠襲小隊的成員,可她似乎看不慣骸骨之王,經常跟骸骨之王爭吵。這就是自由民,指揮官發令的時候,每個自由民都會有自己的一套說辭,紀律性渙散。
野人們都說,耶哥蕊特是野人里的神射手,她使用一把魚梁木短彎弓。費蘭被俘虜後,耶哥蕊特經常在休息的時候,找費蘭探討一些射箭的技巧。耶哥蕊特喜歡撫弄費蘭的紅髮。
「你也算是火吻而生哦!」
費蘭原本以為短彎弓殺傷力有限,直到看到耶哥蕊特用短彎弓輕易擊殺枝頭的麻雀。
射落麻雀可比射落雄鷹難多了,因為麻雀更小。
費蘭慶幸六形人瓦拉米爾奪走了龍骨長弓,龍骨長弓是世界上性能最佳,射程最遠的弓箭,如果野人讓耶哥蕊特使用龍骨長弓,耶哥蕊特一定能射殺更多的守夜人遊騎兵和北境士兵。
好在耶哥蕊特的騎術很差,她騎著一匹半盲的犁馬。塞外馬匹稀少,這樣的環境註定塞外野人沒法培養強悍的騎兵。
骸骨之王策馬騎在恐鳥邊,朝費蘭露出醜陋的笑容。「你的手骨我要定了,你這雙手,射殺了無數敵人,森林女巫說,這樣的手擁有強大的殺戮之力。」
「多幾塊骨頭,你的骨頭鎧甲就更丑了,叮噹衫。」騎在劍齒虎上的泰格斯說,他是一位年輕的易形者,體格粗壯,臉部寬大。與劍齒虎正好相反,泰格斯缺了兩顆門牙,據說泰格斯跟巨人打架,巨人木棒擊碎了他的門牙。
泰格斯很欽佩費蘭的射箭本領,這幾天他總是騎著劍齒虎,走在薩曼莎的恐鳥身邊,因此與費蘭逐漸熟絡了起來,他總愛吹噓他的妻子懷孕了。
費蘭不清楚留在荒冢廳等他的妻子芭芭蕾有沒有懷孕,新婚之夜他和芭芭蕾嘗試了多次,芭芭蕾一直祈禱諸神能賜給她一個孩子。
如今費蘭不確定自己能否活著回去,如果自己死了,芭芭蕾的孩子就是遺腹子了。如果芭芭蕾挺著大肚子,迎接艾德公爵送還的遺骨,估計芭芭蕾會當場暈厥,她將再次成為荒冢屯的寡婦,並為此詛咒艾德公爵。
骸骨之王的骨頭一直在叮噹作響,這提醒著費蘭,他的骨頭未來可能也會成為骸骨之王鎧甲的一部分。這麼看來費蘭枯骨還鄉的希望都很小,費蘭不禁陷入了絕望之中。
綁在恐鳥上的費蘭,與薩曼莎一起,進入了雜亂不堪的野人營地。
這是一支奇怪的隊伍,數百騎著骨瘦如柴的戰馬的野人騎兵,一群易形者和他們的凶獸。
費蘭原本以為茹毛飲血的野人不害怕凶獸,可是,當體型粗壯如犀牛的恐鳥,四米高的雪熊,門牙好似利劍的劍齒虎出現在營地時,無論是男人,女人還是老人,眼睛裡都露出了恐懼之色。
幾隻山羊正在河邊吃草,一群孩子追趕著掠襲者的騎兵,狗頭哈獁丟出一些狗肉肉乾,立刻引起孩子們一陣哄搶,骸骨之王揮舞著鞭子,趕走面前的每一個男孩。
六形人瓦拉米爾騎在雪熊上,前方三頭野狼壓陣,身後是影子山貓殿後。影子山貓的體型只比一旁的劍齒虎體型稍小,是一種可怕的肉食動物。
這些都是跟艾德公爵的冰原狼一樣可怖的凶獸,費蘭暗自祈禱,一旦臨冬城的冰原狼夜行和陽光,面對雪熊,影子山貓,恐鳥和劍齒虎的時候,希望冰原狼可以取勝。
野人營地里,形形色色的野人都有。費蘭驚訝地看著光腳在雪地里行走的硬足民,身披青銅鱗甲的瑟恩人,四米高,長著鬍鬚,挺著孕肚的女巨人,臉上塗抹各種色彩的穴居人,乘坐狗拉骨制戰車的冰封海岸人,揮舞著冰錘的冰河人等。
