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0 污點轉移

投票推薦 加入書籤 小說報錯

  即便如此,馮貝妮也沒有什麼可放鬆的。

  她和蒙歡都沒有想過,Jack居然會拿了人家的曲子來跟他們簽約,作詞作曲的名字上還完全寫的他自己,一點兒心虛的感覺都沒有,甚至還積極主動地要去踩別人。

  這傢伙是缺心眼兒嗎?

  其實Jack倒不是缺心眼兒、膽子大,而是被自己的理所當然限制了想像力,根本沒有想過董學元竟然這麼幸運地得到了接近項懷風的機會,甚至還成了維度工作室的人。也沒有想過像董學元這種半天連屁都憋不出來的人,居然還能跟他說謊。

  要知道,以董學元本來的身份,根本就不可能斗得過他。

  一個是圈裡有過成績的前輩,一個是荒廢了這麼多年的普通人,網友會相信誰?

  如果董學元沒有回老家,自己發現了馮貝妮的專輯裡有他的歌,寫的還是Jack的名字,即使想要上告也做不到的。普通人家哪兒有那麼多的時間精力和金錢陪著他們折騰呢?

  但有時候命運就是這麼奇怪,原本以為無權無勢,可以任由他欺負的人,現在居然搖身一變,多了幾座靠山!

  於是,Jack就這麼悲劇了。

  「現在可怎麼辦才好?」馮貝妮對著蒙歡說道,「如果這首曲子的原作者根本就不是Jack,那我的專輯可怎麼辦?」

  「一個辦法,去找那個叫董學元的人,從他那兒重新簽訂一份合約。」蒙歡說道,「還有一個辦法,死活不承認,必須要讓創作者的名字變成Jack!」

  這也是沒辦法的事情,為了這張專輯,天澄娛樂也付出了不少人力資源,如果因為她們的過失成了一堆廢料,甚至為公司都添了污名。想也知道,不僅是馮貝妮,連蒙歡自己都保不住了。這事兒非得擺平不可!

  錄製了那麼多的專輯,不僅收不回本金,連專輯都要因為盜竊別人的創作而廢掉,這損失可不是她們倆能夠承受得住的。

  誰讓她們要去單獨找來Jack呢?

  原本的十首歌,公司里其實都已經準備得妥妥噹噹了,而且那首主打歌更符合馮貝妮本人的風格和能力。說不定錄製出來雖說不會有那麼多的好評,卻也不至於擔上這麼多的罵名。

  偏偏她們倆看中了Jack發過來的那首歌,又能有話題熱度可吵,私自換了曲目。

  如果結果是好的,公司里當然不會計較什麼,只要能夠得到可觀的分紅就行,誰管你用什麼方法。

  但現在別說是好結果了,那麼多的損失吧挽不回,結果絕對不會是她們想看到的。

  按理說,錢這東西誰都愛。之前她們不就是用更好的條件把Jack從項懷風那兒搶過來了嗎?

  雖說這首歌不是他的,但這收買人的道理卻是一樣的。

  至於Jack如何,就不在她們的關心範圍之內了。

  之前還算是看中了幾分他的才華,想著即使現在沒什麼,以後說不定也需要用到。可現在,連他唯一能夠拿的出手的東西也是虛假的,她們自然也就不願意再搭理Jack了,甚至還隱隱有些怨恨。

  如果不是Jack,她們現在怎麼會這麼為難呢?

