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5章 曲調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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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洛黎一想到自己的發行的日子,與那樣的人在同一日,心裡膈應。♙♜ ❻9丂ʰ𝔲𝓧.𝓒Ⓞ𝐦 🐙👽

  「害怕了?」任然笑著問道。

  「不是害怕,而是噁心。與他在同一天發行,只覺得晦氣。」

  對於那樣的小人,洛黎半分好感都沒有。

  對於品德如此敗壞的人,那些粉絲還如此維護,到現在脫粉的人,也僅僅只是很小的一部分。

  自從簽約後,他也從公司的前輩們口中聽過說一些關於娛樂圈裡的現狀。

  只要不是犯了觸犯法律的事情,明星只要道個歉,做點善事,時間一久,就可以揭過去。

  道德敗壞,在娛樂圈裡完全就不是事。

  「姐,他用一張專輯的收入,就可以揭過之前犯下的事,這對你未免太不公平。」

  「沒什麼不公平的,他是明星,有人捧著。你什麼時候成為比他還厲害的大歌星,到時候給姐出頭不就是麼。」

  「好!」

  任然一句玩笑話,洛黎卻記在心裡。

  這邊剛與任然結束通話,後腳立馬給經紀人打電話。

  「怎麼了?是不是擔心專輯的銷售?」經紀人打趣著。

  「哥,你之前不是說給我接了一檔綜藝,我接了。」

  經紀人驚訝,「怎麼突然想通了?」

  「我想紅!」

  姐姐一句話,讓他醍醐灌頂。

  對付賀一誠,只有魔法打敗魔法,用他最擅長,最引以為豪的東西打敗他,將他踩在腳下,才會讓他痛。

  經紀人大喜過望,「好啊!這個想法好。」

  之前讓他帶這個新人,其實心裡是不願意的,但上頭說了是蕭逸,蕭少介紹來的,他自然得接手。

  後面接觸後,發現他是個可塑之才,尤其是在創作音樂方面,是個不可多得的人才,更重要的是還有絕對音感。

  這對於他的創作是相輔相成。

  這讓他有點兒欣慰,將他帶出來,也有了不少信心。

  但萬萬沒想到,這小傢伙給他的驚喜還在後面。

  這小傢伙居然是八大世家之中的沈家的孩子。

  京圈裡的資源,他想要簡直不要太容易了。

  賀一誠在娛樂圈裡夠囂張吧!

