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5章 請給我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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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楊雪帶了警察過來,有警方在場,她想要帶回沈暖,沒人能攔得住。

  法律上,她是沈暖的監護人。

  所以徐慧被懟後,也是無話可說。

  陳靜氣急敗壞,還想再說什麼,卻被沈暖搭在肩頭的小手制了聲。

  沈暖從陳靜身後走出,目光淡淡地看向楊雪,「小媽,你非要我今天跟你回去,能給個理由嗎?為什麼一定是今晚,不能是明天?」

  換做楊雪被她問倒。

  楊雪臉上的片刻遲疑,是在思考,該不該告訴她,晚上要去參加林非家的晚宴?

  她答應了林非,她會帶沈暖去參加宴會。

  「晚上有一場宴會,我們全家都要去。你既然是家裡的一份子,當然也是要去的。」

  深思熟慮後,楊雪這樣回答。

  沈暖索性進一步猜測,「林非設的宴會?鴻門宴?」

  從楊雪瞬間變白的臉色看來,她的猜測沒有錯。

  「說起林非,那就更可惡了!」

  陳靜接過話茬,進一步向一旁的警察說:「警察叔叔,賣女兒是犯法的吧?這個人,她現在是要把未成年的沈暖賣給一個二十多歲的成年男人。她逼沈暖回家,就為了逼沈暖嫁給那個林非!」

  「哪有這種父母的啊?後媽就是後媽!喪盡天良!」

  楊雪終於沒崩住,對陳靜吼出一聲,「你閉嘴!在那鬼叫什麼東西,我們家的事跟你有什麼關係!」

  陳靜向來是不服輸的性子,她馬上就擼起袖子凶回去,「你是沈暖的後媽,不是親媽!沈暖的婚事跟你有什麼關係!再說了,她18歲都沒到,誰允許你一個後媽決定她的婚事!你這不是賣女兒是什麼!」

  「閉嘴,我不想跟你吵!」

  楊雪氣得臉色鐵青,吼了陳靜一句,就幾步上前,直接鉗制住沈暖的手腕,「跟我回家!」

  沈暖剛邁開步子,另一隻手就被陳靜死死抓住。

  楊雪回過頭,怒目圓瞪。

  扭頭,直對警察道:「我帶我女兒回家有問題嗎?她憑什麼攔著我?你協調啊!」

  警察的作用,就是調節民事糾紛。

  楊雪把這大難題交給警察,也實數正常。

  看戲半天的警察,現在也算是看明白了情況。

  「同學,人家是她的監護人。後媽也是媽,就有管她的身份。人家要帶走她,你是攔不住的。」

  警察先是對陳靜說了聲軟話。

  隨後,也對楊雪說:「還有你。未成年人保護法就在那,人家還是學生,別鑽錢眼裡去了,把這么小一個孩子強行嫁人。你們這樣當父母是犯法的,她是可以告你們的!」

  楊雪大抵是不知道,協調是雙向的。

  警察不可能一味的偏幫一方。

  警察是公正的,站在中立位置去協調。

  「我沒說要把她嫁出去,我只是讓她回家,這樣都不許嗎?」

  楊雪只好先藏起自己那點私心。

  人前不好說的話,等她把沈暖帶回家,人後慢慢說。

  「你想帶我去林非家的宴會,想撮合我跟林非。」

  沈暖冷冷出聲,「但是你最好弄清楚,你只是監護人,不是主人。現在不是奴隸社會,不是我的身契在你那,就由著你隨便發賣。我只是戶口在你們名下。但是,婚姻是自由的。」

  「要真逼我嫁給林非,我會把你告上法庭。今天你帶了警察來這裡,就是最好的人證!」

  楊雪扭過頭,被沈暖冰冷如霜的眼神刺到。

  寒意滲入肌膚,她不受控制地抖了抖。

  但很快,就恢復長輩的威嚴。

  雙眸瞪起,重重咬字道:「有什麼話回家說!」

  這時。

  沈暖卻又轉向警察,冷靜表達:「警察叔叔,先去一趟警局。請你為我的失蹤立案。」

  「失蹤?」楊雪怔然。

  她越來越不懂沈暖在說什麼了?

  「你哪有失蹤,你不就是跟同學回家了嗎?你想搞什麼!」


  楊雪有不好的預感,說著說著,聲音就抬高了。

  警察也想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家和萬事興。

  揮揮手說:「小同學,你這不叫失蹤。用不著立案。」

  「不。我這是離家出走,是失蹤。「

  沈暖眼神堅定,「開學到現在,已經有一個月。我沒回家一趟,也沒跟家裡人聯繫。失聯24小時,就可以立案了。」

  她又看向楊雪,「另外,我雖然被她找到,但我馬上又逃了。往小了說是離家出走,往大了說就是失蹤。如果你覺得我誇張化了,那麼明天起,我不介意真的離家出走,躲到你們找不到的地方!讓失蹤成真!」

  「沈暖,你說什麼呢!你別在那說些神叨叨的話,馬上跟我回家!」楊雪強行拽她的手。

  沈暖卻將楊雪一把揮開。

  再次,目光定向警察。

  「我跟她回家,是因為警察找上門。如果沒有警察上門,我絕對不會跟她回家,還會繼續躲!所以,能不能立案?」她道。

  楊雪的忍耐已經到達極限。

  她火冒三丈,叉腰怒道:「沈暖,你腦子是不是有病!你非要把場面弄的那麼下不來台嘛!讓你跟我回家,是讓你去死嘛!」

  「我說了,我可以回家。但是,你不能逼我嫁給林非!」

  沈暖的視線又從警察這邊,移向楊雪。

  她的眼神變得極有殺傷力,宛若刀鋒。

  只一眼,楊雪竟然被嚇得心口一顫。

  「你要我回家可以。但是要去警局立案,因為我是離家出走,我是失蹤了,才被你找回。只要有這樣一條記錄在,以後,你們逼我嫁給林非。我就會告你們!警局調出的失蹤記錄,就是我的證據!」

  沈暖有條有理,咄咄逼人。

  其實是歪理,並不存在失蹤現象,但又被她詭辯的,像是有一定道理。

  就算是警察,在這一刻,也覺得……她這齣於自保式的留檔,他睜隻眼閉隻眼的話,可以給她登記個失蹤。

  萬一以後,真被父母逼著嫁人,真將父母告上法庭。

  警局調取的失蹤記錄……對她來說,是有利證據。

  「沈暖,你說的什麼鬼話!都是一家人,你想要告誰啊你!」

  楊雪已經被激怒,表情變得面目可憎。

  身側的手掌也咯嘣咯嘣響,恨不得掰碎她的骨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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