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6章 Ch415 彆扭的偵探

投票推薦 加入書籤 小說報錯

  第416章 Ch.415 彆扭的偵探

  傍晚。

  氣氛正酣。

  「燒烤手」里的人們大杯大杯飲著,也不在意啤酒里的渣滓和讓喉嚨不適的劣等酒液——他們的娛樂不多,酒水是最好的選擇。

  能讓人做一場沒那麼痛苦的夢。

  有人拍著桌子,聊起最近那位至高無上的,又幹了什麼至高無上的蠢事。

  有人四處打聽誰的男人斷了腿,誰的妻子又和誰睡了,在一聲聲叫罵和尖笑中痛飲滿杯。

  孩子們在桌子與桌子的空隙間到處亂竄,時不時從某個籃子裡抓出半塊麵包或剩下的薯條,塞進嘴裡怎麼打也不松。

  年輕些的姑娘,意圖更加明顯,總是『不經意』路過羅蘭,然後和他打上幾次招呼。

  佩姬大笑,蘿絲惱火,金斯萊則面無表情,像一具雕塑。

  「每天都這樣熱鬧嗎?」

  羅蘭嚷著問。

  「每周一天。」佩姬嚷著回答。

  金斯萊忽然開口:「這也難怪。」

  「什麼『難怪』?」

  「礦區的物價不會這麼低,小姐。這酒館的定價不正常——特別是最劣等的食物和酒水。我們是旅行者,您認為我們沒見過其他城市的物價?」

  金斯萊雙眸沉沉:「所以,怪不得這些人有錢天天到這兒享受。」

  一大塊黑麵包才要四分之一便士,配上啤酒還有優惠。

  一筐子薯條配炸魚才要兩個便士,若礦工更有優惠——可到這兒吃喝的還能有其他人嗎?

  這酒館每禮拜要賠多少錢?

  金斯萊盯著那盤死不瞑目的魚,陷入沉思。

  佩姬皺眉,言語間有了尖銳:「這算『享受』?先生,您知道礦工平時都幹些什麼嗎?喝點最低檔次的啤酒,吃上幾塊黑麵包和死魚,就叫『享受』?」

  金斯萊的回答略顯冷漠:「對於他們來說,這就是享受了。」

  常喝酒的人清楚,一開始的熱鬧並不算熱鬧。

  真正的狂歡要到所有人都喝得東倒西歪,說話顛三倒四的時候——還沒徹底趴下,心兒和腦袋瓜一塊飄起來,無論白日裡多麼嚴肅,現在也只剩下了憨笑。

  這時候,才是真正快樂的時光。

  蘿絲喝得有點多。

  「這都怪你…」

  她抱著木杯,雙頰紅潤,眼神也變得濕潤粘稠,像扯不斷的絲線粘在羅蘭臉上。

  ——當有人到桌前和羅蘭攀談邀飲時,這飛賊就像護食一樣端起酒一口喝淨,惹得其他姑娘痴笑個不停。

  羅蘭也灌了不少,肚子裡叮呤咣啷。

  「來吧!到時間了!」

  有人吆喝。

  老摩爾在眾人的起鬨中將那特大號杯里的啤酒仰頭喝乾,抹了把嘴,從吧檯後拿出一把琴,朝佩姬招了招手。

  「礦山的巧雀!」

  「我們的佩姬!」

  「快點!快來吧!」

  佩姬酒量驚人,到現在也看不出絲毫醉意。她抱了羅蘭一下,在他耳邊嚷嚷:

  「看我給你表演,道森。」

  她在尖叫中站起來,向各方致意,在目光和呼喊吹捧中一路走上前台,屈膝一跳,坐到木吧檯上。

  接過老摩爾的琴。

  這個動作讓酒館瞬息間安靜下來——除了羅蘭一行,其他人仿佛都知道將要發生什麼。

  她開始彈琴了。

  有著一把好嗓子的姑娘開始彈琴,在琴聲中穿插歌聲。

  是因斯鎮的童謠。

  「…有什麼了不起的。」

  蘿絲瞥了眼吧檯上眾人矚目的少女,嘟囔:「這又沒多難。」

  金斯萊卻看了眼羅蘭。

  當那把琴出現,他就立刻察覺到了不協調的地方:

