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6章 青年刑偵骨幹!!!
第606章 青年刑偵骨幹!!!
「我什麼事?我什麼事你不知道嗎?你倒跟沒事人一樣,還裝睡。」
「大媽,你到底要幹什麼?」
「我幹什麼?小子,你偷我錢包,還問我幹什麼?說,你什麼時候把我錢包偷去了,趕緊交出來。
不然地話,我可就要報警了啊!」
說完還對那小伙子兒又捶又打的。
「大媽,我這一直在座位上睡覺,怎麼會偷你錢,你是不是放哪忘了?」小王當場就懵了。
「什麼放哪忘了,就是你偷得,你別想抵賴。趕緊還我,不還我,咱們就去派出所。」老太太認準了就是小王偷得,不依不饒地道。
「哎呦喂,大媽,我比那竇娥還冤啊,我是真沒拿你錢啊,你找,你找我身上。沒有啊。」
女售票員一瞧不好,趕緊走到他們倆面前平息糾紛。
她想要拉開正對小伙兒動手的老太太:「這位老太太,您有事咱們慢慢說,您先鬆開他成不?」
「您放心啊,真要是是他偷得,咱就送他去派出所。」
可是那老太太不聽女售票員的勸告,依舊不依不饒的,她繼續扯著小伙兒的衣服大喊:「就是你偷了我的錢包,趕緊還給我。」
年輕小伙兒也急了,大聲說道:「您這麼大年紀可別血口噴人啊,我什麼時候偷您的錢包了?」
老太太理直氣壯的道:「肯定是上車的時候,你在我後面,我覺著你當時碰了我一下,錢包就是那時候被你偷走的。」
老太太不依不饒,拽著小伙兒的領子就說要去公安局報案,小伙兒的火氣也上來了,一氣之下說道:「去就去!我身正不怕影子斜!」
老太太馬上說:「前面就有個派出所,我們就在那裡下車,讓警察來評評理。」
說完轉頭朝著售票員說:「小姑娘,你也跟我一起去,給我作證!」
但女售票員卻說:「老太太,我什麼也沒瞧見,去了也沒用,何況我還在工作呢,可不能擅離崗位。
要不這樣吧,真要是需要我的話,明兒個到公交公司找我就成。」
老太太還想對她說什麼,可公交車就在這時停下了,車門打開後,老太太只好拉著小王的衣領就急匆匆下了車。
看著越來越遠的375路公交車,老太太有些眼神複雜,拉著小王衣服的卻手鬆了下來。
小王徹底生氣了他看著大娘說道:「你這個大媽怎麼回事,怎麼能冤枉我偷你錢,走吧,咱們去派出所說清楚。」
老太太看著年輕人說道:「我知道你沒偷我錢,不用去派出所了。」
小王當時便惱怒了,他氣憤地說道:「你這個大媽怎麼回事,這樣好玩嗎?這是最後一趟公交車了,你讓我怎麼回家。」
老太太看著小王說道:「小伙子,我是故意把你拽下來的。
你要好好地感謝我,你再坐下去,就要沒命了。
可惜了,售票員和司機救不了了。」
小王徹底給整糊塗了,這老太太怕不是有病吧?
於是,他不解的問了句:「您什麼就救我一命啊?」
就聽這位老太太說道:「剛才車上的那三個可不是人,而是'詭'!」
作為新時代的好青年,小伙兒那信這些,他一聽就罵了句:「什麼'詭'?
我看您老怕不是有什麼大病吧,碰見您啊我才是真的見'詭'了呢!」
老太太見小伙兒一臉的不信邪,就無奈地解釋道:「你剛才不覺得,剛上車的那三位有些奇怪嗎?