他們來到了營地中間最大的一座營帳前,幾個野人把綁在恐鳥背上的費蘭抬了下來。
薩曼莎翻身下了恐鳥,動作優雅宛如天鵝,她湊到費蘭跟前。
「費蘭,你想活命的話,就向曼斯·雷德請求。曼斯雖然不是國王,但是,他是自由民各部落推選出來的領袖。記住,可以請求,但是不要下跪,自由民鄙視下跪之人。」
費蘭嘆息一聲,「曼斯是一個守夜人逃兵,這種人在七大王國,是背誓者,變色龍,被人唾罵。變色龍毫無榮譽可言,恐怕無論我如何請求,還是難逃一死。」
薩曼莎無奈道:「你如果嫌死的慢,大可以去指責曼斯是變色龍。你被俘了,狗頭哈獁,骸骨之王巴不得讓你死,逞英雄有什麼好處呢?服軟最起碼可以活下去,你不為自己考慮,也請想想你在荒冢廳的妻子。」
芭芭蕾。一想到芭芭蕾,費蘭的心都碎了。
骸骨之王,狗頭哈獁把費蘭押進大廳的時候,塞外之王曼斯正在彈著豎琴,哼著歌謠。
薩曼莎,泰格斯和瓦拉米爾這些易形者魚貫而入,耶哥蕊特也跟了進來。
「多恩人的妻子洗鴛鴦浴的時候會唱歌,她的聲調像蜜汁;多恩人的刀劍卻有自己的音符,如刀鋒一般鋒利和冷傲。」
費蘭原本以為曼斯是一個糙漢,沒想到他居然擁有著吟遊詩人一般的文雅氣質。
骸骨之王一腳把費蘭踹倒在地。
「這就是艾德·史塔克的斥候,紅麻子費蘭。」
曼斯彈出一個傷心的音符,「你就是大名鼎鼎的神射手?岩石大王給我寫過信,他在信里詛咒要殺死的一堆北境勇士里,你的名字總是很靠前。」
費蘭昂起頭顱,「岩石大王應該告訴過你,我殺過許多追隨他的岩種敵人,一如我將會殺死許多野人敵人。」
狗頭哈獁掄起長槍,打向費蘭的面門,費蘭的嘴吐出鮮血。
「這傢伙不老實,早該宰了他!」
耶哥蕊特擠了過來,「費蘭是很有用的人質,以後可以用來和艾德·史塔克談判。」
狗頭哈獁的臭臉拉得老長,「這是頭領的會議,火吻而生,你他媽算老幾,也跑到曼斯的營帳參加會議?」
耶哥蕊特扮個鬼臉,「自由民想去哪裡就去哪裡,有權參加任何會議。」
懷孕的妲娜開口道:「耶哥蕊特經常獵殺鳥兒給我補身子,她是我的朋友,我和曼斯的帳篷沒法拒絕耶哥蕊特。」
狗頭哈獁怒視著耶哥蕊特,「火吻而生,別以為有曼斯的女人撐腰,你就可以為所欲為,我很少殺女人,我可不想你變成雪地里的一具冰冷的屍體,那樣你就是雪擁而死了!」
耶哥蕊特亮出短刀,「你可以試試。」
曼斯放下豎琴,站起身來。
「各位女士,我還要接待我們的貴賓費蘭,如果你們要爭吵,請離開我的帳篷,否則的話,我只好送客了。」
耶哥蕊特,狗頭哈獁悶悶不樂地坐到了營帳的角落裡。
骸骨之王激動道:「我要費蘭的骨頭!」
「等戰爭勝利了,史塔克和費蘭的骨頭都是你的。」曼斯有些不耐煩地說道,「叮噹衫,我知道你發自內心的熱愛骨頭,放心,沒人跟你搶。」
骸骨之王轉身,骨頭叮噹作響,他指著六形人瓦拉米爾,「曼斯,瓦拉米爾搶走了龍骨長弓,可他根本不用弓,應該把龍骨長弓交給我使用。」
曼斯似乎頗覺有趣,「你平時也不用弓箭,你要龍骨長弓做什麼?」
「我是骸骨之王,一身人骨,手骨,巨人頭骨,卻沒有龍骨。只有我骸骨之王才配擁有龍骨長弓。費蘭是我的俘虜。」
