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舌戰群儒!法庭大戰!林有有再添新罪!(求訂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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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6度的嘴,怎麼能說出如此冰冷的話?」

  林有有身後,一位親戚站了出來,趁著尚未開庭,她指著楊錦榮,神情憤慨的譴責道,「你瞧瞧你剛剛說的什麼話?我家有有不過是說你幾句壞話,一審判決十三年,你還不滿意,還要來繼續傷害有有和我們這幫親人嗎?!」

  她伸出手指指著楊錦榮,繼續憤然譴責道,「你已經毀了她十幾年的寒窗苦讀,毀了她的一生,怎麼還有臉站在這裡,說出這般冰冷的話?!」

  「什麼叫她只是說我幾句話壞話?」

  楊錦榮笑了,他直視林有有身後幾人,聲音鄭重有力道,「她那是說我幾句壞話嗎?一審法院都判了,她那是想要毀了我,她的寒窗苦讀是寒窗苦讀,我的寒窗苦讀難道就不是嗎?」

  「我的一生差點被她毀了,你們不去教育她,從她自身找問題反思,卻反過來指責我這位受害者?」

  楊錦榮的聲音宛如一柄手術刀,割在林有有心臟上,「從你誣衊我偷窺的那一刻開始,你就應該做好被判刑坐牢的心理準備!另外...」

  「你可以質疑我的品質,但不能懷疑我的品位!」

  「就你這樣的,無論是身材,還是長相,亦或者人品三觀,都沒資格讓我偷窺!」

  這句話懟得林有有的親戚啞口無言。

  確實...

  楊錦榮長相帥氣,身姿挺拔,反觀林有有,長相平平無奇,身材也毫無亮點,如果不是性別優勢,如果不是有美顏相機,估計當初網絡上也不會有那麼多人相信她的話!

  「得饒人處且饒人,你何必要毀了一個女孩子的一生?」

  林有有身後另一位年長的親戚站起來,自以為公平的勸說道,「她已經認知到錯誤了,提起二審,僅僅只是想要減輕刑期,又不是不承認錯誤,你又何必揪著不放,同學之間,大度一點,又何妨呢?」

  「別給我亂扣帽子,不是我要毀了她一生,是她自己毀了自己的一生。審判她罪行的不是我,是法律,你們這是企圖踐踏法律的尊嚴麼?」

  楊錦榮沉聲開口。

  總有人喜歡站在道德制高點,來要求別人?

  卻從來不約束自己的行為?

  法律是道德的底線,道德是法律的高標準。

  林有有的行為,已經不是道德不道德,而是違法犯罪,觸犯刑法。

  「你有時間在這裡勸我大度,不如聽我勸,你去買張去蜀地的機票,那有一個叫樂山的地方,你到樂山了,那有個大佛,你讓他起來你坐那。」

  這話一出,剛剛說話的那位,瞪大眼睛,當場語塞,不知道該如何反駁。

  「肅靜!」

  這時候,審判長和幾位陪審員整齊嚴肅的走了進來,他們身穿黑色法袍,胸前佩戴著象徵著公平公正的金邊法徽,從他們進來那一刻開始,偌大的法庭,現場一片肅靜,無人再敢喧譁。

  法庭這樣一個神聖的場合,如果只是兩方的罵戰,而不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地審理案件,那和菜市場吵架、潑婦罵街又有什麼分別。

  楊錦榮不再理會林有有的親戚們。

  等待著二審程序。

  坐在林有有身邊的兩位法警,都忍不住多看了一眼楊錦榮。

  兩位法警押送林有有來進行二審,在看到楊錦榮隻身一人前來,連律師都沒有找時,心中免不了有些詫異,因為他們得知林有有找了一位實力不俗的律師。

  可當他們默默聽完楊錦榮與林有有親人之間的辯駁後,已經在心中佩服起來,這位看似儒雅隨和的學生,確實厲害。

  踏踏踏!

  這時候,一位帶著黑色眼鏡的律師,不急不緩的走進法庭。

  「李律師!」

  林有有身後的父母急忙開口打招呼。

  實際上,林有有已經多次向一審法院提起抗訴,只是統統被駁回,抗訴無效,最終這位李律師找到了林有有父母,也在拘留所見到了即將遣送監獄的林有有,爭取遣送監獄之前,成功上訴到中級人民法院,這才有了今日的二審機會!

  至於這位李律師的來歷,林有有自己不知道,林有有的父母也不知道。

  李律師自稱是無償援助律師。

  專業無償援助女性官司。


  審判長看雙方人員都到齊了,便開始按照法庭程序,查明原告、被告雙方人員等。

  與此同時。

  圍脖上。

  在有心人的故意操控下,林有有案二審,登上了圍脖熱搜。

  只是這次圍脖網友們的議論,明顯理性了很多。

  當初那批抨擊楊錦榮的網友們,大部分都改變了對這個案子的看法,今日再度刷到二審熱搜時,評論已經從罵楊錦榮,變成了罵林有有。

  【當時這個案子可謂是鬧得沸沸揚揚,登頂全網熱搜,林有有一篇小作文,就讓救火英雄淪為偷窺狂,卻不想最後坐上了被告席!】

  【違法就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林有有也算是罪有應得。】

  【之前虧我還幫她說話,後面才知道是,她竟然是為了保研,故意污衊人家學弟,差點害得學弟被開除學籍。】

  【咦?今天竟然讓我刷到了這個案子二審熱搜,不過今天二審為啥沒有庭審直播?我記得當初一審可是直播了的!】

  有人罵林有有,自然也有人共情林有有,網絡上從來不缺同情心泛濫之人。

  當然,也有一些人是單純心術不正,不放過任何打拳的機會,搞分化,搞對立。

  【是啊,不敢想像一個弱女子,要怎麼在監獄裡度過十三年...太可怕了!希望二審減刑!】

  【這楊錦榮是真的小肚雞腸真下頭,他若是不計較,林有有根本就不用坐牢,太可惡了!】

  【這男的一點格局沒有!】

  【姐妹們,要找老公就找童錦呈那種,讓楊錦榮這種沒格局的男人,當一輩子單身狗!】

  【我更喜歡我們家王原,我要嫁給他,為他穿上聖潔的婚紗!】

  【我也要穿婚紗!】

  估計幕後操控熱搜的人,都沒有想到,花錢買來的熱搜,最後連評論區都歪了,全在討論穿婚紗......

  網絡上的議論,並不會影響到法庭上的進度。

  莊嚴的法庭上。

  審判長已經按照法庭程序,將流程走完,接下來便是雙方辯護程序。

  林有有搶先開口,戴著手銬的她,一臉委屈的喊冤道:「審判長,請你一定要為我做主,我只不過是一時鬼迷心竅,才發了一篇虛假的圍脖,即便違法,也不應該判處我十三...」

  「咚!」

  林有有張口,還試圖想要辯解,卻看到了她的辯護律師皺眉的表情,趕忙閉嘴。

  李律師看向林有有,都忍不住皺眉,這麼蠢的人,是怎麼考上臨海大學的?

  他不知道的是,林有有上的美術專業,屬於藝術生...

  審判長不再理會林有有,而是看向楊錦榮,「原告楊錦榮,你的訴求是維持一審判決,此外,你可有需要增加補充的訴求?」

  「需要增加。」

  楊錦榮站起來,站姿筆直挺拔,如一柄銳利的長劍,他目光如炬,掃過林有有及其身後的親戚家人,最後看向審判長,彬彬有禮道:

  「審判長,我增加訴求,要求被告人林有有,追加賠償:一,我因被其誣衊、網暴、被泄露真實聯繫方式和身份信息、被送花圈、被全校師生誤會等,導致精神受損,要求被告人林有有賠償我精神損失費五萬元。」

  「你!」

  林有有一聽精神損失費五萬,當場就怒了,她騰地一下站了起來,銀手鐲發出叮噹聲,她雙手指著楊錦榮,「你哪裡看起來有半點精神受損的樣子?!送花圈?你反手把花圈都倒賣給白事鋪,據說還賺...」

  「咚!」

  審判長再度敲下法槌,打斷了林有有的聲音,表情變得更加嚴肅,威嚴的呵斥道,「被告人林有有,請立刻停止你的發言,這是法庭,不是課堂!」

  潛台詞非常明確了,我是審判長,我沒讓你發言,你沒資格發言!

  反駁也不行!

  「我...」

  她轉頭看向辯護律師,卻看到對方眉頭一挑,示意她趕緊閉嘴的表情。

  在法庭上,審判長沒讓發言的時候,最好保持沉默。

  審判長示意道,「原告楊錦榮,請繼續發言!」


  「我的補充訴求,除了剛剛說的第一條賠償五萬元精神損失費外。」

  楊錦榮開口,這段時間的經歷,讓他飛速成長,已不再是一審那個菜鳥,他以法官最喜歡的方式,簡單明了的闡述自己的訴求:

  「還有第二條,被告人林有有需要賠償我,因兩次出席庭審,導致學業被耽擱的補課費。共計耽擱兩天專業課程,十節課次,分別是六位不同副教授導師、教授導師的課程。」

  「我已諮詢相關導師,按照國家最新規定,副教授導師在校補課費,一節課次兩千元,教授導師在校補課費,一節課次三千元,共計賠償24000元。」

  「這是在校補課費證明材料。」

  楊錦榮將新的證據遞交上去。

  這僅僅只是在校補課的價格,如果是校外補課,需要請副教授導師、教授導師,這個價格,可請不到!

  這點錢,人家教授副教授導師,都不帶看一眼。

  陪審員將楊錦榮遞交的材料拿上去,開始核對。

  「!!!」

  林有有聽到第二條賠償,已經氣得蒼白的臉上,出現了紅暈,她咬牙切齒的盯著楊錦榮。

  她害怕又被審判長呵斥!

  只能在心中咒罵楊錦榮無恥!

  「審判長,還有第三條補充訴求,要求林有有賠償我兩次出庭交通費共計249元,這是打計程車的發票證明。」

  楊錦榮最後說了一條徹底讓林有有破防的訴求。

  林有有忍不住怒斥道,「楊錦榮,你實在是太無恥了!打車費都要我賠償?你怎麼不去死!」

  「咚!」

  「被告人林有有,警告第三次!」

  審判長敲下法槌,厲聲呵斥道,「你擾亂法庭秩序,不遵守法庭紀律,當庭詛咒原告當事人,已構成擾亂法庭秩序罪!」

  「根據《刑法》第309條之規定,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一聽到『擾亂法庭秩序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這兩句話,林有有當場被徹底嚇傻了!

  她只是覺得自己委屈,想要反駁楊錦榮而已。

  怎麼就構成擾亂法庭秩序罪了?

  她用哀求的眼神看向李律師。

  結果迎來的是李律師看白痴一樣的眼神看她。

  警告你兩次了,你還敢當庭辱罵原告?

  這不是找死是什麼?

  李律師心底氣得不行,他是來給林有有減刑的,結果還沒輪到被告方的他們發言,林有有又作死新增了一項罪名!

  這特喵的,若是傳出去,以後他在律師圈子,都抬不起頭來!

  只會淪為律師圈茶餘飯後的笑料!

  審判長不再理會林有有,看向楊錦榮,問道,「原告,你還有什麼要補充的嗎?」

  「審判長,我補充完畢了。」

  楊錦榮禮貌的微微躬身道。

  這彬彬有禮的小細節,讓原本臨近怒火中燒的審判長的臉色稍微緩和了不少,他點頭回應後,看向李律師,示意他可以說話了,「被告辯護律師。」

  「審判長。」

  李律師起身,微微躬身,恭敬道,「我的委託人被告林有有,由於對法庭紀律的不熟知,以及原告楊錦榮先生的不合理索賠,導致情緒激動,一時口誤,言辭略有不當,還請審判長酌情考慮撤銷我的當事人擾亂法庭秩序罪。」

  林有有聽到律師為她辯護擾亂法庭秩序罪,趕緊投去一個感激的目光,這罪名她可太冤了,剛聽到這罪行的時候,她都快急哭了。

  「請被告辯護律師不要辯護與一審結果無關的罪行。」

  哪知道審判長壓根沒有理會李律師,他厲聲道,「如被告人辯護律師不需要辯護,本次庭審將維持一審罪行,新增原告補充訴求執行!」

  林有有都快急哭了!

  可她實在是不敢再說話,生怕說錯話,又給她來一個什麼罪名。

  李律師只能再次送給林有有一個看白痴的眼神,停頓了一下之後,他這才開始為林有有辯護:

  「一審判決我的委託人林有有,數罪併罰十三年刑期,其中,侮辱罪、造謠罪、誹謗罪、以及人身攻擊罪。」


  「這四項罪名,之所以會被頂格判處,最大依據就是該事件在網際網路上引起大規模輿論風波,但是,並非我的委託人一人導致。」

  「造成該事件在網際網路上引起大規模輿論風波的最大原因,是圍脖平台大明星張語綺的轉發以及評論、以及斗音平台新聞姐製作相關視頻引導所致,事件的後續發酵,並非我委託人所能控制,請審判長重新酌情考慮這四項罪行的量刑!」

  對啊!

  我之前怎麼沒有想到這個辯護方向?

  林有有聽到李律師為她辯護的話,當即眼前一亮,自己減刑非常有戲!

  把問題甩給網絡輿論,甩給大明星張語綺,以及斗音大博主新聞姐,這樣自己反而成了罪名最小的那個。

  楊錦榮若是不服,讓他去起訴張語綺和新聞姐去吧!

  林有有心臟砰砰直跳,這回可太好了,她趕忙給李律師投去一個感激的眼神,若不是她身上還有刑期,讓她以身相許都可以!

  enmmm、

  如果能辯護成無罪釋放,哪怕讓林有有馬上以身相許,她都萬分樂意。

  對方二審果然是有備而來的。

  這李律師水平不低。

  林有有想要減刑,就必須將幾項罪名的刑期,從三年頂格處刑降低下來。

  依據刑法規定,這四項罪名,每一項都是一年以上三年以下。

  一審頂格處罰,當時最大的依據,就是輿論風波波及全網。

  林有有想要減刑,只能從這方面下手。

  但是。

  楊錦榮早有準備!

  「審判長。」

  楊錦榮站起身,請求發言,在得到審判長准許後,他這才平緩的開口,「審判長,一審判處林有有十三年刑期,最大的考量,並非是因為網絡輿論風波,而是另有其因!」

  「嗯?」

  李律師微微皺眉。

  不可能啊,他從接到這個案子委託以來,便全力以赴,尋找辯護減刑的機會,也只找到了這唯一的漏洞。

  怎麼到原告口中,這漏洞,好似不存在一般?

  林有有也是滿臉愕然。

  這楊錦榮葫蘆賣的什麼藥?

  他這是在自斷退路?

  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

  不應該啊!

  林有有對楊錦榮的印象,他絕對不是一個稀里糊塗之人,更不會是一個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吃悶虧的人,他屬於那種睚眥必報,至仇人於死地的狠人!

  林有有身後的幾位親戚,也都紛紛下意識看向楊錦榮。

  就連合議庭的陪審員眾人,幾位法警,都抬頭看向楊錦榮。

  審判長同樣將目光放在楊錦榮身上,等待著他後面的話。

  楊錦榮沒有停頓,他目光掃過林有有和其辯護律師後,立刻開口,聲若驚雷,炸響在眾人耳邊,「林有有所犯罪行,造成的最大惡果,受害者並非是我楊錦榮,而是......」

  「全體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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