那兩個穿長袍的,當時上車經過我的位置的時候,風那麼大,吹起了他們的長袍,我低頭發現,他們兩個的長袍下根本沒有腳,這不是'詭'是什麼?」
「什麼?」小王聞言嚇壞了,腳一軟,一屁股坐在地上。
「啊,那那那,這該怎麼辦啊?老太太,要不我們去前面派出所報警吧!」
而老太太說:「你傻啊,他們要是問起你來,你該怎麼解釋,別當成神經病給送到精神病院去,趕緊去前面電話亭打電話,讓警察來處理這件事。」
小伙子聽完後馬上去電話亭打了報警電話,說明了375公交車的情況。
可惜接線員聽到小伙子報警說有'詭',只把這個電話當成精神病打得騷擾電話,根本沒有處理。
這輛330公交車當晚便沒有按時歸隊,徹底地消失了。
直到第二天,公交總站報案說:昨天晚上從頤和園出發的330路公交車駛出後並沒有回來,車上的司機和售票員也失蹤不見。
直到這時,接線員這才想到了之前她接到的那個報警電話,趕緊上報。
作為處理特殊案件的「大案組」,市局刑偵專家劉勇奉命處理此案。
直到昨天,劉勇才帶隊在距離香山100多公里的密雲水庫附近找到了那輛失蹤的公交車,而在車內還發現了三具屍體。
可是令劉勇他們不解的事情也出現了。
那輛公交車根本不可能在工作了一天沒有加油的情況下還能開出100公里,結果打開油箱後發現,裡面根本不是汽油,而是鮮血。
更詭異的是,裡面的這幾具屍體不過才經過短短兩天,竟然就高度腐爛了。
這即使在夏天也不會發生,更何況這是在冬天……
司機和售票員身上穿著的也不是之前的服裝,而是清朝服飾,最初是通過身體特徵辨認出的身份。
劉勇當時就身上出了一身冷汗,差點真以為自己碰上「詭異」事件了。
不過,他打小接受唯物主義教育,根本就不信這個,等冷靜下來後,就想找到新的蛛絲馬跡。
劉勇立即安排人檢查了沿路的監控,可惜,這年頭監控還不是那麼普及,沿線好多地方都沒有安裝監控設備。
結果當然是沒有監控到這輛公交車的影子。
這詭異的案子頓時限於困頓,毫無線索。
負責辦案的劉勇根據提供的信息想先去找到那個報案的小伙。
負責此案的劉勇根據線索,決定首先尋找那位報案的年輕人。
他們迅速找到了當事人小王,同時也找到了那位老太太和那對年輕夫婦。
然而,這些人只了解公交車出事前的經過,對後續情況一無所知。
老太太更是堅持認為是「詭」所為,這讓劉勇一時語塞,不知如何回應。
隨著線索的中斷,劉勇意識到這起案件遠比想像中複雜,破案之路充滿挑戰。
原本,劉勇的團隊前陣子剛破獲一起大案,期待著年底能夠好好休個假,放鬆一下來著,如今這個計劃也徹底落空了。
說實話這市局「大案組」的工作量一點也不輕鬆,許多時候為了破案需要,劉勇他們都是吃住在辦公室里。
上一個案子,就是這種情況。
話說去年10月15日上午,市局刑警大隊值班室接到頤和園公園管理處的報案:
他們聲稱在頤和園公園西側的團城湖撈起一些人骨。
接報後,劉勇帶著「大案」組的偵查、技術人員以及法醫立即驅車趕去頤和園。
團城湖靠近頤和園西側牆,緊靠昆明湖,有水道與之相連,水道上方有一座石拱橋,平日裡遊人往來如織,此時更是被人群擠了個裡三層外三層。
當劉勇他們趕到的時候,圍觀的人群很自覺地給他們讓開了一條通道。
