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7章 人心叵測!!!
第607章 人心叵測!!!
這幾天,專案組又走訪了林泉的社會關係。
據林泉一個朋友反映:林泉曾經和李淑桂一起到東北旺的什麼地方去販過毛衣,毛衣拿回來由劉淑桂擺攤兒往外賣。
這引起了專案組組長劉勇的注意:東北旺?這不就是推測最有可能的拋屍點所在區域嗎?
專案組的痕跡專家曾經推斷屍骨就是從東北旺一帶拋入京密引水渠的,而林泉恰好去過東北旺一帶,對那裡應該很熟悉,這難道是巧合嗎?
在排查過程中,偵查員發現林泉在FT區西羅園的家空關著。
根據那裡的鄰居反映:原本這裡是林泉的母親和林泉的女兒住。
但在10月8日那天,這兩人就突然毫無預兆的搬走了。
「那天是星期六,我在家休息,睡了個大懶覺,起來的時候剛好見到那一老一小走的,走了以後就再也沒回來過。
林泉他家老太太說她有病,去DX住方便養病。
我心想她真是有病,這裡住著啥都挺方便的,看病也方便,去大興那鳥不拉屎的地方養哪門子的病啊!吃西瓜倒是方便了嘿!」
據此,專案組了解到林泉在DX還有一套住房。
而這套住房在林泉的母親和女兒搬去住之前一直都是空著的,會不會林泉是在那裡將李淑桂進行的分屍呢?
11月4日這天,吳甘泉再度來到刑偵大隊「問情況」。
由於他隔三差五來一趟,所以刑警們也跟他熟絡了起來,就有了下面的對話。
警員小吳問:「最近在哪住?」
林泉答道:「DX。」
警員小吳又問道:「哎?不住XW啦?」
林全面色一緊,然後笑著道:「不住了,XE的房租太貴,要不是我怕羅俊英來折騰,我何必出來租房住呢,現在還不知道怎麼著呢。
要是淑桂回來(專案組並沒有告訴林泉李淑桂已死),我們就結婚,住西羅園那兒,看她羅俊英也不敢來鬧了。」
聽他這麼回答,警員小吳眼神一眯,卻不動聲色的道:「哎,西羅園那邊不是你媽和你閨女住嗎?」
林泉沒想到警察連這情況都知道,有些慌亂:「沒沒,沒有,我媽她們搬DX去了三個多月了,西羅園這兒早就騰出來準備裝修呢,還沒來得及,就先這樣了。」
……
這段對話被錄了下來,專案組組長劉勇聽了一遍後冷笑一聲:「這小子還在扯謊,不必急著戳穿,讓他先自在一會兒,放鬆警惕了再給他個總出擊,新帳舊帳一起跟他算!」
經過局裡的批准,劉勇帶人秘密搜查了林泉在大興的住房。
可令劉勇沒想到的是,林泉DX的那套房子裡里外外都是乾乾淨淨的,一絲血跡或者可疑的痕跡都沒發現,難道是他們搞錯了?
不過有一個細節引起了劉勇的注意,那就是這套房子在10月的用水量居然高達40多噸!
據DX房管所的同志反映,除非是水龍頭一天開到晚連續開撒歡的放水,否則一個普通的三口之家一個月的生活用水量絕對不可能用到這個數。
那林泉家這麼多的用水量是用來幹嘛的?難道是沖洗血跡嗎?
11月9日負責走訪林泉和李淑桂租住的那條胡同的專案組偵查員打聽到一條重要情況。
一個超喜歡下棋的老頭向這位偵查員反映:「我給你們透露個獨家新聞嘿,10月5日晚上9點,我閒著沒事,和老幾位在胡同口下棋呢!
嗯,差不多,下到10點來鐘的時候吧,我看到林泉這小子騎著摩托車帶著和他一起住的那女的,叫叫叫——哦對,叫李淑桂的,他倆騎車從胡同出來上馬路就走了。
我和老幾個接著下棋下到10月6日快1點的時候才散了攤子,也沒見這倆回來。
從此之後這條胡同的大傢伙兒就再也沒見過那個叫李淑桂的女的了!」
此外,另一路專案組偵查員們通過跟蹤林泉的行蹤了解到:
從11月2日起,林泉每天下班後都到前妻羅俊英的單位附近去等羅俊英下班。
為了掩人耳目還特意隔了兩條街等,等到羅俊英後就一起去大興,兩人實質上已經又雙叒叕同居在一起了。
劉勇覺得案子即將水落石出了!