  一個礦工的女兒是絕不會彈琴的。

  她這輩子能彈的最多只有她丈夫的那根小菸捲。


  再看這位『佩姬』小姐受歡迎的程度…

  顯然,她不像自己說的那樣普通。

  「金斯萊先生。」

  「羅…道森?」

  「你幹這行多久了?」羅蘭端著酒杯問。

  「不到五年。」

  「哦,」羅蘭點點頭:「那麼,三個月?」

  金斯萊那張冰臉上終於融了些冷淡,露出一絲笑容:「確切說,四個半月。」

  「在這裡,我們最好一起行動。」

  金斯萊微微蹙眉,不解:「我有槍,拳腳也足以放倒壯漢。倒是你和你的朋友最好跟著我。」

  羅蘭注意到,他很在意真相,關注於自己的『愛好』——卻並不在意言語來往中的輸贏。

  所以,這句話的潛台詞是:

  「為什麼這樣說。」

  或者,羅蘭究竟發現了什麼。

  「我現在可以斷定,你必然是背著父親或母親參與到一些高風險的案件里了。」緊閉雙眸的青年失笑:「他們沒有叮囑過你,有些事可不要像貓一樣好奇地湊上去。」

  「我見過更危險的事。」金斯萊喝了口酒:「比如,妖怪。」

  他說。

  「妖怪?」

  「對,畸形的怪物。」金斯萊沉默片刻,猶豫要如何對羅蘭描述那東西,「…不見陽光的,在地窖里。」

  他說。

  那是個吃人的,明明看上去醜陋不堪,卻又總給人一種『美麗』的錯覺…

  「後來呢。」蘿絲追問。

  「後來,有些專門處理怪物的人士,用聖水和子彈殺死了它——所以,先生,小姐,我要告訴你們:我並非沒見識的人。我見識過不少恐怖大案。」

  金斯萊說。

  他沒做偵探太久,自畢業前,專門研究屍體,和醫生搭邊。

  但無論屍體、醫生還是偵探,都不是個體面活。

  真正體面的,應該是『不幹活』。

  「…我父親倒希望我連醫生都別碰,乾脆躺著,等那繼承的金子落在我腦袋上,砸得我暈頭轉向。」金斯萊嗤笑:「可人總得有點自己的想法,想要的,追逐的。」

  「人和獵犬的區別在於,我們用自己的腦袋思考,往哪一邊去。」

  金斯萊說。

  羅蘭沒表示贊同或反對,只在這話後接了一句:「…實際上,人和獵犬也沒什麼分別,金斯萊先生。獵犬聽從主人的號令,人往往聽從牆壁的號令。」

  「牆壁?」

  「是啊,你看不見的那一堵堵牆壁,它們說:只有這一條路,你其實沒什麼選擇。」

  金斯萊不能明白羅蘭的意思。

  在他看來,許多事都任由人選擇,即便下流如這些礦工,也可以選擇是否要幹這活——如果他們腦袋足夠好使,就該清楚,可以辭去這樣危險、不賺錢的,轉而去經營一些更安全、得利更多的行當。

  像他父親一樣。

  比如賣些什麼,讓手裡的錢越來越多。

  然後買上幾條船。

  一輩子就不愁吃喝了。

  他這樣想,也是這樣對羅蘭說的。

  「真希望世界如你口中描述那樣燦爛。」羅蘭笑了笑,用酒杯碰了他的,「願你的願望成真。」

  金斯萊皺眉:「你不這麼認為?人只要努力——」

  「我不認為,但不妨礙我們成為朋友,金斯萊先生。」羅蘭舉了舉酒杯:「把狂歡還給狂歡吧,冬天夠冷,你不必在室內下雪了。」

  偵探先生看了看手裡的酒。

  一飲而盡。

  「我的確…認為你,以及這小姐擁有些不同尋常的智慧,我樂意和你們成為朋友。」

  他乾巴巴說了一句。

  蘿絲默默翻了個白眼。

  看吧。

  有些人就是這樣。

  結識人都要向下伸手,誇獎中都必要帶上刺。

  (本章完)

章節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