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9章 陳冠希:「陳啟明是我表哥」
第231章 陳冠希:「陳啟明是我表哥」
紐約,時代廣場。
巡演的場地是露天的,三面是廣場與街道以及商場足以容納數千上萬人,正面則是舞台。
舞台後方是兩個商場,商場上掛著巨大的熒幕。
華納已經跟兩個商場溝通過,演出的時候,會將陳啟明投屏在大熒幕上。
「傑米陳,傑米陳,傑米陳……」
「冠希,快點!我們再往前面擠擠!」
「我就奇怪,你不是說陳啟明是你表哥嘛!你為什麼不找他給我們安排幾個VIP座?」
「做夢呢?這是露天巡演?上哪給伱找VIP座位?
不過冠希,我也很疑惑,你到底是不是陳啟明表弟呀!你該不會是在騙我們吧!」
舞台下方,人潮洶湧,大量的人群匯聚,一群漂亮的白妹高舉著陳啟明的海報,正在整齊劃一的喊著陳啟明的名字。
人群中,三個黃皮膚的年輕人正在奮力的往舞台位置擠。
一邊靠近舞台,三人一邊交流。
兩個外貌相對比較普通的年輕人正在質疑最後面叫冠希的帥小伙。
面對質疑,陳冠希有些臉紅,也不敢回應,只能微微低頭跟著倆人往靠近舞台的位置擠去。
他是陳啟明的忠實粉絲。
因為一次意外口嗨,他說自己是陳啟明表弟,導致兩個好友信以為真,真把他當成了陳啟明的表弟。
七月底,陳啟明來美國開始巡演以後,三人便一直跟在陳啟明屁股後面,一路從洛杉磯跑到了紐約。
一路上,兩個好友都讓陳冠希帶他們倆去見陳啟明,被陳冠希以各種理由推脫。
連續的推辭,這讓兩個好友開始懷疑他是陳啟明表弟這件事的真實性,已經開始頻繁質疑起他的身份。
而對此,陳冠希也無奈。
說了一個謊,就要用無數個謊言來圓。
現在的他就是那個說了無數謊言,但也面臨著被拆穿的情況。
說實話,這幾天他是真的度日如年。
本來是陳啟明忠實粉絲的他因為這件事,連陳啟明的演出都不想看了。
他現在唯一的想法就是陳啟明趕緊離開美國,這樣,這樣的話,他就能避免成為一個被拆穿的小丑。
但可惜的是,陳啟明不僅沒離開,最近的巡演反而越發頻繁了,讓他倍感度日如年。
砰砰……
時間來到七點,黑夜開始降臨。
舞台上突然竄出一道道明亮閃爍的煙花。
見到這一幕,台下來看演出的觀眾頓時沸騰了,一個個發出熱烈的尖叫聲。
在尖叫聲中,陳啟明抱著一把吉他,帶著灰色煙燻樂隊登上了舞台。
站在舞台中央放眼望去,舞台三面全是人頭。
「傑米,傑米,看我!」
有個白妹聲音震天,成功將陳啟明的視線吸引了過去。
在見到陳啟明在看她以後,白妹頓時變得癲狂起來。
雙手抓起體恤往上一掀。
「啊啊啊啊啊……」
這一幕,直接被現場導播投到了大熒幕上,現場觀眾見到這個場面,頓時發出了熱烈的歡呼。
陳啟明嘴角一抽。
老美就是老美,開放。
這種場面,他在亞洲還從未見到過。
別說他,就連身後的查斯特等純正美國人,也沒怎麼見過這種場面。
看到白妹的舉動以後,頓時變得臉紅脖子粗。
不過,再怎麼臉紅,演出肯定是要繼續的。
趁著灰色煙燻分布站位的時候,陳啟明對著舞台中央的話筒開始跟現場觀眾打招呼。
「哈嘍!紐約的朋友們,你們好嗎?」
好吧!土掉牙的開場,但你不得不說,這個開場雖然土,但卻是最常用的。
「啊啊啊……」
「傑米……」
面對陳啟明的打招呼,現場的老外歌迷立刻做出了回應。
歡呼聲,尖叫聲乃至喊他名字的聲音混合在一起直衝天際。
看得出來,今天到場的大部分人都是知道他陳啟明的。
這讓陳啟明有些開心。
他在歐美表演,總算不會再出現台下觀眾連他名字都不知道的情況了。
稍稍打了個招呼,陳啟明沒有廢話,在灰色煙燻樂隊準備好以後,馬上開始了今晚的演出。
抱著吉他,給灰色煙燻打了個手勢,在後邊的鼓聲傳出之際,陳啟明也開始演奏吉他。
悅耳的旋律頓時傳出。
「嗯哼嗯……」
跟著節奏,陳啟明哼唱了一下旋律,配合著節奏感十足的吉他聲,直接就讓台下的觀眾們尖叫了起來。
沒有理會尖叫,陳啟明抱著吉他一邊彈奏,一邊溫柔演唱:
「Hiding from the rain and snow藏身於雨雪之中
trying to forget but i won't let go努力忘記,但我怎能就這樣離去
looking at a crowded street看著熙熙攘攘的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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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stening to my own heart beat卻只能聽見自己的心跳
……
陳啟明的聲音就像是風雪中的暖風,吹拂向觀眾。
讓人忍不住露出享受的神情。
「還得是原唱啊!后街男孩也演唱過這首歌,雖然好聽,但我總覺得差點什麼!