  那是因為他背後有江家,他也只是與江家帶一點親戚關係,就能在娛樂圈裡橫著走。

  現在他手裡直接有了一個比他還豪橫的。

  這簡直就像是中了大樂透,別提有多驚喜。

  只可惜,這小傢伙有點過於安逸,讓他很頭疼。

  天天給他洗腦,愣是不聽。

  今日的轉性,讓他欣喜若狂。

  想紅的想法可要一直想下去,千萬別三分鐘熱度。

  經紀人乘勝追擊,「還有一個關於音樂類的綜藝,我覺得很合適,你要接嗎?」

  「行程不衝突,就接。」

  經紀人趕緊翻翻備忘錄,馬上說道:「有一個王牌綜藝,我覺得不錯。不過,對方有意向想要簽下賀一誠。我想努努力,不知道能不能將你也簽進去。如果談成,你這邊沒問題吧?」

  「絕對沒問題。」洛黎忍不住說道:「一定要幫我談下來,一定要。」

  「好。」經紀人喜滋滋的應下。

  1月22日

  賀一誠的新專輯正式發行。

  賀一誠工作室的所有人都盯著後台的數據。

  這一次的數據關乎著以後的資源,也是給娛樂圈裡一些資方的訊息,要證明他還沒倒。

  賺錢是其次,重要的是未來的路。

  五分鐘後,賀一誠看向工作人員,「銷售如何?」

  「誠哥,二十萬。」

  所有工作人員發出了驚呼聲。

  他們都擔心,經過之前的事情,會大大影響銷量,沒想到還能有如此高的銷量。

  所有人臉上洋溢著笑容,尤其是賀一誠,一直高懸的心,長長鬆一口氣。


  外面的人都等著看他笑話,最後用現實啪啪打了這些人的臉。

  兩個小時後,銷量直接達到了八十萬。

  工作室直接發出了喜報,將八十萬數字放大。

  微博底下,粉絲們在慶祝。

  經紀人接完電話後,喜滋滋的進入,「一誠,之前和你說的那個王牌綜藝,已經確定了,你是常駐嘉賓。明日他們就會官宣。費用按照最高的標準。」

  「恭喜誠哥。」

  一群人在恭賀。

  與此同時,洛黎的新專輯也發行了。

  距離發行到現在已經過去了兩個小時。

  他一直盯著後台的數據,看到只有一萬的銷售,有些失落。

  轉頭看了一眼賀一誠的銷售。

  八十萬對一萬,簡直是沒眼看。

  經紀人李哥拍了拍他的肩膀,「你是新人,有這樣的銷量已經很不錯了。開局都是靠粉絲,後面則是靠歌曲的質量和大眾的受眾。簡單點說,就是靠口碑與傳唱度。我們很看好你。」

  如果不看好,公司也不可能給他出專輯。

  他無論是形象、創作天賦還有聲線,都是非常適合走出道路線,培養價值很高。

  「他那個都是靠粉絲,不用在意。」李哥看了一眼賀一誠發布的慶賀圖片,神情淡淡。

  「我去聽一聽。」

  專輯是線上和線下同步發行。

  洛黎忍痛花費了25元買了數字專輯。

  知己知彼百戰百勝,得先了解一下對手的專輯,對比自己的專輯,看看彼此之間的差距在哪裡。

  洛黎首先打開了賀一誠的主打歌《愛與夜》,聽著那熟悉的旋律,瞳孔一點點睜大。

  經紀人李哥注意到了他的表情,有些好奇。

  這小傢伙怎麼露出一副見鬼的表情。

  賀一誠的專輯難道很特別。

  一首歌完整的聽完,洛黎立馬摘下耳機,「李哥,賀一誠主打歌與我的主打歌旋律,乃至許多歌詞都高度重疊。」

  「什麼?!」

  洛黎直接將音樂外放。

  聽著那熟悉的旋律,還有歌詞,李哥整個人都不淡定了。

  李哥立馬翻出關於賀一誠專輯的介紹,特別在作曲、作詞那一欄看了一眼,上面寫的是賀一誠。

  也就是說,這首歌主打歌,是賀一誠創作。

  現在賀一誠與洛黎兩人的歌曲重疊,其中一個必然是抄襲者。

  作為洛黎的經紀人,李哥自然是相信洛黎,但他還是要詢問一句。

  「你確定這首歌是你自己獨立創作?」【注1:】

  -

  【注1:關於版權:版權是屬於法定的,無論是否進行版權登記,作者是都擁有作品的版權,所以歌曲沒有強制要求登記版權。

  《作品自願登記辦法》第二條:作品實行自願登記。作品不論是否登記,作者或其他著作權人依法取得的著作權不受影響。】

  不是所有作品,你創作出來,就會去登記版權,也不是說你不去登記版權,你就沒有版權。

  簡單說,你寫的小說在5月份發表出來,有人盜用且在六月份去登記版權。那也是無效的。打官司的時候發布的時間是關鍵。

  再舉例,你寫的小說五月份發表,但盜用的人在四月份註冊了版權。你只要證明這是你創作的,他註冊了版權也是無效的。

  這種創作版權,與商標權、專利權,是不同的。

  不是誰註冊了版權,那個版權就是誰的。

  在法律上,當作品完成時,就受到了著作權的保護。而不是以登記版權的時間為準,這是重點!

  你登不登記,無所謂的,只要你能證明是你創作的就行。

  很多人都對這個有很大很大的誤區,以為登記了版權,那版權就是對方的,那是完全錯誤的。

  另外,音樂版權是很複雜,它分為:編曲版權、作詞版權、演唱者、演奏者、配樂者等等……

  註解部分的字數,是附贈的……附贈的……附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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