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10億後面有幾個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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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孔彤彤那邊,請了兩位訴訟代理律師。

  帶隊律師叫黃睿才。

  助理律師叫張婉玲。

  這兩人都是來自京市盛讚律師事務所的。

  因為經常合作,被網友戲稱為律師界的「左右護法」。

  盛讚律所,也是「五大」律所的其中之一。

  書記員朗聲道,「全體起立,現在請審判員入席。」

  審判長毛芳春是民一庭的庭長。

  她是個年近五十的女人。

  外表看起來自帶一股嚴肅與理性的氣質。

  書記員轉身面向審判員。

  「報告審判長,原告黃群,原告代理人李杭;被告孔彤彤,被告代理人黃睿才、張婉玲均已到庭。庭前準備工作就緒,可以開庭。」

  「滬市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庭第一號庭依法公開審理,黃群訴孔彤彤名譽權糾紛一案。」

  審判長毛芳春敲了敲法槌,「開庭!」

  「法庭調查按照下列順序進行:一,當事人陳述。」

  「二,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

  「三,出示書證、物證、視聽資料和電子數據。」

  「四,宣讀鑑定意見。」

  「五,宣讀勘驗筆錄。」

  「首先,請原告代理人陳述訴訟請求和相關事實。」

  李杭站起身。

  「我叫李杭,我將代表本案的原告,黃群先生。」

  「原告訴訟請求如下:」

  「1、判令被告孔彤彤立即停止侵權,刪除其發布的所有相關侵權文章,並恢復原告名譽,消除侵權影響。

  「2、判令被告孔彤彤在個人圍脖上發布博文,公開賠禮道歉,為期一個月。

  「3、判令被告孔彤彤賠償原告經濟損失與精神損失費,合計10億元。

  「4、本案訴訟費、公證費用由被告承擔。」

  【多、多少?10億?原諒我孤陋寡聞了】

  【是我幻聽了還是李杭瘋了,法官不可能支持這個訴訟請求】

  【可惡,我這輩子沒見過這麼多錢】

  【不懂就問,10億後面有幾個零啊?】

  【黃群是打算打完這個官司就退休嗎?】

  李杭繼續往下說。

  「原告黃群,是一名演員。」

  「從1998年出道至今,出演過許多經典的影視作品,在影視領域榮獲諸多獎項。」

  「在出道期間,憑藉自己的努力,建立起自己的職業聲譽,並盡心維護。」

  「而在2023年12月22日,黃群先生的前妻、本案被告孔彤彤女士,發表了一篇捏造事實的文章,在文章中,將黃群塑造成一位毆打妻子的家暴男。」

  「原告發布的文章標題為:《黃群,一個戴著人皮面具的惡魔》。」

  「這篇文章在網絡上廣為流傳,圍脖閱讀量達到了8億。有包括《新日報》、《大眼娛樂》、《網亦娛樂》等數家媒體轉載。」

  「被告孔彤彤的虛假言論,致使原告的家庭、事業、生活遭受重創。」

  「這給原告的名譽帶來極大的損害,他的工作和生活也因此陷入了困境。」

  「甚至連他的家人也在承受非議。」

  「原告因此承受了巨大的精神痛苦和壓力。」

  「由於原告職業的特殊性,一旦個人形象和名譽一落千丈。」

  「那麼,影視作品的製作團隊、品牌方等。」

  「都會因為演員不好的輿論,斷絕和黃群先生的合作——無論這件事是否被證實。」

  「在這篇侵權文章中,有幾段關鍵的敘述文字:『時至今日,我終於走出了曾經的陰影,今天我終於有勇氣說出我們離婚的真相,那就是黃群對我長期的毆打和暴力。』

  『黃群是個暴力狂,他會在毆打我之後,看著我鮮血淋漓的慘樣大笑,我只能縮在牆角,等他的情緒平復。』

  『他不讓我去醫院,我更不敢報警,因為這會換來變本加厲的毆打。』


  『離婚後,我看了很多次心理醫生,才終於從這場噩夢中走出來。』

  「在本次庭審中,有證據表明,被告孔彤彤在文章中做出的所有指控,」

  「以及她將自己描述成婚姻關係中柔弱的、忍氣吞聲的形象,都和她平時的模樣大相逕庭。」

  「此外,被告在文章中發布了三張照片:分別是臉頰上有淤青、脖子上有指痕、背部有大片鞭痕的照片。」

  「證據表明這三張照片系被告孔彤彤偽造。」

  「原告也將在庭審中親自陳述他與孔彤彤離婚的真實原因。」

  「審判長,我的陳述完畢。」

  李杭的這段陳述,在庭審網上實時轉播。

  【李杭這段陳述一直在帶節奏啊】

  【我倒要看看李杭能拿出什麼狗屁證據】

  【李杭實慘,被黃群忽悠瘸了吧】

  【完了,他的口才真有可能把法官繞進去】

  【別搞笑了,毛芳春是能隨便被繞進去的?】

  【孔彤彤的粉絲開始提前挽尊了是吧?】

  「現在請被告代理人發表答辯意見。」

  孔彤彤的代理律師黃睿才站了起來。

  「尊敬的審判長、審判員。」

  「2022年9月23日,被告與原告在一位共同好友的生日會上結識。隨後,黃群先生對孔彤彤女士展開熱烈追求。」

  「黃群在追愛期間,將自己包裝成一個溫柔禮貌的紳士形象。孔彤彤未能識破他的真面目,與黃群墜入了愛河。」

  「2023年1月2日,黃群與孔彤彤登記結婚,並舉辦了婚禮。相信在座的很多人,都在網絡上關注過這場婚禮直播。」

  「婚後,黃群的假面徹底撕碎。正如被告孔彤彤女士在博文中所寫的。」

  「黃群習慣用暴力來解決一切問題。」

  「甚至享受對方害怕他的拳頭的樣子。」

  「證據將顯示,孔彤彤確實遭受了黃群的暴力。」

  「這些暴力,不單單是身體上的,還有語言暴力、情感暴力。」

  「孔彤彤發布的這篇文章,不過寥寥數千字。這根本不足以涵蓋黃群對她所施加的所有暴力的萬分之一!」

  「在本次庭審中,孔彤彤將親自講述,黃群在戀愛、婚後甚至是離婚後,對她的一系列暴力行為的細節。」

  「通過這些細節,你們一定會知道,不是真正經歷過暴力的人,是說不出如此具體的感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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