「明明是我俘虜的!」狗頭哈獁吼道,「我用長槍砸暈了費蘭的腦袋。龍骨長弓應該屬於我。」
眾人吵作一團,曼斯喝令眾人安靜。
「你們都別搶了,龍骨長弓先由我保管。」
曼斯看著費蘭,「如果我給你自由,你願意為我效力嗎?」
費蘭吐口血沫,「我發誓效力艾德公爵和臨冬城,我不會做出背棄誓言的事情。我不像有些人,發下誓言卻不當回事。」
曼斯似乎頗感有趣,「你是在諷刺我?」
費蘭正色道:「你是野人的孤兒,是遊騎兵在荒郊野外發現了你,把你帶回了影子塔,守夜人軍團的黑衣弟兄,把你養大,訓練成為了守夜人遊騎兵,可是,你卻背棄了自己神聖的誓言,這是不是事實?」
曼斯黯然道:「你說的沒錯。在絕境長城以南,人們會說我是把榮譽當成狗屎的背誓者,變色龍。在塞外的自由民中間,一些人把我看做是從長城上飛下來的烏鴉。可是,很多人不知道的是,我是為了一件斗篷,才放棄了守夜人的黑衣。」
這次談話超過了費蘭的預期,「一件斗篷?什麼意思?」
曼斯淡然道:「這故事我跟許多人都講過,說給你聽也無妨。當年,我是影子塔的一名遊騎兵,有一次,我和幾個弟兄一起沿著絕境長城巡邏,這裡面就有斷掌科林。我們一直巡邏到東海岸的鬼影森林。」
「在那裡,我們遭遇了自由民的襲擊,我受了重傷,斷掌科林救了我,弟兄們意識到,我當時的傷情已經無力支撐返回城堡,他們只好把我送去附近的一個村落,尋求一位森林女巫的幫助。」
「我們抵達村子的時候,當地人告訴我們,那位森林女巫幾年前就去世了,不過,她的女兒也可以為人治病療傷。弟兄們把我留在女野人的家裡,那位女野人給我縫合傷口,照顧我的飲食起居,她看到我的守夜人斗篷破了,就用絲綢幫我縫補了。」
「絲綢在君臨,舊鎮都是奢侈品,更何況是塞外了。那是她祖母從一艘觸礁沉沒的船上找到的,是她們家祖傳的寶物,這女人用絲綢為我縫補斗篷,這是最貴重的禮物,我很感動。」
「我傷痊癒後,離開了那女人的家,返回了影子塔。然而,影子塔指揮官丹尼斯·梅利斯特爵士看到我的斗篷,很不高興,他提醒我,守夜人只能穿黑色,他從倉庫里找了一件全新的黑斗篷給我,告訴我,絲綢縫補的斗篷必須燒掉。」
「第二天我就離開了,我去了一個親吻不再是罪惡,人們可以自由選擇斗篷的地方。」
沉默在營帳里的眾人中擴散,費蘭看著一旁懷孕的妲娜,「你的妻子,就是當年為你縫補斗篷的女人?」
「不是。」曼斯·雷德顯得很哀傷,「她的名字叫米歇爾。當我拋棄了守夜人的身份,在塞外迎來自己自由的生活時,我第一時間就去找米歇爾,可是,她已經不在了。」
「米歇爾的人頭被東海望的守夜人弟兄砍下,與走私者掛在一起。只是因為她為野人療傷治病,只是因為她從走私者手裡,購買了一些藥草,她就落得如此下場。」
費蘭鬱悶道:「我很遺憾。」
「你很遺憾,但你依然選擇為臨冬城和史塔克而戰。」曼斯用控訴的語氣說道,「為了打開北境的大門,我做了很久的準備,因此我對北境史塔克家的每一個貴族封臣,每一個新貴都了如指掌。」
