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猛將歸降,山越丹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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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春時節,乍暖還寒。° 🎀 𝟨𝟫𝓈𝒽𝓊𝓍.𝒸☯𝓂 🎀 °

  正當高義準備以靜制動,坐等谷內敵軍被焚燒殆盡時。

  忽然一陣涼風吹過,挾著幾分透骨的寒意,饒是體格健碩的高義,也感覺到一股涼意湧上心頭。

  還未等涼風吹到山谷里,夜空中卻已落下一滴又一滴雨珠。

  雨珠越來越多,雨水越下越大。

  頃刻間,大雨滂沱。

  山谷里熊熊的烈焰,逐漸減弱,最後化為泡影,湮滅在傾盆暴雨里。

  如今大好的形式,蕩然無存。

  高義急忙因地制宜,發布新的命令,迅速轉變攻勢。

  在軍令發出後。

  數千弓箭手,開始全部放棄火箭,改換成普通羽箭,毫不吝惜力氣的全力釋放羽箭。

  而山谷上方全部的狼兵,也紛紛放棄手中長槍,迅速抽出腰間佩刀,開始沖入山谷,殺向敵軍。

  雖然高義的做法很正確,但怎奈遭到雨水沖刷的山路,太過絲滑,阻礙著狼兵們下山的速度。

  經過一夜雨戰之後。

  最終高義還是大獲全勝。

  不僅擊斃敵酋孫策,更是斃敵八千,俘虜五千眾,最終要的還是高義又俘虜一員敵軍大將。

  義勇之猛將·東萊太史慈!

  眼看太史慈被押解而至,原本高義還準備費一番唇舌,動之以情,曉之以理。

  豈料還未等高義虎軀一震,太史慈二話不說,便已倒頭就拜。

  「末將飄零半生,只恨未逢明主,公若不棄,慈願拜為主公。」

  正當高義驚愕之際,太史慈卻已經將事情的緣由,娓娓道來。

  自古英雄惜英雄!

  昨日在曲阿城外,高義僅憑太史慈三字,就主動退兵,承諾三日之後再來攻城,可謂是給予太史慈天大的禮遇。

  太史慈看著眼裡,記在心裡,自然極為感動。

  更重要的一點,則是因為他所效忠的主公孫策,已經死於疆場!

  太史慈從始至終,都在時刻關注著孫策,自然也看到孫權那個畜生,狠心拿自己親大哥,當做擋箭牌的禽獸畫面。

  如今孫策已經戰死,數萬江東兵群鼠無主,依照周瑜的秉性,必然會扶持孫權那碧眼兒,成為新的主公。

  於是乎,不願屈居於碧眼兒麾下的太史慈,自然是選擇跟隨高義這一位明主。

  聽完太史慈的解釋,高義茅塞頓開,剛要說點什麼,卻發現太史慈仍舊躬身而拜,急忙前去扶起。

  「今得將軍,若旱苗得甘露啊!將軍快起!將軍快起!」

  「吾執龍戟,公執強弓相隨,雖百萬眾,能奈我何?哈哈哈!」

  聽聞高義這般盛讚,太史慈心裡越發堅定投效之意,拜謝道:

