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2章 Ch401 禮儀與老柯林斯的體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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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02章 Ch.401 禮儀與老柯林斯的體面

  「什麼?你也會去?」

  坐在圓凳上的姑娘今日格外優雅——就真像個千金小姐,併攏腿,裙擺垂著葉片,一朵微微搖動的花。

  也像千金小姐那樣愛抱怨。

  「天哪,你真沒見識過,羅蘭,我這兩天的感覺,就像突然有了媽媽,然後她重新在我床頭吊死。」

  死了媽媽的姑娘即便這樣說,那端起托盤的手,扣著杯耳的指頭,乃至肩膀都一如沉靜海面上的航船——至少遠遠望去,她們是靜止的。

  漂亮的禮節。

  蘿絲學得很快。

  「我付出了我的壽命,羅蘭。」莉莉安·蘿絲·范西塔特認為自己付出了大概——二十年,或者更多的壽命,才學會了這些。

  她心血乾涸,幾乎要被那些個老師逼死。

  ——老師們大概也這樣想。

  「…她們教我如何享受穿衣服,脫衣服,你相信嗎?哪個頭在脖子上的人不會自己穿衣服、脫衣服?這玩意還能享受?」

  莉莉安憤慨。

  實際上,她的確『不會』享受。

  真正的大人,貴小姐,乃至紳士貴族們,穿脫衣服不用自己親手忙這繁瑣的過程:包括洗漱在內,他們全程都有人服侍。

  這就涉及到了一個問題。

  沐浴。

  有錢人的時髦包括沐浴,這更能讓他們拉開與窮人的差距:特別是那加了香料的肥皂、薰香、油膏和木片,讓人一整天都香噴噴的,聞不出丁點汗臭。

  著實不便宜。

  那麼,沐浴就是成為千金小姐的重要一環。

  「…我被兩個女僕盯著換衣服,那太尷尬了,羅蘭,你難以想像。」

  「我確實難以想像。」

  「我沒讓你想別的。」

  「我也沒想別的。」

  兩個人鬥了句嘴。

  其實關於沐浴,有個值得注意的地方:

  在面對貼身僕人時,真正的紳士和淑女是不會有『羞恥心』的。

  這些負責暖貼身衣物,等在一旁不言語,直到自己主人慢條斯理地享受完才上前的僕人,實際上在大人們眼裡,和掛鉤、衣架、凳子沒什麼區別。

  貼身僕人就是幹這個的。

  而要看一位男士或女士,究竟是否家境殷實、身份不凡,只通過這一點也能清楚:

  但凡有羞恥心,難以『袒露』自己給貼身僕人的…

  都是泥腳趾。

  他們還沒學會用看「物件」的眼看這些僕人,甚至他們這輩子都不會有這樣的僕人。

  「她們還像扯個偷兒的衣角一樣那麼用力拉我的…」

  蘿絲嘴快,說到一半時意識到關鍵詞是『束胸』——可為時已晚。

  「拉你的什麼?」羅蘭歪頭。

  「…拉我的圍巾。」

  圍巾?

  羅蘭大驚:「雪萊給你的貼身僕人之前是…殺手?」

  「羅蘭!」綠眼睛惱羞成怒:「你明明知道我說什麼。」

  「我知道,我能笑嗎?」

  「不能。」

  羅蘭嚴肅地點點頭,然後笑了半分鐘。

  蘿絲是受了苦,不過這苦的確有效果:

  她現在看上去和那些千金沒什麼區別,至少比曾經『偽裝成貴小姐盜竊』時的她要更真實貼切——對於禮節尺度上的拿捏,以及談話時細節中的動作。

  恰到好處。

  「老雪萊給你請了個好老師。」

  「正因為是好老師,我才難受。」少女卷著頭髮,垮了臉:「我可沒法回報他的期望——我根本不是他的女兒。」

  「他認為是就行。」

  少女沉默片刻。

  「羅蘭,我不想騙他。」

  她說。

  「也許我有點蠢,明明偷了那麼多人的錢,讓人丟了命——可我唯獨看他那模樣,那…盯著我,仿佛看見了另一個約翰·雪萊的模樣,我就…無比羞恥。」


  她唉聲嘆氣,愁的還是那難以解決的問題。

  在羅蘭看來實在簡單的問題。

  不過,有些事的確要自己想清楚才行。

  「其實你應該明白,詹姆斯·雪萊沒那麼脆弱。」

  羅蘭暗示道。

  少女偏過頭:「我知道,羅蘭…我打算離開一段時間,等我想明白,或許,回來…就告訴他。我不想把這件事拖太久——那更無恥。」

  兩人順勢扯開話題,說起雪萊的小生意,說起蘭道夫發現的『白土』,還有羅蘭要順便路過的郡。

  「實際上,蘭開夏郡才是『順便』。」

  羅蘭說。

  「我要把雅姆接到倫敦。」

  「你的養母?」

  羅蘭沒反駁。

  「到時可以讓她去「不老泉」!我有幫手了,是不是?」

  少女高興了沒幾秒,忽然意識到一個問題。

  「你可不能告訴她,我之前靠什麼生活。」

  她對雅姆·瓊斯的印象不深,這些年跑了太多地方,見了太多人,自從來到倫敦才徹底安生下來。

  「我?我是為了雪萊家的一個小生意,在郡那邊的因斯鎮上,好像和『煤精』有關。」

  蘿絲說。

  蘭開夏郡不出名,它旁邊的因斯鎮也不出名——但坐落在鎮旁的、養活整片土地的礦山卻在某些行當里十分出名。

  維根礦山群。

  這也是羅蘭『順路』的目的。

  「我們什麼時候出發?!」

  「等一等。」

  「等什麼?」

  「等一個人做好準備。」

  一個摳門的老東西。

  請問:該怎麼讓泡在藥材里的老男人變得看起來像他吹噓的那樣…

  錢。

  絲綢禮帽五先令,也有十三先令的。

  買貴的。

  柄上鑲銀的手杖,有七先令,也有三鎊的。

  買貴的。

  包括襯衫、西褲、馬甲,包括皮靴、懷表、表鏈——甚至裝懷表的金屬小圓盒。

  買貴的,貴的,貴的。

  當普休·柯林斯脫下四個先令一身的工作服(還贈送領帶,猶太人極會做生意),穿上價值幾十鎊的行頭後,再領他去打扮了頭髮和鬍鬚,清理了指甲縫裡的泥,牙齒和鼻毛——

  看上去就像點樣子了。

  猜得沒錯。

  老柯林斯強烈要求,要跟上,要和羅蘭一起。

  『我怎麼樣也不能等在倫敦,讓她舟車勞頓來見我。』

  他支支吾吾,繞著圈打聽羅蘭的路線。

  「您不會要自己乘車去吧?」

  「你怕我走丟了?」

  「我擔心雅姆並不相信你是那個同他信件來往的人。」

  由於羅蘭是個『盲人』,這全程都由蘿絲的老師得閒領著柯林斯先生,然後,用了兩天挑選、搭配,煥然一新——當羅蘭將一枚枚金鎊交給他時,老傢伙那心疼得表情好像死了媽媽。

  最近還誰媽媽死了來著?

  「三十五鎊?!你可真會花錢。」

  他塌著背,等那鬍鬚卷翹的男人欠身告別,出了門,才肯到羅蘭耳邊小聲發表他的不滿:「三十五鎊,就這身像棺材一樣難受的,三十五鎊!」

  羅蘭可不會在這方面和他掰扯:「我已經約好了馬車,叔叔,你沒有要準備的了?」

  老柯林斯扭扭捏捏問羅蘭,是否要帶上那把琴。

  「…什麼琴?」

  「你最近經常在二樓彈琴,別以為我聽不見。」

  羅蘭實在不解,去接雅姆,帶什麼琴?

  「您竟然還會彈琴?」

  「我當然不會。」老柯林斯撇嘴:「你不是會嗎?最近學了不少,叮叮噹噹的,我都不嫌你吵了。」

  繞了半天圈子。

  然後。

  「你可以在我和雅姆見面…或者聊天的時候,彈上那麼一曲…」

  羅蘭:……

  「他是不是分不清什麼是浪漫,什麼是尷尬。」

  -

  我不知道。

  -

  但我保證絕對不會帶那破琴。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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