果然,到了11月12日,羅俊英的鄰居也提供了一條重要線索。
據這位鄰居說,10月5日晚飯後,林泉打了一輛「面的」來羅俊英家找她。
然後這兩人乘坐計程車離開,直到10月6日清晨5時他起床洗漱的時候羅俊英才回來,回來的時候渾身酒氣,十分狼狽,嘴裡念念有詞,說什麼:「死了好,死了乾淨……」
11月18日,劉勇主持專案組再度召開案情分析會。
在會上大傢伙交換了這段時間的排查成果,一致認為林泉和羅俊英有重大作案嫌疑。
劉勇組長當即拍板道:「咱們先將林泉和羅俊英控制起來!」
等林泉和羅俊英到案後,仗著案子已經過去了一個多月,物證已經被他們清理乾淨,所以在一開始百般抵賴,死不認帳。
林泉甚至聲嘶力竭地大吼大叫:「你們憑啥抓我?我沒殺人!你們才殺了人呢!」
然而,專案組此時已經通過走訪獲取了多達數百頁的筆錄材料,證實林泉對警方之前所說的每一個字全都是扯謊。
在這麼多證據面前,一下子就打掉了林泉的囂張氣焰。
經過12小時的鏖戰後,林泉和羅俊英先後敗下陣來。
兩人為了復婚合謀殺害劉淑桂並分屍拋屍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原來啊,這林泉和羅俊英離婚後依然藕斷絲連,時有往來。
這引起了李淑桂的極大不滿,不斷以此和林泉發生激烈爭吵甚至動手。
尤其是李淑桂懷孕後更是給林泉攤牌道:「要麼咱倆結婚,要麼付給我2萬元的'青春損失費',咱倆分手……」
然而,林泉是兩樣都不肯選,而是選擇了第三條路——直接把李淑桂幹掉後和羅俊英復婚。
10月5日上午,林泉和李淑桂有一次大吵。
林泉覺得自己已經再也無法忍受李淑桂了,決定動手。
晚飯後,他打的去羅俊英家,兩人隨後到了一個公園裡,密謀將李淑桂騙到大興的房子內「解決掉」。
等「解決掉」李淑桂後,兩人再復婚。
這對狗男女商量完畢,林泉像什麼事也沒發生一樣回到了住處。
等到晚上十點多,林泉欺騙李淑桂說要帶她去DX看新房怎麼裝修。
李淑桂見林泉願意娶她,還她去看新房,便欣然同意。
然後,林泉用摩托車就載著李淑桂於十一點左右來到他在DX的屋子。
當李淑桂興沖沖地進到屋內時,讓她意想不到的一個人出現在了她的面前。
已經喝了好幾瓶啤酒的羅俊英舉起菜刀對著李淑桂的面門就是一頓亂砍。
將李淑桂砍翻在地,然後羅俊英騎在劉淑桂身上又是一頓亂砍,將李淑桂活活砍死。
隨後,林泉和羅俊英就在這間屋子裡將李淑桂的屍體分……
然後,分別裝入垃圾袋塞入兩個雙肩包和一個旅行袋中,用摩托車分別拋屍在DX、東北旺和T縣。
在隨後的一段時間裡,兩人一下班就又回到案發現場DX的房子,用大量的水將房內的血跡沖刷乾淨。
直此,在林羅二人的指認下,專案組在DC和T縣將李淑桂剩餘的屍骨起獲。
至此,這起備受關注的惡性案件終於畫上了圓滿的句號!