頤和園公園管理處保衛科的同志給大隊長劉勇介紹道,有在團城湖垂釣的群眾向他們反映,說湖邊的水草里有一個東西在漂浮。
於是保衛處的同志將之打撈上來,發現是一個學生用的牛仔雙肩包。
等拉開這背包的拉鏈後,眾人卻嚇了一大跳。
這背包里赫然出現一顆沒了五官、只留著部分殘肉的頭顱。
「事情大條了!」於是頤和園公園管理處保衛科立即封鎖了現場,並向市局打電話報警。
技術人員小心翼翼地將包打開,發現除了這顆頭顱外,裡面還有好幾個鼓鼓囊囊的塑膠袋,打開後發現,裡面裝著十幾根肋骨和一隻完整的骨盆。
經法醫檢查,屍骨屬於一名年齡大概在30歲左右的女性。
法醫根據肋骨和骨盆尺寸的推斷這名死者的身高為1.58至1.62米之間,體態偏瘦,突出特徵是門牙是瓜子形的。
劉勇他們經過一段時間的現場走訪,從一名經常在團城湖釣魚的老釣客口中反映:
「我們老幾個退休後沒事幹,就好釣魚這一口,所以拿張頤和園的月票。
每天早上公園一開門老幾個就帶著乾糧拿著釣竿來這裡釣魚了,一釣就能釣一天,釣到公園要關門了才會出去。
要是有人在湖裡丟東西,一準兒逃不過老幾個的眼睛。
可怪就怪在這裡,老幾個天天擱這裡杵著,愣是沒看見有人來這裡丟東西嘿!」
劉勇觀察四周,發現團城湖附近有一個療養院。
他又去走訪了在這裡療養的幹部群眾以及療養院的工作人員,他們表示沒有看見有可疑的人在這附近往湖裡丟東西。
綜上所述,以劉勇多年的破案經歷,他認為這是一起性質惡劣的殺人碎屍拋屍案,團城湖並非第一現場,而是個拋屍現場。
接下來的當務之急就是確定屍源,以及第一案發現場。
同時局裡火速成立了由「大案組」為骨幹的專案組,由刑偵大隊長就勇親任組長,開始偵辦此案。
專案組成立後,偵查員先去諮詢了熟悉這一帶水道的相關專家。
得出判斷:包可能是從京密引水渠離頤和園不遠處的上游拋入渠里,然後順水飄入昆明湖,又進入團城湖的,拋入點極有可能是在東北旺一帶。
為此,專案組向全市各派出所發布了協查通報,此外還派出四組偵查員下到周邊四個區的80餘個派出所
從走失人口登記中查找和法醫屍檢報告中刻畫的女屍特徵相同的人員名單以進口查找屍源。
……
10月17日這一天上午,此案有了重大進展。
一名中年男子帶著一個老婦人來到專案組報案:稱自己是燕京某廠工人林泉,自己的未婚妻——也就是老婦人的女兒劉淑桂在10月6日從XW區的兩人同居處出走後至今未歸。
林泉表示:自己和前妻離婚後,是通過一家婚介所認識了來自延Q的李淑桂,此後兩人開始同居,結果「擦槍走火」導致劉李淑桂懷孕。
因為這年頭還在執行嚴格的生育指標政策,兩人就算此時結婚也拿不到生育指標,因此無奈只好去做人工流產。
可是兩人此時都囊中羞澀,出不起流產的費用。
林泉只好在10月5日這天向他前妻借了2000元錢,準備第二天帶李淑桂去做流產。
可是第二天一早醒來,發現李淑桂卻不見了,連同前一晚放桌子上的2000元錢也只剩下了100元。
林泉焦急的四處尋找未果後又於10月14日跑到李淑桂的延Q老家尋找也未果。
隨後林泉又帶著李淑桂的母親在整個燕京城找了兩天,結果什麼也沒找到。
無奈之下只好去XW分局報案,而XW分局讓他們立即來市局,於是他們就趕來了。
正在調查最近失蹤年輕女性人口的市局,得知這一情況後務必重視,趕緊帶林泉又來到了專案組。
