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章 就讓傅宴庭成為沈歡口中那個心愛之人
傅宴庭等待著沈歡回答的時候。
心,在漸漸加速。
「這是人類生物的繁衍本能,荷爾蒙跟男女性分泌的性激素吸引,如果是像爸媽那樣,跟所愛之人XXOO,過程應該是快樂的,並無痛苦,我不牴觸。」
沈歡的回答十分科學,理智。
沈歡是個正常的女人。
不是有毛病。
怎麼會嫌棄這些?
關鍵在於【愛】與【不愛】。
跟不愛的人,多說一句話都覺得是浪費生命。
跟愛的人在一起,做什麼傻乎乎的事情都是甜蜜。
人類的本質就是雙標怪。
有些人做,可以,有些人做,不可以。
就是這麼簡單。
沈歡也不例外。
傅宴庭沒有多說什麼,依舊牽著沈歡的手。
那……
就讓傅宴庭成為沈歡口中那個心愛之人。
就跟傅盛銘和林清月那樣。
翌日。
沈歡跟傅心兒借了一輛杜卡迪機車,戴上頭盔,一路沖向了沈軒的約定地點。
在一處清幽的宅院面前下車。
沈歡掏出手機,給沈軒打了個電話:「大師叔,你人在哪裡呢?」
「歡歡。」
沈軒從宅院裡走了出來:「跟我進來。」
「恩。」
沈歡隨著沈軒走進了宅院。
宅院像是清朝時期遺留下來的建築,經過了翻新,放在了帝都的四環外。
空氣之中飄著一股淡淡的花香。
「薰衣草……肌肉放鬆,降低焦慮感,精神愉悅,舒緩交感神經,有助於睡眠,是你種的?」
沈軒自嘲一笑:「時家的人種的,即便離婚了偶爾還是有時家人會過來看看她,總比我強多了,我是前不久才知道她現在的情況。」
沈歡沉默了一下,道:「關係有點複雜。」
沈軒輕嘆了一口氣兒:「她是個好人,只是命運坎坷。」
沈歡頷首道:「能讓大師叔這麼惦記的女人,我還是第一次聽到,對這個女人真的越來越好奇了。」
「剛好她醒了,我帶你去見見她。」
等沈軒帶著沈軒來到了一個房間門口。
負責照顧病人的看護恭敬地開口:「沈軒先生。」
「沈軒,進來吧。」
一道虛弱的女聲傳來。
略微蒼老,卻帶著歷經歲月沉澱下來的溫潤。
沈軒朝著沈歡使了個眼色,兩人走進了房間。
坐在輪椅上穿著毛衣的女人一臉歲月靜好。
陽光透過窗戶灑在了女人的白髮上,染上皺紋的臉透著一股發自骨子裡的溫潤如玉,女人的氣質很獨特,不似小家碧玉,更像是書中寫(知否知否應是綠肥紅瘦)的李清照,滿腹詩文才華同時剛硬無比,虛弱的身軀里藏著一團火焰,足以燃燒一切,眼中的光芒從未黯淡過。
跟老年重活一世走在時尚潮流前線的歐陽清歡不同,卻一樣的獨特,不被任何標籤所束縛,難怪能夠讓大師叔這麼在意,這個女人確實有氣質,讓人忍不住投以目光。
更深層次發生過什麼事情……這是大師叔跟她的事情了。
「沈歡……很高興見到你,我叫簡詩。」
簡詩率先做了個自我介紹,看著沈歡的眼神充滿了寵溺,就跟看著自己的親孫女一樣。
「簡詩奶奶,您好,我叫沈歡。」
打了個照面,就當是熟絡了。
只是……
沈歡看得出來,簡詩哪怕氣色不錯,已經病入膏肓,無藥可救。
即便有沈軒在,亦是無法扭轉,只能夠緩解簡詩的痛苦,讓簡詩活的更久一點。
出於一個醫者,理智促使沈歡做出了判斷,只是沈歡不說。
簡詩微微一笑:「我聽沈軒說了,你做了清歡的孫媳婦兒。」
「簡詩奶奶認識清歡奶奶?」
「豈止是認識,我們以前還是閨蜜呢,只是時間洪流走的太過匆忙,掩蓋了太多太多,再好的情誼也被時間改變了,如今我變成這個樣子,沒有必要讓她知道,她去追求屬於自己全新的人生,我很為她感到高興,歡歡,能跟我說說清歡的事情嗎?」
「……好。」
沈歡跟簡詩坐到了一起,訴說著沈歡所知道的歐陽清歡。