在青年刑偵骨幹劉勇的卓越領導下,專案組僅用短短一個半月的時間,便成功偵破了這起大案。
這一輝煌戰績的取得,離不開專案組全體成員的辛勤付出和默契配合,他們用實際行動詮釋了責任與擔當,因此贏得了上級的通令嘉獎。
經過連續一個多月的緊張工作,專案組成員們早已身心俱疲。
為了讓大家能夠充分休息,調整狀態,劉勇果斷決定給組裡的同志們放幾天假,讓每個人都能暫時卸下肩上的重擔,享受片刻的寧靜與放鬆。
隨著假期的到來,專案組也正式宣告解散。
轉眼間,九五年元旦已過,這段時間裡,局裡風平浪靜,未發生任何重大案件。
劉勇難得地過上了一段安穩的日子,心中暗自期盼:「如果年底前能繼續保持這樣的平靜,今年終於可以好好休個年假了!」
可是,事如願違,又一件人命案發生了!
於是,解散沒多久的專案組,在組長劉勇的帶領下再次成立了。
1月14日21時15分,市局刑警大隊值班電話接到新街口派出所的報告。
該派出所轄區A區B號樓四樓某室發生一起入室兇殺案,一名女子被殺死在床上。
接到報告後,刑偵大隊長劉勇立即帶著本隊六名隊員驅車趕赴現場。
案發現場位於B號樓四樓40X室,當劉勇等人趕到的時候現場已經被新街口派出所封鎖。
劉勇穿戴完畢步入現場勘察,他這名女屍頭朝西腳朝東躺在臥室的床上,雙眼被銳器戳破,心口處有一處深達心臟的銳器戳口,流出來的鮮血已經染紅了睡衣的上半部。
死者的頸部有清晰的按掐印痕,兩隻手腕上均發現環狀出血點。
另外,這名死者的穿著整齊,沒有明顯的搏鬥痕跡,現場也沒有發現太大的翻動痕跡,房門也沒有撬痕。
門鎖雖然被破壞,這完全是因為死者的弟弟在20時左右來敲姐姐的門敲不開後撞門而入時被撞壞的。
現場管片民警小梁對劉勇介紹道:「死者名叫姜苗苗,今年38歲,是個開個體餐館的小老闆兒,已婚,有一個女兒;
她的丈夫張大強六年前出國去了楓葉國,兩年前在那裡拿到了綠卡,倆人的女兒已經被丈夫張大強先接到了楓葉國。
聽人說要是沒出事兒這姜苗苗明天也要去楓葉國和張大強一家團聚了。
張大強出國六年期間,這姜苗苗過得一直很本分,作風正派、待人誠懇,儘管異性交往面很廣,但從來沒見她往家裡帶生人。」
根據法醫屍檢結果,死者的直接死因系機械性窒息死亡,胸口和雙眼的銳器創是死後刺的,死亡時間應在9至10小時,即當天10時左右。
從被害人手腕出現的環狀出血點以及頸部的掐痕看兇手應該是兩個人。
劉勇根據現場勘查結果分析:案發現場曾被仔細的清掃整理過,沒有提取到任何指紋和腳印。
顯然犯罪分子是戴著手套作案的,並且在作案後擦洗掉了地上的腳印,應該有相當的反偵查能力。
而且現場的門窗沒有撬盜的跡象,說明犯罪分子是以和平方式進入的現場,犯罪分子應該是死者的熟人。
劉勇又根據死者的弟弟姜偉的清點,姐姐生前從不離身的一塊「羅馬」牌包金手錶以及經常戴的十件黃金首飾不見了。
1月15日凌晨3時,開完案情分析會副局葛叔平宣布成立1.14入室殺人案專案組,並將下一步的摸排重心放在受害者的熟人上。
專案組組長劉勇和偵查員們對一本屬於姜苗苗的通訊錄里的聯繫人名字登記造冊。
使用三天的時間在死者的一百三十七名男性聯繫人中篩出了十五名重點懷疑對象,隨後對這十五個人逐一進行約談,最後將懷疑範圍縮小在三個人身上。
劉勇他們一個懷疑對象是姜苗苗餐館裡的夥計「馬三」。
1月14日10時30分,「馬三」在餐館裡幹活的時候,姜苗苗的弟弟姜偉將電話打到餐館裡找姐姐姜苗苗。