隨後,劉勇讓專案組的同事從李淑桂的母親處取得了一張李淑桂的正面免冠證件照。
然後連同女屍的頭顱一起送往市局法醫中心進行顱相重合比對。
比對結果表明團城湖裡發現的女性頭骨和李淑桂的照片的顱相重合有較大可能是同一個人。
同時李淑桂的母親還證實李淑桂的門牙就是「瓜子牙」。
此外,屍骨血型也和李淑桂的血型相一致,因此屍骨極大可能就是李淑桂。
到了這裡,案子終於有了重大進展。
於是,劉勇帶領專案組深入到林泉和李淑桂同居的XW區某胡同進行走訪,走訪到第三天的時候,一個鄰居提供了一條重要線索:
「10月5日上午,我在屋裡幹家務嘿,就聽見林泉和他對象打起來了,我趕忙放下手中的活跑去勸架。
我把他倆拉開後,那女的指著林泉的鼻子還罵呢嘿:『想白玩老娘,沒那麼容易』,罵得那叫一個難聽嘿。
當時林泉辯解說:『我想結婚嘿,這不是開不出證明來嘛』。
嘿,這一說那女的跳著腳的喊:『你要結婚,你單位憑啥不給開證明?鬼才知道你去了沒有!』林泉說了句:『昨天我還去了嘿』,說完就氣哼哼地走了。」
「那女的、哎她叫什麼來著?對對,叫李淑桂。
她哭著跟我講嘿:『林泉這沒心肝的就沒真心待過我,我這肚子裡的孩子都四個多月了,吳甘泉還不想娶我,就想讓我去做流產。
這流產是說做就做的嗎?女人做一次流產,身子就落下一身的毛病。
我就跟他賭上這口氣了,老娘就不做!不跟老娘結婚也成,他給上一兩萬的青春損失費,老娘就和他散夥!
反正老娘已經把林泉的摩托車行駛本、駕照和車鑰匙都藏起來了,他要是不給老娘錢,老娘就把摩托車給他賣了嘿!』
劉勇聽她這麼一聽,這就和林泉的說法產生了出入:李淑桂明明不肯去做流產,怎麼可能和林泉商量好10月6日去做人流?
那這李淑桂既然不肯做流產,吳林泉又借哪門子的錢?
李淑桂既然扣著林泉的一輛價值數千元的摩托車並有變賣的心思,又怎麼可能拿了1900元不辭而別?
此外,林泉所在某廠計生辦的同志證實:林泉從來沒有來找她開結婚證明,也根本談不上什麼廠里不給林泉開證明這件事。
那麼林泉為什麼要欺騙劉淑桂呢?他欺騙李淑桂的目的又是什麼呢?
劉勇覺得這林泉肯定沒說實話,他身上的疑點很重,首先將他列為了懷疑對象。
重新翻看在林泉的筆錄中的一個細節引起了劉勇的注意:所謂的給李淑桂做人流的2000元錢是借的。
不是向朋友借的,而是林泉的前妻羅俊英借的,其他朋友那裡林泉不是沒有去借,而是沒借到,這點很是反常。
於是,劉勇也將羅俊英也列入了調查對象範疇。
經過一段時間的調查不要緊,讓偵查員們吃了一個「大瓜」。
原來,羅俊英的幾名同事向偵查員倒苦水式的反映了羅俊英和林泉之間的「愛恨情仇」。
同事甲說道:「哎喲喂,這羅俊英吶和那個林泉真真是一對冤家,他倆不在一塊的時候就相互惦念,在一塊後就要掐架。
離婚復婚好幾次了,一般是離婚後沒多久復婚,復婚後沒兩年又離婚,然後隔上一兩年又復婚,連民政局的人都說這倆都是那兒的熟客了。」
同事乙立刻接上話茬:「那可不?羅俊英心裡可記掛著林泉呢,每次她和吳甘泉離婚,都不找對象,我們給她介紹對象她都一概回絕,每天至少要跟吳甘泉通一個電話,一打就是個把小時。
今年,她知道林泉和別的女的同居了,哎喲喂,那叫一個難過哎,整個人每天上班就跟木頭人似的,單位組織的活動她也不參加了,下了班就回家,一個人喝悶酒。」
