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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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實很久以後,阮素才明白過來季明崇在她身上的孤擲一注的勇氣以及良苦用心。

  他曾經是人們口中誇讚的商界天才,無論是心機城府,根本不輸給別人,又怎麼會那麼巧的讓她碰到周雲菲呢,又怎麼會恰好讓她聽到那些過往。如果非要用黑白來形容的話,季明崇一半是白的,一半是黑的,他也分外痛苦,他過去二十二年受到的教育,並不認可他自己的行為,可他又不得不那樣做,因為他在深淵裡,在黑暗中,他怕別人會搶走她,所以他不得不將一切橫穿在他們中間的不確定因素通通都壓制住。

  事情不是周雲菲想像的那樣,她不是逃不掉的,他給了她離開的機會,這是他愛她的證明。

  原來,周雲菲是被他逼走的,他是不會允許有人質疑他對她的感情,更不會允許那人在她面前胡說八道。

  原來,當初那個騷擾過她的男人,是被他解決的,他一個小時前將那人揍得血流不止,下一秒回到家後他像是什麼事都沒發生一樣陪她去買小多肉。

  還有很多很多事情,無一不表示著真正的他,根本不是她所看到的樣子。

  在訂婚前,他也許已經厭倦了這樣的偽裝,又或許是真的愛她,愛到了不願意再隱瞞的地步,所以他讓她知道了他不是溫和有禮,不是對人對事都友好積極的好人。

  季明崇坐在輪椅上,穿著深灰色的休閒服,他模樣淡定,臉上沒有絲毫被拆穿後的驚慌,只是在看向阮素時,那一瞬間的悲涼,還是透露了他的真實。

  他依然害怕失去她,抓著輪椅把手的手,骨節處正在泛白。

  「你現在可以後悔。」他說,「我不會怪你。」

  有人說,愛一個人,用盡一切手段心機也要留她在身邊,這是自私的愛人。

  真正正確的做法,應該是將自己毫無保留的坦露給對方,由對方來做決定。

  季明崇從前沒愛過什麼人,他也不知道該怎麼愛人,他甚至在想,如果是沒有出事前的自己,那個他會怎麼去愛阮素呢?猶豫了許久,遲疑了許久,他決定給她機會,給她選擇的機會。

  阮素的確是受到了衝擊,她只是看著他,沉默了半晌說道:「我想回老家一趟,你知道,馬上就是我媽的生日了。」

  季明崇喉嚨乾澀,眼瞼低垂,看著自己廢了的雙腿,低低地應了一聲:「好。」

  阮素離開了,離開前,或許要加上一個詞,也許是暫時,也許是永遠。

  她走後,季明崇一夜未睡,半夜,毛豆也睡不著,他已經不是小孩子了,現在學校里的老師同學都喊他大名,叫他毛豆的人越來越少,他已經變成了大孩子,能看懂很多事情了,比如叔叔深愛素素,又比如如果素素真的走了,叔叔可能一輩子都不會好了。

  毛豆坐在了他旁邊的位置,客廳里的燈沒開,只有月光照射進來那一點點光芒。

  其實毛豆也不知道該怎麼安慰他。

  「叔叔,你怪我嗎?」毛豆突然問道。小小的少年總以為是自己說的那些話,讓叔叔跟素素之間產生了隔閡與爭吵。他不知道該不該後悔,可是那些話他不說的話,他覺得對不起素素,說了的話,又讓叔叔變成這樣了。

  季明崇不知道呆坐了多久,身體都快僵住了,他側過頭看向毛豆,目光沉靜,「你只是做了你覺得正確的事。」

  毛豆又問:「你不擔心素素再也不回來了嗎?」

  不知道是不是他的錯覺,總覺得這話一問出口,叔叔的眼神都冰冷了幾分。

  可是,如果這不是叔叔想聽到的話,那麼,他為什麼又讓素素走了呢。

  季明崇大概也意識到自己的眼神不對,他收回視線,看向了之前陪她買回來的那幾個小多肉,目光柔和了許多,他低聲道:「擔心啊。」

  擔心到睡不著,擔心怕以後會失去她,恨不得立馬就買一張機票去她的面前,將她帶回來,讓她永遠也別離開他。

  只是,有一天晚上醒來,他在想,他重新活了下來,他可以變得跟以前不一樣,但還是想將為數不多的真誠都給她,就這樣簡單,不是以退為進,不是陰謀陽謀,就只是,不想騙她而已。

  毛豆見季明崇這樣鎮定,也以為他是很有把握,或者說即便素素離開,即便訂婚禮不成,他也已經做好了心理準備,也許這就是成年人的世界。可是接下來的三天,季明崇顛覆了所有人的認知,他似乎還是一如既往的工作,可他已經不是他了,他失去了所有的生機,就像是離開了水的魚,離開了土壤的植物,奄奄一息。


  即便是跟著他一塊長大的盛遠,也沒想到季明崇有一天會變成這樣。

  這三天裡,阮素沒有聯繫任何人。季明崇也不讓別人去找她,兩人就這樣僵持著。

  第三天的深夜,阮素回了家,她的精神狀態也不比季明崇好多少,她今天一天都在路上奔波。這三天裡,她回了一趟老家,在媽媽的墓前說了好多話,又去了季母的老家,季母曾經跟她說過,很想念那裡的茶園,她去買了一罐茶葉,想供在季母的墓前,又去了之前很想去的一座海濱城市,這三天被她安排得很滿很滿。