「馬三」當時表示:「老闆還沒來」,姜偉就讓「馬三」一會兒給姜苗苗家打電話確認一下姜苗苗在不在家。
10分鐘後,「馬三」給姜苗苗家打電話,但電話沒有人接。
不一會兒,姜苗苗的表弟於寶慶到餐館找姜苗苗。
「馬三」將對姜偉說的情況對於寶慶又說了一遍,於寶慶說:「表姐明天就走,今兒個估計是買東西去了。」
下午兩點左右,餐館裡的客人都走了,於寶慶就叫「馬三」拿鑰匙騎車去李莎家看看。
不到一個小時後「馬三」就回來了,對於寶慶說:「我進屋了,看見老闆睡覺的房間上了鎖,我叫了兩聲沒人答應,以為老闆沒在家就回來了。」
到了晚上8點,姜苗苗的弟弟姜偉又來到餐館,聽說姜苗苗一天都沒來。
於是就帶著於寶慶和「馬三」來到姜苗苗的家。
進屋後三人就看到姜苗苗的臥室門上了一道三保險撞鎖外還有一把大號掛鎖。
姜偉感覺到情況不對,就招呼「馬三」和於寶慶一起撞門,撞開門後發現姜苗苗死在臥室的床上。
劉勇一開始懷疑「馬三」的理由是掌握死者家房門的鑰匙,且是在案發前最後一個進入過死者家的人。
但劉勇經過核實後發現「馬三」進死者家的時候死者已經遇害,所以「馬三」不具備作案時間,所以他暫時排除了「馬三」的作案嫌疑。
劉勇第二個懷疑對象就是曾經在姜苗苗的餐館裡當大廚的蜀省農民羅賓。
此人今年24歲,在四年前從老家來燕京打工,後經人介紹來姜苗苗的餐館裡當大廚。
由於羅賓廚藝很好,姜苗苗對他很滿意,他也是餐館員工里和姜苗苗關係最好的人。
但是兩年前羅賓突然辭職,在CY區東壩承包了黃城酒家開始自己單幹。
雖然羅賓辭職了,但他還經常帶人到姜苗苗的餐館吃喝,照顧姜苗苗的生意。
「有意思,自己開著飯館還經常去照顧前女老闆的生意,嘖嘖,這個羅賓有些不同尋常啊!」
專案組立即傳喚了羅賓。
在傳喚羅賓時,他表示:「姜苗苗待我特別好,四年前我就到姜苗苗的餐館幹活。
8月21日是我的生日,姜苗苗還給我買了衣服、皮鞋、腰帶,還在當天提早關門,為我擺了一桌生日宴……在我眼裡,她就是我的大姐。」
「姜苗苗出國的消息你是什麼時候知道的?」劉勇詢問道。
「去年10月1日,我和同鄉大明去姜苗苗的餐館吃飯,在飯桌上姜苗苗告訴我:她準備出國,但具體日期我不知道。」頓了一頓,羅賓又問:「怎麼了?難道大姐出事了?」
劉勇反問道:「你怎麼知道?」
「我只是隨便問問,你們總跟我打聽她的事,我還以為……」
由於羅賓的問答滴水不漏,神色也沒有異常,所以劉勇將他在留置了23小時48分鐘後就按照規定將羅賓釋放了。
這第三個懷疑對象就是時年22歲的倒匯專業戶孫曉寶。
孫曉寶也承認:「我跟姜姐的確很熟,她每隔三個月或者半年一準兒打我傳呼叫我來找她,主要是幫她換美刀。
每次都是在她的餐館裡交易,我可從來沒去過她家。
上回換美刀時她跟我提到過她要出國的事,但哪天走我真不知道。」
此外,孫曉寶還提供了其他幾個曾和姜苗苗倒匯的「倒爺」。
但這些人都表示交易都在姜苗苗的餐館裡進行,也都知道姜苗苗要出國,但都不清楚她哪天走。
劉勇他們經過核實,孫曉寶的確沒有進過姜苗苗的家。
其餘的那幾個「倒爺」也沒有撒謊,只能排除他們的嫌疑。
劉勇帶領專案組連續工作了十多天,排摸出來的線索被一一否定,案件的偵辦陷入困境。
(本章完)
這幾天,專案組又走訪了林泉的社會關係。
據林泉一個朋友反映:林泉曾經和李淑桂一起到東北旺的什麼地方去販過毛衣,毛衣拿回來由劉淑桂擺攤兒往外賣。
這引起了專案組組長劉勇的注意:東北旺?這不就是推測最有可能的拋屍點所在區域嗎?
