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3.第199章 最為簡便的,依然是攻擊司法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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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99章 最為簡便的,依然是攻擊司法程序

  九條玲正的想法很簡單。

  現在錄音證據沒有了,無法證明虎倉主觀上有指使抄襲行為。

  那頂多量刑上不會太重,可能原來能判十年,現在只能判個三五年左右。

  但始終會判的。

  因為徳日刑法里有個「非難」的概念。(前面提過兩次)

  就算虎倉主觀上沒有抄襲意識,但著作權屬於他個人所有,他在法律上是責任人。

  基於責任主義原則,他的書只要客觀上有抄襲事實,那侵權罪就是成立的,頂多在量刑時候會輕一些而已。

  只可惜,九條玲正想的很好。

  那邊,事實上,古美門在一開始的時候,便早就將整個案子都謀劃好了。

  「該拿出證據的,應該是檢方那邊吧?」

  只見,古美門始終一臉微笑。

  他清了清西服的衣領,一副好整以暇的模樣。

  「大家還記得這個案子在民事訴訟中的情況嗎?」

  在場所有相關人員,紛紛點了點頭。

  這場小說抄襲案是從民訴開始的,因為是自訴案件中的民帶刑,可以說是有了民訴才有刑訴。

  「那我想請問大家一個問題。」

  只聽古美門這麼說道。

  「在本場小說侵權案中,法律關係的主體人分別是誰?」

  九條玲正想也不想,便說道:「廢話,當然是被告虎倉大介,還有……」

  說到這裡,他猛然間停住了,倒抽一口氣。

  這個時候,他才意識到了這個案子最關鍵的一個地方。

  沒錯。

  在民事訴訟中,把虎倉大介告上法庭,說他抄自己書的人,是一個叫木村拓也的人。

  然而,那本書真正的原作者是誰?

  是田所俊哉。

  也就是說,那個叫木村拓也的人,其實沒有資格成為這個案子的原告!

  因為書不是他寫的,他的法益沒有被侵犯,所以他無法成為法律關係的主體。

  那麼,這場官司的「主張」就不存在。

  按照司法流程,無主張就無法庭,你都沒辦法當原告,那哪來的被告?

  這樣的話,虎倉大介會被立馬無罪釋放!

  「又是這一套啊。」

  旁聽席上,小哀差不多明白了,點了點頭。

  「呃,什麼這一套?」

  一旁的毛利蘭眨了眨眼,還沒反應過來。

  「我是說古美門……我哥哥用的招數。」小哀淡淡笑道,「他很擅長利用司法程序製造有利機會,在他這邊看來,與其和對方搞證據拉扯,不如直接攻擊司法程序來的更為有效。」

  「原來如此。」

  毛利蘭恍然大悟,不由說道。

  「這也太卑鄙了吧!這不就是在利用法律漏洞嗎?而且,只看司法程序合不合理,完全不顧案子的真相,那法律要來有什麼用!」

  小哀搖頭,如此說道:「沒辦法,這就是程序正義和結果正義的區別。」

  毛利蘭動了動嘴,忍不住說。

  「說實在,我在學法律的過程中,偶爾也在想,這些程序要來有什麼用?有人都犯法了,都傷害到別人了,被傷害的人去告他,結果法庭跟你來一句,你的取證過程不符合程序,那個人就無罪了……這種情況,找誰說理去?」

  「嗯,我哥哥以前也和我說過這些東西。」

  小哀看了她一眼。

  「他說過,程序正義和結果正義,你可以比作高考——哦,就是海洋對面國家的一個考試。高考首先就是篩選掉一批沒有資格上大學的,這些沒有資格的,就是相當於程序正義不合格。只有通過高考了,也就是通過了程序正義,你才有資格去討論結果正義。」

  「唔……什麼意思?」

  毛利蘭迷迷糊糊,頭上的角亂扭亂扭。

  一副完全沒聽懂的樣子。

  「好吧,那你要努力了。」小哀說道,「我哥說,聽不懂這些話的人,換算到法律領域,就和那些高考沒通過的人一樣,說明你法律還研究的不夠深入。」


  毛利蘭不由撇嘴:「那你聽懂了嗎?」

  「呃,其實我也沒聽懂……」

  「那你還說我。」

  「嘿嘿。」

  小哀調皮一笑,吐了吐舌頭。

  毛利蘭見狀也是微微一笑,摸了摸她的腦袋。

  兩個女孩互相鬧作一團。

  同時,法庭之上。

  在意識到本案最關鍵的一個地方後,九條玲正一下子便感覺棘手了,此時的他額頭上已是汗如雨下。

  古美門這一招可謂是非常犀利。

  因為是自訴案,有民才有刑,如果這個主體關係人解決不了,這個案子就只能被撤訴!

  誰來都救不了!

  那邊,古美門又趁勝追擊。

  「現在情況已經非常明了了。」

  古美門一臉微笑。

  「一個沒有權利去狀告他人的人,卻成為了本場案子的原告,這不是非常可笑嗎?」

  頓了頓。

  他抬頭看向審判席法官。

  「庭上,這場案子本來就不該存在,因此我請求宣判,檢方立刻撤訴!」

  古美門的話語鏗鏘有力,吐字力道非常有氣場。

  看著對方臉上的微笑,九條玲正更是心中慌亂不已。

  冷靜,一定有辦法!

  他心中告誡自己。

  此時,審判員那邊討論了一陣,目光齊齊看向檢方席位。

  「檢方,請陳述你的觀點。」法官咳嗽了一聲,「你如何能證明,在本場侵權案中,被告侵權行為的主體,係為民訴案中的原告?」

  這話一出,立刻提醒了九條玲正。

  九條玲正眼中再次燃起希望,抬起了腦袋。

  「證人,你可以證明你所著作的小說,《流浪的狸花貓》,該書著作權的所屬人,為本案民訴原告木村拓也嗎?」

  沒錯,只要能證明木村拓也擁有小說著作權,那他就有資格成為原告,有資格參與到這件案子中來!

  到時候,古美門這一招就行不通了!

  那邊,古美門眯了眯雙眼,看了一眼台上的法官。

  果然,這個官司是一場絕對的逆風局。

  他是何等的人精,當然看出來,從頭到尾,這些審判員都是站檢方那邊的。

  幸好之前他用了一些手段,把案子的知名度拉高了。

  否則一開始就不會好打,恐怕沒幾個回合,法官就會直接判他這邊敗訴。

  不過也無所謂。

  這個案子打贏後,他就會有兩億左右的酬金。

  這個律師費是迄今為止他打過的官司中,最高的一次收入了。

  正所謂富貴險中求,有相應的收入、就會有相應的風險,倒也能夠接受。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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