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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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季明崇跟阮素剛結婚時,公司還只是剛剛走上正軌,規模也不是很大,兩人都不是講究排場奢華的性子,於是,新居里,除了負責他們一日三餐的保姆以外,也沒別的傭人,保姆還是不住家的。他們婚後過得很幸福,季明崇認真地工作打理公司,阮素依然在體檢中心上班,當最普通的上班族,因為季明崇的情況特殊,平日裡,他工作上的應酬也是交給別人,好在合作夥伴也能理解。

  有一次,季明崇書房的燈泡壞了,本來他已經跟物業那邊說了這件事,物業也說了第二天會派人過來修理。可等他洗完澡出來,在主臥室沒看到阮素,便習慣性地去尋找她,即便結婚了,他對她的依賴依舊沒有減少,並不是生活上依賴她,而是心理上。

  之後,他是在書房找到她的,他看到她站在辦公桌上,正在更換燈泡。

  屋子裡是暗的,他進來時,燈泡剛剛換好。

  她見他進來便笑道:「你開下燈,應該好了。」

  他愣了一下,還是去開了書房的燈,一瞬間,書房裡燈光明亮,亮到他心裡有一種難以言喻的感覺。

  她背著光站著,臉上是溫柔的笑容,「你不是說有重要的文件要看嗎?」

  其實這幾年以來,在外人看來,季明崇跟尋常人沒什麼區別,甚至於,很多人都相信,他會回到巔峰時期,會站得更高,他也是這樣想的,儘管當初她說想要的飛機海島並非她所思所願,但他還是拼了命的想為她買到,未嘗不是想向她證明,雖然他的雙腿廢了,但他這個人沒廢,他依舊可以保護她,護她一生周全。

  可是這一刻,他感到前所未有的失落。

  就算跟尋常人沒什麼區別,可也只是看著像,很多事情,他沒辦法為她做。

  是的,住在高檔的小區里,物業都很負責,人如果有了一定的權勢,很多事情都不需要自己親自去做,比如換燈泡,比如別的事,不過是一個電話就能讓人過來換好。如果他是真正的正常人的話,他絕不會為了這個小事而有消極情緒,可關鍵是,他不是。

  「恩。」季明崇點了下頭,「在臥室里看文件,的確看不進去。」

  有她在的時候,他的工作效率的確呈斷崖式的下跌。

  阮素失笑,走到他面前來,將他搭在腿上的干毛巾拿起來,對著他的腦袋一頓揉,她靠近了他,在幫他擦頭髮,他也就順勢眷念的抱住了她的腰,鼻間都是她的味道。這讓他失落的、隱晦的情緒得到了紓解。

  燈光之下,他抱著她不肯鬆手,她也不覺得難受,給他擦頭髮的動作也溫柔了許多。

  -

  結婚後的第七年,好像他們之間並不存在七年之癢這個說法。在她的包容以及陪伴之下,他也越來越強大,他為她重建了一個季氏,無論他走到哪裡,誰都會恭敬地稱呼一聲季總,他在商場上手段凌厲,回到家以後,他換下了那套正裝,穿上阮素為他買的質地柔軟的家居服,他又變成了那個溫柔謙和的丈夫、父親。

  有很多人說,男人成功之後會有歪的心思,拋棄糟糠之妻也不誇張,可是,季明崇卻是這十之八、九里的例外,時間越長,他對阮素的愛意就越是深厚,深厚到了他不會讓阮素有半點擔憂與質疑,就像當年他解決周雲菲,不讓這個人在阮素麵前胡說八道一樣,只要他願意,只要他有這個心思,阮素永遠都不用擔心他的生活中心有除了她跟季知梔以外的女性。

  是的,在他們結婚後的第三年,阮素懷孕了,生下了一個漂亮可愛的小女孩,是毛豆最最喜歡的小堂妹。

  季知梔生得很好,結合了阮素跟季明崇所有的優點,誰見了都得夸一句粉雕玉琢。

  現代醫學發達,比起過去,即便是普通人家在生產過程中痛楚也會減少很多,更別說季家這樣的人家了,可就算將阮素的痛苦減到了最低最短暫,季明崇依然怕了,他覺得,哪怕再安全,生產對於女人來說依然是鬼門關。在瞞著阮素的情況下,他去醫院做了結紮,他不想要別的小孩了,本來他就不是一個喜歡孩子的大人。季知梔是例外,因為那是阮素和他的結晶。

  阮素後來知道了他的陰影,也知道了他的決心,她其實對於生第二個孩子也沒有太大的興趣,三口之家就已經很圓滿了。

  在季知梔兩歲半這年的元旦,季知梔所在的早教中心舉辦了一個聯歡會的活動,邀請父母都參加,有時候阮素都會笑季明崇是時間管理大師,他明明工作那麼忙,可他從不會缺席孩子的成長,也不會缺席她的生活。