專案組的痕跡專家曾經推斷屍骨就是從東北旺一帶拋入京密引水渠的,而林泉恰好去過東北旺一帶,對那裡應該很熟悉,這難道是巧合嗎?
在排查過程中,偵查員發現林泉在FT區西羅園的家空關著。
根據那裡的鄰居反映:原本這裡是林泉的母親和林泉的女兒住。
但在10月8日那天,這兩人就突然毫無預兆的搬走了。
「那天是星期六,我在家休息,睡了個大懶覺,起來的時候剛好見到那一老一小走的,走了以後就再也沒回來過。
林泉他家老太太說她有病,去DX住方便養病。
我心想她真是有病,這裡住著啥都挺方便的,看病也方便,去大興那鳥不拉屎的地方養哪門子的病啊!吃西瓜倒是方便了嘿!」
據此,專案組了解到林泉在DX還有一套住房。
而這套住房在林泉的母親和女兒搬去住之前一直都是空著的,會不會林泉是在那裡將李淑桂進行的分屍呢?
11月4日這天,吳甘泉再度來到刑偵大隊「問情況」。
由於他隔三差五來一趟,所以刑警們也跟他熟絡了起來,就有了下面的對話。
警員小吳問:「最近在哪住?」
林泉答道:「DX。」
警員小吳又問道:「哎?不住XW啦?」
林全面色一緊,然後笑著道:「不住了,XE的房租太貴,要不是我怕羅俊英來折騰,我何必出來租房住呢,現在還不知道怎麼著呢。
要是淑桂回來(專案組並沒有告訴林泉李淑桂已死),我們就結婚,住西羅園那兒,看她羅俊英也不敢來鬧了。」
聽他這麼回答,警員小吳眼神一眯,卻不動聲色的道:「哎,西羅園那邊不是你媽和你閨女住嗎?」
林泉沒想到警察連這情況都知道,有些慌亂:「沒沒,沒有,我媽她們搬DX去了三個多月了,西羅園這兒早就騰出來準備裝修呢,還沒來得及,就先這樣了。」
……
這段對話被錄了下來,專案組組長劉勇聽了一遍後冷笑一聲:「這小子還在扯謊,不必急著戳穿,讓他先自在一會兒,放鬆警惕了再給他個總出擊,新帳舊帳一起跟他算!」
經過局裡的批准,劉勇帶人秘密搜查了林泉在大興的住房。
可令劉勇沒想到的是,林泉DX的那套房子裡里外外都是乾乾淨淨的,一絲血跡或者可疑的痕跡都沒發現,難道是他們搞錯了?
不過有一個細節引起了劉勇的注意,那就是這套房子在10月的用水量居然高達40多噸!
據DX房管所的同志反映,除非是水龍頭一天開到晚連續開撒歡的放水,否則一個普通的三口之家一個月的生活用水量絕對不可能用到這個數。
那林泉家這麼多的用水量是用來幹嘛的?難道是沖洗血跡嗎?
11月9日負責走訪林泉和李淑桂租住的那條胡同的專案組偵查員打聽到一條重要情況。
一個超喜歡下棋的老頭向這位偵查員反映:「我給你們透露個獨家新聞嘿,10月5日晚上9點,我閒著沒事,和老幾位在胡同口下棋呢!
嗯,差不多,下到10點來鐘的時候吧,我看到林泉這小子騎著摩托車帶著和他一起住的那女的,叫叫叫——哦對,叫李淑桂的,他倆騎車從胡同出來上馬路就走了。
我和老幾個接著下棋下到10月6日快1點的時候才散了攤子,也沒見這倆回來。
從此之後這條胡同的大傢伙兒就再也沒見過那個叫李淑桂的女的了!」
此外,另一路專案組偵查員們通過跟蹤林泉的行蹤了解到:
從11月2日起,林泉每天下班後都到前妻羅俊英的單位附近去等羅俊英下班。
為了掩人耳目還特意隔了兩條街等,等到羅俊英後就一起去大興,兩人實質上已經又雙叒叕同居在一起了。
劉勇覺得案子即將水落石出了!