簡詩的眼睛一直亮晶晶的,溫柔地看著沈歡,耐心傾聽著沈歡的話語。
沒有開口。
在簡詩的身邊,沈歡感覺到時間突然間變得很慢。
像是黃昏陽光下在老宅院門口偎依在奶奶身邊熟睡的小橘貓,奶奶手裡搖著扇子,嘴裡唱著歌謠,哄著小橘貓睡覺,陽光灑在一人一貓的身上,很寧靜,安詳,愜意十足。
沈歡很喜歡跟簡詩相處的感覺,越來越明白為什麼沈軒會將簡詩放在心上了。
有些人與生俱來,歲月沉澱的厚重感,給予人的感覺就是如此吸引,一眼萬年。
「她過的真好,我看到你跟清歡一起在清歡酒吧演出上的熱搜了,我很高興。」
簡詩發自內心地開口。
即便現在的簡詩身體狀況已經不可能再做這些了。
沈歡認真地開口:「簡詩奶奶,我覺得您應該跟清歡奶奶見一面,如果我是清歡奶奶絕不想到現在還被蒙在鼓裡。」
「會的……」
簡詩剛想說些什麼。
「大伯母,我來了。」
一道熟悉的聲音突然傳來。
時覺提著大包小包走了過來。
見到房間裡的沈軒沈歡微微一怔:「是你?」
沈歡不由得挑了挑眉。
雖然大師叔說過簡詩是時家老大時殿生的妻子,結婚三十載,後來離婚。
簡詩住的這套房子,就是離婚時候時殿生分給簡詩的,時家人偶爾會來看簡詩。
沒想到今天這麼巧,就跟時覺見上面了。
沈歡淡淡回應了一聲:「好巧啊。」
時覺放下手中的東西,微笑著回應:「確實好巧。」
「時覺,你來了,坐,我給你介紹一下……」
簡詩說了沈歡跟沈軒的身份。
當然,忽略了沈軒的過往。
只說是故人,懂醫術,知道簡詩的情況後特意趕來帝都為簡詩治病。
「原來……你叫沈歡。」
時覺念著這個名字,透露出了一股濃厚的興趣。
見到沈歡,時覺總有一種朦朧的感覺。
似熟悉,似悸動。
時覺捉摸不透。
那一天WIN酒吧分別後,時覺有點後悔沒有要沈歡的聯繫方式。
能夠給時覺這樣感覺的女人,她是唯一。
心,在漸漸加速。
「這是人類生物的繁衍本能,荷爾蒙跟男女性分泌的性激素吸引,如果是像爸媽那樣,跟所愛之人XXOO,過程應該是快樂的,並無痛苦,我不牴觸。」
沈歡的回答十分科學,理智。
沈歡是個正常的女人。
不是有毛病。
怎麼會嫌棄這些?
關鍵在於【愛】與【不愛】。
跟不愛的人,多說一句話都覺得是浪費生命。
跟愛的人在一起,做什麼傻乎乎的事情都是甜蜜。
人類的本質就是雙標怪。
有些人做,可以,有些人做,不可以。
就是這麼簡單。
沈歡也不例外。
傅宴庭沒有多說什麼,依舊牽著沈歡的手。
那……
就讓傅宴庭成為沈歡口中那個心愛之人。
就跟傅盛銘和林清月那樣。
翌日。
沈歡跟傅心兒借了一輛杜卡迪機車,戴上頭盔,一路沖向了沈軒的約定地點。
在一處清幽的宅院面前下車。
沈歡掏出手機,給沈軒打了個電話:「大師叔,你人在哪裡呢?」
「歡歡。」
沈軒從宅院裡走了出來:「跟我進來。」
「恩。」
沈歡隨著沈軒走進了宅院。
宅院像是清朝時期遺留下來的建築,經過了翻新,放在了帝都的四環外。
空氣之中飄著一股淡淡的花香。
「薰衣草……肌肉放鬆,降低焦慮感,精神愉悅,舒緩交感神經,有助於睡眠,是你種的?」
沈軒自嘲一笑:「時家的人種的,即便離婚了偶爾還是有時家人會過來看看她,總比我強多了,我是前不久才知道她現在的情況。」
沈歡沉默了一下,道:「關係有點複雜。」
沈軒輕嘆了一口氣兒:「她是個好人,只是命運坎坷。」
沈歡頷首道:「能讓大師叔這麼惦記的女人,我還是第一次聽到,對這個女人真的越來越好奇了。」
「剛好她醒了,我帶你去見見她。」
等沈軒帶著沈軒來到了一個房間門口。
負責照顧病人的看護恭敬地開口:「沈軒先生。」
「沈軒,進來吧。」
