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7章 找到金子的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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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害人的身份是宋小凡,說明這批被毀了品牌印記的金子更有可能是宋輝留下的那批賄賂贓款。

  上次辦案匆忙,只問過金額數目,只知金子是程飛搶來的贓物,誰知遠遠沒有這麼簡單!

  「你難道沒懷疑過金子有問題嗎?」童歌來到張叔金店問陸老闆。

  見到童歌那張嚴肅的俊臉,陸老闆張叔笑得比哭還難看,「警官,我真不知道金子來路不正。」

  「涉嫌賄賂!懷疑過嗎?」語氣是一本正經和咄咄逼人的質問。

  張叔緊張得額頭沁出了細密的汗水,「哦哦!懷疑過,但也僅僅懷疑而已,沒往深處想。」

  「你能看出金子的出處嗎?」童歌掏出贓物——項鍊、手鐲和金子。

  張叔年過五十,見過的黃金品牌較多。好半天后,他忽然指著手鐲內圈說:「哎,這裡還有兩個印記。」

  童歌正要笑,誰知對方又把一盤冷水兜頭叫下來,「可惜,太模糊了。我看不懂是什麼字,也看不清楚。」

  「我看看。」童歌把手鐲奪過來仔仔細細地端詳。左看右看,上看下看,正面看了又從側面看,瞪大眼看了又從眯眼瞄著看,最終,他沉著臉點頭,「像是兩個缺掉中間那一點的『夕』字,夕陽的『夕』,你再瞧瞧是不是?」

  痕跡很淺,看起來非常模糊。能認出這一點已經很厲害了。

  張叔又端詳了半天,終是重重點頭,「還真是,小伙子的眼睛真夠厲害呦!哎,我是真的老了。」

  沒時間聽人傷春悲秋,童歌立刻勸說:「那您老再幫看看,有什麼品牌會有這兩個字的?」作為一名忙碌的人民警察,他沒時間去關注奢侈品,更是從未購買過。

  「好像沒有吧?」張叔把老花鏡往鼻樑上推了推,雖說沒有,但也不敢怠慢。

  就這麼等著,直到童歌雙腳快站麻木了,才聽見對方忽然拍雙手喊:「哎!我知道了!」

  「什麼?」童歌面露喜色。

  「手鐲來自久久黃金。」

  童歌不熟這些,拿手鐲又看了會兒,「久久黃金?」

  「對,新品牌。你看我這不是捉琢磨了好半天嗎?」張叔說。

  他拿手鐲又看了會兒,「原來模糊印記只是有心人不小心遺漏掉的字體殘跡!原來不是少了一點,而是字體本來就沒有中間那一點,確實說得過去啊!」

  「害我好一番捉琢磨吶!」

  「哪裡有賣?」

  「青城市暫時沒有,你可以去南華市走訪看看。」張叔好心建議。

  失望之下,他只能去南華市走訪調查。誰知抱著不到一半的希望,結果卻有了突破性的進展。

  一條繁華街市,有本市最大的久久黃金金店。望著那四個大字,他才想起以前見過。童歌亮證後直入主題,「請問你們金店在2017年和2017年以前有沒有一次性出過大單子?比如說買手鐲項鍊和金條,數額幾百萬以上的?」

  陸老闆猶豫了會兒,否定了答案,「沒有那麼大的單子。」

  「分批次但是同一個人呢?」

  陸老闆面露緊張,手也不自覺抖動,但堅持搖頭,「也沒有。」

  「請你再仔細想想。」童歌提醒,至於案件的重要性就不多說了。

  「真的沒有。」陸老闆說。

  但該金店是南華市最大的金店,生意也做得最大,如果不在這裡,難道會在其他省市?對此童歌持有懷疑,「監控能追溯到2017年嗎?」深知希望渺茫,但不得不問。

  「怎麼可能?」陸老闆僵硬地笑了。

  想了想,童歌問:「你這裡的員工有在2017年或2017年以前來的嗎?」

  「你什麼意思?不相信我?」陸老闆黑了臉。

  童歌趕緊解釋,「不,我是覺得七年前的事情,說不定你都忘記了。我多問一個人穩妥,且走訪也是我的工作。」」

  「有,小芬你過來。」陸老闆招呼人來後就退回辦公室了。

  兩人的眼神在空中交流了會,但背對自己,童歌看不到。

  名叫小芬的女子慢騰騰靠近。

  「你在2017年或2017年以前,見過有男客戶來大批量購買或者分批購買大量黃金嗎?」童歌問。


  「這個」小芬掃了眼他,又掃視了眼辦公室,「沒見過。」

  小動作正巧入了童歌的眼,事情有貓膩!

  「確定嗎?你的話將被作為呈堂供證,你能為自己說的話負責嗎?」

  「我」她低頭,捏著衣角的樣子特緊張。

  頓了頓,小芬說:「確定。」

  童歌假裝掉頭就走,一句話都不說。剛走出幾步,身後的人傳出大大的呼氣聲,「對了,你是哪一年到這裡上班的?」他冷不丁回頭問。

  「啊!」小芬撒謊被警察撞破,嚇了大跳。

  「我我2018年來的。」

  「哼!你連自己哪一年來的都記不得,為什麼剛才一問你,你就能想起來了?你自己的事難道不比別人重要嗎?再不說實話,依法拘留。」童歌大聲呵斥。

  小芬全身哆嗦了下,相較於失去金店的工作,她更害怕被拉去拘留。一個人無論如何都不能留下案底,被拘留是件不光彩的事,會跟隨自身一輩子。她只能交代:「好像有個男顧客。」

  「還記得他長什麼樣嗎?」

  「有大肚腩,好像肥頭大耳的。」小芬回憶。

  不過查案不能馬虎,「確定嗎?叫什麼名字?」

  小芬索性敞開了說:「確定,像是叫什麼宋的。陸老闆把他送出辦公室門,喊了聲:『宋什麼的慢走!』。」

  其他店員對她暗戳戳。

  「還有嗎?」

  她什麼都顧不上了,「男顧客臨走前拎了一大袋沉甸甸的,這樣的場面我見過兩次。」

  原來如此!

  好像有人進去打小報告了,陸老闆黑臉跑出來制止,「你他媽的瞎說什麼?快走!你被解僱了!」

  「走就走!你以為我想留下來整天被大家擠兌?」小芬怒火十足。

  一切都來不及了。

  童歌忍不住提醒,「就算要走,你也得給工資!再說,我還要找她核對細節,你急於趕人是不是還有更多不可告人的秘密?」

  「你?我沒有。」陸老闆臉色全白,解釋更是蒼白無力。

  警察留下小芬的電話號碼和家庭住址,又把陸老闆帶回去審訊了。

  原來陸老闆得過宋輝的10萬塊好處費和封口費,幫宋輝毀掉過金子上的印記,且只收他現金。雖然後者已死,但他仍然不能暴露宋輝。

  可在探照燈和封閉審訊室內連續熬了兩天,他就受不住了。誰叫他是金店老闆,哪裡受過這等苦?經交代,從2015年開始,宋輝曾經購進黃金——項鍊、手鐲和金條。他一共分批購買過五次,總價約莫500萬黃金。

  啊!500萬?

  正好對得上宋輝那不知去向的貪污賄賂金!果真是被他拿來買金子了!

  童歌驚嘆,心說踏破鐵鞋無覓處,得來全不費工夫!其他人也都像木頭般,愣在了原地,因為好消息來得太突然了,如此一來,就不怕宋小凡不招供了!

  嗯,碼字人碼字魂,魂到半夜來飄蕩!感謝諸位的支持,完結是必須的,還得加把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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