果然,到了11月12日,羅俊英的鄰居也提供了一條重要線索。
據這位鄰居說,10月5日晚飯後,林泉打了一輛「面的」來羅俊英家找她。
然後這兩人乘坐計程車離開,直到10月6日清晨5時他起床洗漱的時候羅俊英才回來,回來的時候渾身酒氣,十分狼狽,嘴裡念念有詞,說什麼:「死了好,死了乾淨……」
11月18日,劉勇主持專案組再度召開案情分析會。
在會上大傢伙交換了這段時間的排查成果,一致認為林泉和羅俊英有重大作案嫌疑。
劉勇組長當即拍板道:「咱們先將林泉和羅俊英控制起來!」
等林泉和羅俊英到案後,仗著案子已經過去了一個多月,物證已經被他們清理乾淨,所以在一開始百般抵賴,死不認帳。
林泉甚至聲嘶力竭地大吼大叫:「你們憑啥抓我?我沒殺人!你們才殺了人呢!」
然而,專案組此時已經通過走訪獲取了多達數百頁的筆錄材料,證實林泉對警方之前所說的每一個字全都是扯謊。
在這麼多證據面前,一下子就打掉了林泉的囂張氣焰。
經過12小時的鏖戰後,林泉和羅俊英先後敗下陣來。
兩人為了復婚合謀殺害劉淑桂並分屍拋屍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原來啊,這林泉和羅俊英離婚後依然藕斷絲連,時有往來。
這引起了李淑桂的極大不滿,不斷以此和林泉發生激烈爭吵甚至動手。
尤其是李淑桂懷孕後更是給林泉攤牌道:「要麼咱倆結婚,要麼付給我2萬元的'青春損失費',咱倆分手……」
然而,林泉是兩樣都不肯選,而是選擇了第三條路——直接把李淑桂幹掉後和羅俊英復婚。
10月5日上午,林泉和李淑桂有一次大吵。
林泉覺得自己已經再也無法忍受李淑桂了,決定動手。
晚飯後,他打的去羅俊英家,兩人隨後到了一個公園裡,密謀將李淑桂騙到大興的房子內「解決掉」。
等「解決掉」李淑桂後,兩人再復婚。
這對狗男女商量完畢,林泉像什麼事也沒發生一樣回到了住處。
等到晚上十點多,林泉欺騙李淑桂說要帶她去DX看新房怎麼裝修。
李淑桂見林泉願意娶她,還她去看新房,便欣然同意。
然後,林泉用摩托車就載著李淑桂於十一點左右來到他在DX的屋子。
當李淑桂興沖沖地進到屋內時,讓她意想不到的一個人出現在了她的面前。
已經喝了好幾瓶啤酒的羅俊英舉起菜刀對著李淑桂的面門就是一頓亂砍。
將李淑桂砍翻在地,然後羅俊英騎在劉淑桂身上又是一頓亂砍,將李淑桂活活砍死。
隨後,林泉和羅俊英就在這間屋子裡將李淑桂的屍體分……
然後,分別裝入垃圾袋塞入兩個雙肩包和一個旅行袋中,用摩托車分別拋屍在DX、東北旺和T縣。
在隨後的一段時間裡,兩人一下班就又回到案發現場DX的房子,用大量的水將房內的血跡沖刷乾淨。
直此,在林羅二人的指認下,專案組在DC和T縣將李淑桂剩餘的屍骨起獲。
至此,這起備受關注的惡性案件終於畫上了圓滿的句號!