同事丙一拍桌子:「對對對,我親眼看見了,那天單位里有急事,派我去羅俊英家找她。
這羅俊英大白天的不關門,一個人在屋裡喝二鍋頭,那個大杯子少說也有八兩,她倒滿後就往嘴裡灌,那架勢——老爺們也未必有,哎喲喂,把我都給嚇傻了嘿!」
(本章完)
「我什麼事?我什麼事你不知道嗎?你倒跟沒事人一樣,還裝睡。」
「大媽,你到底要幹什麼?」
「我幹什麼?小子,你偷我錢包,還問我幹什麼?說,你什麼時候把我錢包偷去了,趕緊交出來。
不然地話,我可就要報警了啊!」
說完還對那小伙子兒又捶又打的。
「大媽,我這一直在座位上睡覺,怎麼會偷你錢,你是不是放哪忘了?」小王當場就懵了。
「什麼放哪忘了,就是你偷得,你別想抵賴。趕緊還我,不還我,咱們就去派出所。」老太太認準了就是小王偷得,不依不饒地道。
「哎呦喂,大媽,我比那竇娥還冤啊,我是真沒拿你錢啊,你找,你找我身上。沒有啊。」
女售票員一瞧不好,趕緊走到他們倆面前平息糾紛。
她想要拉開正對小伙兒動手的老太太:「這位老太太,您有事咱們慢慢說,您先鬆開他成不?」
「您放心啊,真要是是他偷得,咱就送他去派出所。」
可是那老太太不聽女售票員的勸告,依舊不依不饒的,她繼續扯著小伙兒的衣服大喊:「就是你偷了我的錢包,趕緊還給我。」
年輕小伙兒也急了,大聲說道:「您這麼大年紀可別血口噴人啊,我什麼時候偷您的錢包了?」
老太太理直氣壯的道:「肯定是上車的時候,你在我後面,我覺著你當時碰了我一下,錢包就是那時候被你偷走的。」
老太太不依不饒,拽著小伙兒的領子就說要去公安局報案,小伙兒的火氣也上來了,一氣之下說道:「去就去!我身正不怕影子斜!」
老太太馬上說:「前面就有個派出所,我們就在那裡下車,讓警察來評評理。」
說完轉頭朝著售票員說:「小姑娘,你也跟我一起去,給我作證!」
但女售票員卻說:「老太太,我什麼也沒瞧見,去了也沒用,何況我還在工作呢,可不能擅離崗位。
要不這樣吧,真要是需要我的話,明兒個到公交公司找我就成。」
老太太還想對她說什麼,可公交車就在這時停下了,車門打開後,老太太只好拉著小王的衣領就急匆匆下了車。
看著越來越遠的375路公交車,老太太有些眼神複雜,拉著小王衣服的卻手鬆了下來。
小王徹底生氣了他看著大娘說道:「你這個大媽怎麼回事,怎麼能冤枉我偷你錢,走吧,咱們去派出所說清楚。」
老太太看著年輕人說道:「我知道你沒偷我錢,不用去派出所了。」
小王當時便惱怒了,他氣憤地說道:「你這個大媽怎麼回事,這樣好玩嗎?這是最後一趟公交車了,你讓我怎麼回家。」
老太太看著小王說道:「小伙子,我是故意把你拽下來的。
你要好好地感謝我,你再坐下去,就要沒命了。
可惜了,售票員和司機救不了了。」
小王徹底給整糊塗了,這老太太怕不是有病吧?
於是,他不解的問了句:「您什麼就救我一命啊?」
就聽這位老太太說道:「剛才車上的那三個可不是人,而是'詭'!」
作為新時代的好青年,小伙兒那信這些,他一聽就罵了句:「什麼'詭'?
我看您老怕不是有什麼大病吧,碰見您啊我才是真的見'詭'了呢!」
老太太見小伙兒一臉的不信邪,就無奈地解釋道:「你剛才不覺得,剛上車的那三位有些奇怪嗎?