「我知道你是溪流地的馬僮出身,為了生計成為了狼林的盜獵者,艾德拔擢你成為騎兵,你就在斯卡格斯島大放異彩,成為男爵,還迎娶了荒冢廳傷心的寡婦。」
「七大王國的凡夫俗子,會說你光耀門楣,改變命運之類的陳詞濫調,但是在我看來,你根本不是什麼偉大的戰士,更不是英雄,你不過是在為爵位,為名利而戰,而我們,是為自由而戰。」
費蘭冷笑一聲,「我從來不是什麼偉大的戰士,我內心深處,依然是溪流地的馬僮,盜馬賊和狼林的偷獵者。曼斯,你自詡為自由而戰,真的是這樣嗎?野人翻越長城,擄走女人和孩子,留下一地的屍體和傷痕,這就是你們的自由?」
「我是一個不識字的粗人,但是我懂得,一個男人應該保護家園,保護弱小。以自由之名,行劫掠之事,並不能夠讓野人的掠襲變得偉大,反而會變成笑柄。」
骸骨之王慍怒道:「我們應該把費蘭的牙齒一顆顆敲掉,看他還怎麼嘴硬。」
瓦拉米爾說道:「應該把他剁碎餵我的雪熊和影子山貓。」
托蒙德粗聲道:「費蘭又不是烏鴉,殺了他也沒用,還不如留他一條命,他是艾德的心腹愛將,他老婆聽說在南方也有城堡。這種貨色留著談判肯定好使。」
狗頭哈獁瞪了托蒙德一眼,「費蘭射殺我的斥候,跟你吹牛一樣輕鬆,危險的敵人殺了才永絕後患。」
曼斯看著費蘭,「我本可以輕易殺了你,不過,我要留著你,讓你看到艾德公爵和北境的覆滅。我們在巨人梯俘虜了大酒桶,在鬼影森林俘虜了喬里·凱索,在乳河俘虜了你,四處奏凱。」
費蘭不屑道:「你去問問岩石大王,去年這個時候,在斯卡格斯島,岩石大王的鐵婊子,一度摧毀了北境的運糧船,控制了海洋,那個時候,岩石大王也以為勝利觸手可及。」
「結果呢?北境大軍很快逆轉了戰局,岩石大王淪為喪家之犬,鐵婊子如今為艾德大人效力。」
「幾場戰鬥決定不了戰爭的走向,野人的裝備太差,紀律性太差,北境一定會獲得勝利。」
曼斯輕哼一聲,「把這食古不化的小子給我關進牢籠!」
幾個野人押走了費蘭,曼斯一揮手,眾人紛紛退去,只剩下了托蒙德,曼斯和妲娜三個人。
托蒙德說道:「曼斯,費蘭這小子是被冬之號角引來的,你覺得,艾德會為了冬之號角,向乳河上游進軍嗎?」
曼斯看著手繪地圖,露出自信的笑容。
「只要我們的易形者,不斷俘虜北境和守夜人的指揮官,艾德就只能從先民拳峰揮師北上,一旦先民拳峰兵力空虛,我們就可以攻占先民拳峰,把北境和守夜人擋在北方。」
「一旦切斷了敵人與絕境長城的聯繫,剩下的,我們就可以交給異鬼了。永冬之地南下的異鬼,會讓北境和守夜人傷亡慘重。我們就可以撕裂絕境長城,掃蕩七大王國。」
「到那個時候,北境的狼皮,風騷多情多恩人的妻子,高庭的玫瑰,河間地的小麥和肥美河魚,神眼湖畔的赫倫堡,艾林谷的南瓜,凱岩城的金子,青亭島的金色葡萄酒,我們都可以一一品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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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