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章 演唱會上賣水煮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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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張母話里行間的意思,其實也就是想讓林華早點和自己女兒結婚。

  畢竟能找到這樣一個完美的女婿,那是可遇而不可求的。

  錯過了,就不一定還會有下一個。

  老人家的想法,就很簡單粗暴。

  「媽,你別這樣,和下命令一樣,我們還年輕嘛!」張曉藝連忙過來打圓場。

  雖然她也很想和林華確定關係,但事情不可能像想像中那麼如意。

  張曉藝也猜到了,有時候林華沒回信息沒接電話,也許就是和別的女人在一起,不方便。

  所以這事急不得。

  張母微微搖頭,道:「好了,我也不囉嗦了,你們聊,我去做飯。」

  「林華,你不會怪我媽說錯話吧?」張曉藝略帶擔憂地問道。

  「沒事,這都是應該的,她也是關心你。」

  林華看了看手裡的鑰匙,又看了看張家的環境。

  自己的女人,怎麼能住在這種地方。

  別說不夠檔次了,而且也不吉利!

  林華拿出手機,就開始搜索中海市比較好的房產。

  嗯,選來選去,貌似就自己那個小區最好,還有剩下的新房沒賣出去。

  準確點來說,是孤狼現在住的那裡。

  飯菜做好了,滿滿一大桌。

  張母的手藝還行,就是那種家常菜的味道。

  林華吃了幾口後,就說出自己的想法:「伯母,曉藝,我有個想法,你們看合不合適。」

  「這個房子呢,有點老了,而且之前發生了那麼多事,住著不吉利,要不換個地方住?」

  張母便說:「小林,你這開的是什麼玩笑,我們這房子雖然也值點錢,但現在房價那麼高,根本買不起啊!」

  「是啊,林華,我聽說現在稍微好一點的房子都要兩三百萬呢!」張曉藝也有些沮喪。

  這個社會,沒錢什麼事都難辦。

  「這個問題,你們不用擔心,錢,就讓我來出吧!」

  林華就像是在說一件稀鬆平常的事。

  「你出?」

  「小林,這不合適!」

  張母連忙勸阻:「小林,我知道你是個好人,而且也有錢,但你和曉藝現在這情況,確實不能讓我們再占你便宜了。」

  嗯,能為自己著想,不錯。

  林華果斷做出了決定:「沒關係,反正以後也要買房,晚買不如早買,而且我都選好了。」

  手機中介平台上,這套房子的資料是三百二十平,精裝修,算下來價格七百多萬。

  無論是她們母女住,還是自己偶爾過去,都足夠了。

  母女倆看了手機上的房屋圖片後,要說不動心也是不可能的。

  誰都想過上更好的日子。

  最後,張母決定,房可以買,但她也要出錢。

  舊房子賣了,錢拿給林華,否則新房子住著也不踏實。

  林華便表示同意了。

  吃過飯,走出張家,張曉藝問林華:「今晚,要我陪你嗎?」

  「我很累……要不改天?」林華覺得,不能太沉迷於此道。

  「但我想。」

  「乖,回去睡覺!」

  林華現在算是明白了,當一個女人愛上你,會有多麼粘人和開放。

  那些不敢做的事,不好說的話,都可以當成稀鬆平常的事。

  不過今天喝了不少酒,又來回奔波,林華還真是累了。

  回到家,就會了周公。

  【任務目標:前往明月廣場售賣水煮魚,每份價格不得低於一千元,起碼賣出一百份。】

  【失敗懲罰:來自輿論的巨大壓力。】

  【任務獎勵:三十萬軟妹幣,隨機艷遇一次,隨機宗師級技術一項。】

  ???

  這失敗懲罰竟然是相同的。

  看來,自己這輿論是要隨時爆炸的節奏啊。


  林華也懶得管了,做好自己的事情最重要。

  不過水煮魚是正菜,貌似不適合在街邊擺攤賣吧,而且還是在明月廣場那地方。

  得好好想想。

  嗯,還有個隨機艷遇……

  狗系統,不,系統哥真是夠兄弟啊!

  洗漱一番後,林華就下樓吃早點。

  誰知,陳洛洛居然找上門來了。

  「哥,哥,救命!」

  「你又幹啥了?」

  「這次只有你能幫我了,你那麼有錢,肯定能幫到我的。」

  林華擦了擦嘴,問:「要借多少錢?」

  「不是借錢,是今晚南宮雪要來中海開演唱會,你能幫我要個簽名嗎!」

  南宮雪,歌壇女星中的霸主級,以天仙般的容貌和絕世歌喉聞名。

  就算林華這種不追星的,都經常刷到她的新聞。

  確實是個牛人。

  但這和自己有什麼關係。

  「陳洛洛,你是不是搞錯什麼了,我雖然做菜還行,也有點小錢,但也只是個擺路邊攤的,人家憑什麼給我簽名?」林華笑了。

  陳洛洛就說:「哥,你不知道嗎,這種大明星也要賺外快的,一個簽名五千!」

  「和她合照十萬!」

  「去後台的話,門票五萬!」

  原來如此。

  林華更加覺得好笑了:「你這傢伙,那還不就是錢的問題?」

  「哥,小妹願意以身相許!」陳洛洛看起來不像是在開玩笑。

  追星的粉絲真可怕啊!

  林華連忙擺擺手:「別,沒那必要,南宮雪在什麼地方開演唱會?」

  「明月廣場!」

  額,線索連起來了。

  林華這就更不能拒絕了,於是就讓陳洛洛去聯繫,自己出錢!

  今晚咱也順便追追星!

  下午六點,林華就開著萬能擺攤車來到了明月廣場。

  但他肯定不是第一個到的,那些早早在此等候的粉絲,足有上千人。

  花了三十五萬,陳洛洛拿到一個通行證,可以讓林華一起去後台問南宮雪要簽名和合照。

  並且能簡單說幾句話。

  明星的錢果然好賺,儘管這未必都能到她兜里。

  停好車後,林華就發了個位置給小美,讓她過來後就在這等自己。

  「哥,我好緊張!」

  「緊張啥,明星也是人,順其自然就好,而且我們是給了錢的。」

  一切都很順利,兩人也如願見到了南宮雪。

  不愧是目前娛樂圈最紅的女星之一,南宮雪的氣質無與倫比,有種說不出的美。

  「雪雪,我是你的死忠粉!」

  「南宮小姐,你好。」

  「你們好。」

  南宮雪已經知道兩人是來做什麼的了,不過她對林華還是有點好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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