那兩個穿長袍的,當時上車經過我的位置的時候,風那麼大,吹起了他們的長袍,我低頭發現,他們兩個的長袍下根本沒有腳,這不是'詭'是什麼?」
「什麼?」小王聞言嚇壞了,腳一軟,一屁股坐在地上。
「啊,那那那,這該怎麼辦啊?老太太,要不我們去前面派出所報警吧!」
而老太太說:「你傻啊,他們要是問起你來,你該怎麼解釋,別當成神經病給送到精神病院去,趕緊去前面電話亭打電話,讓警察來處理這件事。」
小伙子聽完後馬上去電話亭打了報警電話,說明了375公交車的情況。
可惜接線員聽到小伙子報警說有'詭',只把這個電話當成精神病打得騷擾電話,根本沒有處理。
這輛330公交車當晚便沒有按時歸隊,徹底地消失了。
直到第二天,公交總站報案說:昨天晚上從頤和園出發的330路公交車駛出後並沒有回來,車上的司機和售票員也失蹤不見。
直到這時,接線員這才想到了之前她接到的那個報警電話,趕緊上報。
作為處理特殊案件的「大案組」,市局刑偵專家劉勇奉命處理此案。
直到昨天,劉勇才帶隊在距離香山100多公里的密雲水庫附近找到了那輛失蹤的公交車,而在車內還發現了三具屍體。
可是令劉勇他們不解的事情也出現了。
那輛公交車根本不可能在工作了一天沒有加油的情況下還能開出100公里,結果打開油箱後發現,裡面根本不是汽油,而是鮮血。
更詭異的是,裡面的這幾具屍體不過才經過短短兩天,竟然就高度腐爛了。
這即使在夏天也不會發生,更何況這是在冬天……
司機和售票員身上穿著的也不是之前的服裝,而是清朝服飾,最初是通過身體特徵辨認出的身份。
劉勇當時就身上出了一身冷汗,差點真以為自己碰上「詭異」事件了。
不過,他打小接受唯物主義教育,根本就不信這個,等冷靜下來後,就想找到新的蛛絲馬跡。
劉勇立即安排人檢查了沿路的監控,可惜,這年頭監控還不是那麼普及,沿線好多地方都沒有安裝監控設備。
結果當然是沒有監控到這輛公交車的影子。
這詭異的案子頓時限於困頓,毫無線索。
負責辦案的劉勇根據提供的信息想先去找到那個報案的小伙。
負責此案的劉勇根據線索,決定首先尋找那位報案的年輕人。
他們迅速找到了當事人小王,同時也找到了那位老太太和那對年輕夫婦。
然而,這些人只了解公交車出事前的經過,對後續情況一無所知。
老太太更是堅持認為是「詭」所為,這讓劉勇一時語塞,不知如何回應。
隨著線索的中斷,劉勇意識到這起案件遠比想像中複雜,破案之路充滿挑戰。
原本,劉勇的團隊前陣子剛破獲一起大案,期待著年底能夠好好休個假,放鬆一下來著,如今這個計劃也徹底落空了。
說實話這市局「大案組」的工作量一點也不輕鬆,許多時候為了破案需要,劉勇他們都是吃住在辦公室里。
上一個案子,就是這種情況。
話說去年10月15日上午,市局刑警大隊值班室接到頤和園公園管理處的報案:
他們聲稱在頤和園公園西側的團城湖撈起一些人骨。
接報後,劉勇帶著「大案」組的偵查、技術人員以及法醫立即驅車趕去頤和園。
團城湖靠近頤和園西側牆,緊靠昆明湖,有水道與之相連,水道上方有一座石拱橋,平日裡遊人往來如織,此時更是被人群擠了個裡三層外三層。
當劉勇他們趕到的時候,圍觀的人群很自覺地給他們讓開了一條通道。
頤和園公園管理處保衛科的同志給大隊長劉勇介紹道,有在團城湖垂釣的群眾向他們反映,說湖邊的水草里有一個東西在漂浮。
於是保衛處的同志將之打撈上來,發現是一個學生用的牛仔雙肩包。