在青年刑偵骨幹劉勇的卓越領導下,專案組僅用短短一個半月的時間,便成功偵破了這起大案。
這一輝煌戰績的取得,離不開專案組全體成員的辛勤付出和默契配合,他們用實際行動詮釋了責任與擔當,因此贏得了上級的通令嘉獎。
經過連續一個多月的緊張工作,專案組成員們早已身心俱疲。
為了讓大家能夠充分休息,調整狀態,劉勇果斷決定給組裡的同志們放幾天假,讓每個人都能暫時卸下肩上的重擔,享受片刻的寧靜與放鬆。
隨著假期的到來,專案組也正式宣告解散。
轉眼間,九五年元旦已過,這段時間裡,局裡風平浪靜,未發生任何重大案件。
劉勇難得地過上了一段安穩的日子,心中暗自期盼:「如果年底前能繼續保持這樣的平靜,今年終於可以好好休個年假了!」
可是,事如願違,又一件人命案發生了!
於是,解散沒多久的專案組,在組長劉勇的帶領下再次成立了。
1月14日21時15分,市局刑警大隊值班電話接到新街口派出所的報告。
該派出所轄區A區B號樓四樓某室發生一起入室兇殺案,一名女子被殺死在床上。
接到報告後,刑偵大隊長劉勇立即帶著本隊六名隊員驅車趕赴現場。
案發現場位於B號樓四樓40X室,當劉勇等人趕到的時候現場已經被新街口派出所封鎖。
劉勇穿戴完畢步入現場勘察,他這名女屍頭朝西腳朝東躺在臥室的床上,雙眼被銳器戳破,心口處有一處深達心臟的銳器戳口,流出來的鮮血已經染紅了睡衣的上半部。
死者的頸部有清晰的按掐印痕,兩隻手腕上均發現環狀出血點。
另外,這名死者的穿著整齊,沒有明顯的搏鬥痕跡,現場也沒有發現太大的翻動痕跡,房門也沒有撬痕。
門鎖雖然被破壞,這完全是因為死者的弟弟在20時左右來敲姐姐的門敲不開後撞門而入時被撞壞的。
現場管片民警小梁對劉勇介紹道:「死者名叫姜苗苗,今年38歲,是個開個體餐館的小老闆兒,已婚,有一個女兒;
她的丈夫張大強六年前出國去了楓葉國,兩年前在那裡拿到了綠卡,倆人的女兒已經被丈夫張大強先接到了楓葉國。
聽人說要是沒出事兒這姜苗苗明天也要去楓葉國和張大強一家團聚了。
張大強出國六年期間,這姜苗苗過得一直很本分,作風正派、待人誠懇,儘管異性交往面很廣,但從來沒見她往家裡帶生人。」
根據法醫屍檢結果,死者的直接死因系機械性窒息死亡,胸口和雙眼的銳器創是死後刺的,死亡時間應在9至10小時,即當天10時左右。
從被害人手腕出現的環狀出血點以及頸部的掐痕看兇手應該是兩個人。
劉勇根據現場勘查結果分析:案發現場曾被仔細的清掃整理過,沒有提取到任何指紋和腳印。
顯然犯罪分子是戴著手套作案的,並且在作案後擦洗掉了地上的腳印,應該有相當的反偵查能力。
而且現場的門窗沒有撬盜的跡象,說明犯罪分子是以和平方式進入的現場,犯罪分子應該是死者的熟人。
劉勇又根據死者的弟弟姜偉的清點,姐姐生前從不離身的一塊「羅馬」牌包金手錶以及經常戴的十件黃金首飾不見了。
1月15日凌晨3時,開完案情分析會副局葛叔平宣布成立1.14入室殺人案專案組,並將下一步的摸排重心放在受害者的熟人上。
專案組組長劉勇和偵查員們對一本屬於姜苗苗的通訊錄里的聯繫人名字登記造冊。
使用三天的時間在死者的一百三十七名男性聯繫人中篩出了十五名重點懷疑對象,隨後對這十五個人逐一進行約談,最後將懷疑範圍縮小在三個人身上。
劉勇他們一個懷疑對象是姜苗苗餐館裡的夥計「馬三」。
1月14日10時30分,「馬三」在餐館裡幹活的時候,姜苗苗的弟弟姜偉將電話打到餐館裡找姐姐姜苗苗。