現在我知道了,是感情,是那種溫柔人心的音色。」
台下有歌迷一邊露出陶醉之色,一邊開口說道。
不同的人演唱一首歌,因為音色的不同,演唱出來的風格自然就不同。
后街男孩這個組合能在演唱陳啟明的歌曲以後直接一炮而紅,在紐約等地吸引大批粉絲。
這除了幾人都是帥氣的小伙,有顏值粉外,他們乾淨且充滿清楚的聲音也是一大原因。
而相比他們的演唱。
陳啟明自己放版本則有所不同。
陳啟明本身就不大,他現在也才二十一歲而已。
青春的味道他有,同時,因為很小就出來闖蕩,再加上幾年的演唱功底,這給他的風格中又加了些許成熟味道。
特別是他的舞台功底。
相比后街男孩在台上的不苟言笑,陳啟明經歷過大陣仗,所以演唱的時候,更多了幾分隨性。
種種原因混合,這使得陳啟明的演唱只是一開口,就立刻讓台下的觀眾有種耳朵懷孕了的感覺。
就一個字,爽。
要是三個字,那就是倍兒爽!
「太酷了!陳啟明真的太酷了,他簡直比麥可傑克遜還酷,你們看這些老外,他們都被陳啟明徵服了!」
台下陳冠希三人也被這演出征服了,上蹦下跳的用中文高聲歡呼。
紐約,時代廣場。
巡演的場地是露天的,三面是廣場與街道以及商場足以容納數千上萬人,正面則是舞台。
舞台後方是兩個商場,商場上掛著巨大的熒幕。
華納已經跟兩個商場溝通過,演出的時候,會將陳啟明投屏在大熒幕上。
「傑米陳,傑米陳,傑米陳……」
「冠希,快點!我們再往前面擠擠!」
「我就奇怪,你不是說陳啟明是你表哥嘛!你為什麼不找他給我們安排幾個VIP座?」
「做夢呢?這是露天巡演?上哪給伱找VIP座位?
不過冠希,我也很疑惑,你到底是不是陳啟明表弟呀!你該不會是在騙我們吧!」
舞台下方,人潮洶湧,大量的人群匯聚,一群漂亮的白妹高舉著陳啟明的海報,正在整齊劃一的喊著陳啟明的名字。
人群中,三個黃皮膚的年輕人正在奮力的往舞台位置擠。
一邊靠近舞台,三人一邊交流。
兩個外貌相對比較普通的年輕人正在質疑最後面叫冠希的帥小伙。
面對質疑,陳冠希有些臉紅,也不敢回應,只能微微低頭跟著倆人往靠近舞台的位置擠去。
他是陳啟明的忠實粉絲。
因為一次意外口嗨,他說自己是陳啟明表弟,導致兩個好友信以為真,真把他當成了陳啟明的表弟。
七月底,陳啟明來美國開始巡演以後,三人便一直跟在陳啟明屁股後面,一路從洛杉磯跑到了紐約。
一路上,兩個好友都讓陳冠希帶他們倆去見陳啟明,被陳冠希以各種理由推脫。
連續的推辭,這讓兩個好友開始懷疑他是陳啟明表弟這件事的真實性,已經開始頻繁質疑起他的身份。
而對此,陳冠希也無奈。
說了一個謊,就要用無數個謊言來圓。
現在的他就是那個說了無數謊言,但也面臨著被拆穿的情況。
說實話,這幾天他是真的度日如年。
本來是陳啟明忠實粉絲的他因為這件事,連陳啟明的演出都不想看了。
他現在唯一的想法就是陳啟明趕緊離開美國,這樣,這樣的話,他就能避免成為一個被拆穿的小丑。
但可惜的是,陳啟明不僅沒離開,最近的巡演反而越發頻繁了,讓他倍感度日如年。
砰砰……
時間來到七點,黑夜開始降臨。
舞台上突然竄出一道道明亮閃爍的煙花。
見到這一幕,台下來看演出的觀眾頓時沸騰了,一個個發出熱烈的尖叫聲。
在尖叫聲中,陳啟明抱著一把吉他,帶著灰色煙燻樂隊登上了舞台。
站在舞台中央放眼望去,舞台三面全是人頭。
「傑米,傑米,看我!」
有個白妹聲音震天,成功將陳啟明的視線吸引了過去。