等拉開這背包的拉鏈後,眾人卻嚇了一大跳。
這背包里赫然出現一顆沒了五官、只留著部分殘肉的頭顱。
「事情大條了!」於是頤和園公園管理處保衛科立即封鎖了現場,並向市局打電話報警。
技術人員小心翼翼地將包打開,發現除了這顆頭顱外,裡面還有好幾個鼓鼓囊囊的塑膠袋,打開後發現,裡面裝著十幾根肋骨和一隻完整的骨盆。
經法醫檢查,屍骨屬於一名年齡大概在30歲左右的女性。
法醫根據肋骨和骨盆尺寸的推斷這名死者的身高為1.58至1.62米之間,體態偏瘦,突出特徵是門牙是瓜子形的。
劉勇他們經過一段時間的現場走訪,從一名經常在團城湖釣魚的老釣客口中反映:
「我們老幾個退休後沒事幹,就好釣魚這一口,所以拿張頤和園的月票。
每天早上公園一開門老幾個就帶著乾糧拿著釣竿來這裡釣魚了,一釣就能釣一天,釣到公園要關門了才會出去。
要是有人在湖裡丟東西,一準兒逃不過老幾個的眼睛。
可怪就怪在這裡,老幾個天天擱這裡杵著,愣是沒看見有人來這裡丟東西嘿!」
劉勇觀察四周,發現團城湖附近有一個療養院。
他又去走訪了在這裡療養的幹部群眾以及療養院的工作人員,他們表示沒有看見有可疑的人在這附近往湖裡丟東西。
綜上所述,以劉勇多年的破案經歷,他認為這是一起性質惡劣的殺人碎屍拋屍案,團城湖並非第一現場,而是個拋屍現場。
接下來的當務之急就是確定屍源,以及第一案發現場。
同時局裡火速成立了由「大案組」為骨幹的專案組,由刑偵大隊長就勇親任組長,開始偵辦此案。
專案組成立後,偵查員先去諮詢了熟悉這一帶水道的相關專家。
得出判斷:包可能是從京密引水渠離頤和園不遠處的上游拋入渠里,然後順水飄入昆明湖,又進入團城湖的,拋入點極有可能是在東北旺一帶。
為此,專案組向全市各派出所發布了協查通報,此外還派出四組偵查員下到周邊四個區的80餘個派出所
從走失人口登記中查找和法醫屍檢報告中刻畫的女屍特徵相同的人員名單以進口查找屍源。
……
10月17日這一天上午,此案有了重大進展。
一名中年男子帶著一個老婦人來到專案組報案:稱自己是燕京某廠工人林泉,自己的未婚妻——也就是老婦人的女兒劉淑桂在10月6日從XW區的兩人同居處出走後至今未歸。
林泉表示:自己和前妻離婚後,是通過一家婚介所認識了來自延Q的李淑桂,此後兩人開始同居,結果「擦槍走火」導致劉李淑桂懷孕。
因為這年頭還在執行嚴格的生育指標政策,兩人就算此時結婚也拿不到生育指標,因此無奈只好去做人工流產。
可是兩人此時都囊中羞澀,出不起流產的費用。
林泉只好在10月5日這天向他前妻借了2000元錢,準備第二天帶李淑桂去做流產。
可是第二天一早醒來,發現李淑桂卻不見了,連同前一晚放桌子上的2000元錢也只剩下了100元。
林泉焦急的四處尋找未果後又於10月14日跑到李淑桂的延Q老家尋找也未果。
隨後林泉又帶著李淑桂的母親在整個燕京城找了兩天,結果什麼也沒找到。
無奈之下只好去XW分局報案,而XW分局讓他們立即來市局,於是他們就趕來了。
正在調查最近失蹤年輕女性人口的市局,得知這一情況後務必重視,趕緊帶林泉又來到了專案組。
隨後,劉勇讓專案組的同事從李淑桂的母親處取得了一張李淑桂的正面免冠證件照。
然後連同女屍的頭顱一起送往市局法醫中心進行顱相重合比對。
比對結果表明團城湖裡發現的女性頭骨和李淑桂的照片的顱相重合有較大可能是同一個人。
同時李淑桂的母親還證實李淑桂的門牙就是「瓜子牙」。