「馬三」當時表示:「老闆還沒來」,姜偉就讓「馬三」一會兒給姜苗苗家打電話確認一下姜苗苗在不在家。
10分鐘後,「馬三」給姜苗苗家打電話,但電話沒有人接。
不一會兒,姜苗苗的表弟於寶慶到餐館找姜苗苗。
「馬三」將對姜偉說的情況對於寶慶又說了一遍,於寶慶說:「表姐明天就走,今兒個估計是買東西去了。」
下午兩點左右,餐館裡的客人都走了,於寶慶就叫「馬三」拿鑰匙騎車去李莎家看看。
不到一個小時後「馬三」就回來了,對於寶慶說:「我進屋了,看見老闆睡覺的房間上了鎖,我叫了兩聲沒人答應,以為老闆沒在家就回來了。」
到了晚上8點,姜苗苗的弟弟姜偉又來到餐館,聽說姜苗苗一天都沒來。
於是就帶著於寶慶和「馬三」來到姜苗苗的家。
進屋後三人就看到姜苗苗的臥室門上了一道三保險撞鎖外還有一把大號掛鎖。
姜偉感覺到情況不對,就招呼「馬三」和於寶慶一起撞門,撞開門後發現姜苗苗死在臥室的床上。
劉勇一開始懷疑「馬三」的理由是掌握死者家房門的鑰匙,且是在案發前最後一個進入過死者家的人。
但劉勇經過核實後發現「馬三」進死者家的時候死者已經遇害,所以「馬三」不具備作案時間,所以他暫時排除了「馬三」的作案嫌疑。
劉勇第二個懷疑對象就是曾經在姜苗苗的餐館裡當大廚的蜀省農民羅賓。
此人今年24歲,在四年前從老家來燕京打工,後經人介紹來姜苗苗的餐館裡當大廚。
由於羅賓廚藝很好,姜苗苗對他很滿意,他也是餐館員工里和姜苗苗關係最好的人。
但是兩年前羅賓突然辭職,在CY區東壩承包了黃城酒家開始自己單幹。
雖然羅賓辭職了,但他還經常帶人到姜苗苗的餐館吃喝,照顧姜苗苗的生意。
「有意思,自己開著飯館還經常去照顧前女老闆的生意,嘖嘖,這個羅賓有些不同尋常啊!」
專案組立即傳喚了羅賓。
在傳喚羅賓時,他表示:「姜苗苗待我特別好,四年前我就到姜苗苗的餐館幹活。
8月21日是我的生日,姜苗苗還給我買了衣服、皮鞋、腰帶,還在當天提早關門,為我擺了一桌生日宴……在我眼裡,她就是我的大姐。」
「姜苗苗出國的消息你是什麼時候知道的?」劉勇詢問道。
「去年10月1日,我和同鄉大明去姜苗苗的餐館吃飯,在飯桌上姜苗苗告訴我:她準備出國,但具體日期我不知道。」頓了一頓,羅賓又問:「怎麼了?難道大姐出事了?」
劉勇反問道:「你怎麼知道?」
「我只是隨便問問,你們總跟我打聽她的事,我還以為……」
由於羅賓的問答滴水不漏,神色也沒有異常,所以劉勇將他在留置了23小時48分鐘後就按照規定將羅賓釋放了。
這第三個懷疑對象就是時年22歲的倒匯專業戶孫曉寶。
孫曉寶也承認:「我跟姜姐的確很熟,她每隔三個月或者半年一準兒打我傳呼叫我來找她,主要是幫她換美刀。
每次都是在她的餐館裡交易,我可從來沒去過她家。
上回換美刀時她跟我提到過她要出國的事,但哪天走我真不知道。」
此外,孫曉寶還提供了其他幾個曾和姜苗苗倒匯的「倒爺」。
但這些人都表示交易都在姜苗苗的餐館裡進行,也都知道姜苗苗要出國,但都不清楚她哪天走。
劉勇他們經過核實,孫曉寶的確沒有進過姜苗苗的家。
其餘的那幾個「倒爺」也沒有撒謊,只能排除他們的嫌疑。
劉勇帶領專案組連續工作了十多天,排摸出來的線索被一一否定,案件的偵辦陷入困境。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