  她好像都沒有時間去想念季明崇。

  那三天裡,季明崇幾乎沒怎麼睡覺,阮素也一樣。

  回到家時,已經是凌晨兩點,阮素打開門時,季明崇還坐在沙發上,見她回來,他只是出神地凝望著她,過了不知道多久,他低聲說:「累了嗎?」

  阮素在見他時,就想掉淚,「嗯,還餓了。」

  季明崇想笑,但面無表情太長時間了,明明只有三天,可這三天裡,他都忘記了該怎麼笑,此時的表情,難看得很。

  阮素心想,這也就是她已經被他套牢了,要訂婚了,不然他這表情,可是要給魅力值跟顏值拉分的。

  兩人去了廚房,阮素下廚,季明崇打下手,做了兩碗麵條。

  「這是宵夜還是早餐?」阮素笑。

  麵條里臥著荷包蛋,香味很誘人。

  「宵夜。」季明崇說,兩人面對面坐著,安靜地吃著麵條。

  過了許久,季明崇聲音略顯低沉,「我給過你機會了。」

  給過你離開的機會了,但你回來了。

  阮素抬起頭來,看著坐在她對面的男人,他一向有輕微潔癖,這幾天可能是沒怎麼刮鬍子吧,看起來頹廢又滄桑,仿佛熬了好幾年。

  她想起了毛豆問她的那個問題,喜歡季明崇什麼呢?

  準確地說,應該是愛。

  愛他在雨幕中朝她過來的樣子,愛他陪她去逛超市的樣子,愛他偶爾跟她會心一笑的樣子。

  太多太多了,而很巧的是,她愛他的那些樣子,跟他真正的模樣一點都不衝突。

  她從不認為自己是他的救贖,如果非要用到這個詞的話,她覺得在救贖這個詞前面加上「相互」會更恰當,因為她也是內心有傷痕的人,跟他在一起,她感到前所未有的愜意與安心,沒有人知道,這段時間想著訂婚禮,想著要布置他們的家,她每天有多開心。

  「嗯。」阮素說,「我也給過你機會了。」

  季明崇這個晚上睡得很沉,他睡著的時候,唇角帶著一絲微笑。

  第二天,毛豆起床看到阮素正在準備早餐,眼睛瞪圓,嘴巴微張,阮素忍俊不禁,好幾年了,都沒看到毛豆這小孩的一面了,她還記得,最開始見到毛豆時,他還在上幼兒園,乖巧可愛又懂事。那時候他還很小也很矮,這一眨眼,他都比她要高了,馬上也要成為頂天立地的男子漢了。

  「我看到了什麼!」毛豆驚嘆。

  阮素回過頭來,「看到了美女。」

  毛豆竄到她面前,雙手搭在她的肩膀上,左看看右看看,「美女曬黑了。」

  「是啊,去了一趟海島,紫外線太強了。」

  「去海島不叫我。」毛豆扼腕不已,「我早就想去那裡了!」

  「等冬天你放寒假了帶你去。」

  兩人有一搭沒一搭的聊著,毛豆還要去上課,初中生的課程也是很緊張的,他現在已經不需要接送了,腿很長,每天騎單車上學放學,速度也很快。

  在出門前,毛豆壓低聲音,努了努嘴,「怎麼回來啦?」

  「我本來就沒想走。」阮素神秘兮兮地眨了眨眼睛,「你叔叔這三天是不是很緊張我,很擔心我?」

  毛豆:「……?」

  阮素:「馬雯說,他之前追我追得太容易了,好像也是誒。」

  毛豆:「?」

  他一臉「你們女人是怎麼肥四」的不解表情,令阮素又笑了,阮素收斂了臉上的笑意,變得認真起來,也悄悄地小聲說:「我啊,一開始留在這裡,的確是為了你爺爺,也為了你奶奶,可現在我留下來,就是為了他了,我發現我不管走到哪裡,都好擔心他。」


  擔心他吃得好不好,睡得好不好,心情好不好。

  就算這三天裡,她沒有跟他聯繫,她將自己的行程安排得很滿,滿到似乎沒有時間去想他,可事實是,走到哪裡都是他的影子。

  看到好吃的,就想帶回去給他吃,看到美景,就想拍下來分享給他……

  或許,不只是他離不開她,她也離不開他。

  「三天是我的極限,也是他的極限。」阮素說,「我離不開他,所以,試試吧。」

  人生本來就是這樣的。

  「不管他是什麼樣子的,我確定,他都不會傷害我。」

  這是她最確定的事,她對她愛的人有信心。這輩子她做得最勇敢的一件事就是回到他的身邊。

  毛豆也拍了拍胸膛,立下了豪言壯語,「這個你放心,我也絕對不會讓他欺負你!」

  在他出門前,他想起什麼又將腦袋伸了進來,小聲說:「還有一句話沒跟你說,叔叔也許是裝的,但他喜歡你不是裝的。」

  「我知道啊。」阮素站在陽光里,「不然我早就連夜買站票跑了。」

  毛豆嘿嘿笑,「那我去上學了。」

  「去吧。」

  他說的話也隱約傳來:「愁死我了,這三天我也沒睡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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