一道虛弱的女聲傳來。
略微蒼老,卻帶著歷經歲月沉澱下來的溫潤。
沈軒朝著沈歡使了個眼色,兩人走進了房間。
坐在輪椅上穿著毛衣的女人一臉歲月靜好。
陽光透過窗戶灑在了女人的白髮上,染上皺紋的臉透著一股發自骨子裡的溫潤如玉,女人的氣質很獨特,不似小家碧玉,更像是書中寫(知否知否應是綠肥紅瘦)的李清照,滿腹詩文才華同時剛硬無比,虛弱的身軀里藏著一團火焰,足以燃燒一切,眼中的光芒從未黯淡過。
跟老年重活一世走在時尚潮流前線的歐陽清歡不同,卻一樣的獨特,不被任何標籤所束縛,難怪能夠讓大師叔這麼在意,這個女人確實有氣質,讓人忍不住投以目光。
更深層次發生過什麼事情……這是大師叔跟她的事情了。
「沈歡……很高興見到你,我叫簡詩。」
簡詩率先做了個自我介紹,看著沈歡的眼神充滿了寵溺,就跟看著自己的親孫女一樣。
「簡詩奶奶,您好,我叫沈歡。」
打了個照面,就當是熟絡了。
只是……
沈歡看得出來,簡詩哪怕氣色不錯,已經病入膏肓,無藥可救。
即便有沈軒在,亦是無法扭轉,只能夠緩解簡詩的痛苦,讓簡詩活的更久一點。
出於一個醫者,理智促使沈歡做出了判斷,只是沈歡不說。
簡詩微微一笑:「我聽沈軒說了,你做了清歡的孫媳婦兒。」
「簡詩奶奶認識清歡奶奶?」
「豈止是認識,我們以前還是閨蜜呢,只是時間洪流走的太過匆忙,掩蓋了太多太多,再好的情誼也被時間改變了,如今我變成這個樣子,沒有必要讓她知道,她去追求屬於自己全新的人生,我很為她感到高興,歡歡,能跟我說說清歡的事情嗎?」
「……好。」
沈歡跟簡詩坐到了一起,訴說著沈歡所知道的歐陽清歡。
簡詩的眼睛一直亮晶晶的,溫柔地看著沈歡,耐心傾聽著沈歡的話語。
沒有開口。
在簡詩的身邊,沈歡感覺到時間突然間變得很慢。
像是黃昏陽光下在老宅院門口偎依在奶奶身邊熟睡的小橘貓,奶奶手裡搖著扇子,嘴裡唱著歌謠,哄著小橘貓睡覺,陽光灑在一人一貓的身上,很寧靜,安詳,愜意十足。
沈歡很喜歡跟簡詩相處的感覺,越來越明白為什麼沈軒會將簡詩放在心上了。
有些人與生俱來,歲月沉澱的厚重感,給予人的感覺就是如此吸引,一眼萬年。
「她過的真好,我看到你跟清歡一起在清歡酒吧演出上的熱搜了,我很高興。」
簡詩發自內心地開口。
即便現在的簡詩身體狀況已經不可能再做這些了。
沈歡認真地開口:「簡詩奶奶,我覺得您應該跟清歡奶奶見一面,如果我是清歡奶奶絕不想到現在還被蒙在鼓裡。」
「會的……」
簡詩剛想說些什麼。
「大伯母,我來了。」
一道熟悉的聲音突然傳來。
時覺提著大包小包走了過來。
見到房間裡的沈軒沈歡微微一怔:「是你?」
沈歡不由得挑了挑眉。
雖然大師叔說過簡詩是時家老大時殿生的妻子,結婚三十載,後來離婚。
簡詩住的這套房子,就是離婚時候時殿生分給簡詩的,時家人偶爾會來看簡詩。
沒想到今天這麼巧,就跟時覺見上面了。
沈歡淡淡回應了一聲:「好巧啊。」
時覺放下手中的東西,微笑著回應:「確實好巧。」
「時覺,你來了,坐,我給你介紹一下……」
簡詩說了沈歡跟沈軒的身份。
當然,忽略了沈軒的過往。
只說是故人,懂醫術,知道簡詩的情況後特意趕來帝都為簡詩治病。
「原來……你叫沈歡。」
時覺念著這個名字,透露出了一股濃厚的興趣。
見到沈歡,時覺總有一種朦朧的感覺。
似熟悉,似悸動。
時覺捉摸不透。
那一天WIN酒吧分別後,時覺有點後悔沒有要沈歡的聯繫方式。
能夠給時覺這樣感覺的女人,她是唯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