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 這位律師,你改名叫張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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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完了感情牌,黃睿才停頓片刻繼續往下說道。

  「此外,原告代理人在陳述案由時提到,」

  「《新日報》、《大眼娛樂》、《網亦娛樂》等數家媒體都轉載了這篇文章。」

  「那麼,請大家想想,」

  「黃群為什麼不起訴這些媒體呢?不起訴圍脖平台方?」

  「反而只針對孔彤彤女士提出不實的指控?」

  「答案很顯然,這可以折射出一個事實,」

  「那就是,他享受弱小者在他的暴力下瑟瑟發抖。」

  「即使雙方已經離婚,但黃群仍然想要毀掉孔彤彤的生活和事業。」

  而在黃睿才發言的時候。

  網友們也在直播間激烈地討論。

  【這律師在說什麼屁話,正常人會去起訴圍脖和轉載的媒體,不起訴造謠的人?】

  【孔彤彤的資源都是黃群給的吧,那叫回收,不叫毀掉】

  【彤彤的表情,天吶,她快碎了】

  【她真的看起來沒有以前在T台上那麼自信了。天殺的黃群!】

  【彤彤要是敗訴,肯定是審判員收了黑錢!】

  等到黃睿才發言完畢後。

  毛芳春說,「根據原告方的陳述和被告方的答辯,本合議庭總結雙方有如下三個爭議焦點:」

  「1、被告發布的文章,針對原告的行為描述是否屬實。」

  「2、被告是否侵犯了原告的名譽權。」

  「3、原告的訴訟請求是否合理。」

  「下面進行法庭質證環節。」

  「首先由原告方舉證。」

  李杭在審判長的眼神示意下站了起來。

  執行法警拿走了李杭提交的證據。

  在大屏幕上逐一播放。

  隨著李杭的聲音,第一份證據在屏幕上呈現。

  「我方提交證據如下:」

  「證據一。」

  「孔彤彤在某購物平台一家專業提供P圖服務的店鋪,與店主的聊天記錄截圖。聊天內容顯示,她請店主為她的身體P上受傷的痕跡。」

  「此證據表明孔彤彤指控黃群家暴所使用的照片證據都是不屬實的。」

  只見那是幾張拼夕夕平台的聊天框截圖。

  一位暱稱叫「童童」的客戶與店主的對話。

  【童童:能不能把照片P成被打的樣子嗎。】

  【客服:可以的,親親。是cos圖嗎?】

  【童童:圖片.jpg】

  【童童:就這幾張,臉上要淤青,脖子上要手指的掐痕和繩索的勒痕,後背就鞭痕吧。】

  【童童:如果你把這件事說出去,我會找人教訓你。】

  【客服:親親放心,我們不會隨意散播客人的照片的。】

  【客服:親親,圖片P好了,滿意請五星好評哦~】

  而聊天記錄里的圖片。

  就是孔彤彤發在圍脖的那幾張。

  所謂「被家暴」的證據!

  這份關鍵證據一發出。

  彈幕數量一度把庭審直播系統干廢。

  【我宣布,遊戲結束。】

  【P圖還上拼夕夕,孔彤彤是蠢還是蠢還是蠢呢?】

  【「童童」威脅客服的樣子真的好像太妹】

  【客服一口一個親親,轉頭就把親親賣了,笑死】

  【這算什麼證據啊,因為叫「童童」就能證明這個人是彤彤?】

  ……

  「被告方對原告方提供的證據有無異議?」毛芳春問。

  「我有異議!」張婉玲站了起來。

  見張婉玲主動站起來,黃睿才欣慰地看著她。

  準備看她如何精彩地反擊。

  「原告律師,你無法證明聊天記錄里的童童就是被告。」張婉玲厲聲說。


  李杭絲毫沒被她的色厲內荏嚇到。

  李杭沉著地說,「這份聊天記錄的對話時間,早於孔彤彤的文章發布時間。」

  「這名用戶能拿出原圖,而且店主處理後的圖片,與孔彤彤發布的圖片完全一致。這已經足以說明問題。」

  張婉玲見前一個質疑站不住腳,立馬換了個方向。

  「這份證據是原告偽造的!」

  「他反向P圖,把孔彤彤受傷的照片P成未受傷的照片,偽造了這份聊天記錄!」

  李杭見她按自己預判的那樣提出質疑。

  勝券在握地微微一笑。

  「張律師。根據店主的說法,她在幫人處理圖片時,會用特殊的技術手段,給照片打上隱形的『水印』。」

  「而孔彤彤發到圍脖的圖片,就有這個水印!」

  隨後,法庭的大屏幕上播放出經過還原的圖片。

  果然,在照片右下角,有那家店鋪的logo!

  【店主熟練得讓人心疼】

  【這個張婉玲是李杭派到對方的臥底吧?怎麼每次提問都能正中李杭下懷】

  【張婉玲改名叫張偉算了,哈哈哈哈哈】

  【看黃睿才無語的表情,他心裡肯定在想我是造了什麼孽?】

  【這就是你們吹的京市律師界左右護法?我看是哼哈二將吧】

  「被告孔彤彤,對此你有什麼想說的?」

  審判長毛芳春轉而向孔彤彤問道。

  孔彤彤顯然慌了。

  「我,我不知道,這個網購記錄里的人不是我。我不知道什麼水印。」

  【鐵鍬都沒孔彤彤的嘴硬】

  【不知道,不是我,我沒有。大家學會了嗎?】

  審判長沒再理會被告方。

  顯然,她心裡的天平已經逐漸向原告傾斜。

  這時,被告律師黃睿才站了起來。

  他已經在內心把孔彤彤罵了個狗血淋頭。

  孔彤彤從沒告訴他們,這照片是P的!

  如今,鐵證面前。

  他深知,狡辯只會讓審判長留下不好的印象。

  所以,最好的辦法就是轉移重點。

  「審判長,照片是誇大處理過的,但這是孔彤彤為了讓網友能關注她所披露的事實,不得已才這麼做的!」

  「否則,光憑几千字的文章,即使寫得再情真意切,也會遭受質疑!」

  李杭反問,「孔彤彤既然聲稱遭受過無數次暴力,為什麼沒有留下『真正』的證據,而要靠P圖呢?」

  「那是因為,黃群在實施暴力的過程中會沒收孔彤彤的一切拍照設備、通訊設備。」

  「不讓她留下證據,也不讓她對外求救!」黃睿才大聲說。

  黃睿才說出這番話時,黃群在座位上都忍不住笑了一下。

  【黃群真不是人!這已經犯法了吧】

  【黃群還笑得出來,真噁心】

  【對面的傻X律師給我群叔都整笑了】

  【孔彤彤謊話連篇,我就不信她一張真照片都沒有?說明根本沒被家暴】

  【而且孔彤彤不是一直在走秀,身上要是有痕跡,都不用她自己拍,早就被狗仔媒體拍到了】

  【怎麼辦,我覺得他們兩邊說的都有道理】

  【行行行,他們都是無辜的,要不法官判我有罪行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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