  第一個方法是最保險,也是影響最小的做法。

  可現在的關鍵是——他們之前完完全全得罪了對方,這會兒去聯繫說不定什麼用處也沒有,還要被對方錄音作證據。

  這樣一想,後一種方法的可能性倒是更大一些。

  最好在趁機給對方的陣營潑一些污水轉移視線,他們這邊也就能夠徹底解脫出來了。

  不是她們就想要幫著Jack,而是現在他們三個是一個利益共同體,不忙都不行。一旦Jack玩兒完,她們倆也是一樣的。

  Jack自己顯然也是知道這一點的。

  他一看到消息出來,剛才對馮貝妮還有的怨氣,以及大晚上被吵醒的困意全都沒有了。

  剛才還覺得自己吃了虧,要犧牲自我去「拯救」馮貝妮,現在卻只覺得慶幸了。有馮貝妮她們幫忙,他才有翻身的可能性。

  還好他之前沒有跟馮貝妮鬧翻,看吧,現在不就有了回報?只要扶馮貝妮上位的天澄娛樂插手,維度工作室那邊一定會妥協的!

  直到現在,除了蒙歡這個經紀人以外,馮貝妮和Jack都不知道天澄娛樂其實已經在考慮放棄馮貝妮,另選其他人上位了。


  畢竟,誰的耐心都是有限的。拉著馮貝妮這麼些年都沒有回報,天澄娛樂又不是一家慈善機構,怎麼會繼續虧本經營這個叫「馮貝妮」的項目?

  所以,這事兒就只能靠他們自己,天澄娛樂是絕對不可能插手幫忙的。

  這事兒馮貝妮和Jack都不知情,心裡還抱著很大的希望呢!

  維度工作室的確出名,但怎麼比得上天澄娛樂這樣對上市公司財大氣粗呢?

  Jack剛放下心來,就接到了蒙歡打過來的電話:「最近不要外出,做好長期抗爭的準備吧!接下來,我們恐怕需要想個辦法給他們潑一下污水,最好也是這方面的事情。當然了,不會由我們明面上的人出手。」

  Jack現在就等著馮貝妮她們幫忙呢,當然不會跟蒙歡對著來,連忙就點頭同意了。

  他才剛剛簽進天澄娛樂沒多少時間,並未宣布正式出道,所以經紀人和助理都是沒有的,這會兒就靠蒙歡一個人來應對了。

  果然,很快就出現了一些類似於「秦笙抄襲國外XXX知名作曲家曲子」的消息,甚至還煞有介事地列舉出來了一些牛頭不對馬嘴的證據,花花綠綠的一大片。乍一看去,還真有幾分道理似的。

  但仔細一看,根本就是狗屁不通。

  單獨拿出每一句,和所有存在的曲子作對比,非得說每一句里都有兩三個音符的組合跟其他曲子一樣。

  然後,「抄襲」的帽子就這麼蓋了上來。

  網友們又不是傻子,那會就這麼被帶了節奏?除了一兩個腦袋不清楚的傢伙真的信了,其他人都清楚得很。

  「一共就哆啦咪發嗦拉西七個音符,這麼多首歌,隨便怎麼組合都有可能會撞上幾個。這種情況難道不是一句一句的和同一首,或者幾首進行對比嗎?每一句去跟一首曲子對比,然後提出兩三個音符的組合?呵呵……這種取證方式我還是第一次見到。」

  「總感覺這事兒來的太突然,一定是有什麼陰謀吧?」

  「腦殘粉,證據都擺出來了還不相信?秦笙給了你們多少好處,讓你們這麼跪舔。」

  「證據?我只看到了一團胡拼亂湊出來的鬼東西,這什麼玩意兒啊!就跟寫篇作文,每一句話都和一篇不同的作文對比,喲,這兒和A一樣都用了『昨天』這個詞語,這個和B一樣都用過排比的修辭手法,這個和C都用過議論文三段式的結構,不說了,肯定是抄了A、B、C的!什麼連貫性,什麼主題,都不管,反正我就覺得是。」

  「感覺這是反抄反瘋魔了吧?支持原創,但這種證據的確沒有說服力。哪怕是其中兩句連在一起的和人家一樣,我都願意相信。這種……咳咳,我還真看不出來。」

  ……

  秦笙這天正好在家關注著這件事的發展,一看到這個,臉頓時黑了。

  呵,倒是開始扣起屎盆子來了啊!

章節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