  聯歡會有一個父母跟小孩做遊戲的環節。

  一般這種環節,季明崇是沒辦法跟季知梔一起參加的,都是阮素上陣。


  早教中心的老師們都很有禮貌,更何況,季明崇早已經今時不同往日,即便是別的家長們見到他,也會處於客氣禮貌喊一聲季總,那些別的坐輪椅的人會遇到的困擾窘迫,還沒人敢給季明崇受,各個都是人精,絕不會讓季明崇感到半點不適。

  季明崇一般都會拿著相機給妻子女兒攝像拍照。

  只是今天遊戲環節出了點意外,可能是阮素太心急了,又可能是季知梔偏胖,阮素在遊戲時,差點扭到腰了,疼得臉都白了。

  季明崇看著她疼成這樣,焦急又難受。

  遺憾遍布在生活的每一個角落,趁著人不注意的時候,隨時衝上前來。

  這只是一個很小的細節,阮素最後沒出什麼事,只是自我打趣道:「還是老了,以前我才不這樣呢。我單手抱著知知能走好遠好遠的。」

  準備準備出國念書的毛豆已經有一米八了,手長腳長,長得很帥,情人節時巧克力堆得書桌都放不下,「以前知知才多重,現在多重,不是我說,知知,趁哥哥出國前,這段時間你陪著哥哥出去跑步鍛鍊身體,不准拒絕。」

  季知梔苦著臉。

  季明崇看著女兒笑,好像他已經忘記了看到阮素摔倒時的心急如焚,也忘記了看著遊戲環節,很多都是爸爸帶著孩子時的失落。

  阮素是後來才發現季明崇身上開始有傷痕的。

  一開始她不知道該怎麼才好,有一天晚上,她醒來,沒有看到他睡在旁邊,她悄悄地起身,在別的房間找了他,她站在門口,隔著那門縫看到了他正在積極地練習起身,可每次站起來,可能連兩秒鐘都沒堅持到,他就摔倒在地,他發出悶哼聲,下一秒,他又努力起身。他已經被醫生下了診斷,他躺了太久太久,昏迷了太久,能夠甦醒過來已經稱得上是醫學科技了,站起來是不可能的,無論做多少次復健,無論去多少醫院拜訪多少名醫教授,得到的結論也是一樣的。

  阮素在門口看著他,最後無聲地回到臥室,裝作什麼都不知道,即便她眼眶微紅,眼淚都快掉下來了,她還是逼著自己不去管,不去看。

  季明崇有時候會看以前的錄像帶,看以前自己健康的模樣。

  他會去找盛遠聊天,盛遠婚後也過得很幸福,盛太太生了個男孩子,取名為盛驍,比季知梔要大兩歲,兩個小孩子雖然只差著兩歲,但盛驍還是不愛跟季知梔玩,很嫌棄這個小她兩歲的妹妹。

  「我現在過得很好。」季明崇說,「很幸福,也很滿足。」

  這些年跟阮素一起走過的路,終於帶他走出了深淵。他很幸福很滿足,這已經是他能想像的最好的生活。

  盛遠已經成了教授,他點了下頭,跟季明崇認識這麼多年了,好友心裡是怎麼想的,他都清楚,「然後呢?」

  「但偶爾也會覺得遺憾。」季明崇笑。

  那種偶然間冒出來的遺憾會讓他沉默很久很久。他知道自己的生活已經很幸福了,有深愛的妻子,有可愛健康又懂事的孩子,還有一份在外人看來很不錯的事業,但該怎麼形容那種感覺呢,就像是有一天他累了,阮素讓他回房午睡,他睡得很沉,醒來時已經是下午四點多了,夕陽從窗外折射進來,那一瞬間好像全世界只剩下他一個人了。

  盛遠拍了拍他的肩膀,「我們都懂的。」

  不只是盛遠懂,阮素也懂。

  阮素跟盛遠的太太聊天時也說起了這件事。

  阮素看向天邊的目光柔和,她端起花茶喝了一口,她今年已經快四十了,可因為生活精神都很富足,看起來跟二十多歲的人也沒什麼區別,她依然美好。

  她說:「我裝作不知道,是因為我感覺我拉了他拽了他好多好多次了。」

  說到這裡,她笑了笑。

  「跟他在一起這麼多年,我算是很了解他了,他想聽的不是勸慰,也不是鼓勵,也許他就是願意一個人呆著,一天二十四個小時,一年三百六十五天裡,他偶爾也想頹廢一小段時間。」阮素輕笑。

  而她作為他的愛人,是應該允許且尊重他有這樣的時刻,不是嗎?

