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三十六章 救世主

投票推薦 加入書籤 小說報錯

  第808章 救世主

  「那這個魔法到底有什麼作用?

  對我們的強化,是在哪些方面?」克魯姆猶豫了一下,還是問道。

  很明顯,他心動了。

  「主要是兩個方面。其一,它能幫助未滿17歲的小巫師的實力不再受限,能讓他們恢復到原有的水準。」

  「等等,教授您剛剛說的是受限?

  難道小巫師比成年還強麼?

  可魔力不是隨著年齡的增加而緩慢增強的麼?」哈利提出了質疑。

  鄧布利多微微一笑,「現實往往是違反常理的。

  實際上,心智混沌剛剛出生的嬰兒階段,可能是大多數巫師最強的時候。

  魔法對於他們如同手足,是本能一般的存在。

  如果不出意外,這種狀態將會一直維持,即使之後他們逐漸擁有智慧。」

  哈利好奇:「意外是什麼?」

  「這和我們剛剛說的眷注之力有關。

  我剛剛說的那種巫師,雖然他們強大。

  但你想,在他們還是嬰兒時,擁有那麼強大的力量,對他們的周遭和父母——如果是麻瓜那更糟糕了。

  然後,一種比你們剛剛聽到的眷注之力還要強大,屬於所有巫師潛意識,被我稱呼為群體思潮的力量降臨在了巫師幼兒身上。

  它或許也結合了大多數生靈對幼兒的常識——弱小。

  造成的結果就是小巫師在成年之前,都會受到一種無形的束縛。

  你們自己也察覺不到的束縛。

  成年巫師和小巫師。

  如果有同樣的魔力,魔法造詣。

  未成年的小巫師施展出的魔法總是比成年巫師弱小。

  直到成年,這種束縛才會消失。

  這也是為什麼大多數學生,一到七年級就發現自己的魔法如同火弩箭一般迅速地進步。

  但這其實大都是錯覺。」

  克魯姆提問道:「那其二呢?」

  「看來你已經迫不及待想要學習這個魔法了。」鄧布利多笑了笑,他轉頭看向波拉奇,「這個魔法你們怎麼稱呼它的。

  我總不能接下來一直用這個魔法代指它。」

  「你可以稱呼它為勇士的榮光。」

  「好吧,如果要說勇士的榮光這個魔法的另一個效用,就不得不提一下它的來歷。

  正如它的名字一樣,它的開創者正是7百年前第3屆爭霸賽,卡斯楚布舍的勇士——卡特曼·爾瓦斯。

  爾瓦斯的祖先,那一屆的冠軍。

  卡特曼·爾瓦斯是一個十分熱衷於揚名的巫師。

  在獲得冠軍後更是一發不可收拾。

  在畢業後,他更是和吉德羅·洛哈特一樣四處旅遊,宣揚自己的名聲。

  當然,和洛哈特不同。

  他沒有弄虛作假,而是真的幹了許多實事。

  甚至在當時還有個無甲騎士的稱呼。

  深受少女貴婦們的喜愛。

  隨著他的名氣達到了巔峰。

  他逐漸又開始對這一切感到了厭倦。

  在尋求擺脫虛無縹緲的名氣方面的研究中,他察覺了眷注之力。

  把它當做名氣本身的他大喜過望,

  在汲取了人們對於無甲騎士的崇敬中認為他十分英俊的概念後,

  在魔力大為進步的同時,

  真的有了一副俊臉(遺傳了祖先那並不怎麼英俊的臉的爾瓦斯翻了個白眼)。

  當然,這也是因為當時他的崇拜者中女性較多,

  這方面概念占比重,

  他並沒有察覺到其他概念的緣故。」鄧布利多頓了頓,「不過,我們就不用像這個魔法的開創者那樣,只能選擇眷注之力中占比最大最明顯的概念。

  經過爾瓦斯家族,卡斯楚布舍學校高層的一代代研發,它已經是個十分成熟、安全的魔法了。

  好了,話題回到我們的無甲騎士身上。

  通過這個樣例,你們也應該理解了,這個魔法有怎樣的作用了吧。

  就拿克魯姆舉例吧。

  在比賽中他展現了高超的、魁地奇水平、施法技巧,並在戰爭魔法的加持下,完成了完整的人體變形。

  差不多等同於阿尼馬格斯。

  所以在他身上的眷注之力其實就可以很好劃分了:

  魁地奇球星,

  施法天才,

  變形學專家。

  克魯姆可以盡情選擇其中之一,汲取對應的概念,作為自己的發展方向。

  當然,肯定也會有人覺得你很辣。

  那麼保加利亞的帥小伙這個方向你也可以選擇。

  不過我建議,你最好還是別選。

  這樣的話損耗太大。」

  哈利一臉懵逼。

  好傢夥!

  高情商:損耗太大。

  低情商:長得一般。

  「還有哈利。」被鄧布利多cue到的哈利心裡咯噔一下。

  「你的話估計更不得了。

  你對外展現的太誇張了。

  我隨便就能想到幾個誇張的發展方向:

  大力神,

  龍之子,

  黑魔法克星,

  救世主。」

  「救世主也太誇張了吧。」哈利不由得紅了臉。

  這章沒有結束,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並不誇張。」沃卡諾娃夫人一臉認真,「雖然伏地魔敗亡後,

  有很多不知道從哪裡冒出來的評論家說,

  他只在英國肆虐,如果用遠東的那個大國來對比,他充其量只是個鄉村級恐怖分子。

  和動搖整個魔法界的格林德沃根本不能比(鄧布利多下意識挺了挺胸)。

  還有他的組織成立的目的:

  淨化巫師種族

  揭開不死的秘密

  征服英國的魔法世界,並最終統治整個魔法世界和麻瓜世界。在一個魔法政權下施行獨裁統治

  消滅阿不思·鄧布利多

  消滅鳳凰社

  也沒有完成一個。

  甚至食死徒這個組織,對於你們英國人來說,是在20世紀70年代成立。

  短短的9年過後,就被有一個嬰兒終結(哈利的臉更紅了)。

  和格林德沃在歐洲大陸崛起,組建軍隊,在歐洲大陸實行恐怖統治長達二十餘年完全無法相比。

  但實際上,70年代前,或者說20世紀50年代開始,伏地魔就帶著他的手下在除了英國外的各個國家肆虐。

  在將近20年裡,我們拿他都束手無策。

  我們甚至不知道他是英國人。

  他比格林德沃還要可怕。

  我們知道格林德沃的訴求,主張。

  我們中的大多數甚至贊同他,只是認為他太激進。

  而伏地魔,那時候我們不知道他的稱呼,目的,來歷。

  他就像一場無法躲避的天災。

  所以,你能明白麼?

  在因為你而導致伏地魔敗亡後,我們有多麼高興,瘋狂?

  你完全值得救世主這個稱謂。」

  不好意思,食言了。

  我這兩天都在完魔法覺醒,它太肝了。

  ps:感謝quan同學的月票和其他同學的訂閱與推薦。

章節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