  「主公在上,末將從此跟定主公,赴湯蹈火,在所不辭。相助主公,共圖大業。」

  思酌再三。

  太史慈覺得僅是言語,難表誠意,重重一嘆,再次躬身拜道:「昔日揚州戰亂,我曾效命於揚州刺史劉繇,自領丹陽太守,在涇縣屯兵立府,為山越人所依附。」

  「經過數月鏖戰之後,最終不慎兵敗被俘,卻遭到吳侯孫策的禮遇,這才決意降吳。」

  「然而我麾下眾多山越舊部,卻因不喜孫策屢次屠戮江東宗族,故而不願出山歸降,至今仍舊逗留于丹陽十萬大山深處。」

  「最近聽聞丹陽郡時常發生洪禍,導致莊稼顆粒無收,鬧得人心惶惶。若主公能夠慷慨解囊,廣贈糧米於山越人,末將願前往山越宗族,替主公招募一支彪勇善戰的丹陽兵。」

  聽到慷慨解囊,廣增糧米這八個字,高義不由得眉頭一皺。

  此番他南渡揚州,軍中攜帶的糧草本就不多,如今雖然占據曲阿城,城內存糧卻也不富裕。

  但當高義聽到丹陽兵三字的時候,原本緊皺的眉頭,卻立即舒展而開。

  丹陽郡,乃是山越人主要的聚居場所,自古在中原諸侯眼裡,屬於南疆蠻荒之地,令人避之不及。

  而這種偏見,卻因西漢時期的一場極其悲壯的血戰,而發生巨烈改變。


  漢武帝天漢二年,李陵率領五千丹陽兵,孤軍挺進匈奴草原腹地,在草原上與八萬匈奴胡騎狹路相逢。

  雖然面對十倍於己的敵騎,五千丹陽兵卻毫無懼意。秉著寧死不敗的必勝信念,他們奮勇當先,血戰到底,一度令匈奴大單于肝膽俱寒。

  從那以後,丹陽郡也因盛產精兵而聞名遐邇,受到天下群雄的重視。

  史書記載:丹陽山險,民勇彪悍,喜武好戰,崇尚英雄,精兵之地!

  如今聽聞太史慈要前往山越宗族,去替自己招募一支彪勇善戰的丹陽兵。

  高義自然是心中竊喜,至於原本那些糧草不足的顧慮,完全就被他拋之腦後。

  正所謂:百姓有糧,我有槍,百姓就是我糧……呸呸呸!我高某讀《春秋》的,豈會行那縱兵搶糧之事。

  就算是真要搶?也是要搶那些富可敵國的世家大族啊!

  畢竟如今正值兵荒馬亂,百姓皆是民不聊生,食不果腹,米缸里又能有幾斤存糧呢?

  高義不是墨跡的人。

  向來都是說干就干!

  剎那間,高義的心裡已經有全盤計劃。

  【先是派人假扮江東潰兵,殺入當地世家豪族……搶錢、搶糧、搶美人……然後自己再閃亮登場,演一出英雄救美的戲碼……最後則是曰久生情】

  對於這種鬼蜮伎倆,高義實在是太熟悉不過了。

  遙想當年在徐州。

  高義外出遊獵時。

  少年狂傲露鋒芒,左牽黃,右擎蒼,錦帽貂裘,千騎卷平岡。

  在路上,他偶然遇見一支商賈車隊,馬車上坐著正值豆蔻年華的糜貞。

  高義自然見色起意。

  咳咳!是一見鍾情。

  經過一番合計之後。

  周圍的狼騎,紛紛裝扮成一股土匪流寇,大肆劫掠糜氏商隊。

  而就在搶得差不多的時候,高義忽然閃亮登場,僅憑一己之力,獨斗八百狼騎。

  演的那是一個真踏馬精彩。

  整整鏖戰半個時辰,雙方居然沒有出現一個死亡,或是重傷。

  最終高義擔心會露餡,這才急忙擠眉弄眼,暗中命令一眾狼騎速速離去。

  而那糜貞正值豆蔻年華的青春妙齡,最為懵懂純真的叛逆期,最喜歡的便是書里英雄救美的戲碼。

  自然是對高義一見傾心,當場就被俘獲一枚處子芳心。

  正當高義準備曰久生情,從此傍上富婆,走上人生巔峰之時。

  豈料聞聽商隊遭劫消息,糜竺怒不可遏,親自率領數千僮客,手執刀槍劍戟,一路襲殺而至。

  糜竺自幼從事商賈,時常與各類人物打交道,自然沒有那麼容易忽悠。

  聽完自己妹妹一番哭哭啼啼的痛訴,糜竺心裡隱隱覺的有蹊蹺。

  但高義乃是呂布麾下第一悍將·高順的兒子,糜竺又沒有確鑿的證據,只能眼看著高義一路縱馬而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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