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0章 投名狀(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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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軍中,只有主將死,副將才能晉升。

  所謂人為財死,鳥為食亡,鋼刀頂在頭頂,活貧道不活道友。

  尉遲容第一個被拿來開刀,接著還在醉生夢死中的人,一顆顆頭顱被砍下,大殿內瀰漫的酒氣中立刻就夾雜了濃烈的血腥味道。

  親手斬殺主將,副將再無可能背叛了,呂仁浩立刻吩咐,兵營戒嚴,所有士兵不得出入各自兵營,違令者斬。

  這道命令下發出去的同時,這些副將們又親自帶著手下,前往這些主將們的家中,叫開了房門之後,就在黑夜裡,進行了無聲的屠殺。

  將軍之下是郎將,郎將之下是校尉,這些在戰場上都統稱為將軍。

  天亮之時,軍營戒嚴的命令已經下發,接著就是召集所有郎將前來。

  這些郎將前來,立刻就被捆綁上,接著是副郎將前來,與之前一般,自己的頭和上司的頭,只能有一個在項上。

  一連三天。

  守衛著西邊的尉遲容的十五萬大軍中,將軍、郎將、校尉,盡皆被其副手斬殺,城內家眷不論男女老少,斬草除根。

  這三天,呂仁浩守在大殿內,每進來一批人,都是宣讀聖旨,請出御賜寶劍。

  大殿內屍首堆積在一側,血流成河。

  而兵營內,戒備森嚴,普通士兵並不知道發生了何等變故。

  三天時間,呂仁浩的手裡沒有沾上一滴血,李雲秋也不過就親自斬殺了一個人。

  三天之後,所有副手依次返回軍營,軍營大換血結束。

  呂仁浩吩咐擊鼓點兵,宣讀尉遲容勾結西域,殘害忠義大將軍,意圖謀反的罪狀。

  士兵們譁然,然而在看到一顆顆人頭懸掛在面前之後,譁然之聲消失。

  呂仁浩又將準備好的告示,貼在各個軍營中。

  告示的內容,一是忠義大將軍帶領手下區區三萬士兵,北滅北匈奴,東滅烏恆與鮮卑,北伐斯拉夫人,西征突厥。

  去年在開封招手水患、雪災和匪患的時候,臨危受命,帶領五百士兵輕騎入城,一日就將匪患拿下,解救百姓與為難之中,更是拿出自己全部家產救助災民。

  如此為國為民的大將軍,卻因為在晉地發現尉遲容有謀逆之事,被尉遲容暗殺。

  幸好陛下派出了御醫,才將林大將軍從數日的昏迷中搶救過來。

  二就是宣讀尉遲容的種種罪狀。

  往死人身上落罪狀,那還不是隨意,就是欺負你死人不會為自己辯解,也沒有人會為一個死了的,永遠不能翻身的人去辯解。

  尉遲容被斬殺的消息一遞出去,夏雲澤留在關中的軍隊也立刻進入關西。

  前三天,呂仁浩以尉遲容軍中副將斬殺了所有主將,且斬草除根,連帶家眷一個不留。

  接下來兩天,宣讀尉遲容罪狀,公告全軍,約束軍隊。

  又是五天的軍營不得進出,整個關西邊關已經全在掌握中,李雲秋的軍隊進入,如此,這麼一場軍中的政變,無聲無息中完成。

  而這一切的計謀,都是出於林立之口。

  遠在雲中的林立在接到密報之後,立刻遣人前往大原,將大原王文琦在睡夢中抓住。

  林立沒有冤枉王文琦,也沒有冤了尉遲容。

  李雲秋在尉遲容的軍營中,搜出了與王文琦來往的密信,信中就有刺殺林立之事。

  更是搜出了尉遲容與西部蠻夷來往的信件,其中就有去歲尉遲容放縱西部蠻夷搶掠邊關百姓之事。

  其實這在邊關也是常見的。

  為了保障邊關的安寧,兩國不會交戰,偶爾會犧牲一些邊關的百姓,來滿足對方的搶掠。

  但這隻要被人知道,就是謀反的罪證之一。

  尉遲容和其成年兒子的頭顱被送到京城,朝野震動,然罪證確鑿,事已定論。

  而此時,大原王文琦也已經被林立以晉地太守身份收押,所有審訊公開透明。

  只與尉遲容通信殘害太守,殘害朝廷命官,就是當誅九族的大罪。

  按照律法,大原王家所有成年男丁當斬,未成年男丁罰沒為奴,女子皆發賣為官奴。

  林立卻親自為王家求情,只發落主謀王文琦及其長子次子,其餘曾有過欺男霸女之人,按律問罪。


  且禍不及妻女。

  禍不及妻女,這是林立為大夏女子爭取的第一個獨立的權益。

  林立也趁此上書,為大夏女子爭取攤丁入畝的權利。

  林立的奏章在朝廷上再次引起軒然大波,朝廷上幾乎一邊倒的反對。

  男主外、女主內,男耕女織早就深入到骨子裡,嫁雞隨雞嫁狗隨狗,也是習俗。

  即便是律法,娘家獲罪,罪也都不及出嫁女。

  女子若是也有權利分得土地,男子還如何成為一戶之主?在家裡還有何權威可言。

  更是提出女子本就力弱,如果分得土地,如何耕種?

  自己耕種不來,就要僱傭男子,或者分於家中男子,平添負擔。

  即便是一貫站在林立這一邊的歐陽若瑾,也罕見地沒有支持。

  林立根本不管朝廷的風向,他在大原已經開始進行土地重新分配的準備。

  王文琦一族,上上下下,沾親帶故者,占據了大原近乎八成的土地,還有幾乎同樣多的生意。

  王文琦的被抓,大原的經濟差一點遭受到雪崩一般的摧毀。

  王文琦直屬下的各個產業,同時關門。

  也幸好林立為之做了充分的準備,審案公正,戶籍、產業、土地調查清清楚楚。

  然而一個城池內最大的家族族長犯下了滔天大罪,對當地經濟帶來的影響絕對巨大。

  按照大夏律法抄家抓人當然簡單,若是按照林立的想法,禍不及家人,就不容易了。

  這是改變律法,甚至可以說是挑戰大夏的律法。

  朝臣們很快對林立彈劾起來。

  林立的奏摺也快馬加鞭地送往京城。

  奏摺上詳細說明了刺殺案的主謀,及其知情者數人,又有民間狀告,王家某人曾有欺男霸女之事,經過審理已經證實,抓捕歸案。

  林立接著闡明,主犯從犯,按罪獲刑,罪不容赦,但無知者因此受到牽連,實乃無辜。

  然而,株連這一懲罰,正是當代統治者保護自己權利的一個手段。

  這是一個極其看重家族的時代,一個家族的榮辱興衰都是聯繫在一起的。

  星星之火可以燎原,獲罪的家族如果不被連根拔起,將會危害到皇權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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