在見到陳啟明在看她以後,白妹頓時變得癲狂起來。
雙手抓起體恤往上一掀。
「啊啊啊啊啊……」
這一幕,直接被現場導播投到了大熒幕上,現場觀眾見到這個場面,頓時發出了熱烈的歡呼。
陳啟明嘴角一抽。
老美就是老美,開放。
這種場面,他在亞洲還從未見到過。
別說他,就連身後的查斯特等純正美國人,也沒怎麼見過這種場面。
看到白妹的舉動以後,頓時變得臉紅脖子粗。
不過,再怎麼臉紅,演出肯定是要繼續的。
趁著灰色煙燻分布站位的時候,陳啟明對著舞台中央的話筒開始跟現場觀眾打招呼。
「哈嘍!紐約的朋友們,你們好嗎?」
好吧!土掉牙的開場,但你不得不說,這個開場雖然土,但卻是最常用的。
「啊啊啊……」
「傑米……」
面對陳啟明的打招呼,現場的老外歌迷立刻做出了回應。
歡呼聲,尖叫聲乃至喊他名字的聲音混合在一起直衝天際。
看得出來,今天到場的大部分人都是知道他陳啟明的。
這讓陳啟明有些開心。
他在歐美表演,總算不會再出現台下觀眾連他名字都不知道的情況了。
稍稍打了個招呼,陳啟明沒有廢話,在灰色煙燻樂隊準備好以後,馬上開始了今晚的演出。
抱著吉他,給灰色煙燻打了個手勢,在後邊的鼓聲傳出之際,陳啟明也開始演奏吉他。
悅耳的旋律頓時傳出。
「嗯哼嗯……」
跟著節奏,陳啟明哼唱了一下旋律,配合著節奏感十足的吉他聲,直接就讓台下的觀眾們尖叫了起來。
沒有理會尖叫,陳啟明抱著吉他一邊彈奏,一邊溫柔演唱:
「Hiding from the rain and snow藏身於雨雪之中
trying to forget but i won't let go努力忘記,但我怎能就這樣離去
looking at a crowded street看著熙熙攘攘的街道
這章沒有結束,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listening to my own heart beat卻只能聽見自己的心跳
……
陳啟明的聲音就像是風雪中的暖風,吹拂向觀眾。
讓人忍不住露出享受的神情。
「還得是原唱啊!后街男孩也演唱過這首歌,雖然好聽,但我總覺得差點什麼!
現在我知道了,是感情,是那種溫柔人心的音色。」
台下有歌迷一邊露出陶醉之色,一邊開口說道。
不同的人演唱一首歌,因為音色的不同,演唱出來的風格自然就不同。
后街男孩這個組合能在演唱陳啟明的歌曲以後直接一炮而紅,在紐約等地吸引大批粉絲。
這除了幾人都是帥氣的小伙,有顏值粉外,他們乾淨且充滿清楚的聲音也是一大原因。
而相比他們的演唱。
陳啟明自己放版本則有所不同。
陳啟明本身就不大,他現在也才二十一歲而已。
青春的味道他有,同時,因為很小就出來闖蕩,再加上幾年的演唱功底,這給他的風格中又加了些許成熟味道。
特別是他的舞台功底。
相比后街男孩在台上的不苟言笑,陳啟明經歷過大陣仗,所以演唱的時候,更多了幾分隨性。
種種原因混合,這使得陳啟明的演唱只是一開口,就立刻讓台下的觀眾有種耳朵懷孕了的感覺。
就一個字,爽。
要是三個字,那就是倍兒爽!
「太酷了!陳啟明真的太酷了,他簡直比麥可傑克遜還酷,你們看這些老外,他們都被陳啟明徵服了!」
台下陳冠希三人也被這演出征服了,上蹦下跳的用中文高聲歡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