  夫妻就是這樣了,互相尊重,彼此扶持。

  -

  好幾年後,季君霆已經二十出頭了,現在季明崇跟阮素都不會隨便喊他的小名了。除了很激動很生氣的時候,以前小的時候,他最怕別人喊他大名,現在長大了,最怕叔叔跟嬸嬸喊他毛豆了。

  季知梔也成了小女孩,她開始為老師布置的作文頭疼。


  坐在書桌前,她鄭重其事地在作文本上寫上作文題目——

  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在季知梔看來,世界上最幸福的人就是她的媽媽阮女士了。

  每天早上爸爸出門工作時,都會親吻阮女士,下班回來後找的第一個人也是阮女士。不管是生日、紀念日還是別的節日,就是植樹節,爸爸都會準備用心的禮物,阮女士收鑽石珠寶收到手軟,車庫裡的車都快停不下了!家裡的車牌號也多半是跟阮女士有關,要麼是生日,要麼是阮女士喜歡的數字,要麼是紀念日。

  季知梔表示,她吃狗糧吃到飽了。

  阮女士說,在這個世界上,季先生最愛的是她,她還沒喜滋滋呢,就聽到季先生反駁說,知知不是愛聽謊話的小孩,對不對。

  她:……

  她知道,季先生在這個世界上最愛的人是阮女士,其次才可能是她。

  季先生不管到哪裡,都會跟阮女士打電話匯報情況,就算在國外出差,吃到當地好吃的東西,也會讓人空運回來,讓阮女士第一時間能品嘗到他說的美味。

  對了,季先生還是阮女士專業的吹頭髮老師。阮女士從來都不用自己動手吹頭髮,這一點她太羨慕了。

  還有還有,書上說了,一個人幸不幸福,看她的表情,看她的樣子就知道了。阮女士是她心目中最漂亮的人,那麼……

  她覺得世界上最幸福的人就是她的媽媽了。

  ……

  季君霆從外面進來,看到妹妹正在寫作業。

  季知梔將作文本遞給他,得意地說:「讓你拜讀我的大作,看吧,我寫作文超好的,老師都當成範文念的。」

  「讓你季老師幫你檢查檢查。」季君霆接了過來。

  季知梔:「你是季老師,那我就是季教授!」

  季君霆看著妹妹寫的這篇作文,「一般一般,世界第三。」

  「!」季知梔將自己的作文本搶了過來,「你寫得特別好!」

  「那我就寫給你看看。」季君霆說,「明天交稿,等著拜讀曠世名作吧你。」

  晚上,季君霆坐在書桌前,他覺得自己還是有點幼稚,都二十多的人了,怎麼還跟妹妹較真,這會兒還寫小學作文?

  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他不覺得是阮女士,他覺得是季先生才對。

  世界上最幸福的人是他的叔叔。

  他還記得,叔叔才醒來的那一年裡,是阮女士不辭辛苦的照顧他,推著他出去曬太陽,那時候他就跟在他們後面,他聽阮女士說,叔叔是天才,是世界上最厲害的人。

  其實他一直沒說,叔叔跟他想像中不太一樣,他很小的時候,看著躺在床上昏迷的叔叔,問奶奶,叔叔是什麼樣的人呢。

  在奶奶的描述中,叔叔聰明能幹,為人赤誠,就像動畫片裡的英雄一樣,他期待了很久,叔叔醒來後,他失望了很長時間,叔叔根本不是英雄,後來,嬸嬸跟他說,就像他愛的武俠片裡一樣,很多蓋世大俠都會因為這樣或者那樣的原因一蹶不振,他們泯然於眾人,不再那樣輝煌,好像成了最最普通的人。

  可是,即便最後蓋世大俠沒有重新站起來,他也是英雄,英雄也會累,也想休息一下呢。

  他一直覺得,如果沒有嬸嬸,如果沒有嬸嬸這麼多年的陪伴與包容,叔叔會從蓋世大俠變成一個徹頭徹尾的反派,叔叔跟嬸嬸訂婚前,叔叔就有這樣的徵兆了,可是嬸嬸的不離開,嬸嬸的回來,嬸嬸的那一句「我也離不開他」,將叔叔拽了回來。

  這樣說起來的話,世界上最幸福的人難道不是叔叔嗎?

  無論叔叔這個奶奶口中的英雄有沒有重新站起來,他身旁都有一個人堅定不移的陪著他,扶著他。

  ……

  兩篇作文阮女士最後機緣巧合之下都看了。

  她寫下了這樣的評語——

  被愛的人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就像季先生遇到了阮女士,阮女士遇到了季先生,於是,他們都變成了最幸福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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