此外,屍骨血型也和李淑桂的血型相一致,因此屍骨極大可能就是李淑桂。
到了這裡,案子終於有了重大進展。
於是,劉勇帶領專案組深入到林泉和李淑桂同居的XW區某胡同進行走訪,走訪到第三天的時候,一個鄰居提供了一條重要線索:
「10月5日上午,我在屋裡幹家務嘿,就聽見林泉和他對象打起來了,我趕忙放下手中的活跑去勸架。
我把他倆拉開後,那女的指著林泉的鼻子還罵呢嘿:『想白玩老娘,沒那麼容易』,罵得那叫一個難聽嘿。
當時林泉辯解說:『我想結婚嘿,這不是開不出證明來嘛』。
嘿,這一說那女的跳著腳的喊:『你要結婚,你單位憑啥不給開證明?鬼才知道你去了沒有!』林泉說了句:『昨天我還去了嘿』,說完就氣哼哼地走了。」
「那女的、哎她叫什麼來著?對對,叫李淑桂。
她哭著跟我講嘿:『林泉這沒心肝的就沒真心待過我,我這肚子裡的孩子都四個多月了,吳甘泉還不想娶我,就想讓我去做流產。
這流產是說做就做的嗎?女人做一次流產,身子就落下一身的毛病。
我就跟他賭上這口氣了,老娘就不做!不跟老娘結婚也成,他給上一兩萬的青春損失費,老娘就和他散夥!
反正老娘已經把林泉的摩托車行駛本、駕照和車鑰匙都藏起來了,他要是不給老娘錢,老娘就把摩托車給他賣了嘿!』
劉勇聽她這麼一聽,這就和林泉的說法產生了出入:李淑桂明明不肯去做流產,怎麼可能和林泉商量好10月6日去做人流?
那這李淑桂既然不肯做流產,吳林泉又借哪門子的錢?
李淑桂既然扣著林泉的一輛價值數千元的摩托車並有變賣的心思,又怎麼可能拿了1900元不辭而別?
此外,林泉所在某廠計生辦的同志證實:林泉從來沒有來找她開結婚證明,也根本談不上什麼廠里不給林泉開證明這件事。
那麼林泉為什麼要欺騙劉淑桂呢?他欺騙李淑桂的目的又是什麼呢?
劉勇覺得這林泉肯定沒說實話,他身上的疑點很重,首先將他列為了懷疑對象。
重新翻看在林泉的筆錄中的一個細節引起了劉勇的注意:所謂的給李淑桂做人流的2000元錢是借的。
不是向朋友借的,而是林泉的前妻羅俊英借的,其他朋友那裡林泉不是沒有去借,而是沒借到,這點很是反常。
於是,劉勇也將羅俊英也列入了調查對象範疇。
經過一段時間的調查不要緊,讓偵查員們吃了一個「大瓜」。
原來,羅俊英的幾名同事向偵查員倒苦水式的反映了羅俊英和林泉之間的「愛恨情仇」。
同事甲說道:「哎喲喂,這羅俊英吶和那個林泉真真是一對冤家,他倆不在一塊的時候就相互惦念,在一塊後就要掐架。
離婚復婚好幾次了,一般是離婚後沒多久復婚,復婚後沒兩年又離婚,然後隔上一兩年又復婚,連民政局的人都說這倆都是那兒的熟客了。」
同事乙立刻接上話茬:「那可不?羅俊英心裡可記掛著林泉呢,每次她和吳甘泉離婚,都不找對象,我們給她介紹對象她都一概回絕,每天至少要跟吳甘泉通一個電話,一打就是個把小時。
今年,她知道林泉和別的女的同居了,哎喲喂,那叫一個難過哎,整個人每天上班就跟木頭人似的,單位組織的活動她也不參加了,下了班就回家,一個人喝悶酒。」
同事丙一拍桌子:「對對對,我親眼看見了,那天單位里有急事,派我去羅俊英家找她。
這羅俊英大白天的不關門,一個人在屋裡喝二鍋頭,那個大杯子少說也有八兩,她倒滿後就往嘴裡灌,那架勢——老爺們也未必有,哎喲喂,把我都給嚇傻了嘿!」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