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2章 天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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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曉芸搖搖頭:「沒有遺囑!」

  也是的,李文博這麼年輕,怎麼可能立遺囑呢?

  他可能都沒想過,他這麼年輕會死吧!

  我感嘆不已,除了生死,都是小事。

  人死了,什麼都沒有了。

  我轉身要走,陳曉芸拉住了我:「哥,對不起,我不應該騙你,我怕你看不起我。」

  「都過去了,這些事情,以後再說,當務之急是李文博的後事,還有你哥,你別記恨他,他也是為了你好,也許他說得對,當年他揍你一頓,也就不會有現在這些事情了。」

  我不崇尚暴力,但是像陳曉芸這樣的人,一頓暴捶,可能才會讓她清醒。

  陳曉芸的三觀,我實在不敢苟同。

  一個好好的女人,找個志趣相投的單身男人,就那麼難嗎?

  但願這一次,陳曉芸能夠被陳曉鵬打醒吧!

  婚姻幸福對於陳曉芸來說,已經不可能了。

  雖然她可恨,可我也不希望她將來孤身一人。

  不知道還有沒有男人能夠接受陳曉芸,跟她生活在一起呢?

  我從父母家出來,去了醫院,辦手續的時候,就出了問題。

  我跟李文博,八竿子打不著,有些字沒法簽。

  我給陳曉芸打了電話,讓李文博家裡的人來辦了手續。

  來辦手續的是李文博的弟弟,多年前,兄弟倆就鬧翻了。

  李文博死了,他都不願意來。

  事情也不能全怪李文博,他弟媳婦家裡出了事情,要借十萬。

  李文博想借,畢竟是親弟弟家的事情。

  可是李文博的前妻說什麼也不借。

  李文博的弟弟只能看著丈母娘死在醫院裡,弟媳婦跟他弟弟鬧離婚,鬧了很多年。

  也許錢借了,人未必會救回來。

  可是畢竟親兄弟,見死不救就不對了。

  因為這件事情,弟弟一直記恨他,沒想到,李文博就這麼走了。

  李文博的弟弟抽著煙,不知道是煙迷了眼睛,還是他心裡難受,眼淚掉落下來。

  這次來,還是瞞著他老婆。

  他老婆說了,他要是去,就離婚。

  辦完手續,他弟弟就走了,連李文博的追悼會都不參加了。

  這就是親兄弟呀!為了錢,反目成仇!

  我不知道該說什麼好,不管怎麼說,他能來,事情總算是辦成了。

  第二天,我正在殯儀館處理李文博的後事,陳曉芸接到了一個電話,收起電話,她就哭了。

  「怎麼了?」我問道。

  「那個女人穿著喪服,帶著孩子到我們公司去鬧了。」

  我也沒想到,女人會這麼幹。

  她這是打算徹底把陳曉芸搞臭呀!

  你要跟一個不講道理的人去講道理,那是沒用的。

  「她這是要趕盡殺絕呀!」陳曉芸哭著說道。

  「隨她去鬧吧!我們先處理李文博的後事。」我說道。

  本以為事情就這麼過去了,雖然很丟人,但是陳曉芸公司的人,都知道他們的關係。

  陳曉芸喜歡秀恩愛,他們在一起,李文博經常接她上下班。

  沒有結婚證,但是卻同居了很久了。

  陳曉芸虛榮心很強,還會經常邀請同事到家裡玩。

  陳曉芸最失策的,就是沒有領結婚證。

  要不然,事情就簡單多了。

  「好在你們沒有結婚,要不然,就要跟他們爭家產了。那她更加不會放過你了!」

  沒結婚,陳曉芸應該什麼都沒有,什麼也得不到。

  李文博的遺產,都是他的孩子們的,我想不通那個女人為什麼要鬧?

  我當時只顧著問陳曉鵬的事情,沒有問跟陳曉芸有關的事情,找時間,我要問問律師。

  一個紅色的小本子出現在了我的眼前,我驚訝的接過了,打開一眼,結婚證。


  「你們結婚了?什麼時候的事情?」

  「我生日那天,他跟我求婚,我一激動,就答應了,第二天,我們就領證了。」

  我看著上面的登記日期,也許,這就是天意吧!

  他們登記結婚不到一個月,李文博就死了。

  直到此刻,我才明白,李文博的前妻,為什麼要在醫院鬧?為什麼要去陳曉芸的公司搞臭她?

  李文博的前妻,肯定早就知道李文博跟陳曉芸結婚了。

  「她都知道?是嗎?」

  「我也不太清楚,有一天,他前妻跑來找他要孩子的撫養費,兩個人在外面大吵了一架,模模糊糊的聽到他好像說了,離得太遠了,我也不知道是不是說了?」

  事情到這一步,已經再清楚不過了。

  「還有這個!」陳曉芸從包里拿出了一個文件袋,遞給了我。

  「這是什麼?」我打開看了起來,居然是一份遺囑。

  簽署的時間,正好是他們結婚登記那天。

  「你不是說他沒有遺囑嗎?」

  「今天他的律師打電話給我,告訴我有這麼一份遺囑,他找的律師,當著律師的面寫的這份遺囑。」

  我看著面前的表妹,心情複雜到了極點。

  不婚主義者的表妹,居然結婚了,領了結婚證,李文博還立了遺囑。

  遺囑上,李文博名下的所有財產,包括股票,存款,房產,全部都歸陳曉芸。

  遺囑是真的,毋容置疑,有律師的見證,有李文博的親筆簽名,這份遺囑是有法律效用的。

  這就意味著,李文博的前妻和孩子沒有得到任何遺產。

  李文博的前妻沒有得到李文博的遺產,這完全可以理解,但是李文博不給他的孩子一分錢,這有些難以理解。

  換做是我,就算是跟陳靜離婚了,我也會把我的所有財產都給我的女兒。

  這才是正常人的思維,正常的邏輯呀!

  有結婚證,有遺囑,我本來應該替我表妹感到高興,可是不知道為什麼,我總覺得事情麻煩了。

  看起來是好事,實際上,有大麻煩,首先,陳曉芸肯定沒法跟李文博的前妻達成和解。其次,李文博的前妻,肯定會繼續鬧下去。

  還有,我舅舅肯定是想著通過和解,讓陳曉鵬有個好的結果。

  現在所有的問題,都擺在了陳曉芸的面前,就看她怎麼辦了。

  這種事情,外人沒辦法摻和,就算我是他們家的親戚,我要是發表任何意見,搞到最後,很有可能里外不是人。

  本來我幫著操辦李文博的後事,也沒什麼問題。

  但是事情到了這一步,變得很複雜。

  我找了個藉口說有事,就離開了。

  我不但自己甩開了這些事情,讓我爸媽也回家去了。

  直到後來,我才